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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为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医疗机构,是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OPO",该中心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并在山西省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即OPO组织,并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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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千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为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医疗机构,是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OPO",该中心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并在山西省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即OPO组织,并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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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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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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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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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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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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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器官捐献政策宣传;潜在捐献者医学评估;与捐献人或其近亲属签订人体器官捐献知情同意书  相似文献   

9.
《实用医技杂志》2021,(3):F0004-F0004
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为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医疗机构,是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OPO”。该中心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并在山西省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即OPO组织,并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委员会会议统一获取、统一分配、统一救助的良好局面,开创全国先河,为及时挽救更多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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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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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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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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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  相似文献   

14.
《实用医技杂志》2021,(2):F0004-F0004
山西省人住器官获取与分配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为非营利性独立法人医疗机构,是山西省唯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POFOP。该中心电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并在山西省红十字会的大力支持下,山西率先在全国成立了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即OPO组织,并建立了统一管理、统一协调、统一获取、统一分配、统一救助的良好局面,开创全国先河,为及时挽救更多器官衰竭患者的生命提供了服务和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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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山西省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服务中心于2018年8月28日正式挂牌成立。经原山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晋卫医发[2018] 52号>文件批准为山西省唯一合法的人体器官获取组织,简称为"山西省OPO"。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管理,该中心为非盈利性独立法人机构。山西省OPO依据国家《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规定(试行)》,依法依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公民逝世后器官捐献、获取及分配的相关工作,包括人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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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ICU医生发现潜在器官捐献暂,应通知哪个人体器官获取组织(下称“OPO”)”4个月前,在深圳召开的首届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国际会议上,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计算机系统研究中心主任王海波,对ICU医生的分配器官权力和OPO的服务范围提出疑问。  相似文献   

17.
通过分析现有医院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运行模式存在的问题,探讨如何优化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流程,构建集器官捐献、伦理审查、移植与随访、人力资源管理、质量控制等功能于一体的信息管理平台,介绍平台功能及应用效果,以期为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带来积极影响.  相似文献   

1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人体器官捐献工作顺利开展,不断完善科学、高效、公平、公正、公开的人体捐献器官获取与分配工作体系,维护人体器官捐献人(以下简称捐献人)及人体器官接受人(以下简称接受人)权益,依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和《中国人体器官分配与共享基本原则和肝脏与肾脏移植核心政策》(以下简称《基本原则和核心政策》)等法规政策,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相似文献   

19.
《中国医院》2014,(4):27-27
新华社广州3月20日电(记者吕诺、吴俊)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20日成立,联盟主席黄洁夫说,联盟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器官获取组织有了行业管理组织,有利于统一管理和行业自律。 据黄洁夫介绍,目前我国仅有169家具有器官移植资质的医院,远远不能满足患者的需求。 为贯彻落实《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积极推进我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工作体系建设,国家卫生计生委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决定成立中国医院协会OPO联盟。联盟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指导,隶属于中国医院协会。联盟主席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会长黄洁夫;副主席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局长王羽和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洪山。联盟设立秘书处作为常设办事机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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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医院协会器官获取与分配管理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工作委员会")是全国性、行业性、非盈利性的器官移植专业相关领域的社会团体,是中国医院协会下属二级分支机构,接受国家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局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监督与指导,承接人体器官获取与分配体系管理工作。工作委员会成立于2016年10月,国家卫生计生委移植医学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大学肝胆疾病研究院院长叶啟发教授担任第一届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医院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薛晓林担任常务副主任委员,武汉大学肝胆疾病研究院王彦峰教授担任秘书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主任、中国器官移植发展基金会理事长黄洁夫教授担任名誉主任委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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