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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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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探讨上海市主要公共场所员工二手烟暴露现况及二手烟对其产生的健康效应.方法 采用多阶段分层整群抽样方法,对上海市7大类别公共场所的3 848名员工进行一对一问卷调查.结果 非法定禁烟场所员工的工作场所二手烟暴露率和平均每天二手烟暴露时间均高于法定禁烟场所员工,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01);法定禁烟场所中大型商场员工二手烟暴露率为64.0%;非法定禁烟公共场所员工平均发生疾病症状数(1.86种)高于法定禁烟公共场所的员工(1.56种),差别有统计学意义(P<0.001);经Logistic回归分析,工作场所每天二手烟暴露时间是7种呼吸系统及黏膜刺激症状发生的危险因素(P<0.05);法定禁烟场所和非法定禁烟公共场所分别有86.1%和63.3%员工支持其所在单位实施完全禁烟.结论 法定禁烟公共场所员工的二手烟暴露情况优于非法定禁烟公共场所,但法定禁烟场所禁烟状况仍不容乐观.二手烟能够引起呼吸系统健康效应.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南昌市公共场所室内空气细颗粒物浓度及其可能的影响因素。方法选取南昌市学校、卫生机构、办公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和餐厅共5类63家公共场所进行PM2.5浓度监测,同时现场调查禁烟政策、室内人数及吸烟人数等相关情况。结果公共场所室内PM2.5平均浓度为(93.28±65.42)μg/m3,学校、卫生机构、办公场所、公共交通场所及餐厅室内PM2.5平均浓度分别为(63.46±26.64)、(72.55±39.05)、(103.13±42.01)、(104.36±69.81)、(164.64±138.68)μg/m3。室内PM2.5浓度水平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吸烟者密度、室外PM2.5浓度、禁烟政策及禁烟标志。结论南昌市公共场所室内PM2.5污染与吸烟相关。  相似文献   

3.
目的了解餐饮、住宿场所吸烟现状和禁烟规定执行情况以及卫生监督员开展公共场所禁烟监督检查状况,探索建立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监管工作模式。方法采用现场观察、问卷调查和监督检查等方法,在餐饮、住宿场所开展室内公共场所控烟状况调查、监督检查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员的调查。结果绝大多数餐饮、住宿场所未实行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未设置室外吸烟,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劝阻人员。大多数场所仍摆放烟具,对吸烟危害健康相关知识的宣传还不到位,近半数场所禁烟标识和警语的设置仍需加强。结论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实现主要依靠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及社会公众的主动参与和支持,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充分调动和发挥公共场所经营业主的禁烟主动性,进一步完善禁烟监督的措施。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目前上海市公共场所禁烟情况,评估《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实施效果,为进一步的控烟立法提供依据。方法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对禁烟场所进行随机抽样调查,同时对部分场所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2.5进行检测。结果《上海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作用明显,控烟立法有广泛的支持,但同时上海部分禁烟场所存在不履行禁烟职责、制度不健全、未开展控烟宣传教育等问题,部分场所室内空气污染严重。结论加强公共场所禁烟,必须适应国情,完善控烟立法,依法构建控烟统一战线,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一年后上海市嘉定区公共场所控烟效果。方法采用方便抽样法抽取嘉定区公共场所200家单位,运用现场观察法,在200家单位选择人流量较大的时间、地点,以顾客身份进入观察现场,观察30min并做记录。结果法定禁烟场所内的禁烟标志张贴率达到179家(96.2%),举报电话张贴达到166家(89.2%),有控烟宣传资料的127家(68.3%)。上述三个指标法定禁烟场所均高于非法定禁烟单位,且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法定禁烟场所设有烟具的39家、观察点发现烟头的44家、观察点有人吸烟的68家,均主要集中在餐饮场所、互联网场所、娱乐场所和星级宾馆。结论《条例》相关规定在法定禁烟场所得到了有效落实和执行,但餐饮场所、互联网场所、娱乐场所和星级宾馆仍为控烟工作"重灾区"。  相似文献   

6.
[目的]对青岛市实施奥运城市公共场所控烟项目取得的成效进行评价,为控烟法规修订提供参考依据。[方法]随机抽取6类场所和从业人员,分为干预组和对照组,同时进行现场观察和问卷基线调查。对干预组实施控烟干预,干预结束后对两组进行相同内容的调查。[结果]干预后各类场所禁烟标志、吸烟区划分和劝阻吸烟的数量明显增加;总体来看从业人员对烟草危害认知水平干预后显著提高,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公共场所室内完全禁烟的支持率干预后(53.3%)也明显高于干预前(44.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在宾馆、餐厅、出租车、医院及办公场所实行室内完全禁烟是可行的,控烟干预尤其是禁烟立法对场所禁烟措施的建立、劝阻吸烟的行为及提高认知和禁烟支持率效果明显。  相似文献   

7.
目的评估2019年上海市黄浦区各类公共场所控烟措施的实施效果,为政府部门制定控烟政策、策略提供依据。方法采用观察法对上海市黄浦区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卫生健康机构、餐饮场所、休闲娱乐场所等13类公共场所进行现况调查,观察并记录场所内各项控烟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吸烟情况。结果 2019年上海市黄浦区公共场所有控烟宣传资料、全面禁烟海报、警示性图片、控烟举报电话和禁烟标志的比例分别为68.2%、62.6%、69.2%、96.3%和98.1%,4家(3.7%)场所发现有人吸烟并有人进行劝阻;2150名场所人员中,吸烟率为14.4%(309人),其中男性为28.1%(274人)、女性为3.0%(35人);96.0%(2065人)的调查对象认为每个人都有享受无烟环境的权利;93.7%(2015人)的调查对象知道《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在知道《控烟条例》的调查对象中,99.3%(2001人)的调查对象支持室内全面禁烟。结论黄浦区公共场所的控烟环境明显改善,居民对公共场所全面禁烟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较高,但部分场所的控烟工作还有待加强。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闸北区公共场所控烟环境的变化情况。方法采用现场观察法,在闸北区公共场所中选择学校、卫生机构、餐饮场所、互联网场所、娱乐场所、星级宾馆、国家机关、咖吧、酒吧等106个,选择人流量较大的时间,以顾客身份进入观察现场,观察30min。每个场所分别在《条例》实施前后(即2010年2月底和2010年4月)进行两次观察,将观察结果记入上海市健康教育所统一制定的《控烟环境观察记录表》,再进行对比分析。结果《条例》实施前27.36%的公共场所无禁烟标志,实施后仅8.49%的公共场所无禁烟标志,差别有显著性;《条例》实施前42.45%的场所内发现烟头,实施后仅27.36%的场所内发现烟头,差别有显著性。结论《条例》实施后,公共场所在张贴禁烟标志和有无发现烟头方面有明显改善,在禁烟资料的摆放和吸烟人数的控制方面未出现显著变化。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前后,各类法定公共场所的控烟现状。方法采用现场观察法对上海市闵行区92家公共场所的禁烟状况进行调查,对3834名场所内人员进行拦截式问卷调查。结果《条例》实施后,100%的被监测场所张贴有禁烟标志,85.7%张贴有公示监督电话,全面禁烟场所已全部撤销室内外吸烟室(区),部分禁烟公共场所的吸烟室设置率为42.4%,现场可见劝阻和执法率较低。结论《条例》实施后,大多数公共场所能为市民营造出控烟的良好氛围,但仍需要更加有力且持续的执法、监督来支撑;鼓励部分禁烟公共场所设置规范的吸烟室,以推进控烟条例施行的效果。  相似文献   

10.
目的研究武汉市15岁及以上居民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态度和禁烟规定的知晓率。方法采用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抽样法,对2015年武汉市15岁及以上的5 000名城乡常住人口进行入户问卷调查。结果居民对室内公共场所禁烟支持度总体比较高,最高的为医院(96.90%),其次是中小学校(93.59%)、大学(90.14%)、出租车(89.18%)、工作场所(88.15%)、餐馆(75.46%),最低的是酒吧/夜总会(43.26%)。居民对室内公共场所全面禁烟规定的知晓率普遍不高,其由高到低依次为:出租车(58.13%)、医院(52.36%)、中小学校(48.68%)、大学(41.87%)、工作场所(37.83%)、餐馆(22.33%)和酒吧/夜总会(13.97%)。居民文化程度越高,对禁止吸烟的支持率和禁烟规定的知晓率均越高。结论武汉市大多数15岁及以上居民支持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对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知晓率较低。建议加快武汉市无烟立法进程,加强烟草危害宣传,降低公共场所的二手烟暴露。  相似文献   

11.
目的评价《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半年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被动吸烟水平、个人吸烟情况、认知态度、健康效应等方面的影响。方法采用重复横断面调查。通过多阶段分层整群随机抽样,对上海市5个区的5大类公共场所工作人员在条例实施前以及实施6个月后进行问卷调查。结果《条例》实施半年后,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被动吸烟率为35.6%,比基线暴露率48.9%下降了13.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暴露时间从每天1.16±1.97小时下降为0.94±1.69小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吸烟率从21.6%下降为17.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部分场所工作人员呼吸系统症状有所缓解,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对《条例》的持赞同态度的比例升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条例》对于上海市控烟立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宾馆、商场控烟执行情况需有待提高。  相似文献   

12.
《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执行情况调查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调查1997—2004年《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法规)执行情况。方法 采用多层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居民人户调查,调查对象为15岁以上所有家庭成员,全市共抽取了4个区为研究现场,即1997年为西城、宣武、海淀、丰台区;2001年为西城、宣武、海淀、丰台区;2004年为宣武、崇文、朝阳、丰台区。结果 70%左右的单位(学校)的会议室都有禁烟标志;40%左右的人从未看见过检查员批评或处罚吸烟者,只有不足10%的被调查者经常看见检查员批评或处罚吸烟者;60%左右的人从未听到过表彰或者处罚控制吸烟的信息,只有不足10%的被调查者听到过表彰或者处罚控制吸烟的信息;人们获得法规内容的主要途径为电视和报纸。结论禁烟法规执行8年来,有一定的成绩,但没有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相似文献   

13.
目的为了解《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实施以来居民吸烟情况的变化趋势,进行了2004年北京市居民吸烟抽样调查,并与1997年和2001年的调查结果相比较,以了解北京市居民吸烟的变化趋势。方法调查采用多层随机抽样方式进行居民入户调查,调查对象为15岁以上所有家庭成员。全市共抽取了4个区为研究现场,1997年和2001年为西城、宣武、海淀、丰台;2004年为宣武、崇文、朝阳、丰台。结果北京市居民综合吸烟率在8年里下降了7.6个百分点,其中男性吸烟率下降13.03%,女性吸烟率上升了0.14%。结论近年来北京市居民吸烟率基本呈下降趋势,《北京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执行8年来,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相似文献   

14.
我国公共场所禁烟政策及其执行状况分析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目的了解我国各级城市公共场所禁烟政策及其执行情况,为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场所禁烟政策提供借鉴与依据,并为我国政府提交《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报告提供素材。方法采用文献回顾及现场观察的方法,收集公共场所禁烟相关法律法规及其执行情况的相关信息。调查包括了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并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作为一个单独的地区纳入到此次调查。在32个项目地区中,各选取省、市、县3个不同级别的地区,共96个地区作为项目点。结果在所调查的96个地区中,77个地区有公共场所禁烟的相关政策法规。32个地级市中,28个(87.5%)市有公共场所禁烟政策;而在32个县市(县级市)中,只有18个(56.3%)县市有公共场所禁烟政策。77个有公共场所禁烟规定的城市中有18个城市的政策是在2004年以后制定或修订的。共观察公共场所1364个,83.2%的公共场所有不同程度的禁烟规定,但禁烟规定的执行情况不尽人意,在禁烟区吸烟的比例:交通工具等候室为83.4%,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为76.3%,医院门诊大楼为72.9%,卫生厅(局)办公楼为72.5%,政府对外办公楼为68.6%,商场为59.0%,学校教学楼为53.7%,平均为68.6%。结论现有相关公共场所禁烟法规涉及公共场所范围过少,缺乏统一的法规执行监督机构,且各地法规执行力度小,效果欠佳。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实施后,居民吸烟、戒烟、被动吸烟水平及城市控烟整体环境改善情况,为今后控烟工作的持续开展提供基础数据。[方法]2010年11月-2011年1月,在全市18个区(县)采用多阶段分层随机抽样,以面对面访谈形式对1925名常住居民进行“有关吸烟知识、态度和行为的城市基线调查”。[结果]上海市1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吸烟率、现在吸烟率、常吸烟率和重型吸烟率分别为28.3%、22.5%、19.6%和8.5%。吸烟人群戒烟率和成功戒烟率分别为20.4%和11.7%;现在吸烟人群尝试戒烟率和一年内尝试戒烟率分别为21.2%和8.5%。非吸烟者被动吸烟率为43.5%,室内工作场所被动吸烟率为48.9%。餐厅和酒吧室内公共场所吸烟率分别高达60.9%和40.O%。城市控烟信息在各类媒体得到初步覆盖,以电视节目(66.1%)和报纸或杂志(58.2%)最高。[结论]上海市已初步形成控烟信息媒体覆盖环境,常住居民吸烟率有所下降但仍处于较高水平,被动吸烟仍未改善,公共场所控烟并没有得到转变。  相似文献   

16.
17.
目的 了解上海市黄浦区不同职业人群的烟草流行情况,为相关部门制定控烟策略提供技术支持。 方法 在2012-2016年每年的第四季度,采用偶遇抽样的方法,抽取黄浦区职业人群5 987人进行问卷调查,2012-2016年分别调查1 622人、1 134人、1 095人、1 071人和1 065人。调查内容包括现在吸烟情况、被动吸烟情况及对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态度,采用SPSS 21.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 结果 监测对象的现在吸烟率为20.1%,按性别构成进行标化处理后,2012-2016年现在吸烟率分别为18.5%、23.2%、20.0%、21.5%、17.7%。职业人群工作场所被动吸烟率为35.1%,经标化后2012-2016年分别为39.9%、33.0%、39.5%、38.3%、22.1%。94.2%的监测对象支持工作场所全面禁烟,2012-2016年的标化率分别为95.4%、90.0%、92.6%、94.7%、98.1%。 结论 2012-2016年上海市黄浦区职业人群的现在吸烟率和被动吸烟率处于较高水平,对工作场所全面禁烟的支持率较高,有利于工作场所全面禁烟措施的落实。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下称《条例》)实施1年后嘉定区公共场所人员吸烟、被动吸烟状况以及对公共场所内实施禁烟的态度。方法采用方便抽样法抽取嘉定区公共场所200家单位,用拦截调查法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对象吸烟率为26.2%,且不同性别、年龄间吸烟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658.5,P<0.01;χ2=264.4,P<0.01);被动吸烟率达41.4%;有3675名知晓《条例》,占91.7%。在支持公共场所禁烟方面,调查对象中认为公共场所室内需要禁烟或者部分禁烟有3541人,占88.3%。认为公共场所室内需要禁烟或者部分禁烟,可能与性别、年龄、吸烟情况、被动吸烟、吸烟危害知识知晓以及《条例》知晓情况等均有一定的关系,OR值分别是1.42、1.37、0.33、0.44、1.70和2.46。结论《条例》实施1年后,禁烟工作初步显现效果。但仍需继续开展控烟健康教育工作,并结合《条例》的相关规定继续加强控烟执法,形成自觉控烟的氛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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