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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胶铁口服液毒理学安全性评价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阿胶铁口服液的饮用安全性进行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和研究. [方法]根据<食品安全性毒性评价程序>进行小鼠经口急性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 [结果]阿胶铁口服液小鼠经口LD5021.5 g/kg.bw,属无毒级;鼠伤寒沙门菌/哺乳动物微粒体酶试验、骨髓微核试验及小鼠精子畸变试验表明该样品无致突变作用,对雄性生殖细胞无遗传毒性. [结论]阿胶铁口服液属无毒级物质,对体细胞无致诱变及突变作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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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研究壳聚糖酶的急性经口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和亚慢性毒性试验,对其安全性进行研究和评价,为其合理开发及利用提供科学依据。方法根据GB15193-2003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采用急性经口毒性试验、3项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嗜多染红细胞微核试验及小鼠精子畸形试验)、90 d喂养试验对壳聚糖酶的毒理学安全性进行研究和评价。结果壳聚糖酶对昆明种小鼠的最大耐受剂量大于20. 0 g/kg·bw; 3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以0. 2 g/kg·bw、0. 4 g/kg·bw和0. 6 g/kg·bw剂量的壳聚糖酶给予SD种大鼠连续灌胃90 d,将各剂量组的体重、增重、食物利用率、血液学指标、脏器重量及脏器/体重比值与对照组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其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 05),大体解剖和组织病理学检查未见与样品有关的异常改变。结论根据GB15193-2003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的要求和标准,在本实验室条件下,壳聚糖酶的最大耐受剂量大于20. 0 g/kg·bw,属无毒物,无遗传毒性,其90 d喂养试验的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为0. 6 mg/kg·bw。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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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评价高温作业营养保健口服液的卫生毒理学安全性。方法 参照《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采用急性毒性实验、蓄积毒性实验、亚慢性毒性实验、致突变实验等对高温作业营养保健口服液进行评价。结果 该口服液小鼠半致死剂量大于16.5克每公斤体重;蓄积系数大于5.3;大鼠饮用一定剂量的该口服液90天,未引起中毒反应和病变;Ames试验呈阴性反应;实验组微核率与对照组无差异。结论 高温营养保健口服液对人体是安全的,可作为从事高温作业人员的保健性饮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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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溴氰菊酯处理蚊帐的毒理学安全性进行初步评价。方法采用急性经口毒性试验,急性经皮毒性试验,眼刺激试验,多次皮肤刺激试验,致敏试验和28天反复吸入毒性试验,对溴氰菊酯处理蚊帐进行毒理学评价。结果溴氰菊酯处理蚊帐急性经口LD50大于5 000 mg/kg,急性经皮LD50大于5 000 mg/kg,对眼有轻微刺激性;无皮肤刺激性,为弱致敏物。28天毒性试验表明模拟人类使用环境,置于悬挂溴氰菊酯处理蚊帐中的实验动物无明显不良影响。结论溴氰菊酯处理蚊帐对实验动物无明显毒性,但如何全面评价溴氰菊酯处理蚊帐的安全性有待进一步探索。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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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0,(7)
目的:对蜂胶软胶囊的食用安全性进行毒理学评价。方法:采用急性毒性试验、遗传毒性试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和30 d喂养试验进行评价。结果:雌雄小鼠经口MTD均大于20.0 g/kg体重,Ames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30 d喂养试验未见大鼠的生长发育、血液学、生化、脏体比及组织病理学有异常变化。结论:蜂胶软胶囊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最大无损害作用剂量大于1.5 g/kg体重,相当于人体推荐摄入量的100倍。在本实验剂量范围内,蜂胶软胶囊属安全性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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贻贝多糖胶囊毒理学安全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对贻贝多糖胶囊的食用安全性进行毒理学评价。方法:采用急性毒性实验、遗传毒性实验(Ames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和30 d喂养试验进行评价。结果:小鼠经口MTD均大于15.0 g/kg,Ames试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三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30 d喂养试验未见大鼠的生长发育、血液学、生化、脏器比及组织病理学有异常变化。结论:贻贝多糖胶囊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最大无损害作用剂量大于1.6 g/kg,相当于人体推荐摄入量的120倍。在本实验剂量范围内,贻贝多糖胶囊属安全性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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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发利用蓖麻分离蛋白,本文按食品毒理学方法,对其进行了初步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包括急性毒性试验、蓄积毒性试验和Ames试验。结果表明,蓖麻分离蛋白的经口LD_(50)为21500mg/kg,为无毒物质。在40天的蓄积毒性试验中,538mg/kg、1075mg/kg、2150mg/kg及4300mg/kg四个试验组和一个对照组的动物均无异常表现,各试验组的体重增重和对照组相似,说明蓖麻分离蛋白粉对小鼠无蓄积毒性作用,对小鼠体重增重也无不良影响。蓖麻分离蛋白的微核阳性率为2.4‰,和阴性对照组的微核阳性率相同,而阳性对照组的微核阳性率为28‰。Ames试验显示菌麻分离蛋白粉对测试菌无诱变活性。故认为蓖麻分离蛋白粉没有经口致死毒性和致突变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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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卫生检验杂志》2017,(2)
目的了解夏枯草的急性毒性和亚慢性毒性特点,为夏枯草的安全性评价提供毒理学依据。方法采用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大鼠亚慢性毒性试验,参考《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GB 15193)进行。结果急性毒性试验显示,在14 d的观察期内动物未见死亡和明显的中毒症状,获得夏枯草浸膏雌、雄小鼠经口急性毒性LD5021.5 g/kg体重。亚慢性毒性试验显示,与对照组相比,剂量组大鼠(1.29 g/kg体重、3.91 g/kg体重、11.73 g/kg体重)体重、摄食量、食物利用率以及脏器重量、脏/体比值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血液学和血液生化学指标在本实验室检测参考值范围内。病理学检查未见与受试物有关的病理学改变。结论受试物夏枯草浸膏属于无毒级物质。亚慢性毒性试验未发现夏枯草浸膏有明显的毒性作用和靶器官,获得最大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剂量(NOAEL)11.73 g/kg体重(相当于夏枯草药材剂量92.58 g/kg体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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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颐宁多肽胶囊的食用安全性进行毒理学评价。方法:采用急性毒性实验、遗传毒性实验(小鼠骨髓微核试验、小鼠精子畸形试验、Ames实验)和30天喂养试验进行评价。结果:颐宁多肽胶囊小鼠经口急性毒性LD50>21.5 g/kg.bw,属无毒级物质,3项遗传毒性试验结果均为阴性;以5.0 g/kg.bw、7.5 g/kg.bw、10.0 g/kg.bw 3个剂量的样品连续给大鼠灌胃30 d,实验期间动物生长发育良好,血液学、生化、脏器比及组织病理学各项检测指标未见异常。结论:颐宁多肽胶囊急性毒性分级属无毒级,无遗传毒性,最大无损害作用剂量(NOAEL)大于10.0 g/kg.bw,相当于人体推荐量的100倍。在本实验条件下颐宁多肽胶囊属于安全性保健食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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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酸的急性毒性和致突变性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研究神经酸的急性毒性和致突变性,为其应用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依据.方法按照卫生部<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和方法>进行:设8、40、200、1000和5000μg/皿五个剂量组,进行Ames试验:设2.5、5.0和10.0g/kg体重三个剂量组,观察其对小鼠骨髓细胞微核和小鼠精子畸形的影响.结果神经酸大、小鼠急性经口毒性LD50均大于10.0g/kg体重,属实际无毒类,各剂量组在体内体外致突变性研究中未见有致突变性.结论在本实验条件下,神经酸是安全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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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叶抗氧化物急性和亚慢性毒性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进行竹叶抗氧化物的急性和亚慢性毒性试验,为其食用提供安全性毒理学评价依据.方法设1.00、2.15、4.64和10.0g/kg体重三剂量组,进行急性毒性研究:设1.43、2.87和4.30g/kg体重三个剂量组,进行亚慢性毒性研究.结果竹叶抗氧化物雌、雄性大鼠经口LD50均大于10.0g/kg体重;大鼠90天喂养试验各剂量组各项指标均未见明显毒性反应.结论在本实验条件下,竹叶抗氧化物按急性毒性分类属实际无毒类;按大鼠90天喂养试验结果,其最大无作用剂量为4.30g/kg体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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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评价转基因奶牛乳腺生物反应器表达的重组人乳铁蛋白食用安全性。方法参照GB 15193.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程序》进行小鼠急性经口毒性试验和大鼠90天亚慢性毒性试验。结果急性经口毒性试验观察期内各小鼠均未见任何毒性效应,判断重组人乳铁蛋白的小鼠急性经口LD5020 000 mg/kg;90天喂养试验结果表明,给予动物人体推荐剂量300倍的重组人乳铁蛋白,未观察到有害作用,大鼠的无明显损害作用剂量水平(NOAEL)为10.00g/(kg·d)。结论重组人乳铁蛋白属无毒级,无亚慢性毒性,无潜在的食用安全风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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