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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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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邯郸市食品中铅、镉、汞、砷污染情况。方法按照2012年和2013年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邯郸市市区以及周边县区主要农贸市场、超市采集10类食品共439份样品,进行铅、镉、汞、砷含量的检测。结果439份食品铅、镉、汞、砷的总检出率分别为32.12%、54.90%、45.56%、34.29%,合格率分别为99.01%、100%、99.01%、100%。结论邯郸市市售食品中有害元素的污染总体来讲较轻,但生畜肉、谷物及其碾磨制品、新鲜蔬菜和食用菌及制品四类样品中存在铅、汞含量超标,应加强监管,降低食品重金属有害元素污染风险。  相似文献   

2.
目的 了解邯郸市食品中铅、镉、汞、砷污染情况。方法 按照2012年和2013年河北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在邯郸市市区以及周边县区主要农贸市场、超市采集10类食品共439份样品,进行铅、镉、汞、砷含量的检测。结果 439份食品铅、镉、汞、砷的总检出率分别32.12%、54.90%、45.56%、34.29%,合格率分别为99.01%、100%、99.01%、100%。结论 邯郸市市售食品中有害元素的污染总体来讲较轻,但生畜肉、谷物及其碾磨制品、新鲜蔬菜和食用菌及制品四类样品中存在铅、汞含量超标,应加强监管,降低食品重金属有害元素污染风险。  相似文献   

3.
摘要:目的 了解河南省部分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方法 在全省采集9大类5263份食品样品,按照GB/T5009.12-2003食品中铅的测定、GB/T5009.15-2003食品中镉的测定、GB/T5009.17-2003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和GB/T 5009.11-2003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检测食品中铅、镉、总汞和总砷的含量,检测结果按照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评价。结果 河南省食品中铅的总体超标率为2.04%,其中蔬菜及其制品和乳及乳制品中超标率较高,分别为3.45%和2.74%;镉的总体超标率为0.67%,其中蔬菜及其制品中超标率较高,为1.43%;总汞的总体超标率为1.97%,其中蔬菜及其制品中超标率较高,为4.4%;总砷的总体超标率为0.12%。结论 河南省食品中重金属污染情况较往年相比有所下降,但部分蔬菜及其制品和乳及乳制品中重金属污染情况仍较为严重,需予以关注。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当地市售部分食品中铅、镉、总砷及总汞的污染情况,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威海市2014—2016年采集的6类755份食品样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和分析。结果铅、镉、总砷及总汞的检出率分别为45.3%、89.8%、40.13%及21.72%,铅、镉和总砷存在超标情况,铅、镉超标率分别为0.26%和2.91%。畜肉及其肝肾存在铅和总砷超标样品,海产品存在铅、镉超标样品,海产品中镉的超标率较高。结论食品中金属元素超标率较低,部分食品金属元素检出率较高,需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滨州市2014年食品中铅、镉、总汞、总砷元素污染情况。方法采集滨州市的农贸市场和食品商店等环节的5个品种160件样品用国标法进行了元素含量的检测,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进行评价。结果 160份产品合格率为92.5%,有12份元素含量超过了国家限量,超标率为7.5%,分别为50份蔬菜产品中有6份产品元素含量超过国家标准,包括5份汞元素超标和1份镉元素超标;50份水果样品中有1份油桃铅元素超标;20份小麦粉中有1份铅超标;20份大米中有1份铅和1份镉超标;20份鲜冻水产品中有2份镉元素超标。结论滨州市居民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的问题较低,但应加强蔬菜、谷物及其制品以及水产品等食品重金属污染的检测和监管,降低食品重金属污染的健康风险。  相似文献   

6.
为了解宁夏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状况,于2010年对市售水产品、蔬菜、粮食等11类712件食品样品(乳制品、食用菌等)进行铅、镉、汞、铜含量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地区食品中汞、铜含量均合格,铅、镉合格率分别为97.1%(627/646)和98.2%(539/549);受铅、镉污染食品主要分布在皮蛋、脏器及少量蔬菜等.提示应加强上述食品的重金属污染源调查,确保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7.
目的调查临沂市2017年-2018年常见食品中铅、镉、汞等重金属和砷的污染现状。方法按照国家标准检测方法检测食品中铅、镉、汞、砷的含量,并对检测结果评价。结果检测食品575份,共检测铅、镉、汞、砷2 285项次,检出铅、镉、汞、砷114项次,总检出率为4.98%,超标8项次,总超标率为0.35%。各监测项目中超标率从高到低依次为铅、镉、汞、砷,各类监测食品中,检出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茶叶、豆类、蔬菜、水果,其余未检出。共检测食品中铅样品560份,5份超标样品,超标率为0.89%,其中豆类样品超标率最高,为3.00%;共检测食品中镉样品575份,3份超标样品,超标率为0.52%,其中豆类样品超标率最高,为1.00%;共检测食品中汞、砷样品575份,均未超标。结论临沂市常见食品中重金属和砷的污染程度较低,但仍存在一定程度的重金属污染,应引起关注并加强监管。  相似文献   

8.
目的了解绵阳市售农产品重金属污染情况。方法对2010年市售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归类和分析。结果 2010年市售农产品监测重金属项目为铅、镉和总汞,对照相关标准,128份样品中有71份铅超标,55份镉超标,21份总汞超标,样品铅、镉和总汞含量合格率分别为44.53%、57.03%和83.59%。结论绵阳市市售农产品中铅、镉和总汞含量整体合格率较低,应加强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消费者的食品安全。  相似文献   

9.
目的了解济南市市售食品中以铅、镉、汞、砷为代表的重金属污染现状,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依据。方法监测2010—2012年济南市谷物、肉类、水产、蛋类等10类18个品种458份食品,检测食品中铅、镉、总汞、总砷等重金属污染物,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样品总合格率92.7%,粮食、生禽畜内脏、生乳、蔬菜等食品中存在不同程度重金属超标。结论济南市监测食品中重金属含量合格率较高,今后应加强对粮食、生禽畜内脏、生乳、蔬菜等食品的监测及安全监管。  相似文献   

10.
通过对10种市售水果中6种重金属的检测和分析,发现大连市场主要市售水果中只有铅重金属超标(超标率23.30%),镉和总汞均未超标(GB 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中没有总铬、镍及总砷的限量标准)。其中镉重金属的检出率为83.33%,与其余重金属的检出率比较,存在显著性差异。实验结果表明大连市市售水果中铅和镉重金属元素存在潜在的富集性危害。  相似文献   

11.
福建省4设区市米制品中铅镉汞砷含量监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福建省4设区市(厦门、三明、南平和宁德)市售米制品重金属(铅、镉、汞、砷)污染状况,为监管部门监测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2017年对4市所辖商店、农贸市场及网店等,随机采集米制品样品,按《2016年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及国家卫生标准检测并评价。结果检测米制品120份,重金属元素检出率均较高:镉100.0%、砷95.8%、铅83.3%和汞58.3%,砷铅汞的合格率均为100.0%(120/120,安全限值范围内),而镉的镉的合格率仅60.0%(72/120);米制品中重金属含量与样品的包装形式及采样地点无关。结论福建省4设区市米制品中重金属(铅汞砷)水平虽在限值范围内,但检出率很高,重金属易在人体内蓄积,应引起重视。要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高度重视镉严重超标的问题,要从源头上治理土壤、严管工业废物排放,以降低米制品重金属污染风险。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2011-2012年河南省各类食品中铅、镉、总汞、总砷等有害重金属元素的污染水平,掌握河南省食品安全现状。方法采取多级分层随机抽样原则,选取郑州、开封、洛阳、安阳、鹤壁、漯河、南阳、周口8个地市为调查地区,抽取谷物及其制品、肉类及其制品、新鲜蔬菜、食用菌及制品、蛋类、乳类、水产品、膨化食品、茶叶、婴幼儿食品等11大类,进行铅、镉、总汞、总砷的检测。结果铅在各类食品中的总体超标率为3.81%(44/1 154),其中藻类及其制品中铅的超标率为17.24%(5/29),显著高于特殊营养用食品和食用菌(χ2值分别为14.52和11.84,P0.01);镉在各类食品中的总体超标率为2.07%(21/1 014);总汞为1.35%(13/960);总砷为0.19%(1/522)。结论所调查的重金属元素在河南省食品中的总体超标率较低,但藻类及其制品中有害元素污染状况较为严重,应采取措施加以控制。  相似文献   

13.
陆文  刘晶晶  张亮 《现代预防医学》2016,(15):2729-2731
目的 了解铁岭市市售谷物及其制品中4种重金属污染水平,为加强食品安全性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采集样品175份。用国标法检测镉、铅、汞、砷。结果 谷物碾磨加工品中玉米面的镉(60.34%)、小麦粉中的汞(8.33%)、大米中的砷(96.00%)检出率最高,不同包装、不同流通环节重金属检出率无差别,市区谷物及制品中镉、铅检出率高于乡镇。结论 建议扩大监测覆盖范围,建立常规监测和重点监测相结合的监测评估体系。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楚雄州部分市售食品中铅镉汞砷污染的状况,为市售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2012—2015年对楚雄州9个县(市)的超市及农贸市场按照随机原则采集10类食品,采用石墨炉原子吸收光谱法和原子荧光光谱法进行铅、镉、汞、砷含量检测,并对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共检测448份样品,总体合格率85.49%。合格率最低的是新鲜蔬菜73.13%,其次是谷物及其制品、鲜米线和液态乳制品,合格率为80.77%、87.27%和88.89%,其他食品合格率在90%以上。检测的10类食品中汞、铅、镉、砷的合格率由低到高依次为汞92.63%、铅95.31%、镉96.88%、砷99.33%。结论楚雄地区部分市售食品存在铅镉汞砷污染风险,应继续加强重点食品的风险监测与监督管理工作。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2015年周口市食品污染物中铅、镉、汞、砷的污染状况,为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在周口市七县一市一区的各类超市、农贸市场、饮食店等采集6类食品,共213份样品,经消化用原子吸收法测定铅、镉、汞、砷的含量。结果本市6类食品中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但均未超标。其中主要受铅污染较重的食品是发酵型蒸制面制品,检出率为100.0%。受镉污染的食品主要为调味品、蔬菜及其制品和水产品及其制品。受汞污染较重的食品有调味品、蔬菜及其制品。砷的检出率较高,主要集中在调味品、水果及其制品、方便胡辣汤和发酵型蒸制面制品。结论周口市售食品中受不同程度的重金属污染,环境污染是引起食品中重金属检出率较高的主要原因。  相似文献   

16.
杨立学  马玲  张莹 《现代预防医学》2016,(19):3586-3589
目的 为保障婴幼儿食品的质量安全,建立婴幼儿食品中铅镉汞砷的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并对石家庄市各个品牌的婴幼儿食品中铅、镉、汞、砷进行安全风险监测。方法 按照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方法:经微波消解处理,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质谱(ICP-MS)测定;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相关标准对检测结果进行卫生学评价。结果 在2013年所检测的70份样品中,铅、镉、汞和砷总检出率分别是11.4%、27.1%、0%、0%,总合格率分别是92.8%、100.0%、100.0%和100.0%,样品中除铅外,其他重金属的含量均无超标现象,但部分婴幼儿食品仍检出微量重金属。结论 石家庄市市售婴幼儿食品重金属污染较轻,食品污染物风险监测应该继续加强。  相似文献   

17.
目的 掌握内蒙古地区市售畜禽肉及内脏中镉、总汞、铅、总砷及铬的污染水平。方法 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测定畜禽肉及内脏中5种重金属的含量。结果 11种禽畜肉及内脏中镉、总汞、铅和总砷超标率最高的分别为牛肾8.0%(2/25)、牛肾及猪肾4.0%(1/25、2/50)、牛肾4.0%(1/25)、猪肝1.5%(1/67),铬无超标样品。重金属含量均值位居前三的多为畜肾(牛肾、猪肾、羊肾)及畜肝(猪肝、羊肝)。结论 2019—2021年内蒙古地区畜禽肉及内脏不同程度地受到铅、镉、总汞、总砷及铬的污染,牛肾样品受污染较严重。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洛阳市市售蔬菜中重金属污染的现状,为政府部门制定食品安全政策提供数据分析基础。方法2015-2016年5月、11月分别在洛阳市三县四区内随机选择90份市售蔬菜,按照国标方法测定其铅、镉、汞、砷、铬、镍的含量。结果重金属检出率依次为:汞95%、镉93%、镍83%、铬80%、铅64%、砷53%;除了镍无法判断,其余元素超标率分别为铅10%、镉5.6%、汞4.4%,砷、铬无超标;洋葱、西红柿、油麦菜等蔬菜重金属污染较突出。结论洛阳市市售蔬菜中重金属均有检出,铅污染较镉、汞严重,政府部门可以将鳞茎类、茄果类、叶菜类蔬菜列为重点品种加大监测力度。  相似文献   

19.
目的 分析2020-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食品中的重金属含量,了解济南市历城区食品重金属污染状况,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采取针对性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按照《国家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风险监测工作手册》的具体要求并结合食品种类及分布特征,从2020-2022年济南市历城区的各大超市、农贸市场、乡镇集市、零售商店采集9类食品共计180份,包括蔬菜(叶类和根茎类)、水果、粮食、面制品、膨化食品、茶叶、干制菌类产品、干制水产品、水产品,进行铅、镉、铝、总砷、总汞、镍、铬、锰共8种重金属元素的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结果 8种重金属元素的检出率在16%~100%,其中165份食品检测了铝元素,检出129份,检出率为78.2%;180份食品检测了镉元素,检出114份,检出率为63.3%;铝、镉元素的检出率高于其他重金属元素(χ2=12.86,P=0.005)。加工类水产品和干制菌类产品铅、镉、铝、总砷、总汞元素的检出率高于其他类食品(χ2=31.39,P=0.003)。干制菌类产品镉超标2份(6.66%);油条和海蜇中的铝元素各有2份样品超标,超标...  相似文献   

20.
目的了解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的污染水平,为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污染的监管和环境污染治理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国家标准检测方法,于2014年对绍兴地区部分食品中铅、镉、总汞、总砷、镍、铬和铜的含量进行检测,按GB 2762─2012《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评价检测结果。结果共检测10类1384份食品中铅、镉、总汞和总砷,超标率分别为2.0%、3.0%、1.5%和0.22%,中位值分别为0.019、0.0085、0.0024和0.015 mg/kg;共检测8类273份样品中镍,检出率为48.4%,中位值为0.010 mg/kg;共检测7类255份样品中铬,检出率为14.9%,中位值为0.0050mg/kg;共检测9类486份样品中铜,检出率为94.0%,中位值为1.34 mg/kg。水产品、动物内脏和粮食的重金属超标率相对较高,分别为16.9%、7.9%和7.3%,梭子蟹中镉超标严重,超标率为38.9%。结论 2014年绍兴地区食品中重金属整体污染水平不高,但部分食品(水产品、动物内脏和粮食等)污染相对较突出,存在铅、镉、总汞和总砷超标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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