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浅谈中药"十八反"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中药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雷公炮炙药性赋》中的“十八反”歌诀:“本草言明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到目前为止,中药的配伍禁忌理论还不完善。“十八反”是著名的中药配伍禁忌,其内容被收入《中国药典》。但在著名的传统方  相似文献   

2.
中药“十八反”歌诀是专门描述配伍禁忌的一类本草药性歌赋.通过梳理不同历史时期医籍对“十八反”歌诀的记载,发现“十八反”歌诀所涉药物主要来源于南北朝时期陶弘景的《本草经集注》,而歌诀体裁的表述形式则出现在宋金元时期,《儒门事亲》与其他医籍中记载的歌诀并非同源.明代在宋金元时期形成的“十八反”歌诀基础上,又对歌诀所涉药物进行了阐释和补充,相反药物增多,歌诀篇幅加长.《儒门事亲》中的“十八反”歌诀在清代之后传播最广,以致成为迄今最为人熟知的中药禁忌歌诀.  相似文献   

3.
试论古代文献于十八反药对的认识观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十八反”究竟能不能合用,已是争论很久的问题,虽然其间不乏有学者进行研究,但至今尚无明确的定论。文章欲透过对古代文献的整理与理解,重新审视古代医家对“十八反”的认识,以求了解“十八反”在古人眼界里的临床使用意义,或能于此开一思路而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4.
对中药“十八反”——“株连”现象的思考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中药"十八反"几乎是中医药界异口同声认定的配伍禁忌.上自《神农本草经》,下至今日的《中药学》、《方剂学》著作和《中国药典》都是萧规曹随,言之凿凿.然而不仅医圣张仲景的《伤寒论》、《金匮要略》中有这种配伍"反药"的处方,历代医籍这种现象亦非罕见.明清以降,129家医案20 313个案例中有88家(占68.22%)使用"反药"配伍的方剂,甚至有人专门用反药相配,言其能增效或蠲除重症顽疾.现有材料表明,涉及的"反药"已超过200对,因此"十八反"的存废之争,自然就产生.若遑遑一笔勾销,似不慎重,没有充足理由和实践经验及实验根据地发展,似有任意株连或扩大化之嫌.  相似文献   

5.
本草十八反的源流,临床应用与实验研究概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相似文献   

6.
十八反、十九畏属于中药用药禁忌中的配伍禁忌,因药物间相互作用而产生毒性反应或强烈的副作用,而避免合用。然而,临床上确有合和使用相畏、相恶药物者,作为药剂人员,应严把审方关,一经发现,应及时与处方医师联系,确保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7.
目的 探讨十八反药物配伍存在的关系.方法 通过对中药十八反的历史源流,古今医者的临床应用,现代药理毒理研究等方面的综述分析.结果 认为十八反的药物之间配伍存在一定的关系,并非绝对的配伍禁忌.结论 十八反药物之间的配伍需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慎重配用.  相似文献   

8.
中药“十八反”是中药配伍禁忌的重要内容之一。“反”源自《本经》提出的“七情”中的“相反”,既药物相互〈br〉 配伍后会产生一定的毒副作用,因而后世医者大多望而生畏,不敢轻易用取禁忌配伍的方药。然而十八反是不是纯粹的配伍禁忌,各代医家也各持所见。但至今从未有学者探讨“十八反”中“攻”“、战”“、叛”三字相互关系,是否与“反”字都同出一辙,本文将通过对十八反历史以及相关文献的分析,辨析“十八反”中“反”与“攻”“、战”“、叛”四者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探悉古人所创“十八反”歌诀的相关依据。  相似文献   

9.
浅谈中药十八反实验与剂型的关系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药十八反是中药基础理论内容之一。中药十八反是中药七情中“相反”这一配伍关系的具体体现,即药物配伍后产生毒、副作用,自古以来被视为中药处方配伍禁忌。近年来对中药十八反的源流、内容进行了一些考证,并进行了临床、实验研究,但古今医药学家对十八反的问题一直存在争论。 中医药理论对各种剂型与药效的关系早有不少论述。如金元时代四大家之一李东垣曾指出  相似文献   

10.
中药“十八反”、“十九畏”是中药药性基本理论之一。现将近年来有关“十八反”、“十九畏”的实验研究资料归纳,整理如下:1 验证“十八反”、“十九畏”理论合理性的某些实验研究许多实验研究结果进一步证明,在“十八反”,“十九畏”中有相当一部分药物确实属于配伍禁忌,这使古人用药经验的感性认识逐步上升为现代科学的理性认识。如:1.1 多次实验证明,人参与藜芦合用后,毒副作用明显增强。根据如下:(1)  相似文献   

11.
十八反研究     
“十八反”是一个古老的悬而未决的中药理论问题,涉及到配伍、组方及剂型,炮制研究、中药生产、中药教学、中医临床以及药政管理等诸多方面问题,作者从原流、衍变、歌诀考证,临床应用,有关药物尝试,临床实验,动物实验进行综述,并提出急待解决的几个问题。  相似文献   

12.
中药十八反中部分禁忌中药的毒理实验研究   总被引:23,自引:1,他引:23  
目的:观察十八反中部分禁忌中药(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同用后的毒副反应。方法:分为单味药组5组和配伍药组4组,每组又各分为对照组及实验组。实验组灌胃给药,且灌服生理盐水。用药7天后检测肝功、肾功及心肌酶谱,同时作肝脏、肾脏及心脏组织病理切片,并观察实验动物各系统症状指征。结果:单味药甘草、甘遂、大戟、海藻、芫花对实验大鼠均无明显影响,对肾功之尿素氮、肌酐及功之总蛋白等亦无明显影响。但大戟、芫花可导致ATL升高,而甘遂和芫花可导致CPK、LDH、HBDH的升高。配伍药物对实验大鼠循环。消化、神经系统有不同程度的损害,甘草配甘遂、甘草配芫花可导致实验动物心率加快。配伍组药物可导致实验动物ALT升高、心肌酶谱各指标异常变化。各配伍组药物对实验动物脏器组织及血管影响较单味药明显增强,大部分配伍药物组对实验物各系统的损害及对肝功、心肌酶谱等的影响较单味药物组增强。结认:相反药配伍后存在着一定的毒副作用。  相似文献   

13.
中药“十八反”是中药药性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自《蜀本草》首先提出“相反者十八种”以后,各重要本草皆有引用,成为著名的配伍禁忌.十八反是禁是用,历代医家众说纷坛,也是现代药性理论争议最多的问题,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其作为配伍禁忌的合理性.而乌头与半夏是十八反中于方荆中配伍使用最多的药对,能否同用,也是人们关注的重点.现对乌头与半夏的配伍禁忌和应用做一综述.  相似文献   

14.
中药配伍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雷公炮炙药性赋》中的“十八反”歌诀:“本草言明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到目前为止,中药的配伍禁忌理论还不完善。“十八反”是著名的中药配伍禁忌,其内容被收入《中国药典》。但在著名的传统方书《普济方》和当代方书《全国中药成药处方集》中可以找到一些含有“十八反”药对的处方,  相似文献   

15.
浅析中药十八反现代研究及临床应用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十八反是在相反基础上形成的一组最为严格的配伍禁忌,相反也就是两种药物合用能产生或增强不良反应。五代后蜀韩保曰升修订《蜀本草》时,首先统计七情数目,提到“相恶的有六十种,而相反的则有十八种”,今人所谓“十八反”之名,盖源于此。宋元以后,相反组对较为固定,编为歌诀,最为流行的十八反歌诀是记载在张子和《儒门事亲》和《珍珠囊补遗药性赋》中,也就是至今仍在使用的“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蒌贝蔹及攻乌,藻戟遂芫俱战草,诸参辛芍叛藜芦”。  相似文献   

16.
17.
目的 构建中药方剂网络与中药化学空间,在此基础上进行中药方剂网络与化学空间性质的分析,对中药配伍禁忌理论给出解释.方法 利用复杂网络技术,通过Pajek和ORA等软件构建中药方剂网络,并对该方剂网络进行网络直径、平均距离、聚类系数、平均度数等网络性质的分析.在化学空间理论基础上,通过描述符计算、重心处理、空间降维等步骤...  相似文献   

18.
目的 从离体肠组织P糖蛋白(P-gp)活性的角度,探讨中药“十八反”中“藻戟遂芫”与甘草合用产生禁忌的可能机理。方法 以罗丹明123(R123)作为指示剂,采用Ussing-chamber技术观察“藻戟遂芫”与甘草合用对大鼠离体回肠组织P-gp转运活性的影响。结果 甘草能明显促进R123的分泌(P<0.01),该作用可被P-gp抑制剂维拉帕米抑制;海藻、甘遂与芫花显著促进R123的分泌(P<0.05);海藻、大戟、芫花与甘草合用后R123分泌量与甘草组相比均明显下降(P<0.01);而甘遂与甘草合用后差异不显著。结论 甘草能明显诱导P-gp活性,与海藻、大戟、芫花合用后甘草对P-gp活性的诱导作用被拮抗,该作用可能导致药物毒性成分外排减少,肠组织损伤加剧,提示一些有毒中药与甘草合用后,肠组织P-gp活性的改变可能引起减效或增毒的相反效应。   相似文献   

19.
<正> 中药方剂,绝大部分是由几味、十几味、甚至有二三十味药配伍而成,不同的中药配伍在一起,必然会产生相互的影响。如配伍不当,就会影响疗效,甚至产生毒性而造成严重事故。因此,注意配伍禁忌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一、关于十八反 1、甘草煎熬水解后生成甘草次酸和葡萄糖醛酸。甘草次酸的化学结构与肾上腺皮质激素相似,能促进水和钠、氯离子在体内的滞留和钾、钙离子、磷的排出,故有抗利尿、引起水肿的作用。而大戟、芫花、甘遂、海藻等都有去水、消肿的作用,从水盐  相似文献   

20.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