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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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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随着法制的健全和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患者及家属的维权意识也越来越强。特别是我国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民主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所说的“举证责任倒置”,  相似文献   

2.
从举证责任倒置谈护理管理如何应对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举证责任倒置的基本出发点是保护弱势群体 ,法律向弱势的患者倾斜[1] 。这一重要举措给患者诉讼带来了有利条件 ,备受社会关注 ,而医务工作者面临的是前所未有的压力和责任。这就要求每一位合格的护理管理者应该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 ,而不能停留在过去的护理道德观来评价护理行为 ;要熟悉护理工作中存在的潜在性法律问题 ,以便更好地履行责任 ,保护护士的合法权益 ,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1 增强法律观念 ,依法管理医院是社会的窗口 ,与护理活动相关的关系复杂 ,特别是患者的经济法律意识不断增强 ,现有的护理管理模式不够完善。护理管理者必…  相似文献   

3.
从2002年4月1日起,在医疗侵权纠纷诉讼中,作为原告的病人,将不承担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的举证责任,而改由医疗机构承担.  相似文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51号令公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明确规定了医疗行为的侵权诉讼将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医疗举证由过去的“谁主张、谁举证”,到现在的医疗举证责任倒置。诚然,这对于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增加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的责任感,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性管理,提高医疗质量,起到诸多积极作用。护理书写是医疗诉讼  相似文献   

5.
医疗活动中的主要载体是病历,它不仅是科研和教学的重要资料,也是综合评价医疗机构质量、管理水平的依据,医疗护理质量是医院工作的核心。作为病历内容.护士应注意护理已录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如何在护理话动中依法行护.正确履行责任和义务,维护业务活动中各方权利,成为护理管理者必须面对的现实问题。  相似文献   

6.
1举证责任倒置与医疗活动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6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二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所谓的“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因为在医疗活动中,由于医患双方掌握的医疗知识水平的不同,在对疾病的认知、诊治的决策、理解和接受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医护人员占有绝对的优势。同时作为案件事实重要依据的技术资料、病历等往往为医…  相似文献   

7.
"举证倒置"对护理记录新要求的思考与对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1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程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一规定的出台,给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带来较大压力。同时,2002年6月,  相似文献   

8.
随着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法律制度日趋完善,2002年4月1日颁布的法律法规中规定有关医疗侵权诉讼中“举证责任倒置”,并对护理记录明确了要求,作为病历的组成部分随病案留档保管,成为具有法律依据的举证材料。以上法律法规的实施对护理记录的书写质量、规范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护士在临床工作中与病人的接触时间最多、接触面最广,是病情观察的先行者和医嘱的具体执行者,为防止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护人员为自己辩护过程中的被动即举证倒置不利,必须对护理记录书写存在问题作出整改措施。  相似文献   

9.
传统的医学伦理研究是现代卫生立法和司法实践创新的主要推动因素,医学伦理研究的成果直接作用于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内容上就明显的反映了医学伦理对卫生立法产生的影响。同样,涉及医疗的法律制度创新也会反作用于医学伦理并引发其变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确立的医疗侵权举证责任倒置法律制度的出台和实施,  相似文献   

10.
2001年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同月21日公布,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相似文献   

11.
论举证责任倒置对医疗行为之影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医疗侵权诉讼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明责任。该规定的出台,像一把双刃剑,在规范了医疗行为,推动了医疗机构的改革.加快了医疗事业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消极影响。  相似文献   

12.
“举证责任倒置”法规实施在法律上保护了患者的切身利益,同时也给医院出了难题,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举证责任倒置法规有其积极意义同时也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如何正确认识医患双方的这一基本矛盾;对解决医患双方这一医学科学基本矛盾进行探讨与思考。  相似文献   

13.
法律界有一个共识,举证责任很大程度上关乎一个案件的成败。自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出台至今,医疗诉讼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引发的争议和对其负面影响的讨论从未间断。10年后,过错及过错推定原则随着2009年12月26日《侵权责任法》的正式出台,最终尘埃落定。此法出台后,法律界人士认为,《侵权责任法》的最大意义在于明确了在医疗侵权中,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第一对医生是公平的,因为医生肩负的是过程,而不是结果;第二对医生的法律评价是正面的,不再是出现不良后果就认定医生有过错。医卫界人士认为,广大医生应该确实落实《侵权责任法》规定,尽到应尽的诊疗义务。那么基层医生应如何尽快了解《侵权责任法》,又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我们特邀请相关专家,就其中与基层医生关系最为密切的条款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4.
朱炎苗 《上海医学》2005,28(8):725-728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12月21日公布,从2002年4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司法解释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在我国医疗侵权的诉讼中,开始实行一方当事人提出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的举证方式。3年以来,许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通过学习,逐步认识和理解这一司法解释的立法原意和带来的新问题,  相似文献   

15.
王静  景彩娥 《新疆医学》2003,33(3):97-98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医学科学知识和法律观念的逐渐普及,患者(包括家属)维护意识的提高,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不断上升趋势。管理部门围绕医疗事故的处理不断修改和出台一系列有关的法律、法规,举证责任倒置就属其中之一。一、关于举证责任倒置 1、举证责任倒置源于2001年12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的司法解释,在这一司法解释的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中规定:因医疗纠纷引起侵权  相似文献   

16.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住院病历书写要求及内容第十六条”规定:住院病历内容包括住院病案首页、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手术及护理记录单、护理记录等^[1]。首次在法律中明确了护理记录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护理记录作为护士对住院患者住院期间护理过程的准确、真实、客观的记录,同时又是处理医疗纠纷时法律上的重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中“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患者有权复印病历,复印范围包括体温单、护理记录单等护理文书,护理文书成为处理医疗纠纷时举证的重要依据。  相似文献   

17.
周军 《新疆医学》2009,38(6):126-126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该规定出台后,在很多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中,医院明显处于不利的地位,经常因举证责任的不明确而败诉。因而,很多医院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片面的夸大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造成了医务人员恐慌而只采取防御性医疗行为的后果。这不利于医学技术的发展,也不利于医院诊疗水平的提高。所以正确认识医疗行为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内容对医院正常的行医行为有很大的规范作用。  相似文献   

18.
普外科适应“举证责任倒置”护理管理新举措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随着2002年9月1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加上患者维权意识的加强、新闻媒体的介入以及商品经济浪潮的冲击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使医疗纠纷在近期内呈明显上升趋势;同时由于“举证责任倒置”的实施,使医护人员的执业环境日趋紧张,面对众多的医疗纠纷,显得束手无策,无力应对。尤  相似文献   

19.
自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与民事诉讼中的谁主张,谁举证的方式正好相反,因而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承担举证责任方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法庭就可以推定其存在过错.而急、危、重病人的救治工作,是医疗纠纷发生的高危环节,因此,急诊护士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相似文献   

20.
在举证责任倒置下如何做好护理文书的管理工作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赵正慧 《中国病案》2004,5(7):28-29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医疗行为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的特别确认,其结果将使医疗机构在原本已经被动的医疗纠纷中因承担了主要的也可以说是最困难的举证而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1].进一步完善作为医疗记录重要组成部分的护理记录,已显得相当重要.因此,更强调护士对病人整体护理过程的真实记载,以避免护理纠纷的发生,这样对护理文书的书写及管理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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