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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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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遵循化学药品地方品种再评价工作的原则、程序和要求,现公布第二批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地标品种名单(见附件)。本通知公布停止使用的化学药品地标品种,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该品种批准文号。已在市场上流通的品种,由生产企业在6个月内自行收回销毁。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督执行。 特此通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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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  姜典卓 《中国药事》2014,(10):1125-1128
目的探讨药品标准分类及管理情况,为顺利完成化学药品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工作提供参考。方法总结我国药品标准分类的历史沿革,阐明化学药品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工作的背景和意义。分析了化学药品新药试行标准转正工作涉及的各种情况,包括:已经收载于《中国药典》的品种;已有新国标的品种;经过修订提高标准的品种;部分厂家已有国标的品种和未有国标品种的处理原则。结果与结论通过药品标准转正工作,药品标准的标准化管理优势将进一步得到体现,但暂时未能彻底解决统一药品标准的问题,在一定时间内,还存在着同一品种不同标准的局面。国家相关部门应持续开展药品标准提高修订与统一工作,形成健全的药品标准体系,为药品生产企业创建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以药品质量的提高确保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相似文献   

3.
为贯彻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做好实施过程中的衔接工作,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下发了《关于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437号)。该通知对2002年12月1日前药品标准试行期届满尚未转正的,规定了最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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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彻底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问题,我局开展了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和解决中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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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贯彻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彻底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问题,我局开展了中药保健药品整顿和解决中成药地方标准工作,上述两项工作已于2002年11月30日基本完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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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4,11(11):28-28
以下假(劣)药品品种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外省、市、自治区药监局向我市通报的有关假(劣)药品的情况,为确保首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请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自查,如发现表中所标示的品种,立即停止销售就地封存,并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自查结果以书面形式上报所在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分局应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汇总相关情况上报市局,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凡标示为“贵州利康制药有限公司”、“贵州省福安堂制药有限公司”、“贵州省宏泰药业有限公司”、“贵州天成民族药业有限公司”、“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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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统一换发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品种药品批准文号工作的通知》(国药监注[2002]386号)的安排,根据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报送的资料,现公布化学药品地标升国标品种第六批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目录(见附件)。鉴于地标升国标品种的特殊性,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须仔细核对药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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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6,13(6):7-11
《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十七次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实施细则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的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结合北京市医疗机构配制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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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9,(13):7-8
最近一段时期,有些机构捏造单位名称或冒用合法单位名义在互联网个别网站(页)上刊登了具有治疗作用的产品宣传内容,并以邮寄方式销售。经查,以下产品未经政府相关机构批准注册生产或配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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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品标准》1999,(2):62-64
经征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同意,我会于1999年5月26、27日在南京市组织召开了落实起草地标升国家药品标准工作会议,为有利于大家开展相应工作,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望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相似文献   

15.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管理事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5]51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下列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复方樟脑酊、布桂嗪自2005年11月1日起已列为麻醉药品管理。有关生产企业按照国食药监安[2005]514号文件要求做好包装、标签、说明书的设计、印制工作,库存标有“精神药品”的标签仅限使用至2006年3月30日。二、布托啡诺及其注射剂、芬氟拉明及其单方制剂自2005年11月1日起已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理。有关生产企业按照国食药监安[2005]514号文件要求做好精神药品定点生产批准及包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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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6,13(14):1-2
为进一步加强药品市场监管,做好药品抽验工作,为广大市民创造安全有效的药品使用环境,2006年在我市药品零售企业推行从业人员资格准入、药品安全服务信息平台、驻店药师持证上岗制度,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推行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资格准入制度。药品零售企业从业人员的考试、培训等相关事宜按照《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医药生产、销售人员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药监人犤2004犦42号)、《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零售企业中从事医药商品购销、中药购销、中药调剂人员实行就…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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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5,12(20):1-2
《北京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于2005年9月19日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十五次局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本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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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5,12(20):2-3
《北京市化妆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于2005年9月19日经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第十五次局务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本规定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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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5,12(20):4-4
以下假(劣)药品品种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外省、市、自治区药监局向我市通报的有关假(劣)药品的情况,为确保首都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请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严格自查,如发现表中所标示的品种,立即停止销售采取控制措施,对该品种的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上报所在辖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处理。我局将不定期对各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标示生产单位贵州安康制药有限公司贵州奇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奇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奇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奇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奇凯制药有限责任公司贵州天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  相似文献   

20.
《首都医药》2004,11(1):18-18
复方红霉素片等18个品种是原北京市卫生局审批并核发药品批准文号的品种。这些品种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的地标品种再评价中没有通过医学或药学审查,同时,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没有给予这些品种换发全国统一的药品批准文号。因此,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药监安[2002]329号、国食药监安[2003]42号、国食药监安[2003]99号的有关要求,撤销复方红霉素片等18个品种详见附件的药品批准文号。复方红霉素片等18个品种的药品批准文号自北京市药监局发文之日起终止,各有关药品生产企业接到通知后立即收回并销毁已上市流通的药品。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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