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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贫困地区围产儿出生缺陷网络监测及干预措施探讨   总被引:1,自引:1,他引:1  
王晓云  陈慧春 《中国妇幼保健》2005,20(20):2605-2606
目的:掌握贫困地区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其动态变化,探讨引起出生缺陷的高危因素,为制定减少出生缺陷的策略和干预措施及评价其效果提供基础资料。方法:按照全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监测方案,采用前瞻性研究的方法,对承德市2001~2003年的出生缺陷进行监测。结果:监测围产儿101 539例,出生缺陷955例,发生率94.05/万,围产儿死亡率14.79‰,出生缺陷儿围产期死亡率356.19‰,占围产儿死亡的30.52%;出生缺陷发生顺位为神经管畸形、先天性心脏病、脑积水、总唇裂、多指。结论: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城镇;母龄≥35岁组出生缺陷发生率明显高于其它年龄组。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加大优生优育的健康教育力度,实施妇幼保健保偿办法,提高产前诊断技术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相似文献   

2.
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分析   总被引:5,自引:2,他引:5  
目的了解承德市出生缺陷发生状况、变化趋势及相关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按照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出生缺陷诊断及统计标准,对2003~2005年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出生缺陷发生率7.35‰,围产儿死亡率9.20‰,缺陷围产儿死亡率420.53‰,占围产儿死亡的33.60%;前5位出生缺陷依次为神经管畸形、总唇裂、先天性脑积水、多指、先天性心脏病;出生缺陷发生率与性别无关(χ2=1.98,P>0.05),城镇发生率为5.76‰,乡村8.34‰,乡村明显高于城镇(χ2=8.52,P<0.01),产妇≥35岁年龄组高于35岁以下组(χ2=4.31,P<0.05)。结论广泛开展预防出生缺陷知识宣传教育,增强防范意识,加强孕前、孕期保健、遗传咨询、产前诊断工作,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  相似文献   

3.
目的分析丽水市出生缺陷发生现状及变化趋势,探讨减少本地区出生缺陷发生的有效干预措施。方法对2006年10月1日—2016年9月30日丽水市3个监测县(市、区)8家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孕28周至产后7d内的围产儿和28周的出生缺陷儿报表资料进行分析。结果共监测围产儿92 543人。报告出生缺陷2 907例,其中围产儿出生缺陷2 234例,28周出生缺陷儿673例;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4.14‰,呈逐年上升趋势(P0.05)。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男婴(25.57‰)高于女婴(22.52‰),城镇(27.04‰)高于乡村(22.62‰)(均P0.05);不同年龄组母亲分娩出生缺陷围产儿的概率不同(P0.05),20岁(37.21‰)和≥35岁(30.21‰)女性娩出出生缺陷围产儿的风险较高。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前五位为先天性心脏病、多指/趾、唇腭裂、并指/趾和小耳。围产儿和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率分别为9.09‰和15.49%,均呈逐年下降趋势(P0.05);出生缺陷儿死亡占围产儿死亡的41.14%。结论丽水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上升趋势,以先天性心脏病为主,围产儿性别及其母亲的年龄和居住地区与出生缺陷的发生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辽宁省出生缺陷发生状况,探讨降低其发生的有效措施。方法按照国家出生缺陷监测方案,收集2011年度辽宁省90所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上报的围产儿及出生缺陷儿资料,分析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其流行病学特征。结果辽宁省2011年围产期出生缺陷发生率为97.60/万,城镇和多胎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农村和单胎发生率,小于20岁和大于35岁两个年龄组的产妇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其他年龄组,死亡围产儿中出生缺陷者占41.48%,孕中期产前诊断并终止妊娠的出生缺陷儿占全部检出出生缺陷的39.24%。结论辽宁省实施的产前筛查、产前诊断等二级预防措施可有效降低围产期出生缺陷发生率。  相似文献   

5.
目的 探讨和分析喀左县5年出生缺陷情况,为政府部门制定和采取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方法 对2007-2011年,从妊娠满12周开始至生后<1周岁的出生缺陷进行监测,按照《辽宁省出生缺陷监测方案》执行.结果 同期围产儿数16648例,出生缺陷272例,出生缺陷发生率163.38/万,呈逐年增长趋势.出生缺陷儿中围产儿死亡62例,死亡率3.74‰,占围产儿死亡24.8%;婴儿死亡26例,死亡率1.58‰,占婴儿死亡18.98%.出生缺陷前五位为:首位先天性心脏病76例,发生率45.65/万;第二位神经管畸形50例,发生率30.03/万;第三位总唇裂35例,发生率21.02/万;第四位多或并指(趾)19例,发生率11.41/万;第五位脑积水18例,发生率10.81/万.乡村畸形发生率明显高于城镇,男性高于女性.母龄<20岁和≥35岁年龄段为出生缺陷高发年龄.结论 出生缺陷干预工作重点在农村,应加强优生优育知识的宣教,提高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积极采取宫内治疗手段,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进一步降低婴儿死亡率.  相似文献   

6.
漯河市1999~2001年出生缺陷监测资料分析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目的 :为掌握出生缺陷发生的变动趋势 ,探讨出生缺陷发生的相关因素 ,为制定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按照全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监测方案 ,对漯河市 49所监测医院 1999~ 2 0 0 1年住院分娩的围产儿进行逐一筛查。结果 :3875 7例围产儿中 ,出生缺陷儿 2 5 1例 ,出生缺陷发生率 6 .48‰ ;1999、 2 0 0 0、 2 0 0 1年的出生缺陷发生率分别为 5 .87‰、 6 .2 7‰、 7.39‰ ,呈逐年上升趋势 ;监测的围产儿死亡率 2 0 .5 6‰ ,缺陷儿死亡率 45 8.17‰ ,前 5位出生缺陷是神经管缺陷、总唇裂、先心、脑积水、多指 (趾 ) ;农村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高于城镇 (P <0 .0 1) ;母龄 <2 0岁及母龄≥ 35岁组出生缺陷发生率显著高于其它年龄组 ;出生缺陷的发生与季节和性别无相关性。产前和产后确诊率分别为 13.94%和 86 .0 6 %。提示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应采取以下措施 :广泛开展健康教育 ,加强婚前保健、围产期保健 ,开展产前诊断和遗传优生咨询 ,育龄妇女增补叶酸 ,进一步加强出生缺陷监测工作 ,制定有效的行政和医疗保健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7.
黄彩练 《中国妇幼保健》2011,26(23):3600-3602
目的:了解浏阳市出生缺陷的发生状况、变化趋势及相关因素,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按照《中国人群出生缺陷监测手册》要求,从2006年10月1日起对居住在浏阳市37个乡、镇、街道产妇(包括本地户口及非本地户口在浏阳市居住1年以上的产妇)的胎婴儿进行人群监测,监测期限为孕满28周~产后42天。结果: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8.70/万,城镇为64.58/万,农村为114.28/万,农村明显高于城镇(χ2=11.68 P<0.01)。围产儿死亡率为7.93‰,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率3.55‰,占围产儿死亡的44.80%,出生缺陷死亡是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前5位出生缺陷依次为副耳、多指(趾)、先天性心脏病、总唇裂、马蹄内翻足。结论:广泛开展对育龄人群的健康教育,普及叶酸投服,做好孕前期、孕早期保健,避免致畸因素的影响,开展优生咨询、产前检查和产前诊断是减少出生缺陷发生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钦州市出生缺陷发生的种类、相关危险因素,为预防决策提供依据.方法按全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监测方案,在钦州市11个监测医院对住院分娩的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在20 468例围产儿中,出生缺陷儿387例,发生率为189.08/万,涉及出生缺陷病种47种,前5位依次为巴氏水肿、先天性脑积水、多指(趾)、无脑儿、肢体短缩;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农村高于城市(P<0.01);男女无差别(P>0.05);母亲年龄≥30岁组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30岁组(P<0.01);在围产儿死亡中,出生缺陷儿死亡占首位(45.12%).结论针对发生率高且严重的先天畸形种类,制定有效的行政和医疗保健干预措施,加强农村围产保健的管理,广泛开展优生和保健知识宣传,以期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围产儿的死亡率.  相似文献   

9.
太原市1997~2004年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钟新艳 《中国健康教育》2005,21(10):790-792
目的 了解太原市1997~2004年出生缺陷儿发生率及变化趋势,探讨出生缺陷发生的相关因素,为制定和采取预防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按照山西省“削峰工程”(山西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全国,全国又高于世界,山西省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成了“珠峰”,政府要削除这个“珠峰”采取一系列措施,称作“削峰工程”)及“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的要求,对1997~2004年太原市10个县(市、区)94所出生缺陷监测医院住院分娩的孕满28周至产后7天内的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 8年共监测围产儿217908例,出生缺陷儿2871例,出生缺陷发生率131.75/万;其中神经管畸形(NTD)1021例,NTD发生率46.85/万,占出生缺陷36%.围产儿死亡2892例,围产儿死亡率13.27‰;缺陷儿死亡率是同期围产儿死亡率的32.39倍;出生缺陷畸形发生顺位,依次为神经系统缺陷、面耳颈部缺陷、骨骼肌肉系统缺陷,消化系统缺陷;28周前引产出生缺陷儿诊断89.74%依靠B超.结论 出生缺陷是围产儿死亡的重要原因,开展广泛健康教育,普及婚检和进行保健知识宣传,加强孕产期保健和产前B超筛查等,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相似文献   

10.
沈阳市1996~2000年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及相关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玉瑛  邵杰  杨柳 《中国妇幼保健》2008,23(15):2096-2098
目的:调查沈阳市围产儿出生缺陷的发生情况,了解影响出生缺陷发生的因素,为政府部门制定妇幼保健决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流行病学前瞻性调查方法,以三级保健网为依托,对1996~2000年出生的68 451例围产儿进行出生缺陷监测。结果:监测人口占出生人口的30.09%,出生缺陷儿589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86.05/万,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203例,死亡率344.65‰,是非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的35.39倍,是同期围产儿死亡的18.87倍(RR=18.87),占同期围产儿死亡的47.12%。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农村明显高于城市(χ2=26.19,P<0.01);出生缺陷发生的性别分布显示男性高于女性,经检验有显著性差异(χ2=5.33,P<0.05)。结论:沈阳市出生缺陷发生率低于1998年全国出生缺陷发生率,且农村高于城市,男性高于女性。  相似文献   

11.
高春凤 《中国妇幼保健》2009,24(26):3663-3665
目的:了解长春地区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动态变化趋势,及时发现可疑危险因素,为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减少出生缺陷的干预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按国家出生缺陷监测中心要求对2005~2008年长春地区53家医院出生的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①53家医院共监测围产儿184 571例,其中出生缺陷1 659例,出生缺陷发生率89.884/万,围产儿死亡1 935例,死亡率104.837/万。②孕母年龄35岁及以上的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08.837/万,高于其他年龄段。结论:加强孕前保健宣传和产前筛查,避免和减少出生缺陷发生,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降低围产儿死亡率。  相似文献   

12.
1998~2003年长春市出生缺陷监测资料分析   总被引:5,自引:1,他引:5  
目的研究和分析长春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的动态情况,为制定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方法按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出生缺陷诊断及统计标准对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增高趋势;缺陷儿围产期死亡率368.19‰,占围产儿死亡的28.72%;出生缺陷前6位依次为先心病、神经管畸形、唇腭裂、外耳畸形、多指(趾)、脑积水;农村围产儿畸形率明显高于城市,产母年龄35岁以上为出生缺陷高发年龄.结论出生缺陷工作的重点在农村,应加强优生知识宣传.提高产前诊断技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提高人口素质.  相似文献   

13.
2003-2007年深圳市8704名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2003-2007年深圳市围产儿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及其动态变化,为制定干预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对2003-2007年在深圳市某医院监测的围产儿中的出生缺陷资料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共计监测围产儿8 704例,发现出生缺陷198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2.75‰,2003-2007年发生率为10.73‰~33.77‰之间,各年发生率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发生出生缺陷最多的病种为先天性心脏病.不同年龄组的母亲所生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9.39‰~31.67‰之间,各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常住人口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8.56‰(68/3 663),流动人口的为25.79‰(130/5 041),两者之间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率为111.11‰(22/198),高于非出生缺陷围产儿的8.11‰(69/8 506)(P<0.05).结论 出生缺陷严重影响人口素质,应采取积极的干预措施,有效地降低出生缺陷的发生率.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钦州市出生缺陷发生的种类、相关危险因素 ,为预防决策提供依据。方法 :按全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监测方案 ,在钦州市 11个监测医院对住院分娩的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 :在 2 0 4 6 8例围产儿中 ,出生缺陷儿 387例 ,发生率为 189.0 8/万 ,涉及出生缺陷病种 4 7种 ,前 5位依次为巴氏水肿、先天性脑积水、多指 (趾 )、无脑儿、肢体短缩 ;出生缺陷的发生率农村高于城市 ( P<0 .0 1) ;男女无差别 ( P>0 .0 5 ) ;母亲年龄≥ 30岁组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 <30岁组 ( P<0 .0 1) ;在围产儿死亡中 ,出生缺陷儿死亡占首位 ( 4 5 .12 % )。结论 :针对发生率高且严重的先天畸形种类 ,制定有效的行政和医疗保健干预措施 ,加强农村围产保健的管理 ,广泛开展优生和保健知识宣传 ,以期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及围产儿的死亡率  相似文献   

15.
1998~2003年长春市出生缺陷监测资料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研究和分析长春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的动态情况 ,为制定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决策依据。方法 :按中国出生缺陷监测中心制定的出生缺陷诊断及统计标准对围产儿进行监测。结果 :出生缺陷发生率呈逐年增高趋势 ;缺陷儿围产期死亡率 36 8.19‰ ,占围产儿死亡的 2 8.72 % ;出生缺陷前 6位依次为 :先心病、神经管畸形、唇腭裂、外耳畸形、多指 (趾 )、脑积水 ;农村围产儿畸形率明显高于城市 ,产母年龄 35岁以上为出生缺陷高发年龄。结论 :出生缺陷工作的重点在农村 ,应加强优生知识宣传 ,提高产前诊断技术 ,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 ,提高人口素质。  相似文献   

16.
湖州市1999~2008年出生缺陷监测结果分析及干预措施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出生缺陷已成为一个全球性的重要人口健康问题,提高人口素质是实现我国人口环境资源可持续发展的基本保障。方法通过对1999~2008年我市出生缺陷监测的资料进行分析,以了解我市出生缺陷发生、发展情况,为出生缺陷干预措施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结果缺陷总发生率143.18/万,呈现上升趋势,前五位主要缺陷分别为:先天性心脏病、指趾畸形、外耳畸形、总唇裂、先天性脑积水。围产儿孕母分娩年龄呈现25岁以下及35岁以上构成比上升,25~29岁构成比下降趋势,总体上围产儿不同性别及不同年龄组孕母之间的缺陷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城镇缺陷发生高于农村,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率达229.60‰。结论我市的一级、二级出生缺陷预防措施对降低围产儿死亡率及出生缺陷发生率发挥了重要作用,需要建立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多部门协作的意识,建立健全基本生殖健康保障体系,创新出生缺陷防治运行机制,加强综合干预力度。  相似文献   

17.
钟新艳 《中国妇幼保健》2006,21(10):1369-1370
目的:按照山西省“削峰工程”及“减少出生缺陷和残疾行动计划”的要求,对太原市10个县(市、区)2004年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情况进行分析。方法:在我市各医疗保健机构中全面开展医院和家庭分娩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结果:围产儿30 416例,其中出生缺陷儿409例,出生缺陷发生率为134.47/万;出生缺陷儿中神经管畸形发生率为46.03/万,占出生缺陷儿的34.23%。围产儿死亡387例,围产儿死亡率为12.72‰。出生缺陷各系统畸形顺位仍以中枢神经系统最高,出生缺陷发生率、围产儿死亡率乡村高于城镇(P<0.01)。结论:加强农村卫生保健工作,开展产前诊断十分必要,B超筛查可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降低围产儿、新生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相似文献   

18.
目的 调查横县住院分娩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和相关因素 ,为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方法按照全国妇幼卫生监测方案中出生缺陷监测规范要求 ,对横县 8个接产单位住院分娩的围产儿进行出生监测。 结果 监测围产儿 85 0 0人 ,出生缺陷 94例 ,出生缺陷发生率 11.0 6‰ ,明显高于全国水平 ,出生缺陷围产儿死亡率 4 78.72‰ ,占同期围产儿死亡率的 2 6 .32 % ,巴氏水肿儿为出生缺陷首位原因 ,发生率达 3.88‰。 结论 我县出生缺陷发生率高于全国水平 ,是我县围产儿死亡主要原因之一 ,应采取相应干预措施 ,普及婚前医学检查 ,优生宣传咨询 ,做好孕期保健和产前诊断。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衡阳市出生缺陷消长情况及其相关因素,分析衡阳市围产儿死亡与出生缺陷的关联。【方法】对衡阳市部分医院的出生缺陷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2002~2007年监测医院的围产儿死亡率为10.3 4‰;出生缺陷儿死亡率为384.17‰,是围产儿死亡率的3 7倍;缺陷儿死亡率是非出生缺陷死亡率的49倍。出生缺陷发生率平均为66.37/104,且出生缺陷发生率有逐年上升的趋势。出生缺陷的发生与双多胎、孕母年龄、围产儿的出生月份有密切关系。出生缺陷儿按系统分类排在前5位是肢体畸形、唇腭裂、神经管畸形、消化道畸形、泌尿生殖系统的畸形。【结论】出生缺陷不仅是导致围产儿死亡的主要因素,而且也是影响出生人口质量的重要因素。  相似文献   

20.
目的分析2013—2018年舟山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为制定舟山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收集2013—2018年县级及以上医疗助产机构分娩的孕周≥28周至产后7天的围产儿出生缺陷监测资料,对出生缺陷发生率、主要病种及顺位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 2013—2018年舟山市共监测围产儿45 039人,出生缺陷1 067例,平均发生率为23.69‰;2013—2018年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P0.05)。男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27.60‰,高于女婴的19.37‰(P0.05)。城镇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为49.28‰,高于农村的11.61‰(P0.05)。不同母亲年龄的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出生缺陷前五位依次为先天性心脏病、手指(趾)畸形、外耳畸形、唇裂伴腭裂和腭裂,发生率依次为12.12‰、2.29‰、1.07‰、0.62‰和0.53‰。结论 2013—2018年舟山市围产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呈上升趋势,先天性心脏病居首位,出生缺陷与围产儿性别、户籍、母亲年龄有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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