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目的: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产后出血效果。方法:选择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期间收治的孕产妇98例,使用随机投掷法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组49例。对照组患者采用缩宫素进行治疗,观察组采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进行治疗,比较两组患者产后出血量、给药前后患者的血流动力学指标、产后血红蛋白(Hb)和红细胞(RBC)水平变化以及不良反应。结果:观察组患者在第三产程、术后2 h、术后24 h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给药2 h后两组患者收缩压(SBP)、舒张压(DBP)、心率(HR)、平均动脉压(MAP)均有不同程度下降,且给药2 h后观察组患者SBP、DBP、HR、MAP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给药后观察组患者Hb、RBC下降水平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两组患者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联合缩宫素治疗产后出血中能够有效减少产后出血量,改善血流动力学指标,稳定Hb及RBC水平,药物安全性较...  相似文献   

2.
目的: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合缩宫素防治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方法:观察具有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高危因素的产妇90例,采用数字表法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各45例。观察组胎儿娩出后予缩宫素20u静注+欣母沛250μg宫肌注射;对照组胎儿娩出后予缩宫素20u静注+米索前列醇片0.2mg舌下含服。比较两组有效率、产后2h及24h出血量。结果:观察组治疗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产后2h、24h出血量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效果显著,使用方便,值得临床推广。  相似文献   

3.
高颖 《亚太传统医药》2012,8(8):163-164
目的:观察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在治疗产后出血中的疗效。方法:选取住院分娩的产后出血孕妇92例,分成两组:观察组56例,在胎儿娩出后宫体注射缩宫素20U无效的情况下,宫体注射或肌肉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针250μg。对照组36例,在常规应用缩宫素20U无效后,加大缩宫素的用量,但总量控制在60U以内。观察两组产后2h及24h的出血量及疗效。结果:观察组产后2h及24h的出血量明显少于对照组(P<0.05),观察组的有效率为98.2%,高于对照组的80.5%(P<0.05)。结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产后出血疗效显著,应用越早,效果越好,是一种安全、高效、迅速治疗产后出血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目的 实验将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产后出血的临床应用成效,观察产妇用药治疗后是否有其他不良反应,提升分娩的安全性.方法 选取2018年6月~2020年5月泰山医学院鲁西医院收治的产后出血产妇作为研究对象.对62例患者采用数字随机法分组,每组31例.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治疗措施,观察组患者采用常规治疗结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  相似文献   

5.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防治高危产妇产后出血的临床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观察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有出血高危因素的产妇剖宫产术中及术后出血的效果和安全性。方法对397例有出血高危因素产妇剖宫产术胎儿娩出后随机按宫缩剂使用情况分为3组,缩宫素组131例予缩宫素20 IU于宫体注射,20 IU加入液体中静脉滴入;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152例予缩宫素20 IU+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μg宫体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114例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μg宫体注射。计算3组术中、术后2 h出血量及总出血量,并观察3组的不良反应。结果①术中出血量缩宫素组与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P均<0.01)。②术后2 h出血量缩宫素组与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比较均有显著性差异(P均<0.01),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与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比较无显著性差异(P>0.05)。③3组产妇中,总出血量≥1 000 mL 28例,其中缩宫素组14例(50%),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6例(21%),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8例(29%)。④缩宫素组中巨大儿产妇总出血量明显多于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P<0.01);缩宫素组中双胎和羊水过多产妇术后2 h出血量明显多于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P<0.01);缩宫素组中前置胎盘和胎盘早剥产妇术后2 h出血量也明显多于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和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P<0.01)。⑤不良反应缩宫素组3例(2%),缩宫素+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20例(13%),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组8例(7%)。后两组以呕吐为常见,短时间内自行消失。结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用于有出血高危因素产妇的剖宫产术可明显减少术中、术后出血量,与缩宫素联合应用效果更好,不良反应少。  相似文献   

6.
〔摘 要〕 目的: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对产后出血的预防作用。方法:选取东莞市长安医院 2019 年 6 月至 2020 年 6 月接收的 64 例产妇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32 例,单用缩宫素)与观察组(32 例,卡前 列素氨丁三醇、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比较两组产妇的产后出血预防效果。结果:两组产妇给药 24 h 后的凝血酶原时间 (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D– 二聚体(D–D)水平均低于给药前,且观察组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 计学意义(P < 0.05)。观察组产妇的总有效率(96.88 %)显著高于对照组(71.88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观察组产妇不良反应发生率(15.63 %)略高于对照组(9.38 %),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结论:采用卡前列 素氨丁三醇、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预防产后出血的效果显著优于单用缩宫素的效果。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卡贝缩宫素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预防性治疗高危因素剖宫产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方法选取有高危因素的剖宫产产妇76例,分成对照组和治疗组各38例。对照组胎儿娩出后即刻宫壁注射缩宫素20IU,同时莫非管静脉滴注卡贝缩宫素100μg。治疗组胎儿娩出后,在对照组的基础上,于子宫肌壁间再直接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μg。观察2组术中、术后2 h及24 h出血量、药物不良反应及排气时间。结果治疗组术中、术后2h及24 h出血量均明显少于对照组(P均<0.05),治疗组排气时间明显短于对照组(P<0.05);2组药物不良反应比较无显著性差异。结论卡贝缩宫素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预防高危因素剖宫产产后出血效果确切,不良反应少。  相似文献   

8.
目的:探究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联合缩宫素治疗瘢痕子宫产后出血临床效果及对预后的影响.方法:选取本院2019年2月-2020年12月接收的瘢痕子宫产后出血患者58例,按照随机抽签的方式分为观察组29例,对照组29例.对照组产后半小时使用宫缩素单一给药治疗,观察组半小时内采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联合缩宫素治疗,对比两组...  相似文献   

9.
目的: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预防高危妊娠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及安全性。方法:选取100例行剖宫产分娩的初产妇,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0例,观察组产妇待胎儿娩出后立即向宫壁内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0.25mg,对照组注射缩宫素20U,观察记录两组产妇产后2h、24h出血量及产后出血发生率。结果:观察组产妇产后2h和24h出血量分别为(263.90±28.14)ml、(317.26±34.77)ml,分别低于对照组的(399.42±30.58)ml、(475.93±38.61)ml,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产妇产后出血发生率10.00%,对照组为32.00%,二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期间均未观察到明显药物不良反应。结论: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可以减少高危妊娠产后出血量,有效降低产后出血的发生率,安全性高。  相似文献   

10.
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治疗产后出血临床疗效观察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敏 《亚太传统医药》2013,9(3):180-181
目的:探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在预防和治疗产后出血过程中的应用。方法:胎儿分娩后静脉注射宫缩素10IU,同时肌肉注射10IU。产后出血追加宫缩素20IU或联合米索前列醇300μg进行舌下含服,子宫收缩仍然不好时,肌肉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250μg。结果:配合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试验组总有效率为93.3%,未使用卡前列素氨丁三醇的对照组总有效率仅为60.0%。结论:大多数具有产后出血倾向因素的剖宫产患者,使用宫缩素的同时给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可以很好地预防和治疗产后出血状况,效果明显且快速、安全,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1.
摘 要目的:分析研究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的时机。 方法:选取 2017 年 6 月至 2019 年 6 月期间在洛阳东方医院接受治疗的 84 例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将其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两组均 42 例。两组产 妇均于胎儿成功分娩后静脉滴注缩宫素,同时对照组于产后出血量超过 300 mL 时给予宫肌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 观察组于胎儿成功分娩后给予宫肌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比较两组产妇的产后出血量、大出血发生率、不良反应 发生率。 结果: 观察组产妇分娩中、产后 2 h 和产后 2 ~ 24 h 的出血量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观察组产妇大出血发生率为 4.76 %,对照组发生率为 23.81 %,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两 组产妇均有发生胸闷、心悸、颜面潮红和恶心呕吐不良反应,且观察组胸闷和心悸发生率均显著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 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胎儿成功分娩后静脉滴注缩宫素并同时注射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可以显著降低产后 出血量。  相似文献   

12.
摘 要目的:探讨葡萄糖酸钙联合缩宫素治疗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 方法:回顾性选取 2020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收治的 120 例产后出血产妇,依据治疗方法不同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 60 例。对照组单用缩宫素治疗, 观察组采用缩宫素联合葡萄糖酸钙治疗。比较两组患者产后出血量、临床指标、临床疗效。 结果:产后 1 h、2 h、4 h、24 h, 观察组产妇出血量少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观察组产妇止血、胎盘娩出、住院、恶露持续时间短于 对照组,宫缩持续时间长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观察组产妇治疗总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 统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与单用缩宫素相比,缩宫素与葡萄糖酸钙联合治疗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更好。  相似文献   

13.
目的:研究马来酸麦角新碱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产后出血的临床疗效及对患者凝血功能的影响。方法:选取2021年6月至2022年2月中国人民解放军陆军第七十三集团军医院收治的132例产后出血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66例。对照组患者采用马来酸麦角新碱治疗,观察组患者采用马来酸麦角新碱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比较治疗后两组患者临床疗效;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凝血功能指标[血清纤维蛋白原(FIB)、凝血酶时间(T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凝血酶原时间(PT)]的变化;比较两组患者用药后2 h及24 h出血量。结果:观察组患者治疗后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治疗后,观察组患者的FIB、TT、APTT、PT水平均明显低于对照组,用药后2 h及24 h出血量明显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0.05)。结论:产后出血患者采用马来酸麦角新碱联合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治疗的效果显著,能有效改善其凝血指标,降低产后出血量。  相似文献   

14.
〔摘 要〕 目的:研究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对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的效果。 方法:以 2021 年 1 至 2021 年 12 月厦 门市第五医院收治的 100 例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 50 例。对照组患者 采用缩宫素治疗,观察组患者采用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治疗。比较两组患者的治疗效果。 结果:产后 24 h,观察组患 者的临床疗效(96.00 %)高于对照组(82.00 %),观察组患者子宫收缩优良率为(98.00 %)高于对照组(86.00 %), 观察组患者血清 D– 二聚体(D–D)、纤维蛋白原(FIB)水平低于对照组,凝血酶原时间(PT)、血浆凝血酶时间 (TT)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观察组患者产后 2 h、24 h 的出血量、总输血量少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麦角新碱联合缩宫素治疗宫缩乏力型产后出血患者,可降低出血量,改善 子宫收缩情况,调节凝血功能状态。  相似文献   

15.
〔摘 要〕 目的:分析在剖宫产过程中应用米索前列醇与催产素进行联合干预对于产妇术后出血治疗所取得的临床 效果。方法:在 2018 年 10 月至 2019 年 10 月期间选取平顶山市妇幼保健院治疗的剖宫产术后出血产妇 100 例作为研 究对象,采用随机列表将其分为两组,对照组和观察组各 50 例。对照组使用米索前列醇对患者进行治疗,观察组使 用米索前列醇与催产素进行联合干预,对两组患者的术后出血量、出血率等出血相关情况与发热、恶心、呕吐以及腹 泻等不良反应情况进行记录与比较。结果:观察组产妇产后出血率(2.00 %)显著低于对照组(14.00 %),差异具 有统计学意义(P < 0.05)。观察组产妇在术中与术后 2 h 两个时间点的出血量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 < 0.05)。两组产妇术后发热、恶心、呕吐以及腹泻等 4 项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在剖宫产过程中,通过米索前列醇与催产素进行联合干预,有利于产妇术后出血情况的有效改善,且不明显增 加产妇治疗过程中不良反应发生情况。  相似文献   

16.
目的:探究益母草注射液联合缩宫素对剖宫产产妇子宫收缩能力及产后出血的影响。方法:选取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南京市中医院行剖宫产的产妇100例,按照随机数字表法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50例。对照组在剖宫产胎儿娩出后向子宫壁注射缩宫素20 U,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益母草注射液,2组均治疗3 d。统计2组治疗后产妇出血量,检测2组治疗前后血常规及凝血功能,比较2组产后72 h子宫收缩能力及复旧情况,统计2组临床疗效。结果:2组产妇产后1~72 h出血量均逐渐降低(均P 0. 01),且观察组显著低于对照组(P 0. 01);观察组产后出血率为2. 00%,对照组为10. 00%,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 05);与治疗前比较,对照组Hb、RBC水平显著降低(P0. 05或P 0. 01),观察组治疗前后无显著变化(P 0. 05),观察组Hb、RBC水平显著高于对照组(P 0. 05或P 0. 01); 2组APTT、PT时间治疗前后及组间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 0. 05)。产后72 h,观察组产妇宫缩幅度、强度及张力显著高于对照组(P 0. 01),宫缩频率显著低于对照组(P 0. 05);观察组产妇宫底下降程度、子宫三径之和、恶露持续时间显著低于对照组(P 0. 01);观察组宫腔总积血率为8. 00%,显著低于对照组的28. 00%(P 0. 05)。治疗后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96. 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8. 00%(P 0. 01)。结论:益母草注射液联合宫缩素可有效降低剖宫产产妇出血量,提高止血效果,且对患者凝血功能影响较小,可增强子宫收缩能力,促进子宫复旧,效果优于单独缩宫素治疗。  相似文献   

17.
摘 要目的:探究超早期介入栓塞治疗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的疗效。 方法:于 2019 年 1 月至 2022 年 1 月 选取联勤保障部队第 910 医院收治的动脉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 80 例为研究对象,依据治疗方式的不同划分成观 察组(超早期介入栓塞治疗)和对照组(颅内动脉瘤夹闭术治疗),各 40 例。比较两组患者的生活质量评分、疾病 疗效、并发症发生情况等。 结果:观察组患者社会、环境、躯体、心理评分均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均具有统计学意 义(P < 0.05);观察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为 95.00 %,高于对照组 72.50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观察组患者并发症发生率为 2.50 %,明显低于对照组的 22.50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结论:对动脉 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患者采用超早期介入栓塞治疗,相比于颅内动脉瘤夹闭术,能更有效地提升患者临床疗效、生活 质量,同时能够降低不良反应发生率。  相似文献   

18.
目的观察卡孕栓用于预防产后出血的临床效果。方法选择在我院住院正常分娩的足月产妇180例(无内科合并症,无前列腺素禁忌症,近期未使用过前列腺素抑制荆的产妇),随机分为两组,治疗组90例在胎盘娩出后经阴道后穹窿置入卡孕栓1枚(1.0mg/枚),对照组90例在胎儿娩出后静脉滴注缩宫素20U,采用容积法和称重法统计产后2h和24h出血量,观察两组产后出血量的差异。结果两组孕妇产后2h和24h出血量比较差异有极显著性(P〈0.01)。结论卡孕栓用于预防产后出血的作用效果明显,且用药方便,安全,可靠。  相似文献   

19.
〔摘 要〕 仙鹤草、旱莲草是中医清热凉血、收敛止血的要药,适用于内痔出血的治疗。笔者通过对内痔出血的病因阐述及仙鹤草、旱莲草性味功效及现代药理研究分析,结合临床医案实践,得出其治疗效果良好的结论。  相似文献   

20.
目的:探究益母草联合缩宫素治疗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出血情况的影响。方法:选取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万宁市人民医院收治的行剖宫产术产妇80例作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每组40例。胎儿娩出后,均给予缩宫素进行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加用益母草颗粒。观察并比较2组的发生疗效、不同时间点的出血量、产后血红蛋白和红细胞计数、不良反应情况。结果:观察组产妇总有效率为95. 00%,显著高于对照组的77. 50%(P 0. 05)。2组产妇产时、产后2 h、产后24 h和产后72 h的出血量均显著下降,且观察组的出血量低于对照组(P 0. 05)。手术后,2组产妇血红蛋白和红细胞计数均下降,但观察组下降较少,高于对照组(P 0. 05)。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0%,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7. 5%,2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 0. 05)。结论:益母草联合缩宫素治疗对宫缩乏力性产后出血产妇具有较好的临床疗效,可显著控制出血情况,改善血红蛋白和红细胞水平,值得临床推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