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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在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及其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方法选择浙江省衢州市、黑龙江省大庆市、河南省濮阳市、重庆市万州区4个地区的4所定点医院,对2009年8月之前曾经在这4所医院接受治疗的106例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进行问卷调查并查阅病案,收集患者社会经济情况、医疗费用等数据,其中对患者的社会经济基本情况以及各项费用进行描述性分析。结果4所定点医院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中位数为11 282元,90.8%(69/76)的患者产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享受医保补偿的患者报销后疾病经济负担有所下降,但仍有68.4%(52/76)的患者产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因治疗肺结核而借债的人数比例为47.2%(50/106),有76.0%(38/50)的患者至调查之日还完全没有偿还借款,并且有58.5%(62/106)的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自感经济负担较重。结论初治涂阳肺结核患者在结核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用较高,给患者家庭造成了灾难性卫生支出。  相似文献   

2.
目的 调查重庆市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的直接医疗费用情况,并分析其影响因素。方法 从《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的子系统《结核病信息管理系统》中搜集重庆市41家区(县)级结核病定点医院2019年1—12月登记的新诊断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排除单纯肺外结核和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的病案信息,并与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重庆市46家市级和区(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和住院诊疗记录、收费和报销等诊疗信息和费用结算信息进行匹配,最终纳入已治愈或已完成疗程的11745例患者。采用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广义线性模型分析调查对象的直接医疗费用及相关影响因素。结果 11745例调查对象的直接医疗费用共计8385.6万元,其中,药品费用为3400.9万元(40.56%),检查费用为3205.3万元(38.22%),其他费用为1779.4万元(21.22%);每例调查对象的直接医疗费用中位数(四分位数)为4517.0(2144.0,8903.0)元。多因素广义线性模型分析显示,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城镇医保职工、有并发症和住院治疗是增加普通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直接医疗费用的影响因素[直接医疗费用中位数(四分位数)分别为:4701.0(2262.0,9165.0)、5258.0(2198.0,11197.5)、6158.0(2960.0,11619.0)、6289.0(2658.0,11417.0)和10858.0(7544.0,16390.0)元;OR(95%CI)值分别为:1.299(1.062~1.437)、1.123(1.020~1.366)、1.240(1.114~1.379)、1.149(1.096~1.205)和3.115(3.012~3.226)]。结论 重庆市普通活动性肺结核患者直接医疗费用较高,高级别医疗机构、城镇医保职工、有并发症和住院治疗是影响费用增高的因素。应积极开展实行单病种付费医保政策,并规范二、三级结核病定点医院和对医保职工的诊疗行为。  相似文献   

3.
目的:研究广东省耐多药结核病(multidrug-resistant tuberculosis, MDR-TB)患者灾难性支出发生率现状及其影响因素,为降低MDR-TB患者经济负担提供基础数据和参考依据。方法:以广东省2018—2019年9个地级市11家定点医疗机构和确诊的MDR-TB患者为研究对象,通过问卷收集医疗机构、MDR-TB患者和地市的基本情况,以及患病就诊情况、经济负担和医疗保障政策,分析影响广东省MDR-TB患者发生灾难性支出的因素。结果:研究共纳入广东省MDR-TB患者398例,直接医疗费用为5.11(2.26,9.82)万元,直接非医疗费用为1.46(0.71,3.33)万元,间接费用为0.51(0.31,0.73)万元,总费用为8.43(4.29,14.76)万元,人均经济负担为5.84(2.97,11.18)万元。259例患者发生了灾难性支出,发生率为65.08%。两水平logistic回归模型显示,有债务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支出的风险是无债务患者的2.57倍(95%CI:1.43~4.62);随着住院时间的增加,患者家庭灾难性支出发生风险逐渐上升,住院1个月的患者...  相似文献   

4.
杨天池  陈琴  陈同  于梅  林相 《中国防痨杂志》2019,41(11):1191-1196
目的 了解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情况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选取2016—2017年宁波市耐药结核病定点医院登记并治疗满12个月的92例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经结核分枝杆菌痰培养及临床分离株对利福平和异烟肼等药物敏感性试验确诊)进行疾病经济负担问卷调查。共发放问卷92份,回收有效问卷85份,有效率为92.4%。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给出的灾难性医疗支出建议,以自付费占家庭可支付费用(家庭年收入扣除食品支出后的部分)的40%作为阈值,计算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灾难性医疗支出影响因素分析先进行单因素卡方检验,以α=0.10为检验水准筛选可疑因素,再以可疑因素为自变量、α=0.05为检验水准进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71.8%(61/85)的被调查患者家庭因肺结核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与年人均收入低于1.5万元的家庭相比,年人均收入高(“2.5万元~”:OR=0.179,95%CI=0.035~0.906,P=0.038;“≥4.0万元”:OR=0.118,95%CI=0.023~0.605,P=0.010)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风险较低;因肺结核住院的患者家庭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风险较高(OR=5.623,95%CI=1.739~18.178,P=0.004)。结论 利福平耐药肺结核患者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发生率高,因肺结核住院是发生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危险因素,家庭年人均收入高是保护因素。  相似文献   

5.
目的 分析上海市奉贤区肺结核患者经济负担及其影响因素。方法 搜集2018年上海市奉贤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简称“疾控中心”)登记并进行社区管理且符合入选标准的136例初复治肺结核患者,采用自行设计的调查问卷了解患者的基本资料(包括性别、年龄、有无医疗保险、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有无并发症等),并记录诊疗过程中所有的直接费用、间接费用。采用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的统计学分析及最优尺度回归分析,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结果 剔除疗程中因病死亡和医疗费用数据不全者各1例,最终收集到完成抗结核药物治疗且资料完整的134例患者,其中户籍患者88例,非户籍患者46例。肺结核患者例均年收入55181.46元(人民币,下同),平均家庭收入112937.91元。例均总支出费用32035.99元,包括例均直接费用24363.97元和间接费用7672.02元;户籍患者的总支出费用中位数(四分位数)[M(Q1,Q3)]为25635.25(8361.82,45314.05)元,与非户籍患者[18847.43(9016.25,31894.65)元]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984,P=0.325),但直接费用[19336.34(7756.65,36700.57)元]高于非户籍患者[11658.03(6716.38,20072.61)元](Z=2.329,P=0.020),而间接费用[1000.00(0.00,4075.00)元]低于非户籍患者[3000.00(75.00,13500.00)元](Z=-2.773,P=0.006)。例均医疗保险报销经费占总支出费用的23.75%(7607.26/32035.99),政府减免经费占4.55%(1458.03/32035.99),自付费用占71.70%(22970.70/32035.99),且自付费用占家庭年均收入的20.34%(22970.70/112937.91);户籍患者医疗保险报销金额[2703.00(1024.00,10917.00)元]及政府减免金额[1210.50(820.25,1721.75)元]与非户籍患者[分别为179.00(0.00,1218.00)元和1480.50(1328.75,1802.50)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5.291和-2.962;P值分别为0.000和0.003)。最优尺度回归分析结果显示,患者就诊区级机构[11535.48(6622.96,22741.41)元]、每日规范服药[14147.86(6878.47,27395.80)元]、无住院治疗[6395.98(4425.99,8878.89)元]、住院天数0d[6395.98(4425.99,8878.89)元]、无住院次数[6395.98(4425.99,8878.89)元]、疗程时间≤8个月[11474.18(6563.88,22880.65)元]、自评病情程度重[8726.80(4666.35,20642.64)元]、无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11474.18(6818.67,22880.65)元]、无医疗保险[7074.25(4741.36,8660.69)元]的直接医疗费用均明显低于就诊市级机构[15550.02(8456.05,37171.31)元]、不规律服药[15107.08(8901.53,34197.84)元]、有住院治疗[19982.64(9676.31,35013.72)元]、住院天数>30d[56713.89(37977.08,101972.01)元]、住院次数3~5次[53899.46(36421.73,113670.87)元]、疗程时间>8个月[18925.76(8616.10,36823.34)元]、自评病情程度轻[20070.70(9456.83,44849.70)元]、有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35562.35(20704.26,55516.06)元]、有医疗保险[14907.71(7335.28,29653.38)元](F值分别为5.794、5.983、6.346、11.102、70.825、8.087、11.636、31.912、5.851,P值分别为0.044、0.037、0.034、0.021、0.000、0.036、0.011、0.000、0.039)。结论 奉贤区肺结核患者的诊治经济负担较重,患者负担费用高低与主要就诊机构、每日规范服药、住院治疗、累计住院天数、住院次数、疗程时间、有无医疗保险、自评病情程度、有无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有关。  相似文献   

6.
目的 分析呼和浩特市、开封市和连云港市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及经济负担,为今后制定有关结核病控制政策和策略提供依据。 方法 从疫情网找出所有于2008年4月30日至2009年4月30日间在三城市专科医院曾经治疗过(包括门诊和住院),在当地居住的且调查时已完成治疗的确诊肺结核患者。将符合上述条件的所有患者名单发给课题组,课题组按照单纯随机抽样原则抽取100例患者。于2009年11-12月完成了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32例、河南省开封市32例和江苏省连云港市36例,共计100例肺结核患者的现场调查。了解患者家庭经济情况和治疗期间的费用情况,同时收集患者的病案,分析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和经济负担。 结果 呼和浩特市、开封市和连云港市调查的100例患者,月均医疗费用占家庭月均非食品支出的率在94.6%~119.0%,三城市分别有84.4%(27/32)、90.6%(29/32)和88.9%(32/36)的患者产生了灾难性卫生支出。 结论 三城市肺结核患者医疗费用高,疾病经济负担沉重。  相似文献   

7.
目的 探讨肺结核诊断及时性对结核病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经济负担的影响。 方法 采用分层随机整群抽样的方法,抽取湖南省6个贫困级别不同的县区级结核病防治机构登记的386例活动性肺结核患者为研究对象,对其进行包括诊疗过程、医疗费用等的自制问卷调查(问卷通过2次现场预调查,国内外专家4次评审确定),发出386份调查问卷,收回381份,有效问卷354份;比较确诊前后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的直接和间接经济负担,并用单因素有序logistic回归分析患者发现延误对结核病疾病经济负担的影响。 结果 354例调查患者患病后1年内家庭经济负担总额为829 524.5元人民币(下同),确诊前阶段患者家庭经济负担总额为478 435元,占57.68%;确诊后总额为351 089.5元,占42.32%。患者家庭直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300 989元,确诊后为215 795元)、患者直接医疗费用(确诊前为265 299元,确诊后为183 321元)、直接非医疗费用(确诊前为35 690元,确诊后为32 474元)、患者误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161 882.5元,确诊后为126 182.5元)和陪护误工经济负担(确诊前为15 563.5元,确诊后为9112元),确诊前产生的费用均高于确诊后,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t=3.6879、3.7278、2.1429、1.9902、5.995,P值均<0.05)。湖南省政府在患病后1年内对354例患者投入的直接医疗费用为145 140元,其中确诊前投入为74 340元,确诊后为70 800元。2005年湖南省社会结核病直接经济负担160 742 351.7元(1.61亿元),其中确诊前为88 813 229.25(0.89亿元),确诊后为71 929 122.45(0.72亿元)。就诊延迟天数、就诊延误与否和就诊次数均与家庭肺结核经济负担呈正相关(β=0.604、0.815、0.662;Wald χ2=7.574、10.234、8.215;OR=1.829、2.259、1.939;95%CI=3.004~5.709、1.519~3.36、1.311~2.863);而首诊单位为肺结核防治机构者,呈负相关(β=-1.98, Wald χ2=21.429,OR=0.138,95%CI=0.058~0.327)。 结论 结核病经济负担(包括患者家庭、政府和社会)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经济负担均主要发生在疾病确诊前阶段,患者就诊及时性和医院的诊疗水平均是影响结核病经济负担的主要因素。  相似文献   

8.
目的 从宏观层面上测算不同化疗方案与药品价格来源下耐药结核病患者治疗的疗程费用。方法 基于中国《耐多药肺结核临床路径(2012年版)》和2018年WHO发布的《耐多药和利福平耐药结核病的治疗(更新版)》(以下简称“2012版中国指南”和“2018版WHO指南”)推荐的治疗方案,分别测算中国大陆市场价格和WHO集中采购价格下耐药结核病治疗的疗程费用,以“灾难性卫生支出(指家庭现金支付医疗费用占家庭消费支出的比例≥40%)”为指标评估耐药结核病患者的药物可负担性。结果 在2012版中国指南治疗方案及中国大陆市场价格下,耐药结核病治疗总疗程费用的区间为1.95万元(人民币,下同)/例~12.70万元/例,总疗程自付费用区间为5322元/例~78482元/例,其中,部分治疗方案下,仅药物费用的支出就产生灾难性卫生支出,城镇居民的卫生支出占比为2.19%~32.25%,农村居民为5.87%~86.60%。在相同治疗方案下(2018版WHO指南),中国大陆市场价格下的耐药结核病的全疗程自付费用为74.5万元/例~77.0万元/例,且所有治疗方案均导致灾难性卫生支出,而WHO集中采购价格下耐药结核病的全疗程自付费用为8.07万元/例~9.59万元/例。结论 对比WHO集中采购价格,国内二线抗结核药物价格较为昂贵,耐药结核病治疗给患者带来了沉重的经济负担,且农村情况更为严峻。  相似文献   

9.
目的 了解开封市肺结核患者的医疗保障现状及疾病经济负担,为国家制定落实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方法 使用统一设计的调查表,随机抽取2009年登记的住院且完成了全部治疗的非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其中参加新农合、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非耐多药肺结核患者各25人,由调查人员与患者进行面对面或电话随访的方法进行调查。 结果 开封市新农合、职工医保、居民医保3类医保政策对肺结核患者报销的比例各不相同,其中门诊肺结核患者的医疗费用未纳入报销范围;住院患者的报销比例在60%~80%之间。调查发现,新农合、职工和居民医保肺结核患者实际住院费用报销的比例分别为27.2%、53.7%和50.8%,均低于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报销后医疗费用占患者年非食品支出的比例分别为53.7%、30.6%和32.7%。 结论 将肺结核病纳入医保,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肺结核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开封市各类医保报销比例各不相同,但肺结核患者实际报销的比例均明显低于政策规定的报销比例;其中新农合肺结核病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尤其较重。  相似文献   

10.
结核病是一种与贫困密切相关的疾病。尽管很多国家都为结核病患者提供免费治疗或医疗保障,但在实际诊疗过程中,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依然沉重,发生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的情况不容乐观。我国结核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以直接医疗费用为主,解析直接医疗费用,规范诊疗服务,不仅可以提高诊疗质量,也有助于避免不必要的住院、检查和药物的使用,从根本上减轻患者疾病经济负担,促进"终止结核病"策略的实现。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肺结核门诊诊疗费用在不同医疗保障制度中的报销情况。 方法 利用2010年《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工作收集的2009年全国2631个县(区)肺结核门诊诊疗费用在3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中报销的相关数据,对能否报销、是否制定了报销规范,以及报销比率与额度进行分析。 结果 在3种不同的医疗保障制度中,能报销的县(区)比率依次为51.1%(1324/2592)、21.8%(561/2575)和27.5%(705/2568);制定报销规范的县(区)比率依次为83.5%(1106/1324)、70.4%(395/561)和73.9%(521/705);报销比率的中位数依次为40%(P25:30%,P75:50%)、50%(P25:40%,P75:60%)、75%(P25:65%,P75:85%);报销额度的中位数依次为490元(P25:215元,P75:600元)、500元(P25:100元,P75:800元)、825元(P25:450元,P75:2000元)。 结论 在我国现有的肺结核诊疗免费政策之外,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于肺结核门诊诊疗费用报销的覆盖范围很窄,报销的比率或额度较低,并且部分能够报销的县(区)没有制定报销规范,肺结核患者的经济负担仍然很重。  相似文献   

12.
本研究参照《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终期评估实施细则》中对社会成本、社会效果、社会效益、成本-效用比,以及效益-成本比的测算方法,回顾性对比分析泰安市“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的成本-效益,为实施“十三五”结核病防治规划提供参考。结果显示,“十一五”期间,全市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总经费为1077.79万元;共登记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4936例,避免了64426例感染、6443例发病;估算节约医疗费用438.93万元,挽回社会经济总价值达153561.27万元;政府每投入1元人民币,可产生142.89元的社会经济效益。“十二五” 期间,全市用于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总经费为1350.74万元;共登记免费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12146例,避免了42623例感染、4263例发病;估算节约医疗费用360.40万元,挽回社会经济总价值达228866.02万元;政府每投入1元人民币,可产生169.65元的社会经济效益。提示泰安市实施“十一五”和“十二五”结核病防治规划的成本-效益显著,“十二五”期间获得的社会经济效益较“十一五”期间更好。  相似文献   

13.
吴来娃  严非  王伟  贾环  沈鑫  梅建 《中国防痨杂志》2012,34(10):664-669
目的 了解上海市肺结核患者确诊及治疗过程的直接医疗费用及其对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为进一步完善肺结核减免政策,控制肺结核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提供依据。 方法 对上海市松江、杨浦、徐汇、长宁、普陀、浦东新区和闵行7个区共491例完成治疗的肺结核患者进行定量问卷调查,主要了解肺结核患者的社会经济情况、确诊及治疗过程的各项直接医疗费用等。用秩和检验方法对不同类型肺结核患者的各项费用及相应减免比例、各项费用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例等进行分析。 结果 肺结核患者的直接医疗总费用及相应减免比例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分别为4000(2500,10 500)元/人次、54.9%(32.3%,70.0%),有34.4%(169/491)的患者发生过住院费用,全程门诊治疗患者和曾经住院治疗患者的直接医疗总费用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分别为3000(2000,4000)元/人次、14 955(9200,21 705)元/人次,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16.059, P=0.000)。涂阳患者和涂阴患者的直接医疗总费用减免比例的中位数(上下四分位数)分别为57.1%(40.0%,71.5%)、52.1%(25.0%,69.2%),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2.092, P=0.036)。全程门诊治疗患者与曾经住院治疗患者的自付医疗费用占家庭年人均纯收入比例的中位数(四分位数范围)分别为9.4%(3.8%,18.0%)、29.5%(14.8%,89.2%),两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7.463, P=0.000)。 结论 上海市肺结核患者确诊及治疗过程的直接医疗费用相对较高,给患者家庭造成了较重的经济负担。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肺结核患者疾病经济负担及影响因素,为制定结核病控制策略、提高患者治疗依从性和治疗成功率提供依据。方法以江苏省张家港市为研究现场,采用整群抽样法抽取23个样本村,以2010年1月至2013年3月期间登记报告且已完成规定抗结核疗程的340例肺结核患者为研究对象,采用自行设计的问卷,调查患者的诊治经过和相关费用,描述疾病经济负担并分析影响因素。最终有274例患者参与调查,应答率80.6%(274/340),问卷有效率100.o%。患者因病产生的经济负担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直接费用包括患者因病支出的医疗费(门诊费、住院费)、患者及其陪同家属支付的食宿交通费等。间接费用指患者及其家属因本次结核病造成的误工损失费。考虑费用一般呈非正态分布,故采用均数结合中位数(P25,P75)表示费用大小。组间费用比较采两样本秩和检验(Mann-Whitney U)。结果患者人均年收入19159.9元,年收入中位数(P25,P75)15000元(4530,27500)元。因病平均支出费用18793.3元,中位数(P25,P75)9965元(3200,24400元)。人均直接费用11936.9元,中位数(P25,P75)4590元(2024,14600)元,除去医疗保险支付部分,人均自付7448.0元,中位数(P25,P75)3315元(1200,8570)元。人均间接费用6856.4元,中位数(P25,P75)1575元(0,9000)元。影响患者疾病经济负担的因素包括住院治疗(未住院治疗者平均8512.9元,中位数3800元,有住院经历者平均24381.4元,中位数15500元,Z=-8.119,P〈o.001);服用保肝药(未服用保肝药者平均9911.8元,中位数5900元,使用保肝药者平均17075.9元,中位数8150元,Z=-2.645,P=0.008);使用二线抗结核药(未使用二线药者平均13294.5元,中位数6785元。使用二线药者平均18065.3元,中位数10325元,Z=—2.029,P=0.043);诊断延误时间长(首诊至确诊小于14d者平均12656.5元,中位数6110元,大于14d者平均17457.7元,中位数11065元,z=-2.970,P=0.003)。结论张家港市结核病患者的疾病经济负担较重,患者负担的费用高低与住院治疗、使用保肝药和二线药物、诊断延误等有关。  相似文献   

15.
宁柱  杨林  史文佩  谢艳  曹洪  张正东  胡屹  徐飚 《中国防痨杂志》2018,40(12):1346-1349
目的 初步评价2015—2017年四川省自贡市耐多药结核病(MDR-TB)分级诊疗的实施效果。方法 收集2015—2017年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富顺县、荣县、贡井区6个试点区县的结核病患者登记和疫情报告资料。医防联合体定点医疗机构(包括自流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共登记4418例结核病患者,各区县医院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富顺县、荣县、贡井区)共登记4922例结核病患者。对MDR-TB患者的发现诊断、治疗管理和经济负担进行分析。结果 医防联合体定点医疗机构模式和区县医院定点医疗机构模式下,结核病患者中MDR-TB的发现率分别为9.2%(54/587)和5.4%(37/684);培阳患者开展传统药物敏感性试验的比率分别为93.9%(460/490)和84.1%(402/478);MDR-TB患者的治疗覆盖率分别为13.0%(7/54)和59.5%(22/37);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χ 2值分别为6.83、23.72、21.86,P值均<0.05)。治疗成功率分别为5/7和77.3%(17/22),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 2=0.10,P>0.05)。MDR-TB患者承担的人均直接经济负担分别为(28006.90±2.83)元和(26395.70±5.15)元,其中人均自付住院费用(住院费用可报销70%)分别占41.8%(11696.53/28006.90)和40.6%(10719.40/26395.70)。 结论 自贡市部分地区实施分级诊疗在MDR-TB诊治中的整体效果较好,建议重点加强转诊和追踪的管理,提高治疗覆盖率,强化医疗支付方式改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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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上海市普陀区非户籍人口新发肺结核患者疾病经济负担及其影响因素。 方法 采用回顾性研究方法,对2008年普陀区新登记并完成治疗的初治非户籍人口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开展问卷调查,收集其家庭基本情况、诊疗经过及结核病诊疗全程的相关医疗费用等信息。共发出问卷105份,收回问卷97份,均为有效问卷。同时,结合病史和报表资料等核对患者基本情况、结核病诊疗全程的相关费用等信息。采用SPSS 15.0软件分析非户籍人口结核病患者2008年家庭年度不同类别收支情况和治疗相关费用及占家庭收入的比率,比较不同患者医疗费用及占年家庭收入比率的差异,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结果 研究对象人均结核病经济负担为5177元,平均占家庭年收入的16.29%,其中医疗费用为2452元,平均占家庭年收入的8.23%。男、女性患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3174、1840元,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9.92%、5.94%,两者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Z费用=-1.722,P=0.085;Z比率=-1.664,P=0.096)。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初中、高中和(或)中专、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3634、3109、1997和1745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4.094,P=0.251);但四者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10.50%、9.92%、9.61%和3.7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9.225,P=0.026)。有医保、无医保及不清楚自身医保情况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2765、1943和6115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218,P=0.016);但三者医疗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8.22%、7.61%和17.60%,差异无统计学意义(χ2=3.777,P=0.151)。涂阳患者和涂阴患者的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2046、3078元,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7.69%、8.50%,两者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Z费用=-0.685,P=0.493;Z比率=-0.094,P=0.925)。有住院史和单纯门诊治疗的患者平均医疗费用分别为21 001、1988元,占家庭年收入的平均比率分别为54.99%、7.27%,两者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费用=-5.233,P<0.001;Z比率=-4.392,P<0.001)。 结论 普陀区非户籍人口肺结核患者是结核病防控的重点人群,结核病诊断和治疗给患者造成较大的经济负担,特别是有住院治疗史、无医疗保险覆盖、文化程度低的患者,其疾病负担高于其他患者,故应积极探索切实有效的方式,减轻患者在治疗期间的经济负担。  相似文献   

17.
目的 分析江苏和四川省部分县(区)涂阳肺结核患者门诊直接医疗费用及支付方式,并对患者检查费用的支出内容进行溯源。方法 2014—2016年,在江苏省A市的2个县和四川省B市的3个区连续24个月纳入于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的确诊的涂阳肺结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共计430例,其中江苏省患者313例,四川省患者117例,平均年龄(49.0±21.2)岁。通过基线问卷调查获得患者的社会人口学特征和一般治疗情况等信息,建立患者队列随访至治疗终点,通过门诊信息系统和就诊病历卡收集患者诊疗过程中的各项直接医疗费用和药物不良反应、并发症和治疗结局等信息。结果 江苏和四川两省涂阳肺结核患者的例均直接医疗费用中位数(四分位数)[M(Q1,Q3)]分别为1609.0(1160.5,2534.0)元和1761.0(839.5,3052.0)元;江苏省患者的例均自付费用[M(Q1,Q3)]为1186.0(829.5,2092.0)元,占直接医疗费用的73.7%(1186.0/1609.0);四川省患者的例均自付费用[M(Q1,Q3)]为1302.0(36.0,2158.5)元,占直接医疗费用的73.9%(1302.0/1761.0),四川患者的自付费用明显高于江苏省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Z=1.98,P=0.047)。估计纳入患者的家庭灾难性卫生支出(自付直接医疗费用占家庭年收入的比率≥40%)发生率为18.1%(78/430)。初治和复治患者的例均自付费用[M(Q1,Q3)]分别为1208.0(689.0,2085.3)元和1008.0(684.8,2292.5)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Z=0.04,P=0.971),41例初治患者延长了治疗疗程。99例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的例均自付检查和自付其他药物费用[M(Q1,Q3)]分别为635.0(528.0,925.0)元和515.5(0.0,1545.0)元,高于331例无药物不良反应患者的585.0(210.0,829.0)元和40.0(0.0,518.0)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3.07和4.88,P值均<0.01)。98例并发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等慢性病患者的例均检查的直接费用和相应自付费用[M(Q1,Q3)]分别为1009.5(732.5,1278.5)元和680.0(394.5,905.3)元,高于332例未并发其他疾病者的936.0(588.5,1183.8)元和585.0(281.3,835.5)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Z值分别为-2.29和-2.17,P值分别为0.022和0.030)。对照“中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盖茨基金会结核病防治合作项目”(二期)推荐的肺结核患者诊疗服务包,发现基本诊疗服务包内检查项目的人均费用M(Q1,Q3)为468.5(360.0,620.0)元,高于基本诊疗服务包外检查项目的人均费用[310.0(244.0,644.0)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Z=-4.77,P<0.01)。结论 江苏和四川省部分地区涂阳肺结核患者的肺结核直接医疗经济负担较重,门诊自付费用均超过千元,检查和治疗药物均可产生不同比例的自付费用,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对患者自付费用的增加有较大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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