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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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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rona virus disease 2019,COVID-19)自爆发以来疫情严峻,对全国造成了较大影响[1]。国家卫生健康委于2020年1月20日将该病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进行管理[2]。2020年1月31日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PHEIC)[3]。  相似文献   

2.
2019年1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 COVID-19 )感染迅速流行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累及港澳台地区,国外也陆续出现病例,引起全球瞩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月20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防控措施[1].全国多省市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  相似文献   

3.
目的构建传染病专科医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护理应急管理体系,并分析实施效果。方法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期间,迅速构建集管理、培训、调配、救护、感染防控为一体的整体化重大传染病疫情护理应急管理体系,并严格实施。结果从2020年1月21日设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热门诊和隔离病区,至3月2日发热门诊共接诊发热患者2 330例次;隔离病区收治确诊患者58例,治愈出院56例,转院2例。无医务人员感染。结论护理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与有效实施,能够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急救治能力。  相似文献   

4.
自2019年12月首例不明来源肺炎在我国武汉市被确认以来[1],疫情迅速蔓延,新型冠状病毒也逐渐被发现与确认[2].这场由新型冠状病毒引发的"疫情大会战"拉开了大幕.2020年1月12日,世界卫生组织(WHO)正式将这一病毒命名为2019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3].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已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纳入乙类传染病并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治.已证实,新冠肺炎可在人际间传播,且具有传染性强、人群易感性高、潜伏期长、临床表现多样化等特点,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给人民群众健康造成巨大威胁,同时也对全国人民的正常工作与生活产生了严重影响.截至2020年2月11日24时,我国累计报告确诊病例44653例,疑似病例16067例,尚有密切医学观察密切接触者185037人,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  相似文献   

5.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出现多起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病例,并逐步蔓延至全国乃至全球。2020月1月23日晚,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启动广东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1] 。在此形势下,MHD患者由于每周需要接受至少两次血液透析治疗,不得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频繁往返于医院与家中。他们大部分基础疾病多,免疫力低下,是病毒的易感人群 [2] ,一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极易成为移动的“超级传播者”。  相似文献   

6.
2019年12月以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在中国武汉出现.我院在2020年1月下旬,为1例接触疑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断指患者实行再植手术,获得成功.  相似文献   

7.
一、背景2019年12月以来,我国湖北省武汉市确诊了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随后,其他省、市、自治区及境外也陆续确诊了新发病例。目前发病例数仍在增加。截至2020年1月31日9时,已确诊病例9720例,死亡213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于1月20日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印发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至1月29日,全国内地31个省区市均已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实行最严格的防控措施,各项工作正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我们必须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号召,本着对人民群众健康高度负责、对广大医务人员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最全面、最严格的防控工作,众志成城、坚定信心、科学防治,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  相似文献   

8.
2019年12月发生在武汉的"不明原因聚集性肺炎"病例初始判断为与华南海鲜市场点源暴露相关[1],中国学者迅速明确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所致的肺炎病例[2],病原序列特征很快明确,2020年1月7日,中国研究者将新冠状病毒全序列特征上传到NIH GeneBank数据库和GISAID数据库供全球共享,WHO也迅速将新型冠状病毒命名为2019-nCoV[3];关于病毒感染的特征和临床应对,在此做一述评。  相似文献   

9.
2019年12月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从湖北省武汉市向全国各地及境外蔓延[1]。2020年1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将COVID-19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按甲类传染病进行防控[2]。COVID-19传染病极强,具"人传人"特点,发病隐匿、传播速度快、扩散范围广,无症状者亦可传染,给防控工作带来巨大挑战。虽然在疫情期间,创伤骨科以低能量骨折为主,但在物资转运、协调疏导等工作时仍不可避免有高能量创伤骨折发生,以四肢、骨盆和脊柱骨折最为多见,严重者危及生命;因此,优化诊疗方案、及时施治较平时更为严格,也更加重要。在COVID-19和创伤骨科急症处理的双重考验下,《中华创伤骨科杂志》本期刊登了多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与骨科"的相关文章,总结了疫情期间创伤骨科的诊疗规范,并报道了几例严重骨折、尤其是1例确诊COVID-19的腰椎爆裂骨折的手术救治,收到非常好的效果。本文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开展的创伤骨科诊疗和护理工作进行点评和总结,以期达到抛砖引玉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2019年12月以来,湖北省武汉市开始出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肺炎。该传染病已被中国列为乙类传染病并按照甲类传染病进行管理,已证实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可在人际间快速传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呼吸道症状,部分患者有消化道症状,并可经消化道传播。在疫情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安全高效的处理急腹症患者,尤其是对确诊、疑似患者的处理是战胜疫情的关键。结合最新防控的指南、文献报道及我院的防控经验,与大家共同分享疫情下的急腹症的诊疗建议及经验,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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