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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药品检验的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对攀枝花市药品的产、供、销进行了抽检,不合格产品有中药材、抗生素、自制制剂、化学药品和中成药,还有一些假药、劣药。因此,必须对药品流通市场进行整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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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地市级药品检验所存在的问题章光文高菁赵海榕(江西省药品检验所330046)《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后,各地市药检所科学检验,依法管理,做了大量药品监督检验工作,为保证药品质量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依据。但在业务技术管理、工作职责履行、实验条件完善、仪器设...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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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1997年进口药品使用情况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吴碧桃 《中国医院药学杂志》1999,19(5):311-311
随着医药科技的发展,药品不断更新换代,越来越多的进口药品进入我国,弥补了国内药品的不足,保证了药品供应和医疗需要。但由于进口药品价格相对昂贵,也给国家和病人带来了新的问题。本文就我院1997年进口药品使用情况进行分析。1资料与方法1997年我院应用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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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剂工作人员在掌握临床药学知识的同时还必须了解一些药事法规知识和辨别药品真伪的常识, 识别药品批准文号就是辨别药品真伪的第一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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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药品管理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加强了对药品的监督管理,开展了药品质量检查与检验,全区药品质量逐年提高。本文对1984~1988年我区地、县两级药检所检验数据进行综 合分析,旨在促进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开展,提高药品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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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帮、促”是药检工作不变的工作方针 ,多年来 ,正是在这一方针的正确指导下 ,广大药检工作者依照《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开展了有效的工作 ,为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作出了突出贡献。但是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 ,形形色色的新矛盾不断涌现 ,药检工作者作为药品质量监管工作的排头兵 ,必须适应形势的发展 ,创造性地做好自己的工作。下面就新形势下药检工作的管理方法浅谈拙识 ,请同道斧正。1 应在抓好内部管理上狠下功夫事物的发展受到内、外两方面因素的制约 ,而内因起到关键性、决定性作用。对人的管理则是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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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部门是国家对药品质量实施技术监督、检验的法定机构 ,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担负着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领域的质量监督检验 ,任务重、范围广、费用大。药品检验部门经费的多少决定着药品监督检验的数量和质量 ,影响药检事业的发展 ,也关系到药品监督管理的社会效果。目前 ,围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 ,对药品检验机构的地位、事权、收费等问题多有论述 ,我们在总结经验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 ,对地 (市 )级药品检验经费问题进行了分析与思考。1 药品检验经费的现状药品检验经费现状总的看是投入不足 ,收入减少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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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是防病治病的特殊商品 ,药品依法管理的最终目的是为了保证药品安全、有效 ,维护用药者的身体健康。药品是否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需要通过药品检验的手段来实现 ,因此 ,药品检验是药品执法监督的重要基础 ,药品监督管理必要的技术依托。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 (以下简称新法 )在原法的基础上 ,加强了药品检验的管理 ,规定了法定药品检验机构的设立和职责 ;明确了药品检验的经费来源和收费原则 ;作出了药品检验机构的行为限制 ;加大了对违法药品检验机构的处罚力度。新的《药品管理法》中涉及到药品检验的条款约占总条款的 1 4 ,是很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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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检验信息化管理系统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随着我国药品行业的不断发展,需要检验的药品数量及品种逐年增长.检品量的增多,增加了药品检验管理收检人员的劳动强度,与检品相关的其他管理工作也大幅度增加.但我国大多数药检行业仍限于落后的手工管理方式.目前市场上还没有健全的药检管理系统,为了填补我国药检系统信息化管理的空白,促进药品检验工作科学、准确、规范、高效地完成,提高药检行业的自动化管理水平,开发了本系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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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家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察工作现状的调查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医疗单位开展药品不良反应(Adversedrugreactions,ADR)监察工作,是为了保障病人用药安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提高医疗质量和水平。我国ADR监察工作起步较晚,1989年成立卫生部ADR监察中心,1993年指定全国80多家重点监察医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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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级药检所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如何开展工作?我们认为,开展效能检验,是新形势下药检工作直接为经济建设服务,保证药品质量的有效途径,也是全面履行药检职能的客观要求。自1994年来,先后在市内26家药品经营企业、1家制药厂、2所市直医院、36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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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放射性药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的四类特殊药品之一,具有药品和放射性两种属性,国家对此实行特殊管理。过去,由卫生防疫、环保、公安等部门对放射性药品使用单位从防护、污染、安全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按卫药字(89)第11号关于贯彻执行《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医疗单位核医学科(或同位素室)应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公安、环保部门进行验收,合格的发给《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验收工作已按卫生部、公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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