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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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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对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进行核算,分析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的筹资现状、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为制定卫生费用政策提供依据。方法:运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结合云南省实际情况,核算云南省2018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300.54亿元,占卫生总费用(THE)的78.61%,占云南省GDP的7.27%。公共筹资、家庭卫生支出和自愿筹资分别占62.91%、32.76%和4.34%。流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费用合计占73.87%,流向公共卫生机构费用占6.19%。费用的74.42%用于治疗服务,仅有9.73%用于预防服务。结论:2018年云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较为合理,但居民看病就医经济负担仍较重,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机构配置待优化,"重治疗,轻预防"现象亟待转变,应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或改善。  相似文献   

2.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北京市预防服务费用。方法:以"卫生服务核算体系2011"为基础,结合北京市实际情况,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服务功能等维度核算北京市预防费用。结果:北京市预防服务费用总量为88.09亿元,占经常性卫生总费用比重为5.46%,占GDP比重为0.38%,主要提供免疫规划、传染病防治、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等服务,预防服务费用中来源于公共筹资方案、自愿筹资方案和家庭卫生支出,费用占比依次为42.12%、28.45%和29.43%;预防服务主要由医院和基层机构提供,两者占比达67.74%。结论: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稳定,机构流向有待调整;各类机构预防服务功能明确,用自身收入弥补预防服务的现象广泛存在。  相似文献   

3.
目的:核算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有关部门制定卫生政策提供参考。方法:根据"卫生费用核算体系 2011",核算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服务功能、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结果:2018年湖南省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为2 028.49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57%。其中,治疗服务费用占74.36%,预防服务费用占6.84%。经常性卫生费用中由居民家庭承担44.96%,61.02%的经常性卫生费用发生在医院,62.70%的治疗费用用于非传染性疾病,在各年龄组人群中65~69岁年龄组卫生费用最高。结论:公共筹资水平较低;应优化卫生资金配置结构;控制医院住院费用过快上涨;完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相似文献   

4.
目的:核算2016—2018年湖南省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结合湖南省预防服务情况,对预防费用的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的关系进行二维矩阵分析。结果:湖南省2016—2018年预防服务费用总量分别为106.96、118.67及138.7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71%、6.62%及6.84%。预防服务主要由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提供。预防费用筹资来源以政府方案、家庭卫生支出和企业筹资方案为主,其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始终居于第二位,但下降趋势明显,由2016年的34.99%降为2018年的25.19%。预防费用主要用于提供免疫规划、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及传染病防治等。结论: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的投入,改善"重医疗,轻预防"的现象;调整预防服务功能配置,应加大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部分预防服务项目的家庭经济负担重,需优化筹资结构。  相似文献   

5.
目的:使卫生总费用核算结果更好的服务于卫生政策调整。方法:使用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我国卫生费用核算方法,并结合了北京的实际情况,核算北京市2015年经常性卫生费用。结果:2015年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614.28亿元,,占GDP的比重为7.03%;从筹资来源来看,公共筹资方案、自愿筹资方案及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分别为58.19%、10.92%及30.89%;从机构流向来看,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机构、门诊机构及药品零售机构的费用分别为65.53%、8.56%、2.72%、2.06%及17.42%;从功能消耗来看,用于治疗服务、药品及其他医疗服务用品、预防服务的费用分别占73.42%%、17.47%、5.46%。结论:北京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合理,公共筹资能力较强,大部分资金流向了医院和药品零售机构,治疗及购药是卫生服务消费主体。  相似文献   

6.
[目的]对贵州省2016年经常性卫生费用进行核算分析,为卫生资源配置决策提供依据。[方法]基于"SHA 2011"方法,从筹资方案、机构配置和功能消耗3个维度进行核算分析。[结果]贵州省2016年经常性卫生费用为733. 79亿元,占GDP的6. 23%,人均经常性卫生费用为2064. 12元。公共筹资和家庭卫生支出分别占卫生费用的50. 33%和46. 13%。机构配置方面,流向医院的费用占卫生费用的68. 59%,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预防服务机构的费用占比合计为15. 15%。治疗服务的消耗占卫生费用的74. 24%,是预防服务的14. 64倍。[结论]贵州省卫生费用投入不足,家庭卫生支出水平偏高,个人医疗卫生负担较重,"重治轻防"现象明显。  相似文献   

7.
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核算中国预防服务费用。方法:以SHA 2011为基础,结合中国实际情况,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服务功能维度核算中国预防服务费用。结果:2012年中国预防服务费用为1 669.3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为6.74%,人均预防服务费用为123.85元,主要用于健康状况监测及流行病学监测、危险因素和疾病控制等。50.04%的预防服务费用由政府方案筹资,但家庭卫生支出仍占24.66%,预防服务费用主要流向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结论:对于我国预防服务而言,需要继续完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投入力度;进一步落实和细化医疗卫生机构筹资政策,改善"以医养防"现状;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相似文献   

8.
目的 核算2018年上海市预防服务费用,分析公共卫生的投入与补偿模式,提出针对性的对策建议。方法 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ystem of Health Accounts 2011 Edition,SHA 2011),核算并阐述上海市预防服务费用的基本情况、功能配置、筹资补偿和机构流向。基于样本机构,梳理公共卫生投入及补偿情况。结果 上海市预防服务总费用为151.66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7.61%,人均预防服务费用为625.72元。预防服务费用主要用于其他项目、健康体检、免疫规划和慢性病管理等项目;主要发生在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卫生机构,分别占47.24%、36.60%和16.16%;筹资来源以政府方案、家庭卫生支出和企业筹资方案为主。结论 预防服务提供成本难以准确衡量,需从源头把控数据填报质量,加强核算数据精确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的投入与补偿需进一步明确政府责任,完善机制建设,稳步推进“医防融合”模式转变。  相似文献   

9.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核算中国经常性卫生费用。方法:基于SHA 2011框架核算2012年中国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服务功能、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受益人群费用分布等。结果:2012年中国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为24 754.51亿元,占GDP比重为4.77%。其中,治疗服务费用占比为75.59%,预防服务费用占比为6.74%。经常性卫生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42.60%,高于卫生总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34.34%)。结论:基于SHA 2011的经常性卫生费用特别是矩阵核算分析,能够更加全面地反映卫生资金的运动过程,为卫生政策提供更有效的信息。  相似文献   

10.
目的:核算2016—2018年湖南省预防服务费用总量、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结合湖南省预防服务情况,对预防费用的筹资来源、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的关系进行二维矩阵分析。结果:湖南省2016—2018年预防服务费用总量分别为106.96、118.67及138.74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71%、6.62%及6.84%。预防服务主要由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提供。预防费用筹资来源以政府方案、家庭卫生支出和企业筹资方案为主,其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始终居于第二位,但下降趋势明显,由2016年的34.99%降为2018年的25.19%。预防费用主要用于提供免疫规划、健康体检、孕产妇保健及传染病防治等。结论:加大政府对预防服务的投入,改善"重医疗,轻预防"的现象;调整预防服务功能配置,应加大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等领域的投入;部分预防服务项目的家庭经济负担重,需优化筹资结构。  相似文献   

11.
目的:基于国际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SHA 2011)核算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方法:基于SHA2011,从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服务功能维度核算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结果: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为71.10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为11.26%,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为9.20%,占慢性病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22.20%;28.53%的心脑血管疾病费用由政府方案筹资,家庭卫生支出的占比偏高,为41.25%;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主要流向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较低;心脑血管疾病治疗费用主要集中分布在40~85岁这一人群,其中老年人群占比极高,为70.45%。结论: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占比高,卫生资源消耗大,同时筹资中家庭个人负担较重,应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切实降低个人疾病负担。吉林省心脑血管疾病费用向医院集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比重过低。同时,心脑血管疾病的预防服务费用占比较低,需要合理分配心脑血管疾病费用,使其机构流向和功能分布趋于合理。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开展2018年经常性卫生费用核算,以更好地利用和管理卫生资金。方法 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框架,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将全市经常性卫生费用分摊至需要核算的各个维度。结果 2018年上海市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992.07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5.53%,人均经常性卫生费用8 218.87元。经常性卫生费用中,治疗服务费用占78.72%,医疗用品费用占10.86%,预防服务费用占7.61%。从卫生费用支出结构看,公共资金支出占57.52%,家庭卫生支出占37.55%。从机构流向来看,医院占68.16%,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12.85%。结论 人群就医负担仍然较重,需采取差异化减负策略。不同人群就诊流向存在差异,需进一步落实分级诊疗举措。需完善政府投入机制,优化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模式。  相似文献   

13.
目的对上海市2014年的预防服务费用进行核算。方法采用最新的"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2011)核算方法,利用卫生财务、卫生统计等统计资料以及样本机构调查资料,从预防费用的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功能配置等维度进行核算。结果 2014年上海市预防服务费用为169.98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12.39%,主要用于健康状况监测项目、对口支援和疾病早期诊断项目。预防服务费用主要流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政府筹资、企业与机构筹资、家庭卫生支出分别占预防服务费用的71.487%、17.520%和10.991%。结论上海市政府对于预防服务的投入力度较大,但需明确公立医院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及补偿标准。  相似文献   

14.
目的:运用经常性卫生费用政策分析框架,分析上海市卫生费用核算数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政策分析框架,从卫生筹资充足性、公平性、配置效率、可持续性监测上海市筹资政策。结果:2016年,上海市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额是1 590.83亿元,经常性卫生费用占GDP的5.65%。治疗服务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77.65%,医院占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额的69.53%,现金卫生支出占36.57%。结论:上海市卫生筹资充足性提高,但仍存OOP构成比较高、机构配置效率不高、卫生费用增速过快等问题,应该采取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加以解决或改善。  相似文献   

15.
目的: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版(SHA 2011)核算四川省居民呼吸系统疾病治疗费用。方法:基于SHA2011框架核算2016年四川省居民呼吸系统疾病费用总量、筹资方案、机构流向和人群费用分布等。结果:2016年四川省呼吸系统疾病的治疗费用为269.93亿元,占四川省治疗费用的16.86%;筹资主要来源为公共筹资176.42亿元,占65.36%;呼吸系统疾病治疗费用主要流向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费用最高的前三类呼吸系统疾病依次是慢性下呼吸道疾病、流感和肺炎、其它呼吸系统疾病;呼吸系统疾病费用主要集中在60~90岁的老年人和5岁以下儿童。结论:四川省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病的防控亟待加强,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对5岁以下儿童呼吸系统疾病的防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  相似文献   

16.
[目的]核算湖南省2017年预防费用,追踪不同来源资金的实际分配和使用情况。[方法]基于SHA2011框架核算湖南省预防费用总量、筹资方案、机构流向、服务功能等。[结果]2017年湖南省经常性预防费用总量为118.67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6.62%,主要用于健康体检、免疫规划、孕产妇保健和传染病防治等项目。预防费用主要流向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政府筹资、家庭卫生支出、企业筹资占比分别为55.25%、32.35%、12.40%。[结论]预防费用总体筹资结构较为稳定,但规模尚需扩大;部分预防项目家庭负担重,筹资公平性有待提高;重点领域投入相对较低,费用配置结构有待调整。  相似文献   

17.
[目的 ]了解2016-2018年湖南省治疗费用总量、受益人群费用分布、机构流向及筹资方案。[方法 ]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ystem of Health Accounts 2011,SHA2011)框架,对治疗费用的总量、卫生服务功能分布、筹资来源、机构流向等进行分析。[结果 ]湖南省2016-2018年治疗费用总量分别为1082.72亿元、1264.3亿元和1508.28亿元,占经常性卫生费用的比重分别为67.93%、70.55%和74.36%。发生在医院的治疗费由2016年的75.45%上涨到2018年的79.4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费用占比2016年最高,但也仅有13.98%。治疗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逐年增加,2018年达到41.78%。[结论 ] 2016-2018年,湖南省治疗费用总量不断增长;治疗费用主要发生在医院,且所占比重不断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疗费用所占比例一直偏低;治疗费用给家庭带来的经济负担仍较重;治疗费用主要集中在60岁及以上老年人群,其人均治疗费用最高;治疗费用分布前5位的疾病分别是呼吸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循环系统疾病、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损伤和中毒。  相似文献   

18.
目的:核算2022年我国卫生总费用,分析“十三五”以来卫生筹资主要变化趋势,总结当前卫生筹资面临的主要问题和挑战,提出政策建议。方法:基于来源法、机构法及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的核算结果,分析我国卫生总费用及经常性卫生费用变化情况。结果:2022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为85 327.49亿元,占GDP比重为7.05%,人均卫生总费用为6 044.09元;其中,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重降至26.89%,政府卫生支出占比升至28.17%,社会卫生支出占比降至44.94%,筹资结构继续优化。结论:我国卫生费用总规模持续增长,但卫生筹资系统韧性有待加强,需加快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筹资保障水平与人民群众获得感,优化卫生资金配置,提升卫生费用的效率效能。  相似文献   

19.
目的:核算四川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卫生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参考。方法:运用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SHA 2011),分别从经常性卫生费用总量、机构流向、筹资方案、功能配置及受益人群等进行核算。结果:2014年四川省经常性卫生费用为1 854.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6.5%。其中治疗费用和预防服务费用分别为1 380.6亿元和183.9亿元,分别占74.5%和9.9%。经常性卫生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36.9%,高于卫生总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31.7%。结论:居民就医负担仍较重,相关部门应予以重视。优化筹资结构,合理配置卫生资金;加强重点人群干预,增强居民防病意识。  相似文献   

20.
目的:综合分析吉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费用现状和特征,为卫生政策制定提供数据支持和建议。方法:基于"卫生费用核算体系2011",核算分析吉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费用总量及构成。结果:2014年吉林省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治疗费用总量为320.22亿元,占全省治疗费用的65.51%。从疾病角度,心血管疾病和恶性肿瘤等居于治疗费用消耗前五位疾病类型,其治疗费用占全部慢性病治疗费用的66.22%;从服务角度,除口腔疾病的治疗费用大部分消耗在门诊服务外,其他系统慢性病的治疗费用则主要消耗在住院服务;从机构角度,其治疗费用中65.83%的费用发生在省市级医疗卫生机构。从筹资角度,吉林省慢性病治疗费用中家庭卫生支出占比为41.77%;结论:吉林省慢性病治疗费用规模庞大,机构分布呈"倒三角"现象,筹资结构需要优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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