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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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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探讨15~59岁人群伤害死因分布的特点,评价伤害对该人群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方法数据来源于麻城市1996-2000年死亡报告系统,通过描述伤害死亡率,制定男女性全死因寿命表及去伤害死因寿命表,分析伤害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结果男、女性死因顺位中损伤和中毒均为第二位,男女性伤害死亡率分别为75.60/10万和87.30/10万,分别占总构成的23.14%和31.37%.自杀是男女性第1位伤害死因,自杀死亡分别占男女性伤害死亡的49.9%和80.0%,死亡率分别为37.72/10万和69.84/10万.去除伤害死因后期望寿命达70.35岁和74.33岁.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数女性和男性分别为52 860年和59 065年,潜在寿命损失率分别为27.97‰和33.48‰.结论15~59岁人群伤害死亡情况严重,其中自杀是造成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对该人群的健康造成极大的损失,应采取干预措施控制15~59岁人群伤害死亡.  相似文献   

2.
目的以1985—2011年上海市嘉定区死亡资料为基础,分析伤害死亡长期变化趋势、分布特点及对期望寿命的影响。方法利用死因登记系统收集历年伤害死亡资料,描述27年来伤害死亡水平和主要死因,分析死亡率变化的时间趋势并估算年度变化百分比(APC),计算伤害导致的去死因期望寿命和潜在寿命损失年。结果1985—2011年嘉定区伤害平均死亡率为56.28/10万,占全死因的7.81%,居全死因顺位第4位;伤害是1~39岁年龄段人群的首位死因,前5位伤害死因依次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淹溺以及机械性窒息;交通事故死亡率从1993年开始上升,2005年开始呈下降趋势;意外跌落死亡率从1994年开始呈上升趋势,APC上升为6.35%;因伤害导致的期望寿命损失年数男性平均为1.28岁,女性为1.13岁,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平均为1 208.16人年/10万,占总死亡YPLL的20.13%,并呈逐年下降趋势。结论嘉定区伤害死亡率总体呈下降趋势,伤害仍是低年龄人群的主要死因,应重点关注意外跌落、交通事故的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3.
1996~2000年湖北省麻城市60岁以上老年人群伤害死亡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目的探讨60岁以上老年人伤害死亡问题为设计老年人伤害干预项目提供理论依据.方法死因分析资料来源于湖北省麻城市死亡报告系统1996~2000年年报资料.统计处理方法采用描述性方法计算率比,并作去死因寿命表分析和潜在寿命损失分析.结果1996~2000年间,伤害是麻城市老年人第4位死因,伤害死亡率为303.47/10万,男女性别比为1.45:1;伤害死亡率总体上呈下降趋势,2000年同1996年相比下降15.17%;自杀是麻城市老年人伤害死亡最主要的原因,占全部伤害死亡的76.19%,自杀死亡率为231.22/10万;男性老年人因伤害而减少的寿命占其寿命存量的4.54%,女性为3.43%;伤害造成男性老年人平均寿命损失率为34.44/千人,女性则为13.40/千人.结论老年人伤害已经是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严重威胁到老年人的健康和生活质量,应该及时制定相应的老年人伤害干预项目,以缓解目前的状况.  相似文献   

4.
目的分析麻城市居民意外伤害的流行特征和变化趋势,为采取干预措施提供基础依据。方法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2008—2012年死因登记报告系统中伤害的死亡监测资料进行分析。结果 2008—2012年麻城市居民伤害平均死亡率为60.18/10万,在死因顺位中排第4位,男性高于女性。伤害死亡的前五位死因为自杀、交通事故、淹死、意外跌落和机动车意外的运输事故,共占伤害总死亡的88.72%,其中以自杀最高,占伤害总死亡32.29%。伤害死亡率随着年龄组上升而增长。结论意外伤害是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政府应尽快把伤害纳入疾病预防控制规划,针对不同人群和危险因素,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5.
朱晓云  陶莉  乔国良 《职业与健康》2012,28(9):1029-1032
目的了解1990—2010年上海市金山区居民伤害致死原因及其所造成的寿命损失,为制定伤害防治策略和措施提供参考依据。方法利用Microsoft Excel 2003对1990—2010年居民病伤死亡原因年报表中伤害死因资料进行汇总整理,计算各类伤害死因别死亡率、年龄组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PYL)和潜在寿命损失率(PYLLR)等指标。结果 1990—2010年,金山区居民伤害死亡率为51.28/10万,占总死亡的7.58%,位居全死因顺位的第4位。金山区居民前4位死因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和溺水,死因别死亡率在6.19/10万~22.25/10万之间。男性和女性前4位伤害死因与全人群相同,死因别死亡率分别在7.28/10万~31.13/10万和5.11/10万~13.48/10万之间。0~14岁组前4位伤害死因为溺水、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和自杀,15~44岁和45~64岁组前4位伤害死因均为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和溺水,65岁及以上组前4位伤害死因分别为意外跌落、交通事故、溺水和自杀。按寿命损失率排序,前4位伤害死因为交通事故、自杀、溺水和意外跌落,潜在寿命损失率在1.16‰~7.26‰之间。结论伤害已成为严重威胁金山区居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宜按具体工作目标来确定各类伤害危害的严重程度和防治的优先顺序,以期用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大的伤害防治效果。  相似文献   

6.
2001-2003年赤峰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死亡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讨赤峰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死亡分布特点及发生规律,为开展伤害的预防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资料来源于赤峰市红山区(中小城市)、宁城县(农村)、巴林右旗(牧区)2001-2003年居民病伤死因年报和人口年报,以ICD-9进行死因分类,结果2001-2003年赤峰市城市、农村和牧区意外伤害死亡率分别为14,17/10万、48,13/10万和38,02/10万,分别占全死因的5,63%,10,42%和9,83%,城市和农村均居第5位,牧区居第4位,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是造成城乡居民男性潜在寿命损失的首要原因,女性则以自杀为主,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次之,城乡居民20岁以上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均处于较高的水平,青壮年意外伤害的死亡率均男性高于女性,结论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和意外中毒是赤峰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根据意外伤害死亡的流行特征,不同年龄、性别特点,采取相应的策略和措施开展伤害防治工作很有必要。  相似文献   

7.
目的:了解盐城市居民伤害死亡水平、原因及分布特征。方法:通过肿瘤高发县大丰市、建湖县的居民死因监测系统,分析伤害造成的潜在寿命损失。结果:监测点伤害粗死亡率为41.24/10万,列死因顺位的第4位。伤害粗死亡率男性高于女性。交通事故是男性第1位伤害死因,自杀是女性第1位伤害死因,死亡率分别为23.57/10万和11.77/10万。60岁以上老年人是伤害死亡的高发人群。伤害造成的寿命损失率男、女分别为12.54‰和7.33‰。结论:伤害是居民主要死亡原因,交通事故和自杀是主要的伤害死因,对人群寿命造成极大的损失,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人群伤害死亡。  相似文献   

8.
目的 分析上海市某区1995-1999年人群意外伤害情况。方法 应用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PYLL)、标化潜在寿命损失年(SPYLL)、PYLL标化率等指标进行分析。结果 意外死亡在死因构成中列等4位,但SPYLL排序则跃居第1位。意外死亡的标化平均死亡率37.72/10万,男性为42.95/10万,女性为32.66/10万,各意外伤害类型中,根据其标化死亡率进行排序时,男性前3位分别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淹溺、自杀,女性则依次是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自杀和淹溺,用PYLL标化率排序,结果同标化死亡率顺序。结论 意外伤害是该区一个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应予以重视和控制。  相似文献   

9.
目的 分析2016年重庆市居民伤害死亡特征及疾病负担,为开展伤害防控工作提供建议。方法 对2016年重庆市全人群死因监测数据按常住地址提取伤害死亡个案(ICD-10:V01-V99,W00-W99,X00-X99,Y00-Y98),采用SPSS19.0统计分析死亡率、期望寿命、期望寿命损失年、潜在寿命损失年、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等指标。结果 2016年全市共报告伤害死亡15 761例,伤害死亡率为52.90/10万,男性伤害死亡率(70.49/10万)高于女性(34.72/10万);农村伤害死亡率(60.79/10万)高于城市(32.31/10万),5岁以下、5~14岁、15~64岁、65岁及以上年龄组伤害死亡率分别为23.42/10万、17.29/10万、42.98/10万、148.42/10万。伤害死亡前5位的依次是交通事故(15.98/10万)、跌倒(13.17/10万)、自杀(6.61/10万)、淹溺(5.09/10万)、意外的机械性窒息(3.47/10万)。5岁以下与5~14岁年龄组第1位的伤害死因是淹溺、15~64岁年龄组是交通事故、65岁及以上年龄组是跌倒。伤害导致的期望寿命损失年数为1.23岁,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为25.32岁。结论 重庆市居民伤害死亡率较高,疾病负担重,应加强伤害的预防控制工作。  相似文献   

10.
目的通过对居民伤害死亡流行特征的分析,为采取预防措施提供依据。方法采用Access/DeathReg2005软件和Excel对2011年昆明市居民死因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1年昆明市居民伤害死亡个案3222例,死亡率为60.29/10万,占全人群死亡的9.48%,居全死因谱的第四位。伤害的前五位死因分别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意外中毒和其他伤害,其中男性死亡2298例,死亡率为84.85/10万;女性死亡924例,死亡率为35.06/10万,男性显著高于女性(P<0.05),是女性的2.49倍。不同年龄、性别伤害死亡原因差异较大,儿童组主要死因为溺水、交通事故和意外跌落;青年组以交通事故、自杀和意外中毒为主要死因;中年组以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和自杀为主要死因;老年组以意外跌落、自杀和交通事故为主要死因。城市居民伤害死亡725例,死亡率为33.66/10万,农村人群死亡2497例,死亡率为78.28/10万,是城市的3.44倍。伤害造成潜在减寿损失75196.50人年,前5位减寿顺位为交通事故、意外跌落、自杀、意外中毒和其他伤害,分别占伤害潜在减寿损失的36.85%、12.44%、11.88%、10.65%和6.76%。结论伤害已经成为影响居民生命安全的主要原因,给国家、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应根据不同地区、年龄和性别的伤害死亡特点,制订有效的防控策略。  相似文献   

11.
中国人群1991~2000年伤害死亡的流行趋势和疾病负担   总被引:94,自引:5,他引:94       下载免费PDF全文
目的 了解1991~2000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地区特点和疾病负担。方法使用全国疾病监测资料,经漏报调查结果进行调整,描述伤害的死亡水平和主要死亡原因,并计算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 1991~2000年伤害死亡基本维持在恒定水平,经漏报率调整后10年平均伤害死亡率为66.56/10万,男性为81.41/10万,女性为51.17/10万。城市和农村人群的10年平均伤害死亡率分别为38.68/10万和74.63/10万。西部农村伤害的死亡率为81.02/10万,东、中、西部农村地区伤害死亡率之比为1:1.14:1.21。伤害是儿童和青年的主要死因,交通事故、自杀、淹溺、意外中毒、意外坠落是伤害的主要死因。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明显,至2000年已成为第一位死因。因伤害导致的潜在减寿年数是2132年/10万,导致的工作减寿年数为1587年/10万,分别占总死亡减寿年数的24.56%和26.51%。结论 伤害带来的疾病负担是严重的,由于“早死”,使伤害死亡带来更多的社会和经济损失,特别是交通伤害死亡率的上升应该引起更多重视,不同地区应针对本地区的重要伤害死亡谱和目标人群制订有效的控制策略。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伤害死亡模式,为伤害预防控制提供基础信息。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12个市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04-2005年调查点户籍人口中的所有伤害死亡病例。使用伤害死亡率描述不同类别伤害的死亡水平,估计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占总死亡的比例。结果2004-2005年12个调查点共有7721例伤害死亡病例,其中男性4950例,女性2771例,城市1795例,农村5926例。全人群伤害死亡率为50.8/10万(标化率为47.8/10万),其中农村为55.2/10万(标化率为52.7/10万),城市为40.0/10万(标化率为37.9/10万);男性伤害死亡率(64.0/10万,标化率为61.6/10万)高于女性(37.0/10万,标化率为33.5/10万)(P〈0.01)。伤害是居民死亡的第4位原因,占全部死亡的7.7%(7721,,99919);无论城乡、男女,5~39岁人群伤害死亡占总死亡的比例最高,伤害是该年龄组的第1位死因。有意伤害和无意伤害死亡的比例分别为20.0%(1544/7721)和78.6%(6072/7721),农村15~59岁女性有意伤害死亡的比例最高,达到31.9%(408/1280)。死亡率位于前5位的伤害分别是交通伤害(21.3/10万)、自杀(8.8/10万)、意外跌倒(6.5/10万)、意外溺水(5.6/10万)、意外中毒(2.6/10万);0—14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主要伤害是意外溺水占伤害死亡的54.7%(350/640),15—59岁人群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占伤害死亡的51.3%(2308/4506),60岁及以上老年人导致死亡的伤害主要是意外交通事故、意外跌倒、自杀,分别占伤害死亡的31.0%(796/2576)、28.7%(746/2576)、21.2%(545/2576)。全省每年伤害死亡导致的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估计为116万人年,占全死因YPLL的35.6%,去除伤害死因后,期望寿命将增加1.28岁。结论交通伤害是广东省人群伤害的首位死因,伤害造成的社会经济损失较严重。必须加强广东省居民伤害的预防和控制。  相似文献   

13.
目的 了解广东省2004-2005年居民伤害死亡模式,为伤害预防控制提供基础信息.方法 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抽取广东省12个市县作为调查点,调查对象为2004-2005年调查点户籍人口中的所有伤害死亡病例.使用伤害死亡率描述不同类别伤害的死亡水平,估计伤害导致的平均潜在寿命损失年,以及伤害死亡、寿命损失和潜在工作寿...  相似文献   

14.
目的 了解2014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疾病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谱及疾病负担,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YPLL)指标, 分析广西居民伤害死亡谱及所致的疾病负担。结果 2014年广西疾病监测点居民伤害死亡率为45.58/10 万、标化死亡率46.45/10 万,男性伤害死亡率为女性的2.36 倍。居民伤害死因前5 位依次为道路交通事故、意外跌落、其他意外伤害、溺水、自杀及后遗症。伤害首位死因0~14岁组为溺水、15~64岁为道路交通事故、≥65岁年龄组为意外跌落。伤害死亡前5位YPLL为道路交通事故、溺水、其他意外伤害、意外跌落和意外中毒。因伤害“早死”导致的YPLL为269 651.9人年、28.59年/人。结论 伤害给广西居民带来沉重的负担,不同性别及城乡之间伤害谱不尽相同,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有效的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15.
目的 探讨1984-2008年湖北省农村人口自杀死亡水平的特征及其长期变化趋势.方法 利用湖北省麻城市1984-2008年居民死因监测资料,回顾性分析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人群的自杀死亡水平、自杀死亡占伤害的死因构成比及其变化趋势.结果 1984-2008年间该地人群的自杀死亡率呈下降趋势,自杀标化死亡率由1984年的113.29/10万降至2008年的20.11/10万,下降幅度为82.25%.自杀死亡占伤害死亡的构成比下降幅度不明显,自杀仍是该地人群伤害死亡的首要死因.自杀死亡者中,女性人数始终多于男性,女性所占的构成比在50%~60%之间波动;≥65岁老年人口所比例近年来明显增加,2008年老年人的构成比达46.81%.结论 自杀仍居该地人群,特别是女性人群伤害死因谱的首位.农村地区自杀预防的重点人群是女性和≥65岁老年人.
Abstract:
Objective To explore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long-term trend of suicidal deaths among the rural population in Hubei province. Methods Data on suicide deaths from 1984 through 2008 were released from Macheng Death Registration System and analyzed by year, gender and age. Results The suicidal death rates were decreasing during the last 25 years in Macheng city, with the standardized suicide mortality rapidly decreasing from 113.29/100 000 in 1984 to 20.11/100 000 in 2008. The proportion of suicide deaths in the total deaths caused by injuries were declining but not obviously. Suicide was still the leading cause of deaths among all the deaths due to injuries.Number of suicidal deaths among females was outnumbered the males during the last 25 years,representing 50%-60% in total suicide deaths annually. The proportion of suicide deaths among the elderly aged 65 and over had significantly increased in the recent years, which accounting for 46.81% of all the suicidal deaths in 2008. Conclusion Suicide remained the leading cause of injury deaths among the population in this area, especially in females. 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females and the elderly aged 65 and over,in the rural areas.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福建省城乡居民10年来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特点和寿命损失情况。[方法]分析福建省1998—2007年死因统计年报资料,用伤害死亡率、死因别死亡率、构成比和潜在寿命损失年描述伤害的死亡水平。[结果]1998—2007年福建省城乡居民伤害平均死亡率分别为29.67/10万和59.78/10万,均居死亡顺位第5位,总体呈下降趋势。农村死亡率是城市的2.0倍,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城乡居民的前3位伤害死因均为运输事故、自杀和意外跌落。城市的运输事故死亡率呈下降趋势,而农村则上升明显。城市伤害YPLL为85 453人年,占全死因YPLL的21.0%;农村居民相应为415 278人年、31.7%。[结论]伤害是我省居民的主要死因之一,对寿命损失的影响较其它疾病严重,应积极采取有效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17.
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与变化趋势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 分析1991-2005年中国人群伤害死亡状况和变化趋势,为伤害干预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方法 2004-2005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第3次死因回顾抽样调查,覆盖我国内地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60个疾病监测点,共调查142 660482人年.通过计算粗死亡率、潜在寿命损失年(YPLL)、潜在工作寿命损失年(WYPLL)和标化死亡率来描述伤害死亡状况,计算标化死亡率时以2000年人口普查数据作为标准人口,将每5岁作为1个年龄组进行标化;1991-2000年数据来自于全国疾病监测系统,由145个监测点组成,覆盖1000多万人口,计算不同年代伤害死因构成比,分析伤害死亡的变化趋势.结果 2004-2005年调查地区共计有伤害死亡个案87 753例,其中男性59 664例,女性28 089例;城市23 308例,农村64 445例.伤害粗死亡率为61.51/10万,占全死亡的10.10%,标化死亡率为58.45/10万,是中国人群的第4位死因;伤害的YPLL为1579.61人年/10万,伤害的WYPLL为1721.41人年/10万,占总死亡WYPLL的32.34%.男性和女性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81.76/10万和40.3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79.96/10万和36.25/10万,男性死亡率约为女性的2倍.城市和农村伤害粗死亡率分别为48.66/10万和68.01/10万,标化死亡率分别为44.08/10万和66.25/10万,农村伤害死亡率约为城市的1.4倍.15~44岁人群伤害死亡率为48.94/10万(35 497/72 531 671),约占总死亡的40%,是该年龄段人群第1位的死因.2004-2005年调查地区的前5位伤害死因依次为交通事故、自杀、跌倒、溺水、中毒,死亡个案分别为29 669、18 678、10 901、7752、4857例,粗死亡率分别是20.80/10万、13.09/10万、7.64/10万、5.43/10万、3.40/10万;交通事故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15.00%(1551/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33.79%(14 792/43 774),呈现逐年增加的趋势,自杀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26.66%(2756/10 338)下降到2005年的20.46%(8955/43 774),跌倒死亡的构成比从1991年的5.15%(532/10 338)上升到2005年的12.87%(5630/43 774).结论 伤害死亡是导致中国人群早死的首要疾病,交通事故是第1位的伤害死因,与20世纪90年代相比,中国人群伤害死因谱已经发生了转变.  相似文献   

18.
1976-2006年大丰市居民伤害死亡趋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大丰市1976—2006年居民因伤害引起的死亡现状,分析居民伤害死亡的趋势和特征,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大丰市1976—2006年死因登记资料,用Joinpoint回归分析主要伤害死亡趋势,用Poisson回归分析性别、年龄和时间的伤害死亡率比。结果1976—2006年大丰市居民累计因伤害死亡13905人,年均死亡率为61.40/10万,其中男性死亡率为70.18/10万,女性为51.85/10万,男性高于女性(P〈0.05)。年均死亡率1976—1980年为67.96/10万,标化率为82.58/10万;2006年下降到42.37/10万,标化率为38.99/10万。引起伤害死亡的原因中位居前3位的分别是自杀、溺水和交通事故。0~14岁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中溺水死亡率最高,为41.76/10万;15岁以上人群中伤害死亡以自杀和交通事故为主。31a间总的伤害死亡有下降趋势,其中自杀死亡波动较大,但仍有下降趋势;溺水死亡下降显著,死亡率从1976—1980年的27.74/10万下降到2006年的7.95/10万;交通事故死亡上升迅速,死亡率从1976—1980年的1.68/10万上升到2006年的19.34/10万。结论31a来大丰市居民伤害死亡率虽有下降趋势,但低年龄组人群伤害死亡所占构成比上升,交通事故死亡上升迅速,伤害仍然是危害居民生命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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