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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分析噪声作业工人高频听力损失和疑似职业性噪声聋的检出率及其分布特点,为评估噪声作业工人的听力损伤状况,改善职业性噪声聋的预防控制措施提供依据。方法 选取了2021年1月至12月在福建省职业病与化学中毒预防控制中心进行噪声作业职业健康检查的职工3 224人为研究对象,收集职业健康档案资料,计算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dB和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结果 噪声作业工人高频听力损失检出率为4.2%(137/3 224),疑似职业病检出率为1.5%(27/1 818)。男性工人的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dB的检出率大于女性。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dB检出率呈现随年龄、工龄增长而增高趋势。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呈随年龄增长而增高趋势。不同企业规模的噪声作业工人高频听力损失检出率微型企业>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大型企业。结论 福州地区噪声作业工人职业健康状况有待进一步提高,应加强噪声作业工人听力检查,以及在岗期间、离岗时疑似噪声聋的筛查,加强噪声行业的防护力度。  相似文献   

2.
目的 了解深圳市噪声作业员工职业健康状况, 为该市预防与控制职业性噪声聋提供科学依据。
方法 按照《国家重点职业病监测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 收集深圳市噪声作业员工重点职业病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学分析。
结果 2017年深圳市所监测的噪声作业员工为77 319人, 监测对象听力损失检出率为9.48%, 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0.28%, 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0.17%。男性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均高于女性,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均有随年龄增长和工龄增长而升高的趋势(P < 0.05)。来自不同规模、不同经济类型企业的员工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 < 0.05)。听力损失检出率以大型企业最低,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的听力损失、疑似职业性噪声聋和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均较低。不同行业类型企业听力损失异常率、疑似职业病检出率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 < 0.05), 均以建筑行业噪声作业企业员工最高。
结论 深圳市噪声作业员工职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亟须加强对中型及以下规模企业、建筑行业等重点企业的专项调查与职业健康风险评估, 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控制对策, 预防职业性听力损失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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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目的分析1例"职业性轻度噪声聋"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原因。方法根据患者在噪声环境下工作听力下降,结合患者职业接触史和职业健康检查资料及职业病诊断与鉴定资料,分析其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结论不一致的原因。结果按照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A10中e)和f)条计算结果为:双耳高频平均听阈(BHFTA)46.5 dB HL、左耳单耳听阈加权值(MTMV-L)35.1 dB HL、右耳单耳听阈加权值(MTMV-R)38.1 dB HL,按标准规定应取MTMV-L 35.1 dB HL。但是,诊断机构与鉴定机构的分歧是诊断结论。该患者职业病诊断结论为"职业性轻度噪声聋",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专家组认为:(1)噪声性耳聋的听力学特点主要是以高频下降为主,双耳基本对称,听力损失呈渐进性改变。本例患者双耳听力损失图明显不符合噪声性听力损失特点。(2)诊断过程中的检查结果出现主观与客观测听不相符。(3)对《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的运用应首先基于正确诊断。按照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最终鉴定结论为"无职业性噪声聋"。结论按照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最终鉴定结论为"无职业性噪声聋"。在职业性噪声性聋的诊断过程中,要正确理解应用《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标准,邀请临床高水平的听力学专家参与做好鉴别诊断,以保证诊断与鉴定结论的正确性。  相似文献   

4.
正《噪声职业病危害风险管理指南》(AQ/T4276—2017)已经颁布实施,该指南为企业如何开展噪声危害风险管理及听力保护、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评价噪声性听力损失水平提供了科学依据。自《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职业卫生名词术语》颁布实施以来,噪声作业人员职业健康体检工作已越来越受重视,预计未来我国的职业性噪声聋将是继尘肺病后的第二大类职业病。以我院为例,每年体检4万余人,噪声职业健康体检人次数约占职业健康体检总人次的40%。  相似文献   

5.
目的 回顾南京地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情况,分析未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的原因。方法 采用回顾性调查的方法,收集2015—2022年在南京市职业病防治院进行职业病诊断的病例一般情况、病例来源、接噪工龄、工种、诊断时间、诊断结论等资料,并对未确诊职业性噪声聋的原因进行分析。结果 2015—2022年共对275例人员进行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确诊36例,确诊率13.1%,主要为轻度噪声聋(29例,占80.6%)。职业性噪声聋确诊率呈逐年增高、随工龄增长而增高的趋势(P <0.05)。随着年龄分组的增高,确诊率呈下降趋势(P <0.01)。确诊率最高的行业和工种为通用设备制造业(41.2%)和铆工(57.1%)。未能确诊职业性噪声聋239例,占比86.9%。未能确诊职业性噪声聋的前3位原因(合计占86.2%)为双耳听力曲线符合高频下降型感音性听力损失,但高频平均听阈小于40 dB;双耳听力曲线符合高频下降型感音性听力损失,高频平均听阈达到40 dB,但较好耳听阈加权小于26 dB;双耳听力曲线不符合高频下降型听力损失。结论 南京地区职业性噪声聋确诊率呈逐年上升趋势,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及职业病诊...  相似文献   

6.
通过分析噪声作业岗位职业健康监护与职业病诊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结合《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和《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等职业卫生标准, 对职业健康体检与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衔接问题进行探讨, 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和建议。认为噪声的体检及噪声聋的诊断工作需根据作业场所及劳动者实际情况, 结合相关技术文件, 做出正确的检查结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这样可避免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论产生异议, 甚至引起不必要的医疗纠纷。  相似文献   

7.
目的探讨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简称《规范》)在修改前后对噪声作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判断的影响,便于准确理解和执行修订后的《规范》及《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GBZ 49-2014)。方法筛选《规范》修改前后各1年的噪声作业职工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对与听力相关的结论进行统计,比较修改前后目标疾病人群检出率的差异。结果噪声作业人群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在《规范》修改后,上岗前、在岗期间复查率均显著高于修改前的复查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上岗前χ2=18.020,P0.001;在岗期间χ~2=16.497,P0.001);职业禁忌证总人数检出率亦是修改后(2.29%)明显高于修改前(1.2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40.608,P0.001);修改后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9人(0.05%),而修改前未检出。结论《规范》修改后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加大职业病防控提出更高的要求,若防控不力,违法成本更高。  相似文献   

8.
目的 通过对1例疑似电工机修工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分析,探析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结论不一致的原因.方法 对该患者的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个体噪声检测、诊断和职业流行病学调查等资料回顾性研究,依据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标准,由3名医师进行诊断.结果 疑似病例在某公司从事电工作业,间接接触噪声3年10个月,自述入本职前也从事电工机修工作,无上岗前体检资料,2018年在岗体检示双耳部分高频段听力下降.公司提供2017-2019年检测报告提示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85dB(A).因该患者接噪时间较短(约1 h/d),语频听力损失不符合噪声聋特点,不排除其他原因致聋,3名医师中2位同意诊断为无职业性噪声聋.结论 职业病诊断医师应加强专业学习,以提高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准确性.  相似文献   

9.
目的探讨大前庭水管综合征与职业性噪声聋的鉴别诊断。方法对1例疑似职业性噪声聋病例的体检结果资料进行综合分析。结果患者间断接触非稳态噪声26年,8h工作制,发病前半年因生产任务紧,每天需超过12h停留在罐体长度不超过2.5 m、内径不超过1.5 m的狭窄空间工作。工作过程中半年之内相继出现双耳听力重度下降,双侧颞骨CT平扫提示:大前庭水管综合征。诊断结果双耳非职业性听力损伤,大前庭水管综合征(LVAS)。结论建议今后在职业性噪声聋鉴别诊断中,尤其在语言频段听力损失超过中度噪声聋以上时,应常规作颞骨CT检查以排除先天性内耳畸形致聋。随着颞骨影像学检查的不断完善和发展,CT、MRI等检查手段也应及时应用于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以排除先天性内耳发育畸形,及时发现潜在的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  相似文献   

10.
目的分析噪声作业工人疑似职业病和职业禁忌证的检出水平及其分布特征。方法依据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49-2014《职业性噪声聋的诊断》和GBZ/T 260-2014《职业禁忌证界定导则》,收集江苏省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重点职业病监测的149 271名噪声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个案资料,对检查结果进行判定,计算出职业禁忌证和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分析检出率在不同性别、年龄、工龄、行业、企业规模等的分布特点。结果噪声作业工人职业禁忌证检出率为2.08%,疑似职业病检出率为2.03%。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离岗时(2.13%)略高于在岗期间(2.03%)。职业禁忌证检出率在年龄≤20岁、41~50岁以及接触噪声工龄<1年组较高(分别为2.64%、2.48%、5.35%);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随年龄、工龄增长而升高(均P<0.05)。职业禁忌证检出率最高的行业是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10.46%);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最高的行业是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88%)。职业禁忌证检出率最高的企业规模是中型企业(2.27%),最低的是微型企业(1.60%);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检出率最高的企业规模是大型企业(3.21%),最低的是微型企业(1.33%)。 结论应按规范加强噪声作业工人上岗前职业禁忌证以及在岗期间、离岗时疑似噪声聋的筛检。提高对非传统噪声行业噪声危害防治的重视程度和防治力度。  相似文献   

11.
目的 探讨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存在问题。 方法 回顾性分析2015年在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164例病例资料。 结果 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的有60例,确诊率为36.6%。104例未确诊职业性噪声聋的主要原因是:较好耳听阈加权值<26 dB (37/104),噪声作业工龄<3年(29/104),主客观听力检查结果不相符(27/104),双耳高频平均听阈<40 dB (7/104),噪声作业强度<85 dB (A)(4/104)。164例病例中,有149例(90.9%)分别经市、区、街道三级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报告为"疑似职业性噪声聋",最终经医学观察有55例确诊为职业性噪声聋,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符合率为36.9%,不同级别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符合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客观听力检查是鉴别夸大聋和伪聋的有效手段;应重视劳动者噪声聋诊断相关知识宣传教育,减少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夸大聋病例出现。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对5例职业性噪声聋病例的分析,探讨职业病诊断的难点及改进途径。方法对5例职业性噪声聋病例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工作现场职业卫生检测资料等诊断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缺乏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诊断过程中的鉴别诊断是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难点。结论为提高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准确率并减少争议,须加强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监护的衔接,同时应严格按照诊断标准的要求进行诊断和鉴别。  相似文献   

13.
目的通过对5例职业性噪声聋病例的分析,探讨职业病诊断的难点及改进途径。方法对5例职业性噪声聋病例职业史、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工作现场职业卫生检测资料等诊断资料进行回顾性研究。结果缺乏职业健康监护资料和诊断过程中的鉴别诊断是诊断职业性噪声聋的难点。结论为提高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准确率并减少争议,须加强职业病诊断与职业健康监护的衔接,同时应严格按照诊断标准的要求进行诊断和鉴别。  相似文献   

14.
<正>职业性噪声聋是指长期接触工业噪声引起的内耳毛细胞病变而致的感音性听力损失。已颁布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对噪声作业人群的健康监护、噪声性耳聋的诊断和处理起着规范性指导作用。 更多还原  相似文献   

15.
通过回顾一起历经3年的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及鉴定案例, 探讨当前在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和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为做好职业性噪声聋诊断与鉴定工作提供参照。经职业卫生学调查, 该劳动者从事维修工作, 每日实际噪声暴露时间为5~6 h, 劳动者作业场所8 h等效声级范围为55.1~85.6 dB (A)。2014年离岗后多次纯音听力检查结果重复性差, 客观听力检查结果不支持职业性噪声聋诊断。该劳动者虽经过诉讼、诊断及两级鉴定, 但最终结论为无职业性噪声聋。建议进一步完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相关程序及实施细则, 限制不属于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申请诊断鉴定, 避免少数劳动者为了争取利益, 滥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权利, 从而减少人力、财力及时间的浪费, 同时也能保障真实职业病患者的权益。  相似文献   

16.
目的对某黄磷厂离岗前职业健康监护结果进行分析。方法按照《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项目及周期》及《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进行健康监护。按照《职业性磷中毒诊断标准》作出结论。结果接受检查的182名职工中,19人最后确诊为职业性慢性磷中毒。结论应加强单位及职工对职业健康监护的宣传,加强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自身建设,还应提高监督机构的执法能力。  相似文献   

17.
某纺织企业噪声的职业病危害调查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春燕  苏虹 《职业与健康》2011,27(3):279-280
目的了解噪声对纺织企业工人听力的影响,为制定职业病防控措施提供依据。方法依据相关规范标准对某纺织企业进行噪声强度测定,并对接触噪声的189名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参加检测的189名工人按照《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检出1人为中度噪声聋,3人为轻度噪声聋,检出率为分别为0.53%、1.59%。结论该企业应改善工作条件,加强个体防护,并注意做好健康监护工作以保障工人的身心健康。  相似文献   

18.
职业性噪声聋是我国法定职业病。对噪声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可以有效防治噪声聋。我们在工作中发现GBZ188—2007《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对噪声作业职业禁忌的规定不够全面、准确,有待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19.
范秀红  王国彬  李照亮 《职业与健康》2009,25(10):1034-1035
目的探讨纯音听力测试结果评价标准在内河船员体检中的应用。方法分别运用《内河船员体检要求》及《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对清远市白庙水运和新北江航务公司的147名内河船员纯音听力测试检查结果进行评定。结果参加检测的147名船员按照《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检出轻度噪声聋3人,检出率为2.04%,3人应调离噪声工作岗位;按照《内河船员体检要求》检出不合格的39人,检出率为26.53%,对不合格者没有说明处理意见。结论在对内河船员的听力测试结果评价中按《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评价结果较为具体、清晰,处理原则明确清楚,更有利于开展船员的职业健康监护工作。  相似文献   

20.
正近年来,随着工业化的发展,我国职业性噪声聋发病数呈逐年增多趋势[1-2],严重地影响了职业人群的身体健康。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听力健康,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本文通过对GBZ 188-2014《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中噪声作业职业禁忌证识别条款的思考,对职业性噪声聋的防治提出一些建议。1 职业禁忌证识别条款的思考1.1 各种原因引起的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上岗前职业禁忌证"各种原因引起永久性感音神经性听力损失(50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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