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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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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护理记录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管理对策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肖又姑 《护理研究》2006,20(17):1580-158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四条第八款中确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作为举证材料的  相似文献   

2.
论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倒置   总被引:7,自引:7,他引:0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已于 2 0 0 2年 4月 1日开始实施。其中 ,《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最引人注目。该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是我国第一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规定医疗纠纷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 ,即将本应属于原告 (患者 )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 ,相应地 ,由被告 (医疗机构 )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如果加以通俗的解释 ,就是说只要患者起诉医院 ,医院就要举…  相似文献   

3.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2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中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这就是人们通常所称谓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举证责任倒置”给患者的诉讼带来有利的条件,但并不是所有举证责任都由医方来举证,医患双方都应有举证的责任和权利。1患方的举证范围和取证方式1·1患方的举证范围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如果医方已尽到自己的职责,是能够通过正确行…  相似文献   

4.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一部分有关当事人举证条款中,第一条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证据材料".  相似文献   

5.
举证责任倒置与护理文件书写   总被引:2,自引:3,他引:2  
孙毅  祁锦 《护理研究》2004,18(8):737-737
当前,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举证倒置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法规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随着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是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护理人员在日常的护理工作中应严格执行护理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项护理记录,学会收集证据和利用证据,为病人的治疗和…  相似文献   

6.
孙毅  祁锦 《护理研究》2004,18(4):737-737
当前,在医疗纠纷的民事诉讼中,医疗机构承担举证例置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法规出台明确了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随着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在医疗事故争议中,病历是医患双方关注的焦点,是明确责任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历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证据。  相似文献   

7.
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该“规定”对医疗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改变了以往“谁主张,谁举证”的办法。并随之发生风险的转移。具体表现为;过去患方要起诉医方存在有医疗侵权,它必须出示医方有过失证据。而“规定”实施后。受害人只要提出死亡、伤残、功能障碍的事实存在,而不再需要去证实该事实是由医务人员的过错造成。这时法院就可以推定医务人员是有过错。医务人员要免除自己的责任。就要拿出你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技术规程和医疗原则。或证明病人的损害后果是病人自身的原因或其它意外事故造成。如果证据不足或无法查明原因的那一部分,医院就要承担风险即民事责任。当然相关的医务人员也就受到经济、名誉的行政处分。  相似文献   

8.
律师信箱     
辽宁省鞍山市鲍医生来信问:现在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是否意味着所有的举证责任都由医院来承担,患者是否仍需举证?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宋丽红律师回答:在医疗侵权案件中,要涉及四大要件:侵权行为、被告方过错、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损害后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此,在医疗事故诉讼中,医院要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方面提出证据,患者要就侵权行为和损害后果提出证据。也就是说,举证责任倒置后,医院要向法院提供2个要件的证据,而患者也要向法院提供一定的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与那家医院存在医疗关系,而医院对自己权益造成了损害。  相似文献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教学医院急诊科既是医疗护理纠纷多发的前沿阵地,又是培养护生急救知识和技能的重要实习科室。护生作为医院中的一个特殊群体,  相似文献   

10.
近年来,随着医疗改革的深入发展,有关医师的各种法律已经开始实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35、336条、民法通则第119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尤其是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明确规定了在医疗损害赔偿案件中,适用"举证倒置"原则,即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11.
长期医嘱执行单——医疗纠纷举证的重要依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实施以来,当医疗机构发生因医疗纠纷引起的诉讼案件时,司法机构均按《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关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的规定,要求医疗机构提交证据。  相似文献   

12.
护理记录中潜在的法律问题及管理对策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肖又姑 《护理研究》2006,20(6):1580-1581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并自2002年4月1日起执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第四条第八款中确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作为举证材料的护理记录,其规范性、完整性、严密性、科学性,在法律上的意义显得尤为重要。但临床检查中,发现许多护理人员对此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使护理记录潜在许多法律问题。回顾我院2001年12月-2004年12月医院病历检查中,存在的护理方面的缺陷,从法律意义上予以分析,旨在提高护理人员法律意识,规范护理行为。  相似文献   

13.
自2002年9月起实施由国务院令第351号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此条例加大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责任,赋予了患者更多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的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1].  相似文献   

14.
"举证责任倒置"意味着什么?   总被引:2,自引:2,他引:0  
刘孟斌 《新医学》2003,34(9):578-579
1引言2002-04-01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法释犤2001犦33号,发布日期:2001-12-21)开始实施。该规定的第四条第八项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时间,社会上两种不同的声音泾渭分明:赞成者认为此举向弱者(患者)利益作了倾斜,体现了真正的公平;反对者则认为此举加重了医疗机构的责任,加大了医务人员的心理压力,使他们在工作中患得患失,最终利益受损害的是患者,同时,也担心会助长“滥诉”情形的出现,使医疗机构…  相似文献   

15.
手术护理记录质量分析及质控对策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医患双方对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也逐渐增强,因医疗纠纷诉讼法律的案例日渐增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举证责任倒置。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病  相似文献   

16.
2002年4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了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手术室工作特点是节奏快,急症、危重、抢救病人多,且风险高,人员流动性大。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新手术、大手术、高难度手术的不断开展。  相似文献   

17.
检验医学如何面对医疗纠纷中的“举证倒置”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自2002年4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检验医学的从职人员,如何做到实事求是,一丝不苟的为“举证倒置”提供依据,使检验工作能更好的为广大病人服务,为临床医学服务,以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作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相似文献   

18.
王向荣 《齐鲁护理杂志》2012,18(21):107-10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8款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要求医疗机构提交证据.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等客观资料,以分析、查找医疗和护理工作中的缺陷,作为状告医院的依据.因此,无论从国家法规的规定、还是司法实践中,护理的相关记录均已成为医疗机构和患者双方作为举证依据的重要组成部分[1].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患者对医疗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或不理解的行为,都希望有个说法.因此,当出现医疗纠纷时,患者会仔细地比对护理文书,并千方百计寻求其中的缺点和漏洞,辨别文书记载事实的真伪.因此,护理文书必须具有科学性、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连续性、完整性及规范性.而在实际工作中,护理文书的书写常常很难达到以上要求,虽然卫生部已经取消了一般患者护理记录的书写,但仍然保留了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因此,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提高护理文书的质量,保障护理安全,维护医患双方利益,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19.
提高护理文书质量防范护理纠纷   总被引:5,自引:1,他引:4  
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将体温单、医嘱单、护理记录单等护理文件纳入到病人有权复印或复制的客观资料范畴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也就是“举证责任倒置”,护理文件作为病历的一部分,是医疗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是处理医疗事故的重要的法律文件。但目前护理文件书写并未引起全体护士的足够重视,存在着许多潜在的法律问题,成为护理纠纷的潜在隐患。1护理文件书写…  相似文献   

20.
与举证责任倒置相适应的手术室护理管理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随着我国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 ,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明显提高 ,相对医方而言 ,患者为弱势群体 ,为保护他们的利益 ,国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 :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 ,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手术室护理工作涉及的人员多、范围广 ,较易出现差错事故。如何加以防范 ,并能应对日后护患纠纷的举证责任 ,是摆在手术室每个护理人员面前的严峻问题。1 加强法制教育 …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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