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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回顾研究两种改进的自体骨融合方案(自体颗粒骨打压植骨、自体骨cage植骨)与PEEK cage植骨在腰椎后路融合手术中的临床疗效差异,旨在证实其临床价值。 方法 收集2010年6月至2016年6月因退行性腰椎疾患在我科行腰椎融合术的患者,根据腰椎融合的采用情况将患者分为自体骨打压组36例、自体骨cage组35例、PEEK cage组39例。观察手术前后的 VAS、ODI评分,并在影像学资料上计算术后24h、术后6月、术后12月的椎间隙高度丢失度及椎体融合率。术前患者一般资料无统计学差异,资料可比性良好。 结果 三组术后均未发生严重的手术相关并发症。影像学结果示术后6月、12月的椎体高度丢失度分别为:打压植骨组(6.1±2.5、6.5±3.8)%;自体骨cage组(5.6±2.9、5.8±3.7)%;PEEK cage 组(5.4±3.3、5.9±4.1)%。术后6月、12月的椎间相对融合率为:打压植骨组(27.5±10.5、26.5±9.1)%;自体骨cage组(31.2±8.7、28.1±8.7)%;PEEK cage 组(28.4±7.1、29.3±8.2)%。各组结果均无统计学差异(P>0.05)。术后三组的ODI、VAS评分亦无统计学差异(P>0.05)。 结论 三组术后的临床疗效及术后融合率无明显差异,自体颗粒骨打压植骨、自体骨cage植骨融合效果良好。  相似文献   

2.
目的 比较钛网与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n-HA/PA66)颈椎支撑体植骨在颈椎椎体次全切、减压融合、前路钛板螺钉系统内固定术后,恢复维持颈椎曲度、椎间高度及融合率、沉降率的差异。 方法 75例确诊为两个相邻节段脊髓型颈椎病的患者行颈椎前路减压融合术,40例行钛网支撑体植骨,35例行n-HA/PA66颈椎支撑体植骨,均行椎前钉板系统内固定。比较两组手术时间、术中出血量、住院时间、JOA评分、颈椎曲度变化、融合节段椎间高度及植骨融合情况。分别摄术前、术后即刻、术后3、6、9个月颈椎标准侧位X线片,测量融合节段Cobb角、C2~7 Cobb角、D值评价颈椎的曲度,同时测量融合节段椎体前缘高度(HAB)、后缘高度(HPB)评价支撑体融合沉降情况,对各参数不同时期间差值分别行组间配对t检验。 结果 所有患者均获得随访,随访时间9~24个月(平均16.7个月)。两组患者术后的JOA评分明显高于术前,两组间JOA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两组患者术后即刻与术前D值差值有统计学意义(P <0.05),在术后3、6、9个月融合节段前后高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融合率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而在术后6、9个月沉降率上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钛网组明显存在早期沉陷,影响融合节段椎间高度。 结论 n-HA/PA66颈椎支撑体相对于钛网支撑植骨具有提高融合率、并发症少等优点,可以有效保持颈椎生理曲度及椎间高度,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支撑体植骨材料。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n-HA/PA66)生物活性人工Cage植骨融合术治疗腰椎退变的临床疗效。方法从2007年6月~2012年2月,对腰椎退变失稳定性疾患,需要后路手术+椎间植骨融合的患者,采用n-HA/PA66复合生物活性椎间Cage植骨融合、经椎弓根钉棒系统内固定,共61例70个椎间隙。用M-JOA评分的症状改善率评价患者治疗效果;术前、术后1周及3月、6月、12月分别摄x射线片及CT,观察椎体间高度、融合节段前凸弧度及植骨融合情况。结果随访6~48个月(平均28个月),术后3-4个月开始产生骨融合,术后12月69个节段得到骨性融合(98.57%),椎间隙高度无降低,症状无复发。结论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n_HA/PA66)复合椎间Cage植骨融合内固定术,可有效重建退变腰椎的稳定性,Cage内外的植骨可与相邻椎体有效融合并形成完整整体,是一种理想的椎间植骨融合方式。  相似文献   

4.
为研究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椎间融合器(n-HA/PA66cage)用于腰椎退行性疾病椎间融合术后的初期疗效,回顾性选取2010年8月~2012年1月行后路减压或复位,并植入n-HA/PA66cage融合内固定的腰椎退行性变患者27例,对比术前、术后1周、末次随访时的Oswestry功能障碍指数(ODI)、腰腿痛视觉模拟评分(VAS)及椎间隙高度,并在末次随访时评估骨性融合情况。随访12~24月(平均19月),ODI术后1周(7.74%±1.65%)和末次随访(7.26%±1.97%)较术前(51.93%±13.62%)有明显改善(P0.05)。VAS术后1周[(3.11±1.05)分]和末次随访[(2.96±1.06)分]较术前[(7.07±2.09)分]也明显改善(P0.05)。椎间隙高度术后1周[(10.09±1.17)mm]和末次随访[(9.50±0.91)mm]较术前[(7.51±0.56)mm]明显改善(P0.05)。但各指标两次术后随访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末次随访时用Brantigan的标准评估融合情况,5级融合19例,4级融合8例,无1~3级融合,融合率100%。无cage移位及内固定断裂发生。这些结果表明n-HA/PA66cage用于腰椎退行性疾病的腰后路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术治疗,是一种较理想的生物材料,可有效维持椎间隙高度,植骨融合率高,早期临床疗效满意。  相似文献   

5.
分析52例颈椎病行前路减压、n-HA/PA66复合生物活性融合器植骨、钛钉板系统内固定颈椎前路重建手术患者的临床资料,探讨自行研制的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n-HA/PA66)复合生物活性融合器在颈椎病前路减压固定融合手术中的初步临床疗效。所有术后均获得6~25个月(平均13个月)的随访。患者术前症状均得到改善,JOA评分术前平均为10.4分,术后为15.7分。n-HA/PA66复合生物活性融合器于术后3~6个月骨性融合。颈椎生理曲度、椎间高度、颈椎稳定性均维持良好。无融合器下沉、塌陷、移位发生,无感染、内固定物松动、脱落、断裂等并发症。n-HA/PA66复合生物活性融合器能有效重建和维持颈椎体的结构和高度,可能是一种理想的颈椎植骨替代材料。  相似文献   

6.
背景:颈椎前路椎间盘切除减压自体髂骨植骨融合是治疗颈椎病的标准术式,但取自体髂骨存在较多供骨区并发症,寻找合适的骨修复替代材料应用于颈椎前路手术一直是研究的热点。目的:分析含骨形态发生蛋白2骨修复材料在颈椎前路减压融合中的临床效果。方法:回顾性分析行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治疗40例患者的临床资料,其中试验组21例将含骨形态发生蛋白2的骨修复材料(载体为药用明胶、注射用大豆卵磷脂、羟基磷灰石等)及自体骨赘植入PEEK cage融合器,对照组19例将自体骼骨植入PEEK cage融合器。随访12个月,比较两组融合节段Cobb角、融合节段椎体前缘高度、椎间高度、并发症、融合率、JOA评分和目测类比评分等指标。结果与结论:经过治疗后,两组均获得了即刻的颈椎稳定,颈椎前凸、融合节段椎体前缘高度及椎间高度均较治疗前明显增加(P0.05)。随访12个月时,试验组Cobb角明显大于对照组(P0.05),两组融合节段椎间隙前缘高度与融合节段椎间高度、椎间融合率、颈部与上肢目测类比评分、JOA评分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均获得骨性愈合。表明含骨形态发生蛋白2的骨修复材料结合自体骨赘植骨应用于颈椎前路减压融合可有效恢复并维持颈椎前凸、融合节段的高度,在改善临床症状方面与自体髂骨疗效相当。  相似文献   

7.
文题释义: 零切迹椎间融合固定器:放入椎间隙内的融合器带斜向螺钉孔,通过孔置入螺钉可固定相邻椎体,且螺钉尾部沉入融合器内,椎体前方无内植物外露。 传统颈椎前路钢板及Cage:前路行手术治疗减压患者椎间隙后,处理上下终板,于椎间隙内放入预填充骨块的Cage,于椎体前方安放钢板螺钉固定相邻椎体。 背景:颈前路减压植骨融合是治疗颈椎病的一种经典手术方式,目前可选择零切迹椎间融合固定器与传统颈前路钢板、Cage作为内固定融合材料。与传统颈前路钢板固定系统相比,零切迹椎间融合固定器具有术后对食管干扰小、降低术后吞咽困难发生率、避免钢板过长或位置不佳损伤临近节段椎间盘等优势。 目的:比较零切迹椎间融合固定器Zero-P与传统颈前路钢板Cage融合内固定治疗双节段颈椎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方法:回顾性分析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2016年5月至2018年5月行颈椎前路减压植骨治疗的60例双节段颈椎病患者的临床资料,根据融合方式分为2组,Zero-P组采用Zero-P融合固定,钢板组采用颈椎前路钢板固定联合Cage置入,每组30例。2组患者对治疗方案均知情同意,且得到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采用日本骨科学会评分、颈部功能障碍指数、Bazaz吞咽功能评分评估临床疗效;行颈椎X射线、颈椎CT检查,测量颈椎曲度,观察植骨融合情况以及内植物移位、松动及断裂等并发症发生情况。 结果与结论:①60例患者均顺利完成手术,术后伤口均Ⅰ期愈合,无神经损伤、食管瘘、脑脊液漏等严重并发症发生;②在术后随访中,2组患者颈部功能障碍指数及日本骨科学会评分、植骨融合率差异均无显著性意义(P > 0.05);③Zero-P组患者吞咽困难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在术后各随访时间点均低于钢板组(P均< 0.05);④术后6个月及末次随访,钢板组患者在颈椎整体曲度和手术节段曲度方面均优于Zero-P(P < 0.05);⑤提示双节段Zero-P椎间融合是一种安全有效的治疗方式,在手术时间、出血量、透视次数、术后吞咽困难发生率方面均优于传统颈椎前路钢板固定系统,但在颈椎曲度方面不如传统颈前路钢板系统。术前颈椎曲度明显异常的患者不推荐使用Zero-P椎间融合固定器作为内固定器械。 ORCID: 0000-0003-3584-5276(余彬) 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出版内容重点:人工关节;骨植入物;脊柱;骨折;内固定;数字化骨科;组织工程  相似文献   

8.
目的评估部分可吸收椎间融合器(PBIFC)用于山羊腰椎融合的效果。方法采用16只中国青山羊行腰椎间融合术。每只动物于L_(2-5)3个椎间隙随机植入PBIFC、n HA/PA66 cage或1枚自体髂骨块。术后即刻及每4周拍摄腰椎侧位X线片。术后24周处死动物行CT扫描、组织学和生物力学评估。结果术后12周内X线评估显示,髂骨组和PBIFC组可观察到椎间融合,而n HA/PA66组在此期间内未见融合;术后24周CT评估显示PBIFC组的融合度评分高于n HA/PA66组,有统计学意义(0.05);生物力学测试显示PBIFC组平均刚度大于髂骨组,而髂骨组大于n HA/PA66组,均有显著性差异(0.05);组织学评估:PBIFC组在植骨区和椎间融合器边缘可见大量成熟的骨小梁,骨组织与材料表面已发生嵌合;髂骨组的植骨块与椎体间的新生骨小梁已改建为成熟的骨小梁;n HA/PA66组可见纤维骨痂形成。结论 PBIFC具有良好的生物力学特性,融合率高,可进一步用于临床试验研究。  相似文献   

9.
背景:颈椎骨折诊断后多需手术治疗,前路椎体间植骨融合技术仍是目前治疗颈椎退行性或创伤性不稳的主要方法。作者设计的椭圆形同种异体骨垫,可以适应不同高度及宽度椎间隙的需要,符合椎间隙的生理形状。目的:通过与自体髂骨比较,评价自制同种异体骨垫在颈椎前路椎间植骨融合中的疗效。方法:2009年1月至2013年6月对58例颈椎椎间盘突出患者行前路一期椎间盘切除、椎间植骨融合内固定治疗,根据植骨材料不同,分为同种异体骨垫组和自体髂骨组,病程12-24个月。治疗后评价指标包括日本骨科协会(JOA)评分、颈椎间隙融合率、融合时间、手术时间、术中出血及排斥反应。结果与结论:治疗后6个月两组患者JOA评分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治疗后6个月同种异体骨垫组、自体髂骨组治疗后有效融合率分别为84%和88%,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同种异体骨垫组植骨融合时间较自体髂骨组长,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两组内固定物均牢靠无松动,随访期间均无植骨排斥。提示与自体髂骨相比,同种异体骨垫在颈椎前路植骨融合中疗效满意,可有效融合病变椎间隙,且异体骨垫不会产生因取骨引起的取骨区疼痛等不适。  相似文献   

10.
背景:腰椎滑脱修复的主要目的是恢复并重建脊柱序列的稳定性,解除突出的椎间盘对神经根的压迫,椎弓根钉棒系统加植骨融合成为多数学者治疗腰椎滑脱的首选方式。国内外多数学者在选择修复方式时倾向于后路椎间植骨融合或者后外侧椎间植骨融合。目的:通过观察植骨融合率及椎间隙丢失高度,对比退变性腰椎滑脱患者行后路自体髂骨椎间植骨融合与后路Cage椎间融合器植骨融合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2008年7月至2013年12月宣城中心医院收治的61例退变性腰椎滑脱患者,按照椎间植骨融合方式分为两组,自体髂骨组37例行后路自体髂骨椎间植骨融合治疗,Cage椎间融合器组24例行后路Cage椎间融合器植骨融合治疗。对比两组患者的手术时间、失血量、滑脱复位情况、植骨融合情况及JOA评分,探讨不同椎间植骨融合方式对退变性腰椎滑脱患者预后的指导意义。结果与结论:两组患者的失血量相比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但自体髂骨组的手术时间显著长于Cage椎间融合器组(P0.05)。两组患者均取得了较好的复位率、植骨融合率及临床疗效改善率,两组相比差异无显著性意义(P0.05)。两组患者的末次随访椎间隙丢失高度相比差异有显著性意义(P0.05),Cage椎间融合器组优于自体髂骨组。提示两种植骨融合方式修复腰椎滑脱均可取得良好的复位及临床效果,但长期随访后路Cage椎间融合器植骨融合的椎间隙丢失高度较小,临床修复效果更佳。  相似文献   

11.
目的研究颈椎前路减压融合术中椎间融合器高度对颈椎生物力学影响,为融合器选择提供参考。方法建立正常颈椎C2~7节段有限元模型并验证,在C5~6节段分别植入高度为5、6、7、8 mm的融合器,施加1.5 N·m力矩使颈椎产生前屈、后伸、侧弯和轴向旋转运动,并探究融合器高度变化对颈椎活动度(range of motion,ROM)、小关节应力、椎间压强等的影响。结果融合器高度每增加1 mm,手术节段的角度值平均增加0.68°。植入融合器后C5~6 ROM范围小于0.44°。融合器高度差异对C4~5的ROM影响大于C6~7,对非融合节段ROM的影响小于7.3%。融合器高度差异对非手术节段ROM、小关节应力、相邻节段椎间压强的影响较小。关节囊韧带、融合器和钉板系统应力均随融合器高度增加而明显增加,6、7、8 mm融合器模型的关节囊韧带、融合器和钉板系统应力均远高于5 mm融合器模型。结论对于需要植入融合器的患者,建议植入物高度比原椎间隙高0~1 mm。  相似文献   

12.
目的 设计一种新型的“肾形”n-HA/PA66腰椎间融合器(cage),通过三维有限元分析,研究其在经椎间孔腰椎椎间融合术(TLIF)中的生物力学特性。 方法 建立正常人体L3-L5节段三维模型,模拟经椎间孔腰椎椎间融合术,采用有限元分析方法进行应力分析,比较肾型与子弹头型n-HA/PA66腰椎间融合器应力分布的差异。 结果 在前屈、后伸、左右旋转工况下两种不同cage的TLIF手术模型对比,子弹头型cage最大应力分别为32.8、32.8、31.4、31.3、32.8、34.2 MPa,肾型cage最大应力分别为13.2、11.4、10.9、10.1、11.7、11.1 MPa;而且肾型cage应力集中区域小于子弹头型cage。 结论 肾型n-HA/PA66腰椎间融合器固定的椎体应力分布小而均匀,理论上可有效降低cage沉降率。  相似文献   

13.
背景:颈椎前路钢板置入内固定被认为是颈椎前路多节段椎间盘切除和融合的标准治疗,但是,颈前路植入钢板有着很多金属植入物相关并发症的风险。 目的:分析和比较使用颈椎桥形连接融合器和Cage椎间融合器+颈椎前路钢板置入内固定进行颈椎前路2节段以上椎间融合的有效性。 方法:纳入54例2节段以上颈椎间盘突出接受颈椎前路减压和融合治疗的患者,分别使用颈椎桥形连接融合器进行颈椎前路椎间融合(n=30)和Cage椎间融合器与颈椎前路钢板固定系统进行椎间融合(n=24)。使用日本骨科学会(JOA)量表系统评价临床结果,椎间融合后3,6个月依据X射线检查评价颈椎前凸角、椎体间高度和颈椎融合状态。 结果与结论:对桥形连接融合器和Cage椎间融合器组的平均随访时间为6个月。两组患者均获得骨性融合,平均愈合时间为5.5个月。桥形连接融合器组平均JOA评分由治疗前(7.4±0.4)分,提高到治疗后3个月(14.3±0.5)分,治疗后6个月(14.5±0.8)分,Cage椎间融合器组平均JOA评分由治疗前(7.6±0.7) 分,提高到治疗后3个月(13.9±0.4)分,治疗后6个月(14.0±0.6)分,且有显著性差异。治疗后两组的颈椎前凸角和椎间隙高度均较治疗前有显著性改善。说明该植入体植入后能有效恢复颈椎的生理曲度,避免出现螺钉钢板固定并发症,疗效确切。  相似文献   

14.
目的 采用Meta分析比较钛金属cage与聚醚醚酮(PEEK)cage在颈前路减压椎间融合术(ACDF)中的临床效果,为ACDF植入物的选择提供临床依据。方法 计算机检索PubMed数据库、Cochrane数据库、Embase数据库、中国知网数据库、万方数据库,并辅以手工检索,收集2007年1月—2017年3月有关钛金属cage和PEEK cage 用于ACDF临床效果对照研究的中英文文献,按照Jadad量表严格评价纳入文献质量,并提取相关数据,运用Revman 5.0软件对所有相关数据进行分析。结果 纳入5项研究共361例患者,其中高质量文献4篇,中质量文献1篇。Meta分析显示对于ACDF,PEEK cage下沉发生率低于钛金属cage(OR=3.49,95%CI 1.75~6.99,P=0.0004),而在融合率(OR=1.60,95%CI 0.05~53.73,P=0.79)、脱位发生率(OR=3.61,95%CI 0.91~14.34,P=0.07)、手术时间(WMD=0.87,95%CI -24.95~26.69,P=0.95)、Odom评分优良率(OR=0.89,95%CI 0.49~1.63,P=0.71)、NDI评分(WMD=3.24,95%CI -0.44~6.93,P=0.08)及手术节段术后Cobb角(WMD=-2.29,95%CI -4.63~0.05,P=0.05)等方面两种cage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钛金属cage和PEEK cage 应用于ACDF均能获得理想的临床效果,术后PEEK cage下沉发生率更低。  相似文献   

15.
目的 从解剖学角度探讨颈椎一期后前路手术中后路取自体颈椎椎板作为前路椎体间植骨材料的可行性。  方法    选择60例健康志愿者行颈椎CT扫描(平扫+矢状位重建)。其中,男、女各30例,年龄25~40岁。测量C3~7两侧椎板与椎弓根交界点的连线长度、两侧椎板交汇点到此连线的距离,并计算两侧椎板所围成的三角形的面积,与目前临床上常用的颈椎椎间融合器(PEEK cage)进行比较。测量并比较C3~7各椎板高度与对应的椎间隙高度。  结果    C3~7两侧椎板所围成三角形面积均大于临床常用颈椎椎间融合器的理论融合面积,C3~7椎板高度均大于对应的椎间隙高度。  结论    从解剖学角度,颈椎椎板作为颈椎一期后前路手术中前路椎体间植骨材料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16.
背景:已有文献报道生物活性玻璃在骨不连、骨折愈合过程中有较佳的临床疗效,但其在脊柱骨融合过程中的效果鲜有报道。 目的:观察生物活性玻璃联合颈椎椎间融合器在颈椎前路椎间融合中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方法:回顾性分析68例颈椎前路单节段椎间融合患者资料,全部病例均采用聚醚醚酮材料椎间融合器,其中内填充自体松质骨植骨32例为对照组,采用生物活性玻璃填充36例为实验组。随访观察两组植骨融合、神经功能恢复、椎间隙高度和颈椎生理曲度及伤口并发症等情况。 结果与结论:两组患者的神经功能改善效果相当,均未出现伤口感染及延迟愈合等并发症。治疗3个月时,实验组与对照组骨性融合率分别为94%,97%,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治疗6个月时全部融合。两组随访3,6,12个月时椎间隙高度和颈椎曲度指数均获得良好维持,组间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意义。提示生物活性玻璃联合颈椎椎间融合器在颈椎前路椎间融合中有良好的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中国组织工程研究杂志出版内容重点:生物材料;骨生物材料; 口腔生物材料; 纳米材料; 缓释材料; 材料相容性;组织工程全文链接:  相似文献   

17.
背景:目前用于颈椎前路重建的材料较多,如自体髂骨、同种异体骨、钛网等,但各种材料均存在一定的不足。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人工椎体具有良好的生物相容性及生物安全性,是一种比较理想的椎体植骨替代材料。 目的:评估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人工椎体应用于颈椎前路减压融合治疗脊髓型颈椎病的临床效果,并与自体髂骨进行对比。 方法:2009-01/2010-03对40例脊髓型颈椎病患者行颈前路椎体次全切减压融合钛板内固定。22例行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人工椎体植骨,18例行自体髂骨块植骨,采用JOA评分法评价神经功能的恢复情况,测量Cobb角评价融合节段曲度以及融合节段椎体前缘、后缘高度。 结果与结论:患者均获得 6~14个月随访,JOA评分较治疗前明显改善。人工椎体组及自体髂骨组融合节段后缘高度和前凸Cobb角治疗后3个月与治疗后即刻差值、治疗后6个月与治疗后3个月差值差异均有显著性意义(P < 0.01)。根据融合标准,治疗后6个月两组融合情况差异无显著性意义( > 0.05)。提示纳米羟基磷灰石/聚酰胺66人工椎体作为颈椎前路植骨材料,融合率同自体髂骨相似,可以有效保持颈椎生理曲度及椎间高度,长期效果有待进一步观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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