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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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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调查苏州某企业清洗防护板过程可能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危害程度,评价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控制效果。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等方法。结果该项目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硝酸、氟化氢、盐酸及氯化氢、氢氧化钾、氧化铝粉尘、铜尘及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化学因素均未超出职业卫生接触限值,其中硝酸时间加权平均(TWA)浓度为0.021~0.035 mg/m3,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为0.205~0.315 mg/m3;氟化氢Cmax为0.021mg/m3;盐酸及氯化氢Cmax为0.8 mg/m3;氢氧化钾Cmax为0.037 mg/m3;氧化铝粉尘(个体粉尘)TWA浓度为0.1 mg/m3,超限倍数为0.1倍;铜尘TWA浓度为0.014~0.118 mg/m3,超限倍数为0.1~1.4倍。噪声检测合格率为70.6%,高压水枪冲洗岗位噪声8 h等效声级(LEX,8 h)为110.9~111.4 d B(A),人工熔射岗位LEX,8 h为97.2~97.4d B(A),喷砂岗位噪声为94.5~95.6 d B(A),均超出职业卫生接触限值。结论该项目部分岗位噪声超标化学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较好,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基本可行。  相似文献   

2.
对某大型化肥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现工人接触尿素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为2.32~5.54 mg/m3,在散控系统大多巡检点及包控系统的料仓巡检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L)为16.1~28.43 mg/m3,超过最大超限倍数标准;散控系统巡检工人接触氨CTWA为18.99 mg/m3,部分巡检点氨CSTEL达到79.16~229.12 mg/m3;成品包装工人接触的等效噪声LEXW超标,为88.7 dB(A)。可见,该系统存在尿素粉尘、氨、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可能造成工人职业健康损害,应从工程防护、个人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设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采取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控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相似文献   

3.
目的识别某企业冰晶石生产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危害程度,并对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进行评价。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査、职业卫生检测和综合分析法进行评价。结果本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其中粉尘CTWA<0.1~3.0 mg/m^3,氟化氢CMC<0.02~0.50 mg/m^3,氟化物CTWA0.025 mg/m^3,氢氧化钠CMC0.1-0.2 mg/m^3,氧化钙CTWA0.025 mg/m^3,噪声LEX.W81.1~81.8 dB(A)。结论冰晶石生产项目为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氟化氢的防控问题,做好职业卫生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职业病危害基本可控。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云浮市硫酸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情况。方法依据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对硫酸生产作业场所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结果硫酸生产行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等,原料岗位和焙烧岗位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合格率为100%,排渣岗位粉尘CTWA合格率为85.7%,二氧化硫CTWA合格率为100%,焙烧岗位二氧化硫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L)合格率为92.3%,三氧化硫及硫酸CTWA和CSTEL合格率均为100%,炉前风机房和二氧化硫风机房噪声强度超标率分别为87.5%和71.4%。结论硫酸生产行业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为粉尘和化学毒物,部分除尘装置和通风排毒设施的设计和运行存在缺陷,应合理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完善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在生产过程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相似文献   

5.
目的识别、评价某化工集团新建14万t/年本体ABS扩建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探讨防护对策和管理措施。方法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检测,收集数据和资料,采用类比法与综合分析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结果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其他粉尘、丙烯腈、苯乙烯、丙烯酸丁酯、乙苯、乙二醇、丁二烯、噪声、工频电场、高温,类比检测结果CTWA为苯乙烯0.1 mg/m3,丁二烯0.085 mg/m3、丙烯腈0.1 mg/m3,丙烯酸丁酯CTWA最高浓度0.44 mg/m3;噪声最高检测值87.0 dB(A);工频电场强度为0.11 kV/m,均低于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结论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是可以预防的,从职业卫生角度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6.
张秀莲  毛晓丽  林源  刘汉波 《职业与健康》2012,28(22):2721-2723
目的调查、检测、评价四川省23家石英砂企业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效果,为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改进提供依据。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采样和分析。结果①现场卫生学调查结果:23家石英砂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微小型企业,80%企业生产工艺采用了湿法生产,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和噪声。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总粉尘共检测53个作业点,范围在0.50~27.4 mg/m3,平均3.84 mg/m3;18个作业点在职业卫生标准限值内,合格率为34.0%。呼吸性粉尘共检测53个作业点,范围在0.40~10.84 mg/m3;平均2.35 mg/m3,21个作业点在职业卫生标准限值内,合格率为39.6%。分析48个作业点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SiO2)含量只有13个点(27.1%)在10%以下。噪声共测量102个作业点,强度范围在72.2~104.0 dB(A),平均86.3 dB(A);66个作业点在职业卫生标准限值内,合格率为66.7%。结论四川省23家洗选、加工石英砂为主的生产企业中职业危害因素粉尘浓度超标严重,72.9%的作业场所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属于高度危害作业场所,个别噪声岗位超限严重。因此,必须加强防护措施的设置与防护用品使用监督,才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铁路焊轨基地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方法通过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结果焊轨基地存在的职业性有害因素有粉尘、氮氧化物、一氧化碳、臭氧、锰及其化合物、噪声、紫外辐射、高温、局部振动和工频电场,检测结果,粉尘在手持打磨工序(CTWA11.2 mg/m3)和仿型磨工序(CTWA9.0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钢轨焊机、钢轨打磨、正火机、钢轨校直机、吊锤试验台8 h等效连续A声级超过职业接触限值,其他检测项目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警示标识、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结论焊轨基地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因素为粉尘和噪声,并在职业病防护设施、职业健康监护、个人防护用品、警示标识、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需完善。  相似文献   

8.
对某四氯化钛生产企业的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表明,该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粉尘(炭黑粉尘、二氧化钛粉尘、其他粉尘)、氯气、盐酸、一氧化碳、四氯化钛、噪声等,其中以粉尘和氯气的危害为重。存在粉尘危害的主要岗位为过滤车间的配料以及氯化车间的加料岗位,而毒物危害则主要存在于氯化车间氯化反应控制岗位等。应侧重为这些危害岗位的职业防护。  相似文献   

9.
某露天铁矿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确定某露天铁矿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其效果,提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方法采用现场调查和检测检验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定性定量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综合分析评价。结果除采场电铲、牙轮钻、运矿车、推矿机司机粉尘CTWA超限值,破碎、筛分、磁选噪声LEX,W超过85 dB(A)外,其余接尘岗位CTWA、接噪岗位LEX,W和接毒岗位CTWA均在限值内,其超限值率为粉尘17.4%,噪声51.4%。结论该项目采取的控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起到了一定的防护作用,但仍需加强粉尘和噪声的防护措施。  相似文献   

10.
张红梅 《职业与健康》2015,(22):3041-3045
目的评价5×104t/a聚氯乙烯糊树脂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方法采用职业卫生学现场调查、职业卫生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方法,评价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护措施的效果。结果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化学毒物浓度全部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粉尘检测结果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L)合格率为87.5%,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合格率为100%,本项目电石落尘的游离二氧化硅含量为2.87%,噪声检测结果合格率为73.3%。结论该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不完善,需加强粉尘和噪声的控制。  相似文献   

11.
目的 对某煤矿年产90×104t煤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旨在进一步预防、控制和消除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方法 依据相关法律、规范和标准,对该项目进行现场调查、工程分析、资料收集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检测,在此基础上进行评价.结果 在放炮1h后有毒物质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检测结果:一氧化碳为30 mg/m3,二氧化硫为10 mg/m3,二氧化氮为10 mg/m3,硫化氢为10 mg/m3,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对接触粉尘的岗位工人进行了总粉尘和呼吸性粉尘8h加权平均浓度和接尘岗位粉尘超限倍数的检测,7名岗位工人总粉尘、5名岗位工人呼吸性粉尘的8h加权平均浓度和10个接触总粉尘岗位、6个接触呼吸性粉尘的岗位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其余工种8h加权平均浓度和接尘岗位的粉尘超限倍数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对15个工种的噪声强度进行测量,其中有10个工种的8h等效声级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5个工种8h等效声级不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结论 该项目在设计、施工、运行中遵循了国家关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实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的要求,采取综合控制粉尘、毒物、噪声等职业危害的防护措施.项目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基本能够控制,但需要加强部分工作场所煤尘和噪声的控制措施.  相似文献   

12.
目的为了保护员工身体健康,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提出防护对策。方法依据生产工艺,实施调查与检测。结果下料岗矽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0.4 95 mg/m3,超限倍数为1.4 85。混料岗矽尘的TW A分别为1.6 7 0和4.1 7 0 mg/m3、超限倍数为5.0 1 0和1 2.51 0。锅炉房空气中一氧化碳TW A为5.37 5 mg/m3、短时间接触浓度(STEL)为5.6 2 5 mg/m3。车间下料、成品包装及环境噪声测量值分别为7 5.5、7 7.1、7 5.1 d B(A)。结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一氧化碳及噪声。其中粉尘是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混料岗粉尘的浓度超标,下料岗矽尘浓度、锅炉房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下料岗、成品包装岗及环境的噪声未超过职业接触限值。  相似文献   

13.
目的对郑州市某糖精钠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识别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对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检查表分析及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等,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综合评价。结果甲醇操作岗位甲醇浓度为1.3~968.6 mg/m~3,苯操作岗位苯浓度为3.2~594.2 mg/m~3,甲苯操作岗位甲苯浓度为6.8~246.7 mg/m~3,浓度超标,其他毒物操作岗位浓度符合要求,毒物操作岗位合格率为84.5%;四车间活性炭粉尘操作岗位粉尘浓度为2.47~25.35 mg/m~3,浓度超标,其他岗位粉尘浓度符合要求,粉尘操作岗位合格率92.8%。四车间操作岗位噪声强度为80.1~91.8 dB(A),五车间操作岗位噪声强度为82.5~86.8 dB(A),强度超标,其他操作岗位噪声强度符合要求,噪声操作岗位合格率90.0%。工频电场强度为0.009~0.027 kV/m,合格率100.0%。紫外辐射强度为0.18~0.21μW/cm~2,合格率100.0%。照度岗位合格率100.0%。结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基本符合要求,但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的管理等工作。  相似文献   

14.
目的调查某合成革公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确定关键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制定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根据现场调查,确定关键职业病危害因素为二甲基甲酰胺(DMF);按国标要求采样检测空气中DMF浓度和工人班末尿中甲基甲酰胺(NMF)含量。结果 8个岗位32份空气样本中DMF超标率100%(8h的CTWA为71.1~466.5mg/m3,限值20mg/m3),16名工人班末尿中NMF超标率87.5%(浓度为11.2~66.1mg/g Cr,推荐限值18.0mg/g Cr)。结论该公司DMF污染严重,应改进工艺,有效整改。应加强职业卫生监测,加强岗前和岗中职业体检,防止职业中毒。  相似文献   

15.
目的对辽宁某水泥配制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效果评价,从源头预防和控制职业病。方法采用现场检测和调查等方法,对某公司水泥配制项目的生产过程所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岀整改建议。结果生产车间包装机岗位粉尘检测结果CTWA为9.1 mg/m^3、超限倍数为2.0;噪声检测结果87.6 dB(A),超过国家职业接触限值;其他岗位粉尘和噪声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结论该项目的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防护设施、个人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的相关要求。不符合部分需要接受笔者单位建议进行整改。  相似文献   

16.
目的确定山东省某石膏矿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的效果,提出相应的职业病控制措施。方法采用职业卫生检测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等方法收集数据和资料,结合调查结果,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结果该石膏矿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粉尘和稳态噪声。工作场所中石膏粉尘的8 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总尘0.3~29.3 mg/m3,岗位合格率88.9%;呼尘0.3~20.1 mg/m3,岗位合格率85.7%。工作场所中岗位8 h等效声级合格率为76.0%。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硫化氢均满足国家职业卫生接触限值要求。结论该石膏矿对生产工艺过程及生产环境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别采取了相应的防护措施,且防护结果基本达到相应的卫生要求。有比较完善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健康监护资料,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能有效地运行。  相似文献   

17.
目的明确该项目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运行情况及其效果,对未达到职业病危害防护要求的系统或单元提出职业病控制措施的建议。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并通过检查表分析法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对工作场所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对作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与评价。结果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和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有毒化学物质、粉尘及物理因素,其中催化剂配制岗位苯(CSTEL3.85~42.53 mg/m3)、二氯乙烷(CSTEL<2.20~71.97 mg/m3)、氯化氢(CMC0.10~8.00 mg/m3)均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经对催化剂配制岗位防毒设施改造后检测,以上物质检测结果均符合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职业健康检查未发现疑似职业病或职业病患者。结论该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有效,管理制度得到落实,能有效保护劳动者健康。  相似文献   

18.
目的识别和分析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确定职业病危害类别,论证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方面的可行性,保护劳动者健康。方法结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采用类比调查检测和检查表分析、经验法等方法进行分析,对危害因素种类、危害程度及拟采取的职业病危害措施进行评价。结果该项目类比企业制水配酸、涂板、充电岗位硫酸CTWA均超过限值1 mg/m3,污水处理岗位硫酸CTWA及CSTEL超过限值1mg/m3及2 mg/m3,铸板栅0.077 mg/m3铅烟浓度超过限值0.03 mg/m3,分刷片、和膏、包片岗位铅尘CTWA均超过限值0.05 mg/m3。铸板栅、涂板、和膏、制粉岗位噪声超过限值85 d B。该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化学毒物为铅尘(烟)、硫酸,物理因素为噪声、高温。结论经工程分析与类比检测数据认为本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铅尘(烟)、硫酸、噪声、高温。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相似文献   

19.
目的对景德镇市某汽车配件有限责任公司的职业病化学有害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职业卫生防护对策和建议。方法按照《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采用现场调查和检测等方法,识别职业病危害因素,并进行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果该公司存在的职业病化学有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乙苯、乙酸乙酯,现场检测结果表明,该厂职业病化学有害因素的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L)和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分别为:苯0.6 mg/m3,甲苯、二甲苯1.2 mg/m3,乙苯1.3 mg/m3,乙酸乙酯12.8 mg/m3,均未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职业接触限值。结论该企业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综合指数(I)为0.070,评价结论为合格。  相似文献   

20.
目的通过控制效果评价识别、分析某食品生产公司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程度,找出关键控制点。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检查表分析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方法进行评价。结果该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集中在底料车间、包装间和设备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烹调油烟及其二次反应产物中各种有害物质、其他粉尘(植物类有机粉尘)、噪声和高温。烹调油烟及其二次反应产物因无国家接触限值暂未检测。检测5个粉尘作业点,其CTWA合格率为100%,超限倍数合格率为80%;检测13个噪声作业点,8小时连续等效A声级范围为74.5~90.2d B(A),合格率为90%。高温作业WBGT指数符合国家标准。结论该项目采取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基本有效。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岗位为粉尘作业炒料、粗加工、生产管理(配料)岗位及噪声作业破碎机辣椒破碎岗位。超标岗位应改进防护措施,规范操作,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工人的影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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