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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药》2006,13(15):24-25
现将我局2006年第三期药品广告监测结果通报如下:2006年5、6月份共对我市8家报纸媒体进行了监测,经确认发布违法药品广告的219份,涉及具体药品品种66个,主要违法原因包括擅自更改审批或备案内容、处方药在非专业媒体进行广告发布、未经审批擅自发布三种(详见附表)。2006年第三期违法药品广告名单序号药品名称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名称标示广告批准文号违法原因违法次数1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26中新药业天津乐仁堂制药厂无正大集团无无长春人民药业无无吉林百姓堂药业无无无无河北世济唐威药业无无无无无无西藏自治区藏药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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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度全省1019条违法药品广告分析及讨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 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方法 通过登陆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发布的2006年度<违法药品广告公告>,对违法药品广告进行调查分析.结果 调查发现我省全年发布的1019条违法药品广告中刊播在报纸和电视台的占总数的82.4%,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违法广告分别占总数的46.4%和36.2%,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占56.5%,没有标示广告批准文号的占64.7%.结论 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进一步加强对违法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广告运营商应依法发布药品广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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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评价》2005,2(5):382-382
全国综合治理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显示,报纸药品广告违法发布率达90%以上。2005年1~7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进行监测,发现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9680次,违法率91%;同时,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频道)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发现违法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46%。2005年1~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国113家平面媒体(报纸、杂志)发布的1608份医疗器械广告进行监测发现,1576份均为违法发布,违法率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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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指南》2006,(2):24-24
<正>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5年第三季度检查监测发现,“益安宁”、“气血固本口服液”等药品广告未经审查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发布,且广告内容多处违法:“心宁片”、“宫瘤宁片”、“冠心七味片”等处方药广告违法在大众媒体发布,严重违反了《广告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规定。为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年12月16日在全国予以通报。通报要求,有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依法撤销以上违法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自撤销之日起一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该品种的广告审查申请。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查处以上违法药品广告,对继续发布撤销广告审批文号药品广告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单位依法从重处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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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讨论我国药品广告监管模式之前,我们先看两组数据:2005年中国广告经营额约在1238亿元,药品广告经营额为122.39亿元,处在第二位置,约为10%;而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为SFDA")2005年1月到7月对181份报纸发布的10598次药品广告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680次,违法率达91.3%;对全国35家地市级电视台发布的20792次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统计,违法发布药品广告9573份,违法率为46%,因虚假药品广告的误导,我国每年约有250万人用药不当.前者说明了药品广告在我国广告产业以及国家税收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位置,存在着相当大的市场需求;后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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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医药指南》2006,(2):25-25
<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2005年12月21日,发布了食药监市[2005]627号《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通知。2005年9月至10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通报批评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1198次。在这些违法药品广告中,未经审批擅自发布的为10345次,占违法发布广告总数的92.4%;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有790次,占总数的7.1%;禁止发布广告的63次,占总数的0.5%。《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汇总》中,违法发布广告次数在5次以上的有232家药品生产企业的305个品种。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有:大连水产制药厂生产的蛾苓丸违法发布广告463次、天津市石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石学敏牌丹芪偏瘫胶囊违法发布广告321次、吉林敖东药业集团延吉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肢骨风寒牌天麻胶囊违法发布广告246次、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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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规范药品广告的刊播,确保药品市场竞争有序开展,保证用药的安全有效。方法: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公布的药品广告审批、查处数据,结合工作实际,对药品广告的法律现状进行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结果:目前我国药品广告监管的法律建设已取得了长足进步,有力地防止了违法广告、虚假广告刊播。结论:面对广告宣传手段和广告发布媒介的不断变化,仍需要通过不断调整审批制度、监管机制、查处力度、条款规定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来确保监管的有的放矢,推动药品监管工作规范化进程,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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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药品广告的整治仍须加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前,药品广告违法现象非常严重,其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一是未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批擅自发布药品广告;二是篡改广告审批内容,夸大药品功能和适应症,隐瞒毒副作用;三是处方药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四是发布对依法禁止的药品广告:五是以专家、患者、医生等形象宣传药品疗效,以虚假信息误导消费者:六是使用过期失效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甚至伪造冒用药品广告批准文号。违法药品广告扰乱医疗和药品市场.侵害消费者的权益。为此,药品广告市场亟需规范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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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房》2018,(7):891-896
目的: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药品广告监管工作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06-2016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计年报以及2013年和2015年《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年鉴》中省(区、市)层面数据,采用对比分析、定量分析等方法对药品广告批准、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撤销、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件数以及药品广告异地备案件数等数据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全国药品广告批准数量由2006年的35 530件下降至2016年的30 027件,除个别年份有小幅度增长外整体处于下降态势;大部分年份全国撤销违法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数量基本稳定在100件以内,但各省(区、市)间差异较大;向工商行政部门移送违法药品广告件数呈现先上升,自2014年后下降的趋势,各省(区、市)移送违法药品广告占批准总数的比例差异很大;2015年,18个省(区、市)药品广告异地备案数量占药品广告批准数量的比例高于全国平均水平(69.87%)。建议相关部门逐步试点取消药品广告异地备案制度,建立完善的药品广告事前审查制度,强化与工商行政部门的协调合作,细化药品广告审批与查处分项统计指标,逐步完善我国药品广告的监管工作。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