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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北京市孕产妇与流动人口孕产妇1995-2004年死亡分析   总被引:9,自引:0,他引:9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分析北京市孕产妇与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资料,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北京市1995—2004年孕产妇死亡病例及评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该期间北京市户籍孕产妇死亡率为17.9/10万,流动人口死亡率为51.3/10万。北京市孕产妇死因依次为栓塞(21.2%)、妊高征(18.3%)、产科出血(14.4%)和心脏病/异位妊娠(9.6%)。流动人口孕产妇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25.2%)、栓塞(19.7%)、妊高征(17.3%)和肝病(9.5%)。孕产妇可避免死亡占18.9%,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37.7%,不可避免死亡占43.4%。结论 北京市户籍孕产妇死亡率已接近发达国家水平,流动人口孕产妇保健管理亟待加强。取缔非法接生、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及人才培养、提高医疗机构处理妊娠合并症及异位妊娠的急救抢救能力,是今后干预的重点。  相似文献   

2.
目的探讨章丘市孕产妇死亡原因及相关因素,为临床制定有效防治措施、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对章丘市2003-2012年14例孕产妇死亡情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14例死亡孕产妇的前三位死因依次为: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急性肺栓塞。其中产前死亡3例(21.1%)、产后24h内死亡5例(35.7%)、产后24h以上死亡6例(42.9%)。死亡评审结果:14例中可避免死亡3例(21.4%),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7例(50.0%).不可避免死亡4例(28.6%)。结论提高农村孕产妇系统管理保健质量,加大高危妊娠管理力度,加强基层医院产科建设,提高妇产科人员的知识技能,提高综合救治能力,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深圳市福田区孕产妇死亡的变化趋势,评价死亡评审的质量和干预措施的有效性,为寻找更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对2000至2011年的孕产妇死亡个案和死亡评审资料、孕产妇系统管理工作年报表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孕产妇死亡率从2000年的67.24/10万下降到2011年的13.18/10万,12年平均死亡率26.98/10万(61/226076)。常住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明显低于流动人口(X^2=37.443,P=0.000)。对孕产妇死亡率前后6年分组比较,后6年明显低于前6年(X^2=6.344,P=0.012),其中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后6年较前6年下降明显(X^2=6.149,P=0.013)。61例孕产妇死亡评审结论,可避免死亡5.56%,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55.74%,不可避免死亡37.70%;直接产科原因导致孕产妇死亡占50.82%,间接产科原因导致孕产妇死亡占49.18%。结论完善孕产妇分级管理制度、建立危急重症孕产妇急救绿色通道、开展孕产妇死亡评审、实施“降消”项目和免费产前检查产后访视项目、加强业务培训和健康教育等各项综合措施的落实,使福田区孕产妇死亡率不断下降,特别是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下降明显,证明措施可行有效,但需不断探索新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4.
襄樊市10年孕产妇死亡回顾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襄樊市1990-1999年孕产妇死亡原因进行分析表明:10年间平均死亡率为52.17/10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构成孕产妇死亡的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后出血、妊高征、妊娠合并心脏病、羊水栓塞、肝病,占全部死亡的86.51%,且前5位死因变化趋势不大,可避免的死亡占88.12%。对构成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进行了分析,提出了干预措施,以降低其死亡率。  相似文献   

5.
青海省2001~2005年孕产妇死亡监测与干预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慧瑛  怡学英 《现代预防医学》2007,34(16):3106-3107
[目的]研究并分析青海省孕产妇死亡的基本特点与发展趋势,探讨干预措施。[方法]采用回顾性统计调查的分析方法,对青海省2001~2005年10个监测点孕产妇的个案表、调查报告及评审结果进行系统管理与分析。[结果]2001~2005年5年间,青海省孕产妇死亡率呈逐步下降趋势,从119.6/10万下降到80.7/10万;孕产妇死因前5位依次为产科出血、妊高征、妊娠合并心脏病、其他产科原因、羊水栓塞,产科出血在总死亡中占较大比例(50.8%);分娩地点与死亡地点以家中和途中为主;评审结果中可避免死亡和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93.6%。[结论]2001~2005年青海省孕产妇死亡率在稳步下降,但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继续加强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孕产妇系统管理及高危转诊,提高住院分娩率仍是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重点。  相似文献   

6.
目的 了解湖南省 2010—2019年孕产妇死因变化趋势及其影响因素,探讨降低孕产妇死亡的预防措施。方法 通过湖南省妇幼三级信息监测网络收集 2010—2019 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个案病例资料,回顾性分析湖南省孕产妇死亡整体情况、城乡分布、死因分布、死亡评审结论和影响死亡的相关因素,对孕产妇死亡率及相关因素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0—2019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率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从2010 年26.70/10 万下降至 2019 年的 9.49/10 万,降幅64.46% (χ2趋势 = 94.02,P <0.001);死因构成中间接产科原因占50.58%,直接产科原因占49.41%,直接产科死因呈现逐年下降趋势(χ2趋势 = 109.62,P<0.001),妊娠合并症为主的间接产科死因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χ2趋势 = 31.28,P<0.001),全省孕产妇前三位死因分别为产科出血 (27.86%)、羊水栓塞 (12.11%)、妊娠合并心脏病(8.71%),城市和农村前三位死因顺位一致,均为产科出血、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但是农村产科出血发生率(χ2趋势 = 50.84,P<0.001)、羊水栓塞发生率(χ2趋势 = 16.41,P<0.001)、妊娠合并心脏病发生率(χ2趋势 = 8.21,P = 0.004)均高于城市。经省级评审可避免死亡占65.34%,不可避免死亡占34.66%,其中农村死亡孕产妇可避免死亡率较城市高(χ2趋势 = 13.36,P<0.001)。结论 2010—2019年湖南省孕产妇死亡控制成效显著,但仍需提高产科出血和妊娠合并症的救治能力,进一步降低可避免孕产妇死亡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2001~2005年江门地区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范利军  李卓珍 《中国妇幼保健》2007,22(20):2757-2758
目的:了解江门市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因、死亡率、影响因素、接受保健服务情况,探寻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的薄弱环节。方法:收集2001~2005年江门地区4市3区上报的所有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资料,用SPSS 10.0软件统计分析。结果:江门地区流动人口孕产妇平均死亡率为46.73/10万,前3位死因分别为:产科出血、妊高征、羊水栓塞;死亡者中无人接受过系统的保健管理,分娩地点以家中为主,而死亡地点以省(市)级医院为主;评审结果主要为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影响因素主要是个人及家庭。结论:政府、医疗部门、社会多部门协助,重视流动人口的基本保健需求并提高保健服务利用度,加大力度宣传孕产期保健知识,提高流动人口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创造条件避免流动人口孕产妇的死亡。  相似文献   

8.
流动人口中的孕产妇保健服务工作已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难点,直接影响到新“两规”目标任务的完成。据统计2003年省外流动人口在浙江省分娩活产数51010例,孕产妇死亡35例,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为68.61/10万,高出该省户籍孕产妇死亡率近5倍。其中计划外生育比例为65%,低经济水平比例84.6%,非住院分娩比例41.2%,评审为可避免死亡比例为50%。  相似文献   

9.
目的 探讨重庆市垫江县2003-2012年孕产妇死亡原因.方法 选取2003年1月至2012年12月垫江县74 532例孕产妇中,45例死亡孕产妇的临床病历资料为研究对象,回顾性分析孕产妇死亡率、死亡原因、死亡相关因素及专家评审结果(本研究遵循的程序符合重庆市垫江县妇幼保健院制定的伦理学标准,得到该委员会批准).结果 2003-2012年全县孕产妇年平均死亡率为60.37/10万,2010-2012年为0/10万.前5年(2003-2007年)年平均死亡率较后5年(2008-2012年)年平均死亡率高,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20.01,P<0.05).孕产妇主要死亡原因顺位为产科出血(55.56%)、羊水栓塞(13.33%)及妊娠期高血压疾病(13.33%);孕产妇死亡可能与文化层次低、产前保健意识差、经济困难、多胎多产及交通不方便等因素有关.经专家评审,可避免和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共39例(86.67%).结论 2003-2012年,垫江县采取一系列干预措施保障母婴安全,使全县保持2010-2012年孕产妇死亡率为0.  相似文献   

10.
目的探讨开江县孕产妇死亡情况,分布特点,死因及影响因素,采取针对性的干预措施,有效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对开江县2000~2009年孕产妇死亡监测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10年全县活产数51849例,孕产妇死亡46例(产妇38例,孕妇8例),死亡率为88.72/10万。山区死亡率230.46/10万显著高于丘陵的103.90/10万(P〈0.01)和平坝的40.32/1077(P〈0.01),而丘陵也显著高于平坝(P〈0.01)。在46例孕产妇死亡中,20~34岁占76.09%,小学和初中文化占89.13%,孕产期未检查占32.61%,检查1次的占23.91%,检查2次的占32.61%,家中死亡的占45.65%。前6位死因依次为胎盘滞留、产后感染、心力衰竭、宫缩乏力、子宫破裂和羊水栓塞。影响死亡的因素,以个人家庭态度、知识技能和资源,以及乡村两级妇幼保健人员态度、知识技能和卫生资源问题为主。结论摸清了开江县孕产妇死亡情况,分布特点,死因和影响因素。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对孕产妇采取健康教育,普及孕产妇保健知识;对产妇坚持住院分娩,保证母婴安全;对乡村妇幼保健人员做好培训,提高专业技能;对乡村卫生机构,特别是边远山区,政府要加大投入,装备必要的医疗仪器和设备,改善医疗条件。  相似文献   

11.
定西市1995~2003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与干预措施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 探讨定西市孕产妇死亡的相关因素及死亡率下降的有效干预措施。方法: 通过本市一区六县三级保健网收集上报孕产妇死亡个案及妇幼卫生年报资料, 结合十二表格评审方法, 对 1995 ~2003年定西市 392例死亡孕产妇进行死因及相关因素分析。结果: 1995~2003年定西市 9年间孕产妇死亡呈下降趋势。392例死亡孕产妇中前 4位死因依次为, 产科出血219例, 占 52. 4%; 内科合并症 86例, 占 21. 94%; 妊高征 61例, 占 15 .64%; 产褥感染 25例, 占 6. 41%。孕产妇死亡还与文化程度、经济收入、地域分布及产前接受保健服务程度等因素有关。对 2000~2003年 124例死亡孕产妇按照十二表格方法进行评审, 可避免死亡 48例, 占 38. 71%, 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 68例, 占 54 84%, 不可避免死亡 8例, 占 6. 45% 。结论: 定西市孕产妇死亡有很大的下降空间, 我们通过加强各级产科建设、落实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提高新法接生和住院分娩、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对贫困孕产妇实行资金救助等措施, 有效降低了本辖区的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12.
临海市近10年孕产妇死亡原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为了解临海市孕产妇死亡率,进一步做好围产期保健工作,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提供科学依据,回顾性的分析临海市近10年来孕产妇死亡原因. 方法回顾性分析. 结果 10年来孕产妇死亡率平均为22.78/10万,其中1993~1998年间死亡率为28.24/10万,1999~2003年间死亡率为17.53/10万;孕产妇的死因前4位依次为产后出血、妊娠合并心脏病、妊高征、羊水栓塞.经专家评审结果发现产科直接原因死亡占64.29%,非产科直接原因死亡占35.71%;不可避免死亡占39.29%,可避免死亡占25%,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35.71%. 结论孕产妇死亡原因主要与围产期保健因素有关,尤其是医务人员的知识技能水平相关,另外,还与个人家庭因素,尤其是经济状况、文化水平、自我保健意识等有关.  相似文献   

13.
[目的]通过死因分析,找出问题,制定对策。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方法]按WHO制定的评审标准.分析我市3年31例孕产妇死亡原因。[结果]孕产妇死亡率由2001年的17.53/10万上升到2003年的36.67/10万。3年平均砭亡率25.62/10万。前4位死亡原因:产科出血、妊高症、羊水栓塞和妊娠期肝病。可避免和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73.5%。影响死亡的主要因素是各级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问题。[结论]应加强培训,提高医疗保健人员的业务素质.狠抓高危妊娠管理.落实各级职责.加大宣教力度.提高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  相似文献   

14.
目的分析2000-2010年新疆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及2004-2010年新疆14个监测县(市)孕产妇死亡率变化趋势、死因顺位、死亡地点和评审结果。方法采用各地市上报的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县(市)孕产妇死亡各项数据进行分析。结果 2000-2003年孕产妇死亡率变化不明显,2003年以后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14个监测县(市)2004-2009年孕产妇死亡率呈逐年下降趋势,2010年略有反弹。死因顺位前两位以产科出血和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为主,2008年以后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取代产科出血位居死因顺位之首;死亡地点在家中的比例减少,在医疗机构的增多;可避免死亡的孕产妇比例增加。结论 2000-2010年新疆孕产妇死亡率呈下降趋势,基本消除了城乡孕产妇死亡率的差异,但2010年死亡率有所回升,降低孕产妇死亡工作仍是当前妇幼工作的重点。  相似文献   

15.
深圳市罗湖区1996-2002年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 对深圳市罗湖区1996—2002年孕产妇死亡评审资料进行分析,7年孕产妇死亡32例,平均死亡率为70.50/10万,其中常住人口死亡率最低为37.96/10万,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最高为125.58/10万。评审结果:可避免死亡7例,创造务件可避免死亡12例,不可避免死亡13例。可避免和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2/3以上;常住和暂住人口孕产妇死亡主要与医疗保健因素相关。尤其与医疗保健人员的知识技能相关;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主要与个人家庭因素中知识水平、经济状况和社会其他相关部门的管理等因素相关。  相似文献   

16.
2005年我市(一区八县)根据全国及云南省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玉溪市孕产妇死亡监测方案,进行孕产妇死亡的监测工作。2005年全市出乍活产22122人,孕产妇死亡9人,死亡率40.68/10万,较2004年同期的48.26/10万下降7.58/10万。死亡的首要原因是产科出血和产科直接因素。玉溪市孕产妇死亡评审专家组根据全国、全省孕产妇死亡评审要求进行评审,死亡的孕产妇属可避免死亡7例,占77.78%;属不可避免死亡2例,占22.22%。现将2005年孕产妇死亡情况分析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17.
目的分析隆回县2001—2008年孕产妇死亡情况,探讨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原因及变化趋势,寻求降低孕产妇死亡的有效途径。方法对8年问辖区内的36例死亡孕产妇监测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对前4年和后4年的孕产妇死亡率和死因进行比较。结果辖区内8年总活产数99019人次,孕产妇死亡36例,死亡率为36.36/10万;前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42.70/10万,后4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0.67/10万,孕产妇死亡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主要死因构成为产科出血、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内科疾病、产褥感染;孕产妇死亡原因以产科直接原因为主,占91.67%;产科出血为孕产妇死亡的主要死因,占52.78%;死亡孕产妇中围产期未接受系统保健占66.67%,计划外妊娠占61.11%;分娩和死亡地点主要发生在县、乡两级医院;孕产妇死亡多集中在产后24h内。结论计划外妊娠妇女围产期不进行系统保健已对围产期保健质量构成威胁,孕产妇系统管理如何有效覆盖边远山区、计划外妊娠的农村妇女已成为该地区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加强围产期保健服务,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加大监管力度,提高专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加强机构建设,提高产科质量;加强临床工作者和妇幼工作者的横向联系,提高住院分娩率,对降低孕产妇死亡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2013-2018年晋中市孕产妇死亡评审结果,总结导致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提出干预措施,为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提供可靠依据。方法对6年来晋中市孕产妇死亡病例评审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研究死亡率、主要死因、评审结论和措施建议。结果 6年孕产妇死亡率平均21. 10/10万,高于省级、国家死亡率,可避免死亡占比较高,为73. 17%。结论孕产妇死亡中可避免死亡率持续偏高,产科管理需要向多学科、更广泛的范围延伸,加强产科急救中心建设,畅通危重孕产妇急救渠道,关注高龄、弱势群体妊娠安全问题。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掌握昆明市贫困县1996-2000年孕产妇死亡变化趋势及相关因素,制定行之有效的干预措施,降低昆明地区孕产妇死亡率。方法: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法,对5年来昆明市贫困县117例孕产妇死亡个案进行分析。结果:贫困县孕产妇死亡率平均占昆明市孕产妇死亡率的57.14%-72.73%;贫困县孕产妇死亡率1996年以来呈逐年下降趋势,由1996年的134.73/10万下降至2000年的83.67/10万,下降了40.12%,但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贫困县孕产妇前5位死因依次为:产科出血(77.78%),妊高征和心脏(4.27%),产褥感染(2.56%),羊水栓塞(1.71%),肝炎(0.85%)。产科出血中又以胎盘滞留占第一位,为53.33%,第二位为前置胎盘(17.78%),第三位为宫缩乏力(15.56%),第四位为凝血功能障碍及软产道损伤(6.67%),第五位为胎盘早剥(4.44%)。117例死亡孕产妇中,有104例居住山区,占88.89%,有100例为小学和文盲,占85.48%,死于产妇家中62例,占52.99%,死于途中19例,占16.23%。结论:贫困县孕产妇死亡率直接关系到昆明地区孕产妇死亡率。因此,分析,掌握该地区孕产妇死亡各种相关因素,积极推广各种适宜贫困县的措施,才可保证昆明市孕产妇死亡率有效下降,达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提出的指标要求。  相似文献   

20.
2008年湖南省219例孕产妇死亡影响因素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通过分析湖南省2008年孕产妇死亡的原因及影响因素,寻求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干预措施。方法 采用个案回顾性调查方式,总结分析死亡孕产妇的一般情况、产前检查、死亡原因、分娩方式、省级评审意见等情况。结果全省219例孕产妇死亡的死因顺位分别是:产科出血、妊娠合并内科疾患、羊水栓塞、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疾患;孕产妇在医院分娩占79.9%,死亡地点在医院达68.5%;已分娩孕产妇中剖宫产占52.1%;计划外妊娠孕产妇占51.6%;省级评审意见可避免及创造条件可避免死亡占79.5%。结论医疗保健部门的知识技能是影响孕产妇死亡的主要因素。加大对妇幼卫生的投入,加强县乡产科质量管理,协调计划生育政策,严格助产机构管理等措施可望降低孕产妇死亡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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