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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细辛不过钱”刍议怀化地区第一人民医院(418000)金兰,金卫平“细辛不过钱”之说源于《本草纲目》卷十三,草部《发明》载:(承曰)“细辛非华阴者不得为真,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承乃宋代《本草别说》作者陈承。时珍自注“一钱”具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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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浅谈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肇源宋·唐慎微《证类本草》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即气闷塞,不通者死”。自此以降,沿袭者甚众。清汪昂在《本草备要》中说:“细辛不可过一钱,多则气不通闷绝而死”。严西亭等在《得配本草》中也说:“其性极辛烈,气血两虚者,但用一二分亦能见效,多则三、四分而止。如用至七、八分以及一钱,真气散,虚气上壅,一时闷绝。”上述如出一辙的记载,导致了后世形成“辛不过钱”的定见。笔者认为此说其又有四:一是指“单用”;二是指作“散剂”使用;三是强调用量不可超过一钱;四是强调多用会产生“闷塞不通”的情况。《本革新编》指出:“细辛,止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张隐庵曾有这样一段论述:“宋元祐陈承谓细辛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闭不通而死,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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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细辛不过钱”这句口头禅,在中医药界流传很广,司药人员首先要知道十九畏、十八反和剧毒药物,把细辛不过钱也列入在内,所以遇到一个细辛过钱的处方,不是拒不调配、就是让处方医生签字.问其然?答复是师付传授:“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再进一步问其究竟,也答不出所以然,只是人云亦云,不求甚解的流传着,仅举祖国医学的有关论述和临床体会,谈谈自己的管见,不妥之处尚希医药界同志们给予指正. 一、是否传讹细辛辛温无毒,《本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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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以铜钱当货币流通,一千个铜钱为一贯,或称一吊钱,五百钱则称半贯或称半吊子钱。 由于伤科的独自特色,人们对伤科治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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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味辛性温,有良好的温经通络、祛风散寒、止痛通窍、温肺化饮和止咳逆上气等诸多功用,故《神农本草经》将其列为上品.不过,目前尚有部分中医药工作者,却囿于“细辛不过钱”之说,致使其良好的功用湮而不彰.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阐明该说的原意,及可酌用大剂量的依据,以正本清源,消除对,“细辛不过钱”之说的误解和讹传.从而使细辛能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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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古文献的查阅,对细辛的药理研究、临床应用进行探讨,提出细辛的临床安全用药原则。认为细辛用于散剂、丸剂时不可过钱;用于汤剂时,不必拘泥于“细辛不可过钱”,可结合临床,具体病情具体分析,酌情加减。临床中应用细辛辨证准确,配伍得当,入汤剂久煎的情况下,其量可过钱,并且安全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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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钱匕”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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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这句中药临床传统术语历时已久 ,其意是说 ;细辛在临床运用时 ,刻求用药剂量 ,如超过一钱就会出现危情。如《本草新编》所述 :“细辛 ,止可少用 ,而不可多用 ,亦止可共用 ,而不能独用。多用则气耗而增痛 ,独用则气尽而命丧”。〔1〕历代医家无不尊此古训 ,且从清代罗国纲的《会约医镜》中可窥一斑 ,其曰“按细辛燥烈 ,不可过用 ,过用一钱 ,闷绝而死”。〔2〕这条良训至今乃不失为医家遣方用药的一盏鉴灯。然而 ,现代临床运用细辛已不太受此约束 ,临床上超“钱”疗疾的实践不胜枚举 ,且疗效可佳。如陈氏等人选用小青龙汤治疗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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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向有“细辛不过钱”之戒,医林同仁多守之如法,笔者资历尚浅,更是慎之益慎、不越雷池。隅有幸请教于柯雪帆教授,柯师云:我从不局限不过钱之说,常用量为9——12克,最大用量每贴药达40克,治愈顽症而未见毒性伤人,有是证而用是药,是以有故无殒,亦无殒也。柯师经验使我茅塞顿开,恰遇一全身关节痛楚,痛有定处,伴胸闷,头晕心悸,一脉弦滑辨为痹证,痰湿阻络,用独活寄生汤,重用细辛9克,三付病减,细辛加至12克,服十五付病竞痊愈,后循此法,又治愈多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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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通行的《伤寒论》、《金匾要略》中,都有用“钱匕”作计量单位的记载,例如《伤寒论》大陷胸九方“别搞甘遂末一钱匕”,《金匾要略》麻黄杏仁意政仁甘草汤方“每服四钱匕”等等。这“钱匕”实为“钱上”之形讹。根据《本草经集注·序录》所释,“钱五匕”是抄满五铁钱边上的“五”字的量。“钱”和“五”都有了着落。但是,“钱”和“匕”分明是两种取药工具,无端地连在一起,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一、“匕”为“上”的形误最早提出“钱五匕”问题的,是日本江户后期著名医学家、考证学家森立之。森氏在他所著《积园丛考》一书中,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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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就“钱匕”进行再探讨,认为陶弘景的“五铢钱”说已约定俗成,森立之先生的“钱上”说难以成立,从文字、文献、文物角度考证,可以认为“钱匕”当为“钱匕”,作货币解,且一钱匕可理解为一钱匕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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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细辛不过钱”的质疑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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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寻疵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董良杰 《中医药学刊》2003,21(9):1465-1465
“细辛不过钱”说是否成立。通过考证、分析、类比,提出了此说至少有两点错误。一是用量之误,其中有时珍传抄之误和以讹传讹之误;二是将此用法之限定剂量用于彼用法,乃用法之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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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年间,山东郓城出了一位名医。他不慕功名,鄙夷利禄,不当朝廷的太医丞,甘心情愿在民间为小儿治病达60年,此人就是中医史上著名的小儿科专家钱仲阳。 钱仲阳出生在1033年,本名叫钱乙,仲阳是他的字。他父亲名叫钱颢,在当地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针灸医生,但是身上沾染了一些坏习惯,每天非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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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书锋 《陕西中医》2009,30(3):339-341
目的:讨论"细辛不过钱"之说,以便临床合理运用细辛。方法:研究参考古今关于细辛毒性、配伍、用量、用法的理论阐述、实验研究及临床报道。结果:认为细辛确有毒性,"细辛不过钱"是单用且入丸散剂的用量。提示:临床上应用细辛在辨证准确、配伍得当、入汤剂久煎的情况下,可以超量使用,并且是安全有效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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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的说法由来已久,然而仍存在争议,致使临床细辛用量受到一定的制约。文章从文献源流、细辛用量、剂型及给药方式4个方面再谈“细辛不过钱”,得到结论:“细辛不过钱”的确切说法为《本草别说》之“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钱匕”是量药器,“钱”是质量单位,“半钱匕”约合0.3 g,而“一钱”约合3 g;《本草别说》中的“细辛末”可能是一种粒度较为细小的散剂,而非“粗末”;给药方式很可能是外用鼻吹法,而非内服。综合分析可知单用细辛末可因剂量较大、粉末剂型及外用鼻吹法等多重因素,导致“气闷塞,不通者死”的症状,非后世“细辛不过钱”这一片面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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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细辛不过钱”的本义进行了考证,认为此话实指单味研末吞服细辛时剂量不可过钱,非言细辛伍于复方煎煮时剂量不可过钱。细辛所含挥发成份是有毒的,单味研末吞服应遵循“细辛不过钱”这一古训,然细辛加复方配伍煎煮后,可大大减低其毒性。古今临床实践表明,细辛用于复方煎剂不应拘于1钱(约合今之3—4g),根据临床病情需要可增至16—30g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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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两二钱三”治疗顽固性头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朱可勤 《浙江中医杂志》2003,38(10):439-439
顽固性头痛是指反复发作 ,痛势剧烈 ,难以平复的头痛症。笔者根据宁波市名老中医陆银华的经验方“一两二钱三”为基础 ,辨证加减治疗 ,疗效较好。1 一般资料2 1 8例均为门诊急诊患者 ,其中男 92例 ,女 1 2 6例 ;年龄最小 1 2岁 ,最大 79岁 ;病程均在 6个月以上 ,最长达 1 2年。所有患者均以头痛为主症 ,排除为颅内肿瘤所致。2 治疗方法均用一两二钱三方为基本方治疗。方药组成 :熟地 3 0 g,细辛、荆芥各 6g,蜈蚣 1 g。辨证加减 :1偏头痛 :头痛或左侧 ,或右侧 ,掣痛 ,喜以手捂头 ,剧时以头撞墙为快 ,加蔓荆子 1 2 g,全蝎 5g;2肝火头痛 :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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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为马兜铃科细辛属多年生草本植物北细辛Asarum heterotropoides Fr.Schmidtvar.mandshuricum(Maxim)kitag 及华细辛A.sicboldii Miq.的全草,产于辽宁、吉林及陕西等地。辛、温,归肺、肾经,有小毒。具有散寒解表、祛风止痛、温肺化饮之功。  相似文献   

20.
临床素有“细辛不过钱”之说,其实这是一种误解。细辛首见《神农本草经》卷一,属“为君、主养命以应天,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欲轻身益气,不老延年者,本上径”之列。细辛条中只云“珠辛温,主欬逆,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久服多服明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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