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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立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目的:探索完善我国现行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相关法律规定的方法。方法:通过分析我国现行法律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的规制现状,提出完善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建议。结果与结论:我国在对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立法时,应从救济模式、归责原则、给付范围、诉讼时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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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的民事责任和救济机制思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药品不良反应是在正常使用合格药品时产生的有害或意外反应.因药品不良反应导致患者严重损害的,相关主体应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在我国现行法律中,药品不良反应法律责任属于侵权法中的公平责任.我国应及早建立和完善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基金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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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除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外,在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方面尚为空白,由此引起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本文通过对德国、瑞典、美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几个国家具有代表性的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制度进行具体分析,思考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损害救济存在的问题及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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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探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裴振峨 《临床药物治疗杂志》2008,6(2):36-40
目的20世纪以来,随着新药的不断上市和广泛应用,严重药品不良反应时有发生,给受害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害。然而当药品发生不良反应并对使用者造成严重伤害时,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对于受害者是否给予救济以及在多大范围内救济?这是我国相关法律中还没有规定的问题。笔者认为药品不良反应的构成要件有:①药品必须合格;②药品须经合理使用;③不良反应的出现与用药目的无关或者属于意外。药品不良反应造成使用者损害的当事人往往没有主观过错。本文通过剖析药品不良反应的法律定性,认为药品即使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但如果存在不合理风险,仍应属于缺陷产品范畴,造成损害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理应给予受害人适当的救济。通过借鉴德国、日本、美国等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经验,从制订法律法规、明确救济条件、救济给付范围、救济费用来源以及配套政策等方面初步提出构建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构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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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德国和日本两国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的药品损害事件风险管理,为构建并完善我国的药品损害事件风险管理体系提供建议和参考。方法:通过文献分析法,对比研究德国和日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下药品损害事件的法律责任适用、临床试验损害的补偿机制及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的救济机制制度。结果与结论:德国的药品损害事件适用于药品损害责任和侵权责任,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药品损害的风险管理措施均为保险手段;日本的药品损害事件适用于侵权责任和产品责任,临床试验和上市后药品损害的风险管理措施为保险加救济手段。德国的风险管理措施相对平衡地照顾到了企业的承担能力和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值得我国参考和学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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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不良反应责任保险的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不良反应(ADR)补偿机制。方法:结合我国实际,从保险行业、医药企业的发展以及ADR自身的发生特点等方面评价在我国将保险机制用于ADR补偿的可行性,并对ADR责任险的构建、运作提出建议。结果与结论:ADR责任险有利于保障患者的生命健康权益、解决医疗纠纷和促进医药企业的发展,并有利于促进ADR的上报和管理工作。而费率厘定、国家政策支持和ADR监测网络的完善是当前推行ADR责任险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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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救济适用对象的国际比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分析各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适用对象。方法:采用比较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结果与结论: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对象分为三种代表性模式: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瑞典和美国。未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救济制度的赔付对象应适当放宽,制度性质应当确定为侵权责任替代和社会补偿的混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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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当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理现状,探讨我国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的可能性。方法:阐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基本理论,并以浙江省为例,调查研究当前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的处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结果与结论:调研发现当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情况混乱,如存在对药品不良反应/事件与医疗事故的概念混淆不清,缺乏专业的纠纷调解机构,给付标准欠缺,地区差异巨大,给付方单一,风险无法社会共担等问题,无法从根本上保障受害者、医疗机构等各方权益。建议采取相应措施,如建立一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机构,规定医疗机构应投保责任险,并尝试建立药品不良反应救济机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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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研究口服抗糖尿病药物不良反应特征,并提供相应临床合理用药的依据。方法通过上海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收集2006至2010年有关口服抗糖尿病药物不良反应的数据,使用描述性统计,logistic回归模型及不相称性,对不良反应发生的特征、风险因子和相关因素进行分析。结果共获得812例口服抗糖尿病药物的不良反应报告。结果显示老年人和女性占不良反应发生的多数;不良反应级别以一般为主;2009至2010年间作为药品说明书中未记载的新的不良反应有上升的趋势;双胍类及磺酰脲类(SU)不良反应最为突出;logistic回归模型显示女性、日服用药频次多、单一用药是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危险因素。体质量是皮肤损害的危险因素,联合用药、患者年龄大是SU致低血糖的危险因素。不相称性研究同时也得到一些口服抗糖尿病药物致不良反应的信号。结论口服抗糖尿病药物不良反应累及系统器官广泛,像性别、年龄、体质量、用药频次、是否联合用药都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不良反应的发生。故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在临床使用时应加强不良反应监测,重视和控制其风险因子,以期更合理安全地用药。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