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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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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柳州医学》2005,18(4):247-248
二、当事人收到医学会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通知后提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需要材料的程序与内容 1.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被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书面陈述及答辩,“通知之日”按当事人签收之日计算。  相似文献   

2.
《中国乡村医生》2002,18(23):6-6
第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释义】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时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主观性病历资料不能复印或复制,只能在医患双方共同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共同启封。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历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均属于主观性病历资料。由于主观性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进行分析、…  相似文献   

3.
咸少桢  朱炎苗 《上海医学》2005,28(4):352-354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的依据,也是法院作为判案的重要证据,因此关系到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认真审查双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并进行核实;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由此可见,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及答辩是专家鉴定组作出鉴定结论的重要程序,也是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以下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程序中医方陈述和答辩的相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相似文献   

4.
范正栋 《实用医技杂志》2008,15(35):159-160
<正>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实施以来,阳泉市医学会负责组织我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我们在工作实践中不断克服困难,总结经验教训,使鉴定工作不断完善。截止2007年底,我会共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105例,现报告如下。  相似文献   

5.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中国医刊》2002,37(8)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第三十五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 ,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第三十六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 ,除责令医疗机构及时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 ,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 ,应当组织调查 ,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对不能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 ,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 ,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 ,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  相似文献   

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4月14日发布(下简称《条例》) ·《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规定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二十三条规定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建立专家库  相似文献   

7.
唐培作  郑蓉 《新疆医学》2006,36(4):206-209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书写作了明确规定。自2002年9月1日开始,新疆医学会承担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中,新疆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的专家在客观、公平、公正鉴定的基础上,严肃、认真地书写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对客观、公平、公正的处理医疗事故提供了客观依据。但有个别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写的还不够规范,存在这样哪样的问题,有必要进一步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书写等进行讨论。  相似文献   

8.
自2002年9月1日至2003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实施一周年,吉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对88起医疗事件依据《条例》进行了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现对省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进行分析。1基本情况一年来,吉林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受理医疗纠纷事件145起,组织医疗事故技术再次鉴定88起,其中属于医疗事故的43起,不属于医疗事故的45起。88起医疗事故争议发生在市州所辖卫生部门医疗单位47起,省部属院校医疗单位16起,厂矿企事业所属医疗单位14起,乡镇卫生院6起,个体诊所5所。省级再次鉴定与…  相似文献   

9.
方莹  胡晓翔 《中国医院》2006,10(4):32-33
如果医患双方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而"共同委托"进行了首次鉴定,则只能"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单方面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没有法律依据,卫生行政部门不应受理."批复"的有关规定是无效条款.  相似文献   

10.
赖金泉  莎代提 《新疆医学》2007,37(3):174-176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作为受理首次鉴定的地区级医学会,我们共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件53例,所涉及主要专科包括普外科、妇产科、骨科、儿科、内科等。53例案件中,已组织鉴定42例,中止鉴定3例,协调处理2例,还有6例正在调查取证和组织鉴定中。在首次鉴定的案例中,属于医疗事故的19例,鉴定事故率为45%。  相似文献   

11.
第二章、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第九条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第三章、第二十八条……医患双方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医疗机构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如实提供相应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应当承担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2年9月1日起执行《节选》$《编辑部》  相似文献   

12.
3、鉴定程序违法 案情事实表明,医疗纠纷发生后,天津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于1989年10月16日做出了“此例不属医疗事故”的结论。根据《办法》第11条的规定,双方当事人若对鉴定结论不服,只能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可是,本案诉讼的提起和重新鉴定的要求,却分别是在4个月和10个月之后,已大大超过了法定时间。  相似文献   

13.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近期制走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管理新办法,1.进口管理:进口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包括标准品、对照品),进口单位应当向SFDA提出申请,报送有关资料,SFDA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之日起10日内作出是否同意进口的决定。进口供临床使用的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取得特殊药品《进口准许证》后,在办理进口备案、  相似文献   

14.
丹参 《当代医学》2003,9(11):16-18
医疗事故鉴定,一个关键问题 背景资料:《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进行了重大改革。《条例》规定,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将由中华医学会及其在各地的分会组织实施。医学会聘请(而不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德才兼备、经验丰富的专家建立专家库专门从事鉴定工作。《条例》还规定,参加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专家,由医患双方在医学会主持下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其他医学会建立的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业的专家参加鉴定或函件咨询。  相似文献   

15.
徐俊华 《苏州医学》2005,28(2):111-112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是医学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等聘请的,在医学或法医学领域中具有专门知识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其职责是分析并确定医疗机构对患者实施诊疗技术行为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不良后果,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其鉴定结论是医患双方解决医疗纠纷的重要证据,与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密切相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法律属性决定鉴定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同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似文献   

16.
盖小荣  彭华 《中国病案》2012,13(6):13-15
本文以一纠纷案例为例,因医疗机构保管的门诊病历丢失而医学会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不配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所应承担的责任的批复》的规定,认为医方没有提交病历原件属于"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不配合做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判定医疗机构应当承担医疗事故责任。病历丢失原因为三:一是患者或家属主观故意将部分内容拿走;二是某些医护人员为防范纠纷,主动将重要文件从病历中抽走,人员交替不慎丢失或者主观故意藏起;三是病历管理部门在整理病历时,将病历部门内容装订错误,无法查找。防范措施是应当加强管理,建立病历交接制度,遇有纠纷病历应提示病案科加强监控。  相似文献   

17.
本文旨在探讨省、市两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差异原因。通过回顾分析辽宁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办公室2008年1月至2011年6月受理的462例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资料,结果经再次鉴定,省、市两级鉴定结论完全不同的94例,这与省、市两级专家自身医疗技术水平、鉴定工作经验及对法律法规的掌握等密切相关。因此加强专家培训提高医疗鉴定质量势在必行。12008—2011年辽宁省医疗事故鉴定情况统计  相似文献   

18.
《柳州医学》2009,22(4):244-245
第四十八条 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相似文献   

19.
自《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2002年9月1日开始实施,条例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现就某市医学会2006-2008年来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情况进行简要总结分析,目的在于分析医疗纠纷、事故的成因,帮助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未受理或调解、撤诉的未作统计)。  相似文献   

20.
张燮林  朱炎苗 《上海医学》2005,28(4):350-351
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上海市医学会受理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案例中,糖尿病漏诊、漏治引起的医疗事故争议占了相当的比例。由于糖尿病漏诊、漏治极易造成严重后果,轻则增加了原就诊疾病诊治的难度和复杂性,重则可危及患者生命,因而往往构成医疗事故。从上海市医学会已经受理和鉴定的案例分布上看,糖尿病漏诊、漏治问题多发于医院内分泌以外的临床科室,以神经内科、普外科及创伤相关科室为多,其他临床科室也有发生。提示内分泌以外的各临床科室应警惕和重视糖尿病的漏诊、漏治问题,预防和减少相应医疗事故争议的发生。现就我会鉴定的部分案例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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