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医师"多点注册执业"本是整合我国医疗卫生资源,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有效途径,一些西方发达国家的医疗实践也证明了这一点.然而,我国<执业医师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等,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和保健等活动,执业地点则是指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及其登记注册的地址.  相似文献   

2.
日前,国家卫计委等五部门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要求推进医师合理流动,优化医师多点执业政策环境;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地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医师多点执业是指医师于有效注册期内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定期从事执业活动的行为。允许临床、口腔和中医类别医师多点执业。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当具有以下条件: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医师多点执业工作;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医师多点执业实行注册管理,相应简化注册程序,同时探索实行备案管理的可行性。  相似文献   

3.
加快医师多点执业盘活存量卫生资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于4月6日正式公布,《意见》明确提出“要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这意味着我国医师制度的重大变革。我们认为,让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  相似文献   

4.
2009年4月,标志着新医改起步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稳步推动医务人员的合理流动,为促进不同医疗机构之间人才的纵向和横向交流,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同年9月16日,原卫生部下发《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医师多点执业做出规范。  相似文献   

5.
张红霞 《新疆医学》2011,41(Z1):110-112
1999年5月1日在我国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简称《执业医师法》),和卫生部陆续出台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医师资格证书及医师执业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各地医政部门贯彻实施《执业医师法》提供了法律保障,我国医师执业准  相似文献   

6.
《西北医学教育》2014,(3):458-460
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允许医师多点执业",再次引起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在这一背景下,本文阐述了医师多点执业的意义,分析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困境,并借鉴国外医师多点执业经验,提出了我国医师多点执业的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决策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7.
医师多点执业的侵权法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卫生部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只解决了多点执业医师与受聘医院内部责任的分担问题,并没有解决对外是否要承担民事责任问题。本文提出现行司法上多点执业医师与受聘医院对外承担侵权法上连带责任的可能性,以期引起多点执业医师及相关部门的重视,使医师多点执业政策顺利实施。  相似文献   

8.
医师多点执业一直被认为是可有效解决我国医疗资源配置不均的手段之一,2014年国家卫计委出台《关于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各地方也陆续出台了相关配套鼓励性文件。政策实施已有四年时间,本文通过对医师多点执业现状进行分析,找出政策推行中遇到的困难,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  相似文献   

9.
我国医师多点执业自2009年开始试行至2015年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正式出台,已经在全国范围开展了6 a。期间,国家卫生计生委多次出台细则,鼓励各地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模式。本文通过对国际上主要几种医师多点执业模式梳理分析,结合我国目前医师多点执业推行现状进行讨论并提出建议,为进一步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医师多点执业管理模式提供借鉴依据。  相似文献   

10.
北京医师多点职业进行时——彻底放开多点执业正当其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北京市卫生局于2010年12月13日举行卫生系统医师多点执业工作会议。会上公布的《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拟在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的医师应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符合条件的医师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通过注册后可以在北京市内2~3家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中医最多可同时在全市5家医疗机构"坐堂问诊"。2011年3月1日起《管理办法》正式实施。3月7日,5名医师现场签约,开启了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的破冰之旅。这是北京医改方案的又一亮点,是充分发挥医师自身潜力的举措之一。同时人员的流动,使医院的管理难度加大。如何建立合理的工作流程、效果评估、信息系统、人才储备库等问题亟待解决。本刊特邀政府官员和各级医院院长共同探讨管理之道,以飨读者。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析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各利益集团及其相互作用,分析现阶段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可行性。方法:采用利益相关集团分析方法,分析各利益集团的利益、资源、能力、立场。结果:公立医院和政府是关键利益方,两者动用资源的能力最强,公立医院对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持反对态度,政府持支持态度。结论: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现阶段是否可行,需要政府和医院进行博弈,政府应发挥主导作用。  相似文献   

12.
日前,卫生部发布《关于医师多点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社会关注多时的医师多点执业问题给出了规范性要求。《通知》明确了医师多点执业的定义,并将医师多点执业行为分为三类进行管理。  相似文献   

13.
注册医师多点执业的利益相关集团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注册医师多点执业已逐渐得到政府的政策支持和鼓励,其涉及的各利益集团及相互作用是影响这一政策实施效果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进行利益相关集团分析,发现执业医师、患者、医师第一执业医院、医师多点执业医院、卫生行政部门、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是医师多点执业的主要利益集团,它们拥有组织、财力、技术和社会关系等资源;提出开展注册医师多点执业需充分考虑医师和医院的利益和风险,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管,充分公开信息等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14.
新医改提出了“研究探索注册医师多点执业”方案,这意味着我国医师制度的重大变革,医生的多点执业再次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以温州市为例,分析医生多点执业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认为政府应在医生多点执业的考核、监管、对多点执业中医生和民众的引导上扮演重要角色。  相似文献   

15.
张阳 《医院院长论坛》2011,8(2):24+35-24,35
3月1日起,作为北京市医改的一项重要内容,《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北京市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该市行政区域内2个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  相似文献   

1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相似文献   

17.
为进一步做好医师执业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有关规定,特对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规定如下:  相似文献   

18.
通过对2003年7月~2004年9月期间执业医师变更注册情况的分析,旨在找出执业医师变更注册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应改进的方向。为进一步完善执业医师注册工作,以及为提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自觉性(以下简称《执业医师法》)提供信息。  相似文献   

19.
付静 《新疆医学》2011,41(5):139-140
3月1日起,《北京市医师多点执业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实施。《办法》规定,北京市符合条件的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执业医师,经注册可在该市行政区域内2个至3个医疗机构依法开展诊疗活动。办法实施了几天,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多数医生仍持观望态度。  相似文献   

20.
新医改方案明确定,"具有副高级别以上的医师、获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注册2个及以上的执业地点,并在指定执业地点按照所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从事执业活动。"广州市医师多点执业是从2010年初开始试点推行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