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2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17 毫秒
1.
黄伟  孙蓉 《中国药物警戒》2012,9(7):397-400
目的研究吴茱萸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治疗指数和安全范围。方法采用经典的急性毒性试验方法,进行吴茱萸不同组分的急性致死量试验;采用经典的小鼠热板法,进行吴茱萸不同组分的镇痛药效实验。采用Bliss法,计算各组分的急性毒性试验的LD50和LD5以及发挥镇痛药效的ED50和ED95,求得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结果吴茱萸挥发油LD50值为2.6995mL.kg-.1d-1,LD5值为1.9853m.lkg-.1d-1;ED50值为0.4625mL.kg-.1d-1,ED95值为0.9996 mL.kg-.1d-1;计算得TI为5.837,SF为1.986。吴茱萸水提组分无法作出LD50,MTD试验结果按含生药量计算为80.0 g.kg-.1d-1;ED50值为1.3515 g.kg-1.d-1,ED95值为4.3435 g.kg-1.d-1。结论吴茱萸水提组分和挥发油组分均有一定的镇痛作用,并呈现一定的量效关系,且吴茱萸水提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挥发油组分。  相似文献   

2.
目的 明确艾叶发挥镇痛作用的物质基础、有效剂量范围、时间范围及产生伴随毒副作用的剂量和时间点,锁定毒性靶器官,为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实验数据.方法 采用热板法、扭体法,考察艾叶挥发油、水提组分高、中、低剂量组小鼠在1、3、7天的镇痛作用.通过一般症状观察、肝/体比值、肾/体比值分析、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尿素氮(BUN)、肌酐(Cr)水平检测来考察其伴随的毒副作用.结果 艾叶挥发油、水提组分不同剂量组在给药后1、3、7天,均可提高小鼠热板痛阈,延长扭体潜伏期,减少扭体次数,其镇痛效果呈现一定的时间和剂量依赖关系,与空白对照组比较呈现不同程度的显著性差异,且水提组分镇痛效果优于挥发油.血生化指标检测显示,艾叶水提组分和挥发油各剂量组对小鼠血ALT、AST、Cr、BUN水平和肝体比值、肾体比值均有不同程度地升高作用,其升高程度呈现一定的时间和剂量依赖关系,与空白对照组比较呈现不同程度的显著性差异,且挥发油毒副作用强于水提组分.结论 艾叶挥发油、水提组分在给药1、3、7天中均有较好的镇痛作用,其镇痛有效剂量范围分别为(34.5 g·kg-1~138 g·kg-1)、(1.17 g·kg-1~4.68 g·kg-1),且呈现一定的依赖剂量和时间的量效和时效变化,按折合生药量计算,镇痛作用强度上水提组分强于挥发油;其伴随毒副作用表现主要为肝功、肾功和脏体比值,其中以肝脏的毒副作用为甚,挥发油、水提组分产生肝脏毒副作用的剂量范围分别为(34.5 g·kg-1~138 g ·kg-1)、(2.34 g·kg-1~4.68g·kg-1),且呈现一定的依赖剂量和时间的量毒和时毒变化;肾脏毒副作用的剂量范围分别为(69.0 g·kg-1~138g·kg-1)、(2.34 g·kg-1~4.68g·kg-1)且呈现一定的依赖剂量和时间的量毒和时毒变化;目前药典推荐人日用量3~9g,按相当于人日用量9g时的动物折算剂量在给药7天就出现了肝脏、肾脏毒副作用,更应引起临床应用的注意.  相似文献   

3.
目的研究香加皮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方法用热板法观察香加皮不同组分镇痛作用,依据本实验室前文报道的香加皮不同组分急性毒性研究结果,用Bliss法分别计算各组分发挥镇痛药效的ED50、ED95、和急性毒性的LD50,LD5,求得香加皮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以此评价其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结果香加皮不同组分均有明显的镇痛作用,呈现明显的量效关系,不同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有所不同,香加皮水提提组分ED50=1.5698 g.kg-1.d-1,TI=59.611,SF=17.4702,其ED95和LD5分别相当于药典规定的人日用量的48.0和839.0倍。香加皮醇提组分ED50=1.3687 g.kg-1.d-1,TI=44.853,SF=14.2405,其ED95和LD5分别相当于药典规定的人日用量的35.7和509.0倍。结论香加皮水提组分发挥镇痛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醇提组分,在应用香加皮醇提组分时更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加强用药监测。  相似文献   

4.
目的 对艾叶不同组分中主要成分含量及小鼠急毒大小进行比较研究,探讨不同提取方式对艾叶质量与毒性之间相关性的影响.方法 分别制备挥发油、全组分、水提组分、醇提组分样品,运用药典挥发油测定法、UV法与经典的小鼠急毒试验方法,进行艾叶不同组分中主要成分挥发油及黄酮类的含量测定及急性毒性比较研究.结果 艾叶中挥发油含量为0.76%,总黄酮含量大小依次为醇提组分>水提组分>全组分;艾叶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强度为:挥发油>水提组分>醇提组分>全组分,挥发油与水提组分LD50按含生药量计算分别为1.673 mL· kg-1、80.228g·kg-1,95%可信区间分别为1.5538~1.7954mL·kg-1、77.407~83.405 g·kg-1;醇提组分最大耐受量MTD为75.6 g·kg-1,相当于临床70 kg的成人每公斤体重日用量的588.0倍;艾叶全组分最大给药量MLD为24.0g·k-1,相当于临床70 kg的成人每公斤体重日用剂量的186.7倍.结论 艾叶挥发油对小鼠可产生明显的急性毒性反应,是其毒性物质基础之一,不同组分中总黄酮含量存在显著性差异,但通过实验未发现其与小鼠急性毒性具有相关性,总黄酮是否会产生肝毒性尚需要进一步的研究确证.另外,除挥发油外艾叶毒性物质还包括一些水溶性及醇溶性成分,尚需进一步考察.  相似文献   

5.
薄荷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实验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比较薄荷全组分、水提组分、挥发油对小鼠的急性毒性作用 .方法 分别制备薄荷全组分、水提组分和挥发油,按照经典小鼠急性毒性试验方法,进行薄荷不同组分的小鼠急性毒性试验比较研究,试验数据用公斤体重法计算半数致死量(LD50)、最大耐受量(MTD)和最大给药量(MLD),连续观察14 d,记录小鼠毒副反应情况.结果 测得薄荷挥发油LD50为5.9777%相当于(1.4895 mL· kg-1·d-1),95%的可信限为(5.4291~ 6.5807)%相当于(1.3508~ 1.6407)mL· kg-1·d-1;水提组分MTD值按含生药量计算分别为64.0 g·kg-1·d-1,相当于临床70 kg人每公斤体重日用量的746.7倍;全组分MLD值按含生药量计算分别为24.36 g·kg-1·d-1,相当于临床70 kg人每公斤体重日用量的284.2倍.结论 薄荷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强度为:薄荷挥发油>薄荷水提组分>薄荷全组分,其毒性成分与中毒机理尚待进一步研究.通过对薄荷不同组分急性毒性的比较,为薄荷的临床安全用药提供实验依据.  相似文献   

6.
目的 研究鸦胆子不同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治疗指数和安全范围.方法 通过建立巴豆致小鼠耳肿胀模型和琼脂致小鼠肉芽肿胀模型探究鸦胆子不同组分抗急、慢性炎症作用,并进行鸦胆子不同组分急性致死量实验.计算各组分发挥抗炎药效的ED50和急性毒性试验的LD50和LD5,求得不同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结果 鸦胆子不同组分对炎症模型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并呈现一定的量效关系,且水提组分抗炎作用大于醇提组分.鸦胆子水提、醇提组分对耳肿胀模型小鼠的抗炎TI、SF分别为35.6207、7.8040和25.3285、3.6645;鸦胆子水提、醇提组分对肉芽肿模型小鼠的抗炎TI、SF分别为47.6659、7.5494和32.6431、4.2959.结论 鸦胆子醇提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水提组分,在应用鸦胆子水提组分时更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加强用药监测.  相似文献   

7.
目的比较进行香加皮全组分、水提组分、醇提组分的急性毒性观察与评价,为临床用药的安全性提供依据。方法分别制备香加皮上述不同组分,按照经典小鼠急毒试验方法,用bliss法计算半数致死量(LD50),公斤体重法计算最大耐受量(MTD),考察香加皮全组分(MTD)值、水提组分(LD50)值、醇提组分(LD50)值,连续给药观察14天,记录各组动物体重变化,毒性症状谱及死亡情况。结果香加皮药材全组分MTD可达16.0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186.6倍;香加皮水提组分LD50值为93.578g.kg-1.d-1,95%的可信限为89.149~98.484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1091.8倍,香加皮醇提组分LD50值为61.388g.kg-1.d-1,95%的可信限为57.466~65.521g.kg-1.d-1,相当于临床人用量的716.2倍。通过小鼠急毒实验观察:肢体麻痹、腹泻、抽搐、呼吸抑制是香加皮不同组分主要的急性毒性症状,香加皮水提、醇提组分小鼠死亡多发生于48小时之内。结论香加皮不同组分毒性大小顺序依次为醇提组分、水提组分、全组分。  相似文献   

8.
目的 探讨细辛不同提取物对小鼠急性毒性的影响.方法 制备细辛挥发油提取物组、超临界提取物组、水提取物组,采用经典的急性毒性实验方法进行细辛不同组分小鼠急性毒性比较研究.结果 小鼠的主要急性毒性症状:抽搐、精神不振、呼吸急促等,死亡多集中在用药后12h之内;用药后24h未死亡小鼠的精神、食欲都逐渐恢复,继续观察14d个别小鼠死亡.细辛挥发油提取物、超临界提取物LD50以及95%的可信区间分别为86.9g·kg-1·d-1(62.2 ~120.8g·kg-1·d-1)、7.4g·kg-1·d-1(6.3~8.7g·kg-1·d-1);细辛水提取物未测出LD50,其最大灌胃量(MLD)为30g·kg-1·d-1,相当于临床70kg的成人每公斤体重日用量的76.92倍.结论 细辛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强度为:细辛超临界组>细辛挥发油组>细辛水提取物组,细辛水提取物给予较大剂量,仍没有发现明显的毒性反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为今后临床上煎剂中使用大剂量的细辛提供了一定的实验支持.  相似文献   

9.
艾叶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实验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比较艾叶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的影响。方法制备艾叶水提组分、挥发油、醇提组分和全组分,采用经典的急性毒性实验方法进行艾叶不同组分小鼠急性毒性比较研究。结果艾叶水提组分、挥发油半数致死量(LD5)0与95%可信限分别为80.2g·kg^-1·d^-1(77.4~83.4g·kg^-1·d^-1)、1.67mL·kg^-1·d-(11.55~1.80mL·kg^-1·d^-1)。醇提组分最大耐受量(MTD)为75.6g·kg^-1·d^-1,全组分最大给药量(MLD)为24.0g·kg^-1·d^-1,分别相当于临床70kg的成人每公斤体重日用量的588.0倍、186.7倍。主要的急性毒性症状谱为怠动、恶心、抽搐、四肢麻痹、俯卧不动。结论艾叶不同组分对小鼠急性毒性强度为:挥发油〉水提组分〉醇提组分〉全组分,但各组分毒性物质基础、体内毒性过程、毒性作用特点、毒性作用机制尚不完全明确,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0.
目的研究山豆根不同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治疗指数和安全范围。方法通过建立巴豆致小鼠耳肿胀模型和琼脂致小鼠肉芽肿胀模型探究山豆根不同组分抗急、慢性炎症作用,并进行山豆根不同组分急性致死量实验。计算各组分发挥抗炎药效的ED50和急性毒性试验的LD50和LD5,求得不同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结果山豆根不同组分对炎症模型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并呈现一定的量效关系,且水提组分抗炎作用大于醇提组分。山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对耳肿胀模型小鼠的抗炎TI、SF分别为34.0185、8.9965和52.8432、16.3049;山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对肉芽肿模型小鼠的抗炎TI、SF分别为34.4115、8.5146和53.8510、18.1641。结论山豆根水提组分对炎症模型的抗炎效果大于醇提组分,但山豆根醇提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水提组分。因此,在应用山豆根水提组分时更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加强用药监测。  相似文献   

11.
目的研究艾叶不同组分单次给药致小鼠肝毒性的时毒、量毒关系。方法取小鼠按不同时间点或不同剂量分组,观察小鼠死亡情况和毒性反应,检查血清ALT、AST,计算肝、脾、胸腺脏器指数。结果艾叶水提组分和挥发油组分对小鼠单次肝毒性量-时-毒关系研究为:小鼠单次灌服8.0g/kg的艾叶水提组分和0.34 mL/kg的艾叶挥发油组分后,血清ALT、AST值随时间不同造成肝损害程度不同:艾叶水提组分ALT、AST均在药后2 h达到高峰,毒性持续时间约达72h。艾叶挥发油组分ALT在给药后4 h、AST在给药后6h达到高峰,毒性持续时间约72 h;均可导致肝脏指数明显升高,艾叶水提组分在8.0、5.6、3.92、2.74、1.9、1.33g/kg剂量范围内、艾叶挥发油组分在0.34、0.27、0.23、0.19、0.15、0.13 mL/kg剂量范围内,对肝组织产生明显损伤,且随剂量的增大,ALT、AST升高显著。结论小鼠单次灌服艾叶不同组分均可造成一定的急性肝损伤,其对肝损伤均呈现有一定的量-时-毒关系。关于其肝脏损伤的机制有待进一步研究。  相似文献   

12.
目的研究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治疗指数和安全范围。方法建立琼脂皮下注射致小鼠肉芽肿模型,给不同剂量的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连续7天灌胃,观察北豆根不同组分抗炎作用,用Bliss法计算各组分发挥抗炎药效ED50、ED95;依据本实验室前文报道的北豆根不同组分急性毒性研究结果,用Bliss法计算各组分急性毒性的LD50,LD5,求得北豆根不同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治疗指数(TI),安全系数(SF)。结果北豆根不同组分对炎症模型有明显的抗炎作用,呈现明显的量效关系,且醇提组分抗炎作用大于水提组分。北豆根水提、醇提组分对肉芽肿模型小鼠的抗炎安全范围TI、SF分别为57.532、17.4702和45.844、9.800。结论北豆根醇提组分对炎症模型的抗炎效果大于水提组分,但水提组分发挥抗炎作用的安全范围大于醇提组分。因此,在临床应用北豆根醇提组分时更应密切注意不良反应的发生并加强用药监测。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