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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我国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现状,找出存在的问题,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提出建议。方法收集2010~2014年连续5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采用内容分析、二次分析、对比分析等方法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情况进行了探讨。结果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的数量逐年增加,新的和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数量较少;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是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报告比例较低,抗感染药品的药品不良反应仍居首位。结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依然是业内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建议:提高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报告率;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重视抗感染药品的不良反应;促进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共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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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4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颁布,标志着我国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里程碑。为进一步落实ADR监测和贯彻执行国家ADR强制报告制度.加强药品上市后的安全监管,提高医疗机构合理用药.降低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对保障用药安全,提高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医疗机构开展ADR监测工作现提出以下感悟,以供研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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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加激励和约束机制,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水平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近5年来,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不断加强,促进药品监管工作走上了可持续发展轨道.<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明确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职责,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制度.在此基础上,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建立了各级各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机构,形成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网络,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质量明显提高.笔者是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监管人员,对此深有感触.但同时也感到,我们目前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不论在质量上、数量上、应用上,同发达国家相比,与合理用药的需要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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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在及早发现药品新的或严重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避免伤害事件重复发生和蔓延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根据2001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规定“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要求,2004年3月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颁布实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奠定了我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的法规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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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开展已近20年,截至去年,全国已收集各类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5万份。1998年以来,上报数量逐年大幅度上升。仅去年一年,全国收集上报的药品不良反应就达7万份,几乎是过去15年的总和。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与发达国家药品安全监测工作相比差距还很大。拥有2.5亿人口的美国,一年获得的不良反应报告达28万份;而拥有13亿人口的中国,去年全年收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也只有7万份。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约为5%;住院病人发生药物不良反应的人数每年也有500~1000万人,但上报率却仅有1%。虽然国家和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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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年度趋势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药品管理法》规定"我国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自1999年成立了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以来,我国已建立了覆盖全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每年通过在线报告系统收集多达几十万份甚至上百万份的不良反应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数据以年度为单位向社会公布,自2009年开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发布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简称《年度报告》)的形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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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物警戒》2023,(6):712-719
目的 全面、客观地分析2022年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情况,提示公众安全合理用药。方法 总结2022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对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收到的报告进行统计分析,并作出解读。结果 2022年共收到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202.3万份。其中新的和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64.2万份;涉及怀疑药品218.5万例次,其中化学药品占82.3%、生物制品占2.6%、中药占12.8%;涉及基本药物报告94.2万份。关注抗感染药、心血管系统用药、抗变态反应药、儿童用药的不良反应发生风险。结论 应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高安全用药水平,更好地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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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不良反应(ADR)监测工作是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的有效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我国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的规定,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我院于1997年第四季度正式设立专职人员,并开展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工作。2002年1月,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荆门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设在我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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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娣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12,18(24)
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已于201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改变了我国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上报的原有体系,新的监测体系给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发展带来了很多的机遇和挑战.但因为新《办法》的实施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运行时间都不长,各地区的监测工作存在很大的差异,笔者作为基层负责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一线工作人员,结合平时的工作实践,谈谈在新的工作机制下如何开展基层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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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卫菊 《中国现代医药杂志》2006,8(9):128-128
自1999年11月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联合颁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以来,我国的ADR监测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新阶段,2004年3月4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实行了“强制性报告系统”,开展此项工作,其目的是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药品使用安全有效、提高医疗质量、减少不良反应。现将我院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体会总结如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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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一条明确指出:"国家实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必须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反应……".2004年3月4日,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这标志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已纳入了法制管理的轨道.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