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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乌草乌中毒报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笔者曾遇误服生川乌及生草乌中毒1例,现报告如下. 案例:杨某,女,65岁,2001年10月25日诊.左肩部关节肌肉重着,酸痛、肿胀,手足沉重,活动不利,肌肉麻木不仁已3年.某医诊断为着痹.治以除湿散寒,去风通络,温经止痛.方用小活络丹.药用制川乌、制草乌各12g(先煎2h),地龙18g,胆星12g,乳香、没药各9g.水煎服,每日1剂,日服3次.用法用量交待清楚,但患者没有在医院药房配药,自带处方在外某中药房配方,而药房司药不按处方的要求和毒剧药品的管理规定发药,随意把处方中已注明的制川乌、制草乌发为生川乌、生草乌,煎煮后服1次就发生口、舌及全身麻木、呕吐、烦躁不安,神志不清,皮肤苍白,心慌气短等症状.立即送医院抢救后脱离危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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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仰春 《实用中医内科杂志》1993,7(4):31-31
<正> 川乌、草乌以善疗顽痹痼疾称著,因有大毒,故素有“不可轻投”之诫。临床用之多为小剂。笔者在注意配伍和煎煮方法的前提下,采用大剂暂服,并根据《内经》“衰其大半而止”的原则,重用二乌,治疗重症痛痹,效果十分显著,兹举例如下。例1.丁某,男,50岁,1991年5月17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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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楠 《实用中医内科杂志》2011,25(4):106-107
川乌和草乌两种中药材由于原植物基源相近、饮片特征相似,在流通领域常有混淆,加之二者均含有剧毒类生物碱成分,就更增加了临床使用的风险。试从川乌、草乌的原植物特征、性状特征、化学成分、药理及毒理等方面加以分析,以期更好的区别两者,使临床应用更加安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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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乌为毛茛科植物乌头 (AconitumcarmichaeliDebx .)的干燥母根 ;草乌为毛茛科植物北乌头 (AconitumkusnezoffiiRe ichb)的干燥根。二者为常用中药 ,均有剧毒 ,其主要功能为祛风除湿 ,温经止痛 ,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及坐骨神经痛等。现中医临床往往二者相须为用 ,但对二者的毒性没引起足够的重视 ,近几年中毒死亡事故屡有发生。为了避免中毒事故的再次发生 ,现将中毒原因、预防及中毒救治分述如下。1 中毒原因川乌、草乌的剧毒成分主要为乌头碱 (双酯型二萜类生物碱 )。乌头碱动物实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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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疼痛”在骨伤科疾病中是极其常见而又难以解决的症状。笔者于临证中,以川乌、草乌为对药,辨证施治伍用其他药物,采用内服、外用疗法,收到理想的疗效。简述如下,仅供参考。一、骨折初期用药:黄××,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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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乌、草乌辛热有大毒,具有搜风胜湿,开痰消肿,通痹止痛之功效,是治疗痹症之良药。因有大毒,临床一部分医生避之唯恐不及,不敢轻而用之,偶尔用之也是量小效微,另一部分医生临床不加辨证,盲目用量过大而致药物中毒,致使二药在治疗痹症中不能发挥其良效。笔者临床之见,只要辨证准确,配伍得当,煎服方法科学,重量应用治疗痹症,不但可收到良好的效果,且安全无副作用。1辨证准确以症而立法,以法而处方用药,是中医学的治疗原则。临床上治疗疾病效果的好与坏,关键在于辨证准确与否。痹症在临床上主要被分为风寒湿痹和风热湿痹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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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0 2年 8月 ,我科遇因过量服川、草乌中毒 1例病人 ,现报道总结如下 :患者 ,男 5 6岁 ,2 0 0 2年 8月 2 6日上午 8时来院就诊。患者因常年腰腿痛 ,于 1小时前 ,服一民间医生“腰痛方”。处方药如 :川乌 2 0 g ,草乌 2 0 g ,当归10 g ,杜仲 10 g ,牛膝 10 g ,川芎 10 g。药后出现头晕、恶心、胸闷、憋气。诊时见神疲 ,精神不振 ,痛苦表情 ,面色苍白。T35 .6℃ ,P4 8次 /分 ,R2 5次 /分 ,BP10 / 6KPa。双瞳孔缩小 ,对光反射存在 ,颈软 ,双肺 (- ) ,心音低钝 ,心率 4 8次 /分 ,律规整 ,腹平软 ,肝脾未触及 ,心电图示低电压及S…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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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川乌与草乌的合理用药,本文对川乌与草乌的鉴别特征进行总结分析,并对两者的研究进展展开综述。川乌与草乌源于同一原植物的不同部位,两者外观性状相似,可以通过显微鉴别以及理化鉴别进行明确区分。川乌与草乌均具有抵抗寒冷、抗炎、止痛、改善血液循环、保护心肌、强心、抗休克、抗肿瘤等药理作用,在药效作用强度上,草乌性热于川乌,在除痹止痛、祛风寒湿等药效上强于川乌;在临床上,草乌属于一线麻醉药,川乌则不是;在抗炎作用上,川乌抗炎作用更明显。在临床研究以及科研工作中,应充分挖掘这类毒性中药的药学知识,以期充分发挥有毒中药的药用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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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玉梅 《中国中医药现代远程教育》2011,9(17):52-52
川乌和草乌均为毛莨科多年生野生植物北乌头的块根,四川栽培的乌头称川乌,野生的和其他地区产的均称草乌。两者功能主治基本相同,为辛、苦、温之品,可用于祛风除湿、散寒止痛,风寒湿痹,关节疼痛,心腹冷痛,寒疝作确,麻醉止痛等。现在的川乌、草乌大部分是家种的,野生的很少,野生的虽然有但也少,野生的毒性比家种的大得多,一般不作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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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草乌、川乌属于乌头碱类植物,是含多种生物碱的有毒中药。乌头碱能通过消化道或破损皮肤吸收,主要经肾脏及唾液排出,因吸收快,故中毒极为迅速,可于数分钟内出现中毒症状[1]。临床上常有因对乌头碱类中药的炮制及煎煮方法不当而引起中毒者。笔者在急诊临床工作中曾经成功抢救川乌、草乌中毒致恶性心律失常1例,现介绍如下。1病例介绍患者张某,女,50岁,因腰腿痛于5月18日早上9时到本院门诊就诊,医生开具了3剂中药,其中包含有毒中药成分(生川乌、生草乌)。在诊疗过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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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病例:蒋某某,男45岁。1984年6月14日下午因误服生川乌、生草乌外用药酒约50ml左右,随即出现口、唇、舌、四肢发麻,运动失灵,心里不适,欲呕不吐,腹胀痛,呼吸气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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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川乌草乌引起不良反应的原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川乌为毛茛科植物乌头Aconitum carmichaeli Debx.的干燥母根,草乌为毛茛科植物北乌头Aconitum kusnezofgqi Reichb.的干燥块根。川乌、草乌药性热,味辛、苦,有大毒。具有温经止痛、祛风除湿的功效。多用于风寒湿痹、肢体疼痛、麻木拘挛、心腹冷痛等的治疗。其成分主要是双酯型二萜类生物碱,如乌头碱、中乌头碱、次乌头碱等,此类生物碱毒性很大,以乌头碱含量计,口服0.2mg就会令人中毒,3~5mg就会致死。而此类生物碱的另一特性是性质不稳定,遇水、加热容易水解成毒性较小的单酯型生物碱,进一步水解则生成毒性更小或无毒的醇胺类生物碱。所以生川乌、生草乌仅可外用,不宜内服。经长时间的浸泡和煮制等特殊炮制工芦制成的制川乌、制草乌才可用于内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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