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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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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者婧 《中国药店》2007,(10):14-14
在同家药监局叫停了药店租让柜台之后,一时间,店中店、多元化经营立刻成了零售药店最“忌讳”的字眼。但仃很多药店的租让专柜迅速由明面儿上转移到了“地下”。为了“撇清”与出租柜台的关系,大部分药店售药人员均称自己是药店正式员工。由于药品微利,药店靠出租转让柜台也能得到一部分“补助”,因此也成为药品零售企业乐意接受的经营模式。  相似文献   

2.
徐亚利 《首都医药》2010,(11):55-55
为了确保百姓的用药安全,维护北京市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打击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2009年初起就连续出台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方案,特别是对五种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这五种无证经营药品的违法行为包括:成人保健品店违法经营药品;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点或店(俗称“黑药店”)违法销售药品;  相似文献   

3.
药品稽查工作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案例,在查处一起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的过程中,发现该查处对象同时存在销售假药劣药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案件该如何定性呢?是按无证经营还是经营假劣药来处罚?抑或"数罪并罚"?相关法律、法规都没有给出明确的回答。笔者认为,这种情况涉及到一个行政法领域内较少被提及的概念--竞合。 所谓竞合,是指一个违法行为同  相似文献   

4.
“…上午9时,执法人员在信和堂药店检查,共收缴2700片阿普唑仑和1900片三唑仑片。令人遗憾的是,这家有着正规营业执照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店经理兼技术负责人黄某自称,他对出售精神类药需要审批的事一无所知。上午11时,执法人员抵达天河村铭济药店时,一开始药店的老板马学勇、黄波夫妇对违规售药行为  相似文献   

5.
张宗利 《齐鲁药事》2007,26(11):702
问:我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A药品批发企业从B零售药店购进药品复方氨酚烷胺片100盒,货值900元,经查该批药品为真药.我局依法对A药品批发企业按照非法渠道进货进行了处罚,但是对B零售药店的处罚执法人员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B零售药店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为擅自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应按照该条例第七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限期补办变更登记手续.……  相似文献   

6.
[本刊讯] 近几年,山东省青岛市的药品批发市场存在一些违法违规的行为,一是有的批发企业“一顶帽子大家戴”,为了一己蝇头小利而为无证药贩提供“保护伞”,有的药店明目张胆地出租柜台甚至违法出租证照;二是个别企业未经许可,违规私自另设仓库;三是有的新开办企业未依法及时通过GSP认证;四是有的药品零售企业在挂靠通过药品GSP认证后的连锁企业后,不从连锁公司购进药品,给药品质量带来安全隐患;  相似文献   

7.
笔者近日看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6年第四期《药店购销假七味血病丸一案的查处分析》的文章,文章中一药店销售假药,药监部门对其违法行为处理中引用违反条款和从轻处罚依据的适用上,笔者认为不太妥当:一、违反条款的适用不当。文章中对药店销售假药违反条款的认定为“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规定,按假药论处。”此语本身矛盾,因为只有违法的行为违反了某法律条款,而没有违反某条款按假药论处的说法。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  相似文献   

8.
1.农村药店私自变更经营地址如何处理? 某药店成立于2004年9月,注册地址为乳山市某镇某村。该药店未经药监部门批准,于2008年6月私自将药店地址迁至距原地址南约200米处。我局执法人员发现后对此行为及时予以纠正,要求其办理变更地址的相关手续后方可销售药品,但药店人员态度恶劣,认为该药店《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地址为乳山市某镇某村,现只是在原址的位置向南搬迁了200米,仍在乳山市某镇某村内,与其《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准地址相符,不需办理变更手续。我们认为,该药店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或者现货销售药品的规定。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之规定,  相似文献   

9.
本刊讯散布街头的违法虚假宣传小广告、严重地影响市容,危害百姓健康,由于散发广告具有很大的机动性,因此违法散发广告活动虽屡禁而不止。借违法广告宣传药品严重扰乱了北京医药市场的正常秩序,给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带来了极大的隐患。虽然单纯制裁广告的散发者并不能根本解决问题,但违法广告却为药品监督部门执法人员提供了充足的线索和证据。近日,药监宣武分局稽查人员根据查没的违法药品小广告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击,在辖区内连续破获数起销售假药、无证经营药品案件,没收违法经营药品二十余种,处罚金额十万余元,严厉处罚了违法销售药品单…  相似文献   

10.
当前,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正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成为流通环节整治的重要内容,“过票”即是其中较为突出的一种表现形式。一、“过票”的定性和处理所谓的“过票”,指的是业务员借用或租用其他药品经营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自行组织货源销售给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后,再到经营企业开具《销售发票》和《销售清单》,以经营企业提供的条件经营药品。简单地说,就是无证经营者使用有证企业的票据进行的经营行为。对于这种行为我国法律有明文规定,义务性条款为《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相似文献   

11.
案例:2005年8月,某药店向我药品监管局申请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经我局审查验收,省局审核批准,于2005年9月核发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列明的经营范围是二类:助听器、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理疗康复仪器、磁疗仪器)。2005年10月,我局在该药店检查时发现,该药店超出《许可证》列明的经营品种,擅自经营三类医疗器械注射器。经调查,该药店自2005年4月,在未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采购并销售三类医疗器械注射器数批,其中2005年9月发证前和发证后均有采购行为。对药店的行为如何处理,执法人员有不同的意见。意见一:药…  相似文献   

12.
《首都医药》2005,12(19):25-26
这个故事讲的是,北京市药监局顺义分局打击无证经营药品行为,净化市场,保证人民用药安全的事迹。“义诊”实为兜售假冒药自去年初以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顺义分局连续接到群众举报:有人以“宣传医疗、保健知识”、“义诊”为名销售假药,目标专门针对中老年人,受骗群众数百人。接到群众举报后,分局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联合工商、卫生、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弄清了他们是通过向群众授课,然后再赠送药品试用等手段蒙蔽群众。这种作法使执法人员难以抓住其非法经销的事实。“免费”实为牟取暴利话说去年3月29日,顺义分局接到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  相似文献   

13.
本刊讯日前,药监朝阳分局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联合执法,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取缔无证经营药品网点,整顿医药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合法经营者的权益。两部门执法人员对朝阳区崔各庄、来广营、小红门等地区进行了清查,对4家未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非法零售药品的网点予以取缔,依法查封扣押药品一千余种,二十箱,价值人民币三万余元。检查中发现,两处无证经营点以合法的药品批发企业(万丰达医药公司、康万家医药公司)药品展厅的名义对外进行药品销售,这种行为侵犯了合法企业的声誉,其所销售药品进销渠道不明,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检查人员还…  相似文献   

14.
北京市白塔寺药店。一进大门,左手一张大红告示,告诉人们该店被确定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流通试点单位。店内大门上方,悬挂着《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卫生合格证》、《营业执照》、《执业药师证书》等,店内一层的西药柜台、外用药柜台和二层的中成药柜台,分别设立了非处方药专柜,专柜上方都有醒目的“OTC”(非处方药)标识。一块写有药品分类管理常识的宣传镜框,立在药店中很显眼的地方。  相似文献   

15.
张宗利 《齐鲁药事》2007,26(7):446-446
问: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人员在对某零售药店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药店粘贴有“处方药”标示牌的柜台内有10盒同一批号的乙酰螺旋霉素,已超过有效期。药品经营人员向执法人员解释,由于近一段时间较忙,没注意对陈列药品进行详细检查,导致有过期药品摆在了货架上,不过他们在售出药品时看得特别仔细,超过药品有效期的药品绝对不往外卖。  相似文献   

16.
据《医药养生保健报》9月18日报道 8月28日,宁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与银川市卫生局联合对银川市永寿堂个体药店以有毒化学试剂亚硝酸钠当中药芒硝出售一案,作出吊销药品经营企业合格证和许可证的处罚决定。吊销这两证,在银川属首次。 银川市永寿堂个体药店业主将亚硝酸钠当中药芒硝销售给银川市民樊立忠。樊服下“芒硝”25克、大黄30  相似文献   

17.
一、主要问题1.事实不够清楚。一些卷宗中法律文书,尤其如“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对违法事实的描述不够全面完整,或者含混不清。表现在:第一,缺乏基本要素。一些卷宗对违法事实的描述缺乏违法时间、违法地点、违法结果、涉案药品的数量、货值、违法所得等基本要素。第二,使用结论性语言。制作现场检查笔录时,有些执法人员不是客观记载现场检查时的所见所闻,采取的有关措施等,而是简单使用“无证经营”、“未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等字眼。第三,未查清一些情节。如对销售假劣药的药店,未进一步查清该药店是否未违反《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  相似文献   

18.
白楠  高军 《首都医药》2004,11(5):20-21
案由2003年5月28日,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根据长沙市某医药公司举报,对涉嫌无证生产经营“胶体金排卵试纸”的北京市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查获6070份无生产批号的药品“胶体金排卵试纸”(正式名称:促黄体激素诊断试剂盒),货值金额9000余元,该公司违法销售930份,获利1200余元。北京市药监局以违法生产、销售假药,对此事立案调查,并做出没收违法所得、查封药品、处以货值金额三倍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该责任企业以“促黄体激素诊断试剂盒”归属药品、医疗器械不明、药监局处罚不当为由,使用了申诉权,要求召开听证会。最终,北…  相似文献   

19.
近年来,随着我国药品经营市场上的放开,有些药品销售员为牟取暴利,常常在其经营证照上动脑筋,伪造证照的手段层出不穷。这就要求我们药品稽查人员提高自身依法执法的能力和水平,练就一双“火眼金睛”,善于从销售员的证照中查找蛛丝马迹,拨开证照的“浮云”,江苏省盐城市建湖食品药品监管局连续几年通过检查销售员提供的假证照查处多起无证经营药品案件很具特色。案例透视案例一:根据市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无权发放《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的规定查获一起无证经营药品系列案2006年3月,稽查执法人员现场对某医院留存的禹州市某新特药有限公司的…  相似文献   

20.
《家庭用药》2014,(10):55-55
注射肉毒毒素、玻尿酸等美容产品须谨慎近日,我国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破获了多起美容院销售使用违法药品和医疗器械案件。,以浙江“3·13”制售假药和无证医疗器械案为例:犯罪嫌疑人王某在宁波开办医学美容中心,从沈阳、河北、深圳等地不法分子手中购进标识为“BOTOX”“衡力”的肉毒毒素注射剂、标识为“瑞蓝”的玻尿酸注射剂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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