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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广州市市售大米镉污染情况,评估镉暴露对居民的健康风险,为确定镉污染监测重点和保障居民膳食安全提供依据。方法采取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于2014—2019年采集广州市11个区3~4个乡镇(街道)的农贸市场、超市、专卖店和种植户销售的大米。根据GB/T 5009.15—201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镉的测定》,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测定法检测大米样品中的镉含量,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Pi)评估大米镉污染状况,采用化学致癌物健康风险模型评估镉暴露的健康风险。结果共采集市售大米600份,检出镉594份,检出率为99.00%。镉含量的中位数为0.093 mg/kg,镉含量超标20份,超标率为3.33%。大米中镉的P_i为0.367~0.545,平均值为0.478,污染等级均为优良。2014—2019年广州市居民经食用大米产生的镉暴露个人致癌年风险均值为(2.299~3.829)×10~(-5)a~(-1),平均值为3.221×10~(-5)a~(-1)。结论 2014—2019年广州市市售大米镉含量基本符合国家标准,污染等级均为优良,广州市居民经食用大米摄入镉的健康风险较低。  相似文献   

2.
目的调查柳江河沿岸居民自产蔬菜、大米镉污染状况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价。方法在柳江河沿岸村屯随机采集居民自产蔬菜27份,大米20份,对重金属镉(Cd)含量进行检测,采用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法评价蔬菜、大米镉污染状况,按照美国国家环境保护署(USEPA)推荐的方法,建立蔬菜、大米中重金属镉污染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镉通过饮食途径引起的健康风险作出评价。结果所采集的蔬菜样品中有14.8%(4/27)的蔬菜镉含量超标,叶菜类和根茎类蔬菜的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分别为0.55、0.56,均属良好;大米样品中有50%(10/20)的样品镉含量超标,单因子污染评价指数为1.32,属于轻度污染;蔬菜、大米中镉的年平均个人摄入健康风险评价结果分别为7.25×10-6、3.55×10-5。结论柳江河沿岸居民自产的大米有轻度的污染,蔬菜、大米中镉污染对人体健康潜在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均低于USEPA推荐的最大可接受水平(1×10-4)。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市售大米中铅镉污染状况,进而评价其对人体潜在的健康危害。方法:利用单项污染指数法和综合污染指数法评价市售大米中铅镉的污染状况,采用USEPA推荐的方法对其产生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大米中铅镉含量超标率分别为8.15%和6.37%,综合污染指数值均大于1小于2,铅镉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年总风险值分别为1.31×10-7a-1和4.02×10-5a-1,总和为4.03×10-5a-1。结论:市售大米均有铅镉超标,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结果表明市大米属轻度污染,健康风险指数显示,市售大米中Pb和Cd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及其总和均处于安全水平,说明大米中的Pb、Cd含量对居民的健康危害极小。  相似文献   

4.
目的评价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生活饮用水中的有毒物质对人群健康的风险大小,为饮用水健康风险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2—2015年,在对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生活饮用水管网末梢水每年3次常规38项和1次全项目监测的基础上,根据美国环保局研究评估的基因毒物质的致癌强度系数和躯体毒物质的参考剂量,通过应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生活饮用水中有毒物质进行风险评估,并与美国环保局、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等国际机构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进行比较,从而定量地描述饮用水污染对公众健康危害的危险度。结果 2012—2015年长乐国际机场生活饮用水中有毒物质的个人健康年风险分别为5.29×10~(-5)a~(-1)、5.34×10~(-5)a~(-1)、5.40×10~(-5)a~(-1)、5.04×10~(-5)a~(-1),优于美国环保局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0×10~(-4)a~(-1),和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5.0×10~(-5)a~(-1)相当,但仍达不到瑞典环保署、荷兰住宅空间计划及环境部以及英国皇家学会推荐的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0×10~(-6)a~(-1),其中基因毒物质的健康风险水平较高,大小顺次为铬镉砷。结论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生活饮用水中有毒物质的健康风险水平在最大可接受水平范围内,但仍存在一定风险,其中基因毒物质是主要健康风险因素,铬、镉应作为重点防治对象。  相似文献   

5.
【目的】监测上海市青浦区主要市售谷物及其制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评估经谷物摄入重金属的健康风险。【方法】在青浦辖区内按照简单随机抽样的方法共采集样品342件,检测其铅、镉、总汞的含量,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和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评价重金属污染程度,结合2012—2013年间上海市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数据,评估青浦区居民食用谷物及其制品摄入重金属的量,同时应用美国环保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模型评价其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结果】青浦区谷物及其制品中铅、镉、总汞的均值含量分别为0.019 7、0.008 1、0.002 5 mg/kg;3类谷物及其制品中重金属单因子污染指数和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均小于0.7,为安全等级;谷物制品中铅、镉、总汞每日膳食暴露均值分别为0.044 2、0.012 1、0.068 7μg/kg(以每天每kg体重计,下同),分别占暂定每周耐受摄入量(PTWI)的5.31%、2.12%和1.92%;P_(95)分别为0.085 3、0.023 7、0.141 9μg/kg,占PTWI的10.24%、4.14%和3.97%;3种重金属经谷物制品摄入造成的健康危害平均个人年风险总值的均值及P_(95)处于10~(-6)/a数量级,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a,造成平均预期寿命损失LIE的均值及P_(95)分别为20.22 min和38.99 min。【结论】青浦区谷物及其制品重金属的人群膳食暴露处于安全水平。  相似文献   

6.
目的了解温州市动物性海产品重金属镉残留水平,评估动物性海产品镉的膳食暴露量及健康风险。方法于2016年4—10月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方法,从温州市鹿城区、龙湾区、瓯海区等8个县(市、区)的超市及农贸市场采集385份动物性海产品进行镉含量检测,并结合温州市居民消费量调查数据,采用点评估法评估居民食用动物性海产品镉暴露的健康风险。结果 385份动物性海产品中,海水鱼195份,甲壳类100份,软体类90份。样品镉含量的中位数为0.011 mg/kg;302份样品检出镉,检出率为78.44%;33份样品镉含量超标,超标率为8.57%;甲壳类和软体类海产品镉含量均高于海水鱼(P0.016 7)。分别有2、32和4份海水鱼、甲壳类和软体类海产品的镉单因子污染指数≥1.0,分别占1.03%、32.00%和4.44%,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温州市动物性海产品食用居民的镉暴露量中位数和高消费量居民镉暴露量分别为2.36和7.53μg/kg体重,均小于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规定的食品中镉的每月可耐受摄入量(25μg/kg体重)。结论温州市居民食用动物性海产品镉暴露水平较低,健康风险较小。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兰州市土壤重金属污染特征并进行健康风险评价。方法于2016年9月对兰州市城关区和榆中县居民生活区各设置13个采样点,共采集表层土壤样本60个,检测18种重金属含量;采用地累积指数评价污染程度,采用美国EPA推荐的模型进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调查地区土壤Se和Hg达到中等-重污染水平,Cd也达到中等污染水平,城市土壤中Zn和Pb也达到轻-中等污染,除此之外,其它重金属均未造成污染。成人和儿童的多重金属暴露的综合非致癌风险分别为0.138和0.917,综合致癌风险分别为1.75×10~(-6)(As的经口暴露:1.51×10~(-6))和5.97×10~(-7)。结论应进一步加强当地土壤重金属污染的防控,尤其关注土壤As的污染。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有色金属冶炼厂周围镉污染现状,评估调查区居民镉暴露致癌风险。方法对湖北某有色金属冶炼厂周围地区多种环境介质[土壤、地下水、大气及农作物((蔬菜和大米)]进行采样,分析其中镉(Cd)含量,利用美国EPA致癌风险评估模型评估研究调查区居民经多种途径接触多种环境介质引起的Cd的致癌暴露剂量和致癌风险。结果调查区土壤、大气及农作物均存在镉污染,蔬菜和大米中镉的平均含量分别为我国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14倍和5倍,土壤中镉均不同程度超标,大气中镉含量均高于国内外其他地区的调查结果。镉经所有暴露途径总致癌风险高达2.2×10~(-3),远高于国内外所规定的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致癌贡献率分析结果表明蔬菜和大米是该地区最主要的镉致癌风险来源。结论有色金属冶炼厂周围调查区域环境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镉污染,且对居民的健康存在风险。  相似文献   

9.
目的 了解江西省居民膳食食品中镍含量状况,对居民膳食镍暴露量及健康风险进行评估。方法 对江西省9类食品中的镍含量进行检测和分析,参考WHO推荐的镍每日可耐受摄入量(TDI),对居民日常膳食镍暴露量进行评估,同时应用美国环保署(USEPA)的健康风险模型评价其安全性。结果 江西省9类食品中镍平均含量为0.068~0.28mg/kg,总检出率为82.9%,受镍污染较重的样品有大米、小米、禽畜肝脏、豆芽和四季豆等;江西省居民膳食镍的每日平均和偏高暴露量分别为2.69×10-3和9.71×10-3 mg/kg·d,分别占TDI的22.4%和80.9%,镍暴露的来源主要是大米和蔬菜,两类食品的贡献率占到82.9%;应用USEPA模型评价,若镍是非致癌元素,其引起的健康风险远低于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的推荐标准5.0×10-5 /年,若是致癌元素,则高暴露人群的健康风险值是推荐标准的2.18倍。结论 江西省部分食品中镍污染状况不容乐观,居民日常膳食摄入镍对高暴露人群存在较大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10.
陕西省谷物中重金属污染状况及健康风险评估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陕西省谷物中重金属的污染状况及对人体潜在风险。方法根据陕西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对谷物中的铅(Pb)、砷(As)、汞(Hg)、镍(Ni)、镉(Cd)、铬(Cr)进行检测。分别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和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对谷物中重金属污染程度进行评价,对居民由食用谷物途径所致重金属摄入量进行统计评估,并应用美国环保局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其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初步评价。结果在全省94个采样点,共采集谷物562份,经监测Pb和Cd的污染较严重,4类谷物重金属的单因子污染指数和尼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均小于0.7,可安全食用;居民经食用谷物所致重金属的摄入量亦在安全级别。Cr的个人年风险值为3.08×10-4/年,大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5.0×10-5/年,其余5种重金属的个人年风险值均小于该值。结论陕西省谷物样品除少数受Pb和Cd污染外,其余均可安全食用,但通过食用谷物途径所致健康风险中,Cr的个人年风险值高于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南宁市主要食品中砷污染情况,评估本市居民摄入砷造成的潜在健康风险。方法 于2013 - 2018年期间采集南宁市市售主要食品,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及原子荧光光谱法对总砷(无机砷)含量进行测定,运用美国环保署(US 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估模型对本地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和高端消费水平暴露于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结果 本研究共检测2 009份食品,砷(无机砷)检出率为47.83% (927/2 009),酒类、大米、豆类、肉类、水产及真菌类砷检出率均超过50%;水产类食品总砷含量最高,为0.425 mg/kg;各类食品按平均消费水平和高端消费水平暴露于砷的日均暴露剂量(ADD)总和分别为0.868和2.695 μg/kg.bw,其中大米、水产类及蔬菜暴露贡献率占总暴露量的88.07%。平均消费水平和高端消费水平非致癌风险分别为2.895、8.985,大于1;个人年均致癌风险分别为1.706×10-5/a、5.296×10-5/a,处于(1.0×10-6~1.0×10-4)/a之间。结论 南宁市主要食品中存在着一定的砷污染,居民经膳食途径暴露于砷可能存在潜在的非致癌风险,但其个人年均致癌风险处于人类可接受范围。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江西省市售食品中汞污染水平,对居民主要膳食汞暴露及其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估。方法于2012—2017年,在全省11个设区市和县乡镇采集居民日常主要消费的11类食品,包括大米、其他谷物(面粉、玉米、小米等)、肉类、动物内脏、蔬菜、水果、蛋类、乳制品、水产品、食用菌和豆类。共采集5 186份样品,检测食品中的汞含量,对居民日常膳食汞暴露量进行评估和健康风险评价。结果共采集5 186份食品,汞平均含量为0.001 3~0.027 mg/kg,总检出率和超标率分别为54.8%和0.50%,超标样品主要是食用菌、蔬菜和动物肾脏;江西省居民膳食汞的每周平均暴露量和偏高暴露量分别为5.5×10~(-4)和0.001 8 mg/kg,分别占每周允许摄入量(PTWI)的13.8%和45.0%,汞暴露的主要来源是大米、食用菌和水产品等;应用USEPA模型,以平均和偏高暴露量分别评价,所得平均个人年风险值3.50×10~(-8)和1.17×10~(-7)均低于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标准。结论江西省市售食品中汞含量总体上处于安全水平,居民通过日常膳食摄入汞引起的健康风险很低。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台山市生产的大米受重金属污染物污染的现况,为及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和科学调整干预策略提供依据。方法 2012—2014年采集台山市18个乡镇农户家自产大米样品893份,按照GB 5009.12-2010、GB/T 5009.15-2003、GB/T 5009.11-2003及GB/T 5009.17-2003分别测定大米中铅、镉、无机砷和总汞含量。结果 2012—2014年在18个乡镇共检测台山产大米893份,在4种重金属中,铅的超标率最高,为2.24%;镉的超标率为0.67%,无机砷和汞均未超标。台山市大米的无机砷年风险值大于美国环境保护局推荐的1×10~(-4)/a的水平;镉年风险值大于瑞典环境保护局、英国皇家协会、荷兰建设和环境部推荐的1×10~(-6)/a的水平;铅年风险值小于荷兰建设和环境部推荐的可忽略风险水平1×10~(-7)/a;汞年风险值小于英国皇家协会推荐的可忽略风险水平1×10~(-8)/a。结论台山市区域内自产的大米重金属污染尚不算严重,但可以通过针对重金属污染的可能来源,采取科学、可行的干预措施,进一步降低无机砷和铅、镉的污染,将大米中重金属通过摄入途径对人体健康的潜在危害降到最低。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湖南省怀化市市售大米中Pb、Cd、As和Hg的污染状况,评价其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的潜在风险。方法利用单项污染指数法、综合污染指数法和美国环境保护局(USEPA)推荐的健康风险评价方法对该市市售部分大米中Pb、Cd、As和Hg的污染状况与其导致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大米中Pb、Cd、As和Hg的含量超标率分别为8.60%、8.14%、7.69%和6.79%;综合污染指数值均大于1小于2;4种重金属对人体健康危害的年总风险值分别为1.70×10-7/a、4.88×10-5/a、1.23×10-4/a、9.31×10-9/a,总和为1.72×10-4/a;结论该市市售部分大米均有重金属超标;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结果说明该市大米属轻度污染;健康风险指数表明,该市售大米中Pb、Cd和Hg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处于安全水平,As对人体健康危害的个人年风险水平较高。该市居民通过饮食摄入大米的重金属已具有潜在的健康威胁。  相似文献   

15.
广州市部分市售大米铅镉污染状况调查及健康风险评价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的调查广州市市售大米铅镉污染状况及对人体健康危害的风险评价,为广州市食品质量监测管理提供依据。方法在广州市8个区的市场采集不同品牌、不同产地的袋装或散装样品200份,其中省内种植的大米及省外种植的大米样品各100份,用石墨炉原子分光光度法测定铅镉元素的含量,采用健康风险模型评价法对样品中大米重金属铅镉元素的含量进行评价。结果采集的200份市售大米样品中铅含量均值为0.071 6 mg/kg,超标率为7.5%(15/200);镉含量均值为0.120 3 mg/kg,超标率为2.5%(5/200)。大米中铅的健康危害个人终身风险指数为3.61×10-2,镉的健康危害个人终身风险指数为1.39×10-6。结论广州市部分市售大米中的铅和镉对人体健康威胁均属低于轻度。  相似文献   

16.
长江镇江段苯酚污染事件残留物健康风险评估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针对突发苯酚水污染事件的残留污染问题,评估慢性苯酚暴露的人群健康风险。方法通过布点采样检测评估发现苯酚的残留污染;在资料完备性审查的基础上,采用健康风险评价四步法,即危害鉴定、剂量反应关系评定、暴露评价和风险表征,针对苯酚的残留汚染评估其慢性健康风险。结果镇江突发水污染事件与苯酚泄露有关,自2012年发生至今,长江镇江段底泥和水体中应残留少量的酚类汚染。危害识别发现慢性苯酚暴露的关键危害效应终点为苯酚经口摄入暴露导致怀孕母亲体重增加减缓,对应的非致癌危害效应参考剂量值为0.3 mg/(kg·d)。终生暴露情景下,依据苯酚含量算术均值估算苯酚经口饮水途径的日均外暴露量为6×10~(-5) mg/(kg·d),突发事件的外暴露增量为3×10~(-5) mg/(kg·d);依据苯酚含量最大值估算苯酚经口饮水途径的日均外暴露量为2.4×10~(-4) mg/(kg·d),突发事件的外暴露增量为2.1×10~(-4) mg/(kg·d);日均外暴露量和暴露增量均小于苯酚经口摄入暴露途径导致怀孕母亲体重增加减缓所对应的参考剂量值。依据苯酚含量算术均值估算的健康危害指数为2×10~(-4),健康危害指数增量为1×10~(-4);依据苯酚含量最大值估算的健康危害指数为8×10~(-4),健康危害指数增量为7×10~(-4);慢性苯酚暴露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及突发事件带来的健康风险增量均处于可接受水平。结论苯酚残留污染可以通过经口饮水途径进入人体,但是,慢性苯酚暴露的非致癌健康风险及突发事件带来的健康风险增量均很低。本研究方法对类似水污染突发事件残留污染的健康风险评估具有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17.
目的调查广州市售水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并评价其健康风险,在此基础上提出消费建议。方法于2018年12月,采集广州市售居民消费量大的11种水产品,测定铅(Pb)、铬(Cr)、铜(Cu)、锌(Zn)和镍(Ni)5种重金属的含量;并采用单因子污染指数(Pi)、污染指数(MPI)、暴露边界法(MOE)以及致癌风险指数(CRI)评价其污染程度与健康风险,在此基础上推导其消费建议值。结果鱼类体内5种重金属含量均未超标,贝类中Pb、Cu含量超标,含量范围分别为0.08~2.9、0.86~428.8 mg/kg,超标率分别为4.5%(3/67)和13.4%(9/67)。单因子污染指数评价表明,白贝、扇贝中的Ni以及河蚌中的Pb、Cr、Ni处于轻度污染水平,白贝中的Pb以及生蚝中的Zn处于中度污染水平,生蚝中的Cu处于重度污染水平。综合污染指数评价结果为生蚝河蚌白贝花螺扇贝象拔蚌鲳鱼草鱼鲫鱼鲈鱼小黄鱼。生蚝中Cu的非致癌风险超过限量值(MOE=1),其他种类水产品均处于可接受范围;所检测的水产品中Pb、Cr、和Ni的致癌风险属于可接受或可忽略水平,白贝和河蚌中重金属的总致癌风险达到1.26×10~(-5)和1.47×10~(-5),超出最大可接受风险水平(1×10~(-5))。结论广州市售水产品鱼类重金属污染较轻,贝类中部分重金属超标,人体膳食摄入贝类存在一定的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广州市海珠区餐饮行业大米中铅(Pb)、镉(Cd)、砷(As)等重金属污染现状及评估本地居民通过吃米饭摄入铅、镉、砷的情况。方法:抽取辖区内的单位饭堂和餐饮单位的大米样本,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法(GFAAS)和原子荧光法(AFS)进行铅、镉、砷等项目的检测。结果:广州市海珠区餐饮行业大米中铅、镉、砷的检出率分别为77.8%、73.1%、97.2%,铅和镉的合格率为94.4%和85.2%,估算居民(平均体重)每周通过大米摄入铅、镉、砷的量为3.2×10-5~0.009、4.9×10-5~0.006、9.8×10-4~0.003 mg.kg-1bw。结论:广州市海珠区餐饮行业大米中铅、镉的含量尚在安全范围,但镉的含量偏高,应引起关注。  相似文献   

19.
目的了解河北省农田土壤重金属含量及污染现状,评价重金属对人体产生的健康风险。方法应用分层随机抽样法,全省范围抽取2 700个行政村,每个村随机选择农田土壤采集1份样品,共2 700份;按照国家标准方法检测样品中铅、镉、铬含量;运用健康风险评价模型评价重金属产生的健康风险。结果 2700份样品中重金属含量由高到低为铬(35.01mg/kg)、铅(15.8 mg/kg)、镉(0.1 mg/kg);铅、铬浓度范围分别为0.1~170.6和2.24~140 mg/kg,含量均未超标;镉浓度范围为0.01~10.71 mg/kg,13.74%的样品镉含量超出国家二级标准;镉富集系数最大,为1.33;E市铅、镉和L市铬含量最高,分别为28.8、0.34、76.14 mg/kg;重金属对成人、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由高到低均依次为铬(1.42×10~(-8)、1.42×10~(-8))、镉(0.83×10~(-8)、1.40×10~(-8))、铅(0.92×10~(-10)、8.06×10~(-10)),对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之和(2.91×10~(-8))高于成人(2.83×10~(-8));铅、镉对成人、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地区分布一致,不同市土壤中铬对成人、儿童产生的年均超额危险度一致,均为1.42×10~(-8),均低于可接受水平(10~(-6))。结论河北省农田土壤铅、铬含量和86.26%样品中镉含量符合国家二级标准,E、F、H、K和L市农田土壤面临铅、铬污染,已受到镉污染;重金属对儿童产生的健康风险比成人大;铬是该省土壤产生健康危害的主要污染物,应为优先控制的污染物。  相似文献   

20.
目的评价广东省农村饮用水中重金属暴露水平及对人体健康产生的潜在威胁。方法于2012年7—9月对全省18个地级市的涉农县(区)集中式供水中重金属镉、铬(六价)、铅、汞含量进行测定,每个集中式供水监测点共监测2份水样(出厂水和末梢水各1份),按照美国环保局环境污染健康风险评价模型对4种金属元素通过饮水途径所引起的健康风险进行评价。结果广东农村集中式供水中镉、铬(六价)、铅、汞的暴露水平分别为0~5、0~50、0~13、0~13μg/L。镉、铬(六价)、汞、铅饮水途径平均个人年风险分别为1.37×10-6、9.20×10-6、1.50×10-10、8.02×10-10/年,有个别地级市4种金属元素的总风险超过国际辐射防护委员会(ICRP)推荐的最大可接受值。结论致癌物镉、六价铬(六价)等是广东省农村集中式供水产生风险的主要污染物,应作为风险决策的重点对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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