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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医学新闻》第14卷第30期(1982年)第9页转摘《美国医学会杂志》文章:虽然乙型肝炎病毒(HBV)的传播通常发生在接触污染的针或受感染的血液之后,但直接人传人的散在病例也有发生。在这些病例中涉及到人的咬伤和隐性皮肤接触,但HBV直接传播的确切机制尚未明了。日本九州大学的柏木(Seizaburo Kashi-wagi)医生及其同事们报告,在一所885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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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乔 《中国冶金工业医学杂志》1992,(5)
目前在日本,白血病和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及其家属以及医务工作者共同关注的骨髓库建设正日益发展。建立骨髓库的必要性由于人类白细胞型抗原(HLA)有其特异性,只靠血缘亲属提供骨髓以满足患者需求困难很大(仅占20%左右),不得不有赖于非血缘者提供骨髓,故骨髓库的建设势在必行。骨髓库的组织机构,除对供髓者进行征集、检查、采集和登记外,还需设置有关患者的登记、检索和供髓者与患者HLA配型鉴定以及事务调节等系统。骨髓移植的实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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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医学教育学会成立22年来,对本国医学教育的改革和提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由纯民间的学术团体,逐渐被日本政府重视并发展到本领域的权威指导性机构,因此,有必要对此进行研究和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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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ccuistin和Schoch报道,新生儿红斑狼疮(NLE)是一种罕见疾病。NLE患儿以一过性狼疮样皮疹及自身抗体阳性为特征,并可能伴有先天性心脏传导阻滞(CHB)。NLE的发生与Sjogren’s综合征(SS)-A/RO(SS-A/Ro)抗体有关,该抗体通过急SLE、SS或其他结缔组织病(CTD)的母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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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伟雄 《广州中医学院学报》1995,12(2):64-68
本文概述了日本近年来老年痴呆的研究进展。着重介绍了老年痴呆患病率和发病率的调查,结果表明:1990年全日本老年痴果患病率是6.9%,痴呆人数达99380人,发病率约是10/100人。还对改订长谷川痴呆量表以及其它有关的诊断量表作了介绍,其中改订长谷川痴呆量表对老年痴呆诊断的敏感度达0.90,特异度达0.82,具有较高检出能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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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青少年的自杀行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孟健 《中国行为医学科学》1994,(3)
日本青少年的自杀行为孟健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250014)自从70年代日本的社会经济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伴随着高科学技术的发展和高度经济的发达,日本传统的教育观念和家庭观念遭到破坏,以父亲为核心的家庭结构逐渐解体。父亲早出晚归,节假日在家时间减少;母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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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院长论坛》2006,3(B03):38-41
日本是一个人口老龄化很严重的国家。全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全人口的比例是18.5%,远超过国际通用的65岁以上人口比重达7%以上即为老龄化社会的标准。为此日本修订了著名的“社会福祉(福利)六法”:生活保护法、儿童福祉法、身体障碍者福祉法、精神薄弱者福祉法、老人福祉法和单亲家庭福祉法,这六部法是日本全民福祉的法律保障。同时,日本还有健全的社会保障制度,包括公共的扶助(即公费扶助,如最低生活保障)、社会保险、公费医疗等几个方面。由于日本公立医院非营利性公益性机构,所以,以“提高效率、服务透明、安定运行”为目标,2003年全国平均医院收入/支出之比为93.9%。由此可见,公立医院总体上是亏损的,亏损部分由国家和地方财政补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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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11月1~5日在北京召开了1992年中日医学学术研讨会,会议上报道的医学论文很多,我们选译了以下10篇,以供参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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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日本的工业现代化,是从1955年左右开始的。一个主要特点是各种企业提高生产率运动、引入新技术、改组作业组织等,以合理化的名目相继进行。1961年日本政府制定了农业基本法。该法是想通过农业劳动机械化、改善耕地、使用农药等,来谋求劳动的省力化,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向第二类、第三类产业 (矿业、工业、商业等),以争取经济的发展。因此,农村的劳动力流入城市,促进日本重工业的发展,从60年代至70年代得到了高度的经济增长。以1960年为界,第一类产业就业人数减少,第二、三类产业就业人数增多。为这些工业现代化而采取的“技术革新”、“体质改善”并没有减轻工人的劳动负担,反而造成另一种新的劳动负担加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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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的医疗卫生体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0年WHO专项报告根据以下指标体系对其所有成员国的卫生系统进行了排名。日本卫生系统几个主要指标的排名分别为:健康水平第1位,财务负担的公平性第8—11位,用美元比价换算的国际购买力平价衡量人均卫生支出第13位,整个卫生系统的总体绩效第10位(如图所示)。日本的卫生系统之所以有这样大的成就,主要是日本所采用的卫生体制决定的。从上个世纪60年代起,日本就建立了覆盖全体国民的医疗保险制度。日本的医疗保险有国民健康保险和雇员健康保险之分。前者是普通国民(包括农民、自营业者和退休人员)参加的保险;后者为雇员健康保险,即受雇于5人以上企业的劳动者及其家属都必须加入的保险,包括四种以特定雇员为对象的健康保险项目:船员保险、国家公务员等共济组合、地方公务员等共济组合、私立学校教职工共济组合。其中根据主办者的不同又可分为由政府主办,健康保险互助会主办的两大类。政府主营的部分主要吸纳没有设立健康保险互助会的中小企业参保,而健康保险互助会则是由大型企事业自己分别设立并掌管的互助性保险机构。[编者按]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