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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中医药报》2014年8月1日讯:包括中医医疗机构在内的全省所有三级甲等医院均要放开医师多点执业;三级甲等医院内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含主治医师)、不担任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者,均可在省内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不受行政区域和医疗机构举办主体限制。近日,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及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医师多点执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做出如上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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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使中医师多点执业行医成为可能。2011年3月1日即将试行《北京市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该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多点执业"是指"中医类别医师受聘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2~5个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依法开展中医医疗、预防、保健活动的行为。"其中特别指定了可进行多点执业场所的数目。并且,中医类别医师在申请多点执业时,必须取得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