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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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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评估深圳市某印刷厂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探讨新加坡有害化学品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的适用情况。方法应用新加坡有害化学品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对深圳市某印刷厂商标印刷、平张印刷、光油岗位接触的化学性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结果平张印刷岗位甲苯浓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或可以忽略的风险;商标印刷和光油岗位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或可以忽略的风险。结论该风险评估方法操作简单,实用性强,可以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2.
目的对某荧光灯制造企业进行职业危害风险评估,为加强该行业职业卫生管理和保障劳动者健康提供依据。方法应用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方法,识别某荧光灯制造企业职业危害风险因素,分析最大可预见后果的严重性和可能性,确定风险等级,并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结果高温和汞最严重后果风险等级为6级,属最高,监测岗位汞浓度、温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是首要预防的风险因子;噪声最严重后果风险等级为3级,属中等,但监测岗位噪声强度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为重点防护的风险因子。烤管、绷丝解丝、封口和排气注汞岗位最严重后果总体风险等级为5级,属最高,是职业危害风险控制的关键岗位。以上结果与依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评估的结果基本一致。结论该企业应加强高温、噪声、汞的职业病危害预防以及烤管、绷丝解丝、封口和排气注汞岗位的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3.
目的通过对光膜制造企业化学毒物的风险评估,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方法应用新加坡化学物质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分析方法,对浙江省2家光膜制造企业的化学毒物职业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结果 2家光膜制造企业涂布岗位、配液岗位存在的化学毒物主要有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环己酮,除企业B配液岗位乙酸乙酯、乙酸丁酯浓度超标外,其他各个岗位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的要求。风险评估结果显示,企业A涂布岗位接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的风险等级为1级(可忽略风险),接触环己酮的风险等级为2级(低风险);配液岗位接触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环己酮的风险等级均为2级(低风险)。企业B涂布岗位接触乙酸丁酯的风险等级为1级(可忽略风险),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丁酮的风险等级为2级(低风险);配液岗位接触苯、乙酸乙酯的风险等级为3级(中等风险),接触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丁酯、丁酮的风险等级为2级(低风险)。结论该风险评估方法操作简单,实用性强,可以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4.
目的通过新加坡化学毒物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模型(以下简称新加坡风险评估模型)评估草甘膦制造行业职业危害,探索适合草甘膦制造行业职业危害风险评估技术和模型。方法选取某市1家大型草甘膦制造企业,对现场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运用该模型的实际浓度法和暴露指数法分别对草甘膦制造企业关键岗位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并与现场检测和我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进行结果验证。结果实际浓度法和暴露指数法评估结果在接触三乙胺、氢氧化钠的岗位上有较强的一致性;但暴露指数法评估结果总体上高于实际浓度法。实际浓度法得出合成投料和水解、脱酸岗位的甲醇和氯化氢及盐酸的风险水平为1级(可忽略风险),其他岗位的风险水平为2级(低风险)。暴露指数法评估结果表明,合成投料岗位的甲醇、三乙胺和水解脱酸岗位的氯甲烷的风险水平为3级(中等风险),其他岗位风险水平均为2级(低风险)。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所有化学物评估结果均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结论新加坡风险评估模型对危害因素浓度未超过接触限值或者无法获得监测浓度的化学物的评价意义更大。  相似文献   

5.
目的评估荧光灯制造企业中汞的职业健康风险。方法采用美国EPA吸入风险评估模型对绍兴市上虞区2家荧光灯制造企业汞暴露岗位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排气注汞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汞,该岗位汞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0.010~0.015 mg/m~3,汞的危害系数(HQ)为9.0~13.7,为高风险水平;排气注汞岗位的汞浓度均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为0级。结论采用美国EPA吸入风险评估模型对荧光灯制造企业汞危害的职业健康风险控制有指导意义,但也存在高估的可能。  相似文献   

6.
目的分析某汽车维修企业职业病危害风险水平,为该行业职业病危害控制和风险管理提供依据。方法应用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方法,识别、评估某汽车维修企业重点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最常见后果和最严重后果的风险等级,并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结果进行比较。结果紫外辐射和噪声的风险等级最高(4级~5级),是需要首要预防的风险因子。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丁酮、苯乙烯、臭氧、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等化学物的风险等级为1级~3级,为次优先防护的风险因子。二氧化碳保护焊和钣金岗位是职业危害风险控制的关键岗位。以上结果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评估结果基本一致。结论该企业应加强噪声、紫外辐射的职业病危害预防以及二氧化碳保护焊和钣金岗位的风险控制。  相似文献   

7.
目的在木制家具制造企业中应用3种不同的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比较3种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方法应用美国环境保护总局(EPA)吸入风险评估法、新加坡化学物质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和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模型评估重庆市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比较其风险评估结果。在2018年3月,对重庆市某木质家具制造企业作业场所进行了职业病危害因素个体检测和定点检测。结果 EPA吸入风险评估结果表示,木磨工、紫外线光固化油漆(UV)喷漆工、底漆工和面漆工接触苯的致癌风险为(0.3~1.0)×10-5,精裁工接触甲醛的致癌风险为1.1×10-5,贴纸工接触甲醛的致癌风险为0.6×10-5,评估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木磨工、UV喷漆工、底漆工和面漆工接触二甲苯非致癌风险值分别为5.48、8.90、13.00和13.87,风险等级均为高风险。新加坡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评估结果显示,工艺工接触的木粉尘的风险值为4,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各岗位接触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风险值为3和2,风险等级为低到中等风险。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结果显示,最常见暴露风险等级为最低风险和非常低风险,最严重暴露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和中等风险作业。结论 3种风险评估方法均能够适用于评估木质家具制造行业生产过程中不同岗位员工的职业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8.
目的评估深圳市某电路板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风险,探讨新加坡有害化学品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在我国深圳市某电路板生产企业的适用情况。方法应用新加坡有害化学品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对深圳市某电路板生产企业各岗位接触的化学性职业病危害进行风险评估。结果洗板岗位三氯乙烯接触浓度为130.9 mg/m~3,风险等级为高风险;锡膏印刷岗位甲醇接触浓度为19.0 mg/m3,风险等级为中等风险;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风险等级均为低风险或可以忽略的风险。结论证实半定量法评估电路板生产企业某些岗位的风险等级及应采取相关监测和控制措施降低风险。  相似文献   

9.
目的 通过对印刷企业化学毒物的风险评估, 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探讨适用于化学毒物职业危害评价的风险评估方法。
方法 借鉴新加坡有害化学品职业暴露半定量风险分析方法, 在危害级别(HR)、暴露级别(ER)的基础上增加防控级别(PR), 对2家印刷企业的化学毒物职业危害进行风险评估。
结果 2家企业印刷、调墨岗位存在的化学毒物主要有甲苯、二甲苯、乙苯、正己烷、环己烷、丙酮、乙酸乙酯、乙酸丁酯、异丙醇等, 经检测, 各岗位化学物检测浓度均符合我国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风险评估结果显示, 企业A印刷岗位接触甲苯、二甲苯、乙苯和异丙醇危害的风险等级为2级(低风险), 接触其他化学物危害的风险等级为1级(可忽略风险); 调墨岗位接触化学物危害的风险等级均为1级(可忽略风险)。企业B印刷岗位接触异丙醇危害的风险等级为3级(中等风险), 接触其他化学物危害的风险等级为2级(低风险); 调墨岗位接触化学物危害的风险等级均为2级(低风险)。
结论 改良后的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能较好地反映印刷企业的风险水平, 有利于提出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为实施职业病风险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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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应用新加坡化学物质半定量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 (新加坡风险评估法)评估起重机制造企业各岗位的职业健康风险水平,探索起重机制造行业的职业风险评估与管理模式。方法选择某起重机制造企业开展现场职业卫生调查,运用新加坡风险评估法进行风险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与我国现行的作业分级标准和职业接触限值进行比较。结果起重机制造企业存在苯、甲苯、二甲苯、锰及其化合物、丁醇、乙酸丁酯、电焊烟尘、矽尘、砂轮磨尘和噪声等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新加坡风险评估法分析显示该企业各化学物质接触岗位中,高风险等级占3.28%、中等风险等级占8.20%、低风险等级占55.74%、可忽略风险等级占32.78%;其中铸造生产线浸涂、结构件生产线机器焊接、结构件生产线配重、铸造生产线制芯、砂混炼、落砂岗位为中高风险岗位。而应用国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标准评定仅反映轻度危害占1.64%,而相对无害作业占98.36%。两种方法对各岗位的职业病危害作业风险评估结果存在差别(P0.05)。结论新加坡风险评估法能较好地识别和评估劳动者工作场所化学物质暴露风险水平,但不能对企业的噪声、高温等物理因素作出风险评估,可考虑与国家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并用。  相似文献   

11.
  目的  采用国际采矿与金属委员会(ICMM)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评估某蓄电池企业职业健康风险,探讨该方法的适用性,为企业采取合适的职业卫生管理方法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采用ICMM风险评估技术中定性评估矩阵和定量评估模型两种方法,对某蓄电池企业关键岗位工人的职业健康风险进行评估,并比较、分析方法的适用性。
  结果  矩阵法评估结果:极板打磨、分板、极板入壳、铸板、极板焊接等岗位接触铅所致铅中毒的健康风险为中等风险,分板、极板入壳、铸板等岗位接触噪声所致听力损失或噪声聋的健康风险为高风险,其他岗位健康风险水平为低风险或非常低风险。定量评估模型评估结果:和膏、分板打磨、极板打磨、分板、极板入壳、铸板、极板焊接等岗位接触铅所致铅中毒的健康风险为不可容忍风险,涂板、极板打磨、分板、极板入壳、铸板等岗位接触噪声所致听力损失或噪声聋的健康风险为不可容忍风险;其他岗位健康风险水平为可容忍的风险。
  结论  铅和噪声是蓄电池企业健康风险水平最高的危害因素,企业应采取改进生产工艺、调整原有防护设施和加强职业卫生管理等措施来降低职业健康风险。矩阵法和定量法评估结果各有偏倚,矩阵法风险评估结果所得危害等级比定量法的低。在实际应用中应结合现场检测结果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来综合考虑岗位健康风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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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摘要:目的了解生物质发电项目粉尘作业危害状况,提出其控制措施,为生物质发电企业的粉尘治理及职业卫生管理提供依据。方法在职业卫生调查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对所存在的粉尘作业岗位进行检测,并评估粉尘作业场所防尘设施的防护效果。结果现场调查发现,该项目的粉尘危害主要存在于燃料输送系统及除灰系统。经现场检测,发现粉尘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标点较多,粉尘作业岗位合格率仅为53.8%。针对粉尘超标岗位,企业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治理措施。整改后粉尘作业岗位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较整改前大幅下降,整改治理措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结论生物质发电建设项目的粉尘危害不容忽视。采取适当的卫生工程防护措施,增强企业的职业病防治意识,提高其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是遏制生物质发电项目粉尘危害的关键。  相似文献   

13.
目的探讨铁路焊轨基地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法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结果焊轨基地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噪声、紫外辐射、高温、局部振动和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粉尘在手持打磨工序(CTWA11.2 mg/m3)和仿型磨工序(CTWA9.0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钢轨焊机、钢轨打磨、正火机、钢轨校直机、吊锤试验台8 h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检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警示标识、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结论焊轨基地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因素为粉尘和噪声,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需完善。  相似文献   

14.
目的识别大连某机床生产企业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危害程度及产生原因,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做出综合评价。方法本次现状评价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分析和检查表分析相结合的方法。结果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的风险类别为较重建设项目,该公司的选址、总体布局、设备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应急救援措施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但个人防护用品管理、职业健康监护不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焊烟尘、砂轮磨尘、二氧化氮、臭氧、苯、甲苯、二甲苯,乙酸乙酯、噪声、紫外辐射等。5个工作岗位的噪声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噪声的最高强度为89.2 dB(A);2个岗位的紫外辐射超过国家标准;其余职业病危害因素均未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结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状况基本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基本有效,但应该加强个别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落实,完善职业健康监护。  相似文献   

15.
目的 探讨企业职业病危害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可能影响因素, 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防控提供技术支持。
方法 选取20个省市不同行业的107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和现状评价报告作为资料来源, 共采集近2万项指标数据, 对其数据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
结果 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 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的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合格的可能性是不符合企业的12.01倍(P < 0.05), 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一般和较重企业检测结果合格的可能性是职业病危害严重企业的6.28、6.80倍(P < 0.05)。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不是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是否合格的影响因素。
结论 企业应该重点加强职业病防护措施的建设,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严重的企业的监管力度; 同时要关注未纳入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目录的企业和大型企业, 对其监管不能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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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上海市箱包制鞋行业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依据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的相关标准,分析箱包制鞋生产企业现场调查及检测资料结果,确定箱包制鞋行业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为行业危害防护提供针对性的参考建议。 方法 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以上海市奉贤区等四个区的职业病危害申报数据库内随机选取的44家制鞋企业、30家箱包生产企业作为调查对象,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分析,评估箱包制鞋行业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并进行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 结果 箱包制鞋行业刷胶(含烘干)、打浆搅拌等岗位为重度化学物危害作业;切边作业为噪声极重危害作业岗位;吸塑作业为噪声重度危害作业岗位。 结论 箱包制鞋行业存在发生职业病、突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风险,需制定该行业职业卫生防护规范,并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17.
目的 明确某润滑脂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关键控制点,提出合理可行的职业病防护对策。方法 对某润滑脂生产企业下属的润滑脂生产中心3个工段(共20条生产线)、1个成品工段进行了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并对工人作业过程中接触的化学物质、粉尘、噪声作了检测、分析和评价。结果 劳动者接触的正己烷、环己烷、戊烷、甲苯、二甲苯、苯胺、二苯胺、环己胺、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石墨粉尘、炭黑粉尘、其他粉尘(轻质碳酸钙)等检测结果均低于10%职业接触限值(OELs);灌装工接触的苯检测结果达到10%OELs;配料工/炼制工接触的苯检测结果达到50%OELs;37%的岗位噪声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结论 该企业应改进作业现场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加强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管理,完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及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相似文献   

18.
目的对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职业病危害进行预测,并提出针对性的防护措施。方法以广东省某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项目为研究对象,利用类比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法、经验法等方法分析预测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的职业病危害,并探讨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工艺、工程、个人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措施。结果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电焊烟尘、其他粉尘、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以及苯系物等,其中噪声超标率为46.7%,电焊烟尘CTWA超标率为56.3%,其他粉尘超标率为37.5%;锰及其无机化合物CTWA超标率达53.8%。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岗位为焊工、打磨工、油漆工和切割工,关键控制措施包括工艺措施、工程措施、个人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等。结论船舶制造业职业病危害严重,尘肺、噪声聋、振动病以及锰及其无机化合物中毒、苯系物中毒风险较高,深海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应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19.
  目的  应用4种风险评估方法对某无机颜料制造企业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比较所得结果,甄选高风险岗位,为该类企业的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和风险管理提供思路。
  方法  以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为基础,选用国际采矿和金属委员会风险评估方法(ICMM法)、罗马尼亚职业事故和职业病风险评估方法(MLSP法)、澳大利亚职业健康与安全风险评估方法(UQ法)、新加坡半定量风险评估方法(MOM法)对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岗位进行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引入风险比值对4种方法得出的评估结果进行比较。
  结果  ICMM法得到的岗位危害风险分级为Ⅳ级(高风险)、Ⅴ级(极高风险)的占一半以上,MLSP法和MOM法得到的岗位危害风险分级均在Ⅲ级(中等风险)及以下,UQ法得到的风险分级层次分布较为均匀,总体略低于ICMM法但高于MLSP法和MOM法,与平均风险分级较为吻合。
  结论  该企业的铁皮切割、铁黑拼混研磨包装岗位的噪声,上铁、烘干线包装岗位的高温对人体的健康风险极高,应重点关注。当企业风险接受度比较低时,可选择ICMM法和UQ法;当企业风险接受度较高时,可选择MLSP法;化学因素较多的岗位可选择评价依据较为客观的MOM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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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In response to the intention of the Workers' Compensation Board of British Columbia (WCB of BC) to eliminate made-in-BC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s (OELs) and adopt threshold limit values (TLVs), this study assessed the potential health impacts on healthcare workers (HCWs) of the proposed change, by (1) reviewing the processes used to establish the OELs and TLVs, (2) selecting of substances of health concern for HCWs, (3) identifying chemicals with discordances between existing OELs and the 2002 TLVs, and 4) reviewing the discordances and assessing the potential health implications. Differences in philosophies, policies and processes that influenced the setting of OELs and TLVs were substantial. The TLV process involves U.S. and international priorities; in BC, a tripartite committee determined OELs taking into consideration how OELs should be interpreted in the local context. 47 chemicals of concern to BC HCWs were discordant, with significant discordances totalling 57; 15 compounds had BC 8-hour OELs lower than their respective TLVs and three TLVs were lower than the 8-hour BC OELs. Review of six chemicals with discordances suggested a potential for increased risks of adverse health effects. Eliminating the local capacity and authority to set OELs is unlikely to cause major health problems in the short run, but as chemicals in use locally may not have up-to-date TLVs, eliminating the capacity for local considerations should be undertaken with great caution. While the WCB of BC did implement the change, the present report resulted in procedural changes that will provide better protection for the workforce.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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