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2009年12月11~12日,中外学者300余人会聚上海,举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问题——伦理委员会建设和运作”国际研讨会暨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第13次年会。此次会议是在上海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关心指导下,由上海医药临床研究中心、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和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共同主办的以伦理委员会为主题的国际研讨会。本次研讨及年会,受到了新闻界的广泛关注,新华社、《解放日报》、《新民晚报》、上海电视台和新华网、生物谷、吉林科技网等都作了报道。  相似文献   

2.
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暨第十二届年会在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隆重举行,大会由上海市卫生局党委副书记黄红主持,来自会员单位的近200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相似文献   

3.
由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主办的上海市医院伦理委员会建设现场交流会于2006年11月23日在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东部隆重举行。会议由上海中医药大学党委副书记、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何星海副会长主持。会上上海市卫生局新闻与宣传处处长、医学伦理学会副会长、秘书长王彤传达了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市医学伦理学会会长马强同志的讲话精神。  相似文献   

4.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为落实《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下简称《伦理审查办法》),曾在天津召开了“医学伦理委员会建设现场会”,现场会起到了推动天津和有关省市伦理委员会建设的作用,来自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的学者和管理人员现场观摩并参与了天津医科大学第二医院伦理委员会、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伦理委员会的伦理审查。  相似文献   

5.
中央电视台播出上海曙光医院伦理查房工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2004年11月30日晚,中央电视台一套“焦点访谈”节目播出了上海曙光医院伦理查房的专题采访,对上海市医学伦理委员会和曙光医院伦理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表扬,在全国产生很大反响。  相似文献   

6.
<正>2013年8月15日至17日,由湖北省伦理学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主办,湖北医药学院承办的湖北省伦理学会医学伦理学专业委员会第十二次年会暨五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全体会议在湖北医药学院召开。来自全省近50个医疗卫生单位及部分医学院校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相似文献   

7.
由华大基因生命伦理和生物安全审查委员会主办,中华医学会医学遗传学分会、中国遗传学会科学道德与伦理委员会、《中国医学伦理学》杂志编辑部、深圳市科学技术协会、深圳市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协会共同协办的“首届组学与生命伦理研讨会”于2014年6月29 ~ 30日在深圳召开。本届研讨会主题是无创产前基因检测与生命伦理。  相似文献   

8.
医学伦理审查在临床科研中的实践   总被引:3,自引:2,他引:1  
在临床科研管理中,通过对科研课题的医学伦理审查实践,提出了在伦理审查中采取快速审查、常规审查“两条通道”审查及会议审查与书面审查相结合的方法,既方便了临床,又达到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目的。伦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科研部,秘书由科研管理人员担任,保证了科研课题申报工作与伦理审查工作的协调一致。同时,也提出了在医学伦理审查中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统一的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规范;对伦理审查委员进行系统地伦理知识培训;在医务人员及科研管理人员中普及伦理知识。  相似文献   

9.
以一项全国性抽样调查数据为基础,描述并分析了中国医学科研人员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的了解情况、态度、行为、差异和影响因素。调查发现:具有硕士及以下学历、所在单位为科研院所/高校、无海外经历、处在中部地区、未担任伦理委员会委员的科研人员对“伦理审查”的了解情况相对较差;男性、年龄小、处在西部地区、对“伦理审查”越不了解的科研人员越认同“伦理审查消耗了科研人员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观点;担任伦理委员会委员的科研人员所参与的科研项目更可能未经过伦理审查程序等。基于以上实际,提出如下建议:全面普及伦理审查培训,侧重强化薄弱人群和地区;严格落实伦理审查法规,加强考评和监管;多方位提升伦理审查服务质量和效率。  相似文献   

10.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第七条规定,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2022年3月发布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明确,不具备设立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条件的单位,应委托其他单位科技伦理(审查)委员会开展审查。《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年)第十四条提出,机构开展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未设立伦理委员会或者伦理委员会无法胜任审查需要的,可以书面方式委托有能力的伦理委员会或区域伦理委员会开展伦理审查。中国大部分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设立伦理委员会,大部分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缺乏保障研究参与者安全和权益的工作体系,难以实施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目前,存在一些不具备设立伦理委员会条件的研究机构需要将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项目委托给其他机构实施伦理审查的需求。委托审查仍处于探索阶段,尚无相关规范,贸然实施的委托审查可能无法达到有效保护研究参与者安全和权益的目标,甚至引发法律纠纷。在专题讨论的基础上,参考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伦理准则以及国内一些机构的伦理委员会...  相似文献   

11.
李卫 《浙江医学》2017,39(19):1727-1729
研究者伦理意识差,违背伦理原则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很重要的原因是研究者缺乏对伦理知识的系统培训。本文从监管要求出发,提出“伦理”地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必要性,“伦理”地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至少做到以下几点:设计兼备科学性和伦理性的研究方案、研究实施前获得伦理委员会的批准并严格遵循经批准的研究方案、获取有效的知情同意、及时向伦理委员会递交跟踪审查报告、保护受试者隐私。  相似文献   

12.
近年来,中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领域重大伦理失范行为频发,原因之一是《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存在缺陷。因此,建议提高其立法层级以扩大适用范围;明确各级伦理委员会的审查权限;加强对研究人员发起的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科学性的监管;增加“特殊情况下的法律规定”一章以集中规定对高危生命技术的限制、禁止或有期限的禁止;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引入责任伦理拓展伦理视野和伦理视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增加配合此法的“滥用生命技术罪”。  相似文献   

13.
关于生物样本,相较于《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新发布的《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更新了定义,明确了范畴,界定了主体责任,强调了管理体系、伦理审查和知情同意。通过对比分析国内外生物样本的管理现状,发现中国对生物样本的管理和伦理审查仍存在诸多问题,生物样本的管理体系较混乱,管理的责任主体不明确,缺少行业内广泛认可的生物样本管理规范,伦理委员会缺位,伦理审查不规范,知情同意不充分或无法落实,研究结果难反馈等。因此,建议建立规范化的生物样本管理体系,进行规范有效的伦理审查和充分必要的知情同意等,以达到《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对生物样本的要求,提升中国生物样本的管理质量。  相似文献   

14.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6,19(4):19-19
2006年5月26日在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召开上海医学伦理学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上海市卫生局副局长、上海医学伦理学会会长马强同志主持。  相似文献   

15.
主题为“研究性克隆与人胚管理的伦理、法律问题”的东方科技论坛第67次学术研讨会于2005年11月18日~19日在上海举行。本次论坛由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承办,国家人类基因组南方研究中心执行主任赵国屏教授和WHO前副总干事、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胡庆澧教授共同主持了本次会议。  相似文献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2007年1月26日消息,卫生部近日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旨在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分五章,共三十条,主要规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原则,伦理委员会的设置,伦理审查的程序、方法以及审查的监督与管理等。  相似文献   

17.
《中国医学伦理学》2007,20(1):34-34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网2007年1月26日消息,卫生部近日印发《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旨在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和相关技术的应用,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人类受试者的合法权益。《办法》分五章,共三十条,主要规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原则,伦理委员会的设置,伦理审查的程序、方法,以及审查的监督与管理等。  相似文献   

18.
中医药临床研究伦理审查发展对策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生物医学研究的目的在于造福人类、促进健康。为规避科学研究的风险,促进生物医学研究的健康、规范发展,涉及人体的生物医学研究需接受伦理委员会的审查和监督已经成为国际通则,中医药的临  相似文献   

19.
《中国医学伦理学》2017,(4):411-411
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第十九届学术年会暨医学伦理学国际论坛拟于2017年7月21日-23日在大连召开。本次年会主题:临床伦理的困境、对策与超越。会议由中华医学会医学伦理学分会主办,医学与哲学杂志社与大连医科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承办。  相似文献   

20.
由中国医学科学院/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生命伦理学研究中心、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临床生命伦理学部)、欧洲委员会(科研总理事会)主办,中国卫生部科教司、卫生部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中华医学信息导报、中国医学论坛报支持的生物医学研究和国际合作研究中的伦理问题研讨会于2007年6月8日至10日在北京成功举行。《中国医学伦理学》派人参加了会议。原拟出席会议的刘德培院士、刘雁飞司长因卫生部有紧急会议未能到会,特向大会说明并向代表们问好。卫生部《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试行)》起草负责人之一王锦倩介绍了起草的过程及意义,特…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