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天坛药讯》2005,17(3):25-27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编者按]  相似文献   

2.
《中国药物警戒》2005,2(1):32-32,41
编者按: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新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3.
《天坛药讯》2004,16(2):17-19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新建立的一项及时反馈药品安全性隐患的制度。《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发布,尤其是自第四期开始面向社会公开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  相似文献   

4.
束芳 《中国药业》2005,14(9):7-7
药物不良反应,是指药物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对人体有害的反应.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对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重要意义.我国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必须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主体是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可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报告工作,是医疗机构的一项法定工作任务,绝非可有可无.  相似文献   

5.
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管,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办的《中国药物警戒》杂志正式创刊了,这本综合性学术期刊将积极宣传药品监督管理的政策法规,介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最新进展,积极宣传安全用药、合理用药知识,为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搭建了一个新的平台,这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  相似文献   

6.
陈开文 《现代医药卫生》2005,21(17):2376-2376
随着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加强,以及民众对医疗保健产品需求的提高,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越来越被重视和关注,开展ADR监测工作是保障民众用药安全、有效,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的关键。医院是使用药品的主要场所,加强医疗机构的ADR监测无疑具有其重大意义  相似文献   

7.
公开药品不良反应信息保障用药安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不良反应(ADR)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建立的一项及时反馈药品安全性隐患的制度,是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重大进步的具体体现。本文论述了对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发布《通报》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并指出我们应当正确认识和利用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保障临床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8.
深入开展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强调医院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工作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的基础和关键.领导重视,网络健全,医、药、护分工协作,积极分析报告病例,开展药品不良反应机制及防治的研究,保障临床安全用药.  相似文献   

9.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避免严重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根据现有资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的用药安全信息。它的发布有利于提高医务工作者对药品不良反应的正确认识,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提高临床监护水平,避免一些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同时提请被通报品种的生产企业加强其生产品种的追踪监测,不断深入研究,改进工艺,提高质量,更有效地保障人民安全用药。  相似文献   

10.
2006年深圳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深圳市2006年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分布情况。方法:结合Excel电子表格和手工筛选,按患者性别、年龄、药品类别、不良反应临床表现类型、给药途径等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药品不良反应涉及的药品以抗微生物药最多,药品不良反应以皮肤及其附件的损害最多见。结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公众安全用药。  相似文献   

11.
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现状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目的是发现药品安全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风险,最大限度保障公众安全用药。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药品生产企业对药品上市后安全评价的重要手段。虽然经过几年的发展,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有了长足的进步,但药品生产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仍存在较多不足。1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2009年,根据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统计显  相似文献   

12.
为了加强药品的合理使用和安全监管.确保人体用药安全有效,保障患者用药的安全。我院于2000年启动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并于2004年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网。4年来共收集到的ADR报表203份.为进一步加强ADR的工作,提高临床医师用药的安全性意识。现对所收集的报表从上报人员、药品种类等方面进行统计和分析。以对今后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3.
254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总结分析药品不良反应(ADRs)报告,是研究其发生、临床特征、防治措施的重要方法,是ADRs监测的重要内容,对临床安全用药和ADRs的防治具有积极作用。2004年下半年,我院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由临床医师、药师及护理人员共同组成ADRs监测小组,由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上报。现将我院2004~2006年上报的254份ADRs报告表进行回顾性分析总结,旨在发现ADRs发生的特点及规律,以期为临床安全、合理用药提供参考,最终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14.
《齐鲁药事》2008,27(3):177
2007年,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下,我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不断完善,信息收集数量和质量保持全国领先,有力保障了广大公众用药用械安全。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卫生厅研究决定,授予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等61个单位“山东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相似文献   

15.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众多,但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主体,报送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却少之又少。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不良反应监测有利于新药的开发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对生产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都存在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16.
静芸芸 《齐鲁药事》2010,29(12):754-755
药品不良反应(简称ADR)监测工作是上市后药品安全性评价的重要手段,开展ADR监测工作,有助于避免发生群体性药害事件、减少严重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促进临床合理用药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近年来,我国ADR监测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作为县级监测站,由于该项工作起步较晚,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不健全,在履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宣传、培训、分析评价职能过程中仍存在许多问题。  相似文献   

17.
浅析药品不良反应引起的医疗纠纷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目的:深入了解药品不良反应引起的医疗纠纷,提出可行的减少和避免其发生的办法。方法:通过分析药品不良反应引起医疗纠纷的主要原因以及药品不良反应与医疗事故之间的关系,并借鉴国外的相关经验,提出减少和避免药品不良反应引起医疗纠纷的一系列措施。结果:医务人员和患者要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意识,国家要健全药品不良反应方面的法律,全方位避免医疗纠纷的发生。结论:国家应尽早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药品不良反应补偿制度,全力保障广大民众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18.
《齐鲁药事》2007,26(3):135-137
2006年,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在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全省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范围不断扩大,监测队伍不断壮大,监测效能和水平不断提高,信息收集成绩突出,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继续保持全国第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中涌现出一大批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相似文献   

19.
《家庭用药》2010,(10):50-50
近几年,我国政府在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引进了“药物警戒”这个概念。由于药物警戒与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监测药品的安全性问题,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因此,时常有人将这两个概念等同起来。模糊了药物警戒的工作意义。  相似文献   

20.
《中国医药指南》2003,(11):10-10
<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制定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自2001年11月开始,国家药品监管局实行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下称通报)制度。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