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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道路交通伤害严重威胁人类生命安全和健康,是造成居民死亡、伤残和失能的一个重要原因[1]。摩托车驾驶员因车辆稳定性,能见度等问题,容易发生道路交通伤害,造成严重创伤甚至死亡[2]。安全头盔作为一种保护装置,能够有效降低摩托车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因头部受伤导致严重伤害或致死性伤害的危险性[3]。为深入了解交通伤患者中摩托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使用与受伤之间的关系,现将浙江省医院伤害监测系统中2007—2010年摩托车驾乘人员道路交通伤害监测数据分析如下。  相似文献   

2.
目的了解2004—2006年云南道路交通伤害流行特征,为制定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分析来自云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发布的2004—2006年的《云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初步掌握云南省道路交通伤害的流行状况、事故原因及其变化趋势。结果2004—2006年云南省共发生道路交通伤害24711起。道路交通事故数、伤亡人数、人口死亡率、万车死亡率、里程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每起事故平均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肇事人员及伤亡人员男性多于女性,以21~45岁青壮年人群为主。乘客、行人和摩托车驾驶者也是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受害者。结论云南省道路交通伤害呈下降趋势,但事故严重程度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3.
目的 了解珠海市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病例的流行病学特征,为道路交通事故干预和防控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通过死因监测系统,收集2006—2017年珠海市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数据,分析珠海市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的流行特征及其对期望寿命的影响。结果 2006—2017年珠海市道路交通伤害标化死亡率为6.50/10万,共死亡888例,占伤害死亡的30.23%,其中男性699例,标化死亡率9.95/10万,女性189例,标化死亡率为2.88/10万;年死亡率逐年上升,并在2010年达到最高,随后下降;死亡病例年龄构成以20~59岁为主(占66.78%),随年龄增长各年龄组平均死亡率增加(P结论 珠海市道路交通伤害死亡水平先升后降,应重点对乡镇地区、男性人群、摩托车乘员及行人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交通部门应加强特别是在乡镇地区的执法力度。在春运、节假日等交通流量增加的时间段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干预和防范。  相似文献   

4.
萧山区居民车祸死亡原因分析   总被引:2,自引:1,他引:1  
目的分析萧山区车祸死亡流行病学特征,为预防和控制道路交通事故提供依据。方法利用萧山区死因监测系统2002—2007年资料,采用ICD—10编码进行伤害死因分类统计,计算车祸死亡率、死因构成等。结果萧山区车祸死亡率为26.28/10万,居伤害夕E因的首位,男性高于女性,车祸死亡率随着年龄的增加上升。9种车祸死亡类型中,位居首位的是人-车碰撞造成行人死亡,46.4%为60岁以上老年人。骑(乘)摩托车车祸死亡主要集中在20~59岁之间,占总摩托车死亡的91.8%,主要危害男性,占87.1%。结论车祸已成为威胁萧山区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社会各部门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强道路交通法规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死亡。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腾冲县居民伤害死亡发生特点、变化及其对居民健康的影响程度,为进一步开展伤害的预防和卫生规划提供依据。[方法]腾冲县2007-2013年居民死因监测数据,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死因监测数据清洗与分析工具(2010)、Excel 2003和SPSS17.0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结果]2007-2013年,腾冲县伤害死亡2795例,伤害粗死亡率61.67/10万,标化死亡率64.83/10万,占总死亡的13.02%,居全死因顺位的第3位。7年监测数据显示伤害死亡率总体呈上升趋势,其中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上升最明显。前5位伤害死因依次为:道路交通事故、自杀、意外跌落、砸死、其他意外事故和有害效应,占伤害死亡的76.71%。男性年平均死亡率86.72/10万,标化率90.80/10万;女性年平均死亡率35.02/10万,标化率37.08/10万,男性伤害死亡率高于女性,是女性的2.48倍,道路交通事故和自杀是导致腾冲县男性和女性伤害死亡的主要原因。不同年龄组伤害导致的主要死亡原因不同,0~岁主要是意外的机械性窒息,1~14岁以淹死为主,15~44岁组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主,45~64岁以道路交通事故为主,65岁及以上年龄组以意外跌落为主。[结论]伤害已成为腾冲县居民死亡的主要原因之一,应根据其变化特点开展针对性的综合防治措施。  相似文献   

6.
2006—2008年蓬莱市伤害监测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掌握蓬莱市伤害发生情况,为针对性地开展伤害预防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蓬莱市2006—2008年开展伤害监测5家医院的资料进行分析。[结果]3年共上报伤害35 619例;35~49岁者最多(33.9%);男性伤害数是女性的2.5倍;8~10时和14~16时为伤害发生的高峰时段;发生地点主要在路/街道(35.3%)、工业和建筑场所(22.3%)和家中(18.0%);前4位伤害原因是跌落(26.0%)、机动车车祸(25.3%)、钝器伤(23.5%)和刀/锐器伤(10.7%)。[结论]青壮年及男性是伤害防治的重点,对伤害尤其是道路交通伤害应采取必要的干预措施。  相似文献   

7.
目的描述2006-2008年我国道路交通伤害流行状况。方法分析2006-2008年度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总结与描述2006-2008年中国道路交通伤害的状况、事故原因及其变化趋势。结果从2006-2008年,中国道路交通事故数、伤亡人数、人口死亡率、万车死亡率、里程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每起事故平均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2008年我国道路交通伤害死亡率为5.56/10万人口,伤害死亡率以西藏、青海、新疆、天津、浙江等地较高。伤亡人员以男性、21~45岁青壮年为主,60岁以上的伤亡呈上升趋势;乘客、摩托车驾驶者、行人是主要的受害者。道路交通事故以19~20时为最高,平均每起事故死亡人数在3~5时最高。道路交通伤害原因主要是机动车肇事,主要肇事机动车类型为客车、摩托车和货车。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肇事的主要交通工具,且其造成的事故起数和伤亡人数呈上升趋势。驾驶人员的违法行为是机动车肇事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驾驶、未按规定让行、无证驾驶、逆行和酒后驾驶是引起交通肇事的前五位原因。结论 2006-2008年,中国道路交通伤害呈下降趋势,事故严重程度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8.
2000~2001年南宁市交通事故伤亡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了解南宁市交通事故伤亡情况。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结果 2000~2001年南宁市发生交通事故2088起,受伤2208人次,其中男1707人次,女501人次,死亡680人。死亡人数中男性552人,占总死亡的81.18%,女性128人,占18.82%。摩托车驾驶员和乘员受伤、死亡分别占37%、40%。各年龄组的受伤、死亡以20~39岁为主,分别占59.37%(1311/2208)、50.44%(343/680)。结论 南宁市应加强男性摩托车驾驶员的交通管理和教育,以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上海预防医学》2013,(2):60-60
<正>中国疾控中心慢性病预防控制中心伤害预防室报告,2011年,我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0 812起,造成62 387人死亡,237 421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亿元。伤害死亡人群以男性为主,占74.21%;弱势道路使用者(包括非机动车驾驶员、乘车人和步行者)占66.23%。道路交通伤害损伤部位以头部为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2006-2011年青岛市城阳区伤害流行特征,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方法利用伤害监测系统,收集2006-2011年城阳区伤害监测资料,使用SPSS13.0软件进行统计分析。结果累计报告伤害51 995例,伤害发生率为17.81‰,男性(24.95‰)高于女性(11.04‰)。25~44岁年龄组病例构成比最高,占38.76%。9-10点是伤害发生高峰时间段。伤害发生前3位原因是跌倒/坠落(30.40%)、道路交通事故(27.50%)和钝器伤(21.69%)。伤害发生地点主要集中在公路/街道(32.39%)、工业和建筑场(21.81%)和家中(19.92%),伤害主要发生在进行休闲活动(37.25%)、有偿工作时(25.34%)和驾乘交通工具(21.89%)。本地人口伤害发生以在公路/街道最常见,占35.47%,外地人口则为工业和建筑场,占37.55%,本地人口伤害主要发生在进行休闲活动时,占40.67%,外地人口为在有偿工作时,占40.86%。外地人口、男性、较大年龄、较低文化程度、道路交通事故、晚上是伤害死亡的危险因素。结论伤害发生前3位原因是跌倒/坠落、道路交通事故和钝器伤,以男性、青壮年、低文化程度者为主。要针对不同人群的流行特点,科学开展伤害干预工作。  相似文献   

11.
目的 综合评价蓬莱市道路交通伤害的健康和社会经济负担.方法 以蓬莱市2006-2007年居民死亡原因登记系统中数据和伤害抽样调查资料为基础,估计道路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和伤残现状,按照全球疾病负担研究中伤残调整寿命年(DALY)公式,利用直接法测算疾病健康负担,并评价道路交通伤害的经济负担.结果 蓬莱市平均每年因道路交通伤害造成31 373.04个健康寿命年损失,相当于每1000人损失70.59个健康寿命年;男性健康寿命年损失高于女性;15~44岁年龄段青壮年健康寿命年损失最高,占全部寿命损失的一半以上;DALY主要由失能所致的寿命损失年(YLD)构成(占79.45%).两年间总经济损失为21.85亿元,占同期GDP总量的4.89%,其中间接经济损失达21.52亿元,占全部损失的98.45%,男性造成经济损失明显高于女性,15~59岁年龄段经济损失占全部损失的97.65%.结论 道路交通伤害严重影响蓬莱市居民身体健康,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Abstract:
Objective To evaluate the burden of road traffic injury (RTI) from perspectives both on the health of population and on social economic status so as to provide scientific evidence for policy making. Methods The status of mortality and disability caused by traffic accident in Penglai county was estimated, based on data from death registration and a sampling survey from 2006 to 2007.Together with the disability weights gained from global burden of disease (GBD) , health burden (DALY) was measured with GBD formula. The economic burden of RTI was evaluated. Results Average loss of the health life years (HLY) related to RTI was 31 373.04 per year. 70.59 HLY were lost per 1000 persons. Loss among the males was higher than females. The loss of DALY among the age group 15-44 years ranked the first place (39 209.71 HLY) which accounted for 62.42% of the total DALY. 79.45% of the total DALY were caused by disability. In 2006 and 2007 ,the economic loss caused by RTI was as high as 2.19 billion RMB, which accounted for 4.89% of the total amount of GDP while the indirect economic costs (2.15 billion RMB) accounted for 98.45% of the total costs in Penglai city. The economic loss of the males was obviously higher than the females and the loss by the group aged 15-59 years old accounted for 97.65% of the total. Conclusion RTI had severely influenced the health of the residents in Penglai city and brought heavy burden to the individuals,families as well as the society.  相似文献   

12.
目的探讨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伤害(RTI)的影响因素,为预防和减少RTI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广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收集2000—2009年桂林市区的RTI数据,对机动车驾驶员RTI影响因素进行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 2000—2009年桂林市发生RTI共3603起,造成506人死亡,2 911人受伤,男女死亡比例为2.54∶1;RTI的伤亡主要发生在21~45岁青年;由机动车驾驶员造成的RTI共3 208起,占总数的89.04%;疲劳驾车(P=0.000,OR=4.280,95% CI=2.055~8.916)、超速行驶(P=0.000,OR=0.269,95% CI=0.125~0.578)、纵向间距不够(P=0.001,OR=1.606,95% CI=1.815~3.164)及违反交通信号(P=0.000,OR=2.118,95% CI=1.524~2.945)等4个因素进入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结论疲劳驾车、超速行驶、纵向间距不够及违反交通信号与RTI的发生密切相关。  相似文献   

13.
目的 探讨柳州城市道路交通伤害的流行病学规律,为预防和控制伤害的发生及其危害提供依据.方法 应用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提供的数据和2004~2009年柳州市统计年鉴描述柳州市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率、死亡率、伤人率和直接经济损失及其变化趋势,并描述道路交通伤害的车辆类型、地区和道路分布情况等相关特征.结果 2004~2009年柳州城市道路交通伤害在总体上发生率、死亡率和伤人率呈下降趋势,但2009年4项数据有回升趋势,直接经济损失为69.9万元,是2008年的1.90倍,受伤人数为252人,是2008年的2.50倍,2项数据升高较快;2004~2009年间柳州市道路交通伤害的主要成因是与道路交通伤害相关的人员因素,所占比例为61.80%~91.03%,其中机动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是主要原因,包括纵向间距不够和酒后驾驶等;发生交通伤害的主要车种为汽车和摩托车,两者所占比例每年都超过90%以上;交通伤害主要发生在城市主干道上,占76%左右.结论 柳州市道路交通伤害发生率得到了有效控制,适当控制汽车保有量的快速增长对于减少道路交通伤害作用明显;柳州城市道路交通伤害的预防和控制应以控制汽车驾驶员和摩托车驾驶员的违章行为为重点,同时增加警力,加强城市主干道的监督检查.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上海市2006—2009年自卸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为重型货车道路交通伤害预防提供理论依据。方法分析上海市交警部门提供的全市道路交通伤害数据以及自卸货车道路交通伤害数据。结果 2006—2009年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数以2006年最高,为6588次,2007年后逐步下降,分别为3952次、2745次和2831次,而同期自卸货车道路交通事故数呈现U型趋势,分别为177次、99次、86次和147次。自卸货车事故性质较为严重,98.1%的事故均有人员伤亡。全市道路交通事故一般以二三季度发生较多,且时间段集中在12—18时之间,而自卸货车以二季度发生较多,时间段集中在上午6—12时或12—18时两个时间段。无论是全市还是自卸货车道路交通事故均以年轻驾驶员为主。全市和自卸货车道路交通事故的首要责任认定均为机动车违法,分别占63.8%和73.0%,碰撞特点前3位均为侧面相撞(全市53.0%、自卸53.0%)、正面相撞(全市20.7%、自卸17.3%)和尾随相撞(全市8.8%、自卸8.1%)。结论自卸货车的交通伤害性质严重,必须从人、车、路3方面入手,采取综合性的干预措施才能有效地降低交通伤害的发生和死亡。  相似文献   

15.
1976-2006年大丰市居民伤害死亡趋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大丰市1976—2006年居民因伤害引起的死亡现状,分析居民伤害死亡的趋势和特征,为制定伤害预防控制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收集大丰市1976—2006年死因登记资料,用Joinpoint回归分析主要伤害死亡趋势,用Poisson回归分析性别、年龄和时间的伤害死亡率比。结果1976—2006年大丰市居民累计因伤害死亡13905人,年均死亡率为61.40/10万,其中男性死亡率为70.18/10万,女性为51.85/10万,男性高于女性(P〈0.05)。年均死亡率1976—1980年为67.96/10万,标化率为82.58/10万;2006年下降到42.37/10万,标化率为38.99/10万。引起伤害死亡的原因中位居前3位的分别是自杀、溺水和交通事故。0~14岁儿童青少年伤害死亡中溺水死亡率最高,为41.76/10万;15岁以上人群中伤害死亡以自杀和交通事故为主。31a间总的伤害死亡有下降趋势,其中自杀死亡波动较大,但仍有下降趋势;溺水死亡下降显著,死亡率从1976—1980年的27.74/10万下降到2006年的7.95/10万;交通事故死亡上升迅速,死亡率从1976—1980年的1.68/10万上升到2006年的19.34/10万。结论31a来大丰市居民伤害死亡率虽有下降趋势,但低年龄组人群伤害死亡所占构成比上升,交通事故死亡上升迅速,伤害仍然是危害居民生命健康的主要原因之一。  相似文献   

16.
袁文兴  高明辉  宁福江  陈箫莹 《预防医学论坛》2008,14(12):1177-1178,1181
[目的]了解居民伤害的死亡水平,分析伤害的死因构成与分布特征,为开展伤害预防和控制提供科学依据。[方法]对蓬莱市2004~2005年居民死因监测资料中的伤害死亡资料进行分析。[结果]伤害死亡2004年492例,2005年444例,死亡率(/10万)为110.18、99.69,标化死亡率为88.63、80.27。2年伤害平均死亡率为104.94,男性为145.73,女性为64.01;0~14岁为28.21,15~34岁为71.92,35~54岁为116.34,55~74岁为128.79,75岁以上为377.45。居民伤害主要死因为道路交通伤害(332例)、自杀(277例)、不明原因的伤害(129例)和跌落(75例);首位伤害死因男性是道路交通伤害(占39.32%),女性是自杀(占41.40%)。伤害引起的死亡使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损失22.70岁。[结论]蓬莱市居民伤害死亡率较高,道路交通伤害和自杀是伤害死亡的重要原因。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讨交通环境中道路交通伤害(RTI)的危险因素,为预防和减少RTI的发生提供科学依据。方法通过广西省桂林市交警总队收集的桂林市区2000—2009年的RTI数据,对交通环境中RTI的影响因素进行单因素和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筛选出交通环境中RTI的危险因素。结果桂林市城区2000—2009年共发生RTI 3 603次,其中人为因素造成的RTI 3 278次,占90.98%,道路因素造成的RTI 250次,占6.94%,车辆因素造成的RTI 75次,占2.08%;单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标志标线(OR=1.363)、泥泞路面(OR=6.976)、积水路面(OR=10.057)、干燥路面(OR=8.055)、环形交叉口(OR=4.172)、四枝分叉口(OR=1.574)、桥梁(OR=2,558)、普通路段(OR=0.691)、三级公路(OR=2.321)、二级公路(OR=1.602)、一级公路(OR=3.206)、城市一般道路(OR=0.655)、夜间有路灯照明(OR=0.469)和白天(OR=2.061)是桂林市RTI发生的交通环境因素;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标志标线、四枝分叉口、普通路段、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一般道路和白天是桂林市交通环境中RTI发生的危险因素。结论标志标线、四枝分叉口、普通路段、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一般道路和白天等交通环境是导致RTI发生的主要危险因素。  相似文献   

18.
[目的]了解蓬莱市机动车驾驶员对道路交通安全的知识与违章(不良)驾驶行为,从而有针对性地采取干预措施,降低道路交通伤害的发生。[方法]2008年,在蓬莱市城区和农村抽取部分机动车驾驶员进行问卷调查。[结果]调查机动车驾驶员1083人,其中城区646人。农村437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城区驾驶员为80.18%,农村驾驶员为76.20%(P〉0.05);最近1个月内无违章(不良)驾驶行为者所占比例,城区驾驶员为25.08%,农村驾驶员为28.15%(P〉0.05);最近1个月内违章(不良)行为次数,全部调查对象为(1.67±1.57)次,其中城区驾驶员为(1.65±1.52),农村驾驶员为(1.71±1.64)次(P〉0.05)。违章(不良)驾驶行为率最高的城区驾驶员是驾驶时使用手机(61.92%)、酒后驾驶(28.92%),农村驾驶员是不戴头盔(42.33%)、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33.64%)。[结论]蓬莱市城乡机动车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知识知晓率较高,但违章(不良)驾驶行为率也较高。  相似文献   

19.
目的揭示某综合医院道路交通事故住院患者的直接死因及其主要交通事故特征,为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医院创伤救治提供基础资料和参考依据。方法对汕头市某综合医院2003—2011年道路交通事故住院患者的住院病案信息进行核实、统计分析。结果共收集7039名病例,男女之比为2.35:1,总死亡人数为145人,其中男性104人,女性41人,致死率为2.06%,秋季致死率高,随着年龄增加,死亡率增高,男性致死率高于女性致死率,其死亡率之比为1.08:1。病人死亡的前3位直接死因为:重型颅脑损伤,脑肿胀,脑挫伤和创伤性硬膜下血肿;前3位交通事故类型为:未特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骑摩托车与小汽车(轻型货车)相撞,行人与摩托车相撞;死者主要为摩托车骑乘者(64例,44.14%)。结论道路交通事故住院患者直接死因为颅脑损伤,主要事故类型为摩托车交通事故。应加强对摩托车事故预防,佩戴好头盔,医院要加强对颅脑损伤的有效救治与管理。  相似文献   

20.
邹威    胡松波  李中坚  颜玮  赵军  陈小娜 《现代预防医学》2022,(12):2126-2130
目的 了解江西省居民伤害死亡流行情况及其疾病负担,为科学制定本省伤害防制策略和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中国死因登记报告信息系统2014—2019年江西死因监测数据,应用Excel 2007和SPSS 17.0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采用死亡数、粗死亡率、标化死亡率、构成比、潜在减寿年数(PYLL)、减寿率(PYLLR)和平均潜在减寿年数(AYLL)等指标进行统计学描述,趋势变化采用年度变化百分比(APC)进行分析。结果 2014—2019年江西报告伤害死亡25 638人,年均粗死亡率为 50.81/10万,年均标化死亡率为 49.55/10万。男性死亡率高于女性、城市死亡率高于农村。伤害死亡前5位死因分别为道路交通事故、跌落、溺水、自杀和中毒。溺水、交通事故、跌落分别是0~14岁、15~44和45~64岁、≥65岁的首位伤害死因。2014—2019年江西省前5位伤害死因中,跌落粗死亡率呈上升趋势(APC = 8.22%),中毒粗死亡率均呈下降趋势。2014—2019年伤害PYLL为692 196.73人年,PYLLR为14.24‰,AYLL 为 33.77年。PYLL及PYLLR 交通事故最高,AYLL最高的为溺水。15~44岁年龄组PYLL最高。结论 江西省伤害死亡负担较重,应根据不同人群的伤害死亡特征制定相应的防控策略和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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