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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为马兜铃科多年生草本植物北细辛Asarumheterotropoides Fr.Var.mandshuricum(Maxim) Kitag.汉城细辛A.sieboldii Miq Var.seoulense NaKai或华细辛A.sieboldii Miq 的干燥全草。首载于《本经》,列为上品,并言“无毒,多服久服不伤人。”二千多年的临床应用,历代医家对其祛风散寒、温阳止痛的卓著功效,皆予赞誉,而为常用的中草药之一。关于细辛的用量,自南宋·陈承著《本草别说》曰:“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则气闭塞,不通者死。”之后,多数医家认为细辛量大可致中毒,随之渐有“辛不过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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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俊梅 《安徽中医临床杂志》2009,(3):258-259
细辛不过钱,为临床施药之清规,自古至今,未敢于逾越,连当今药典亦明文规定。细辛,水煎内服,成人每日1—3g,此规定当否,笔者不敢苟同,今陈异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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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细辛根末与全草煎剂所含挥发油及黄樟醚的测定分析论细辛用量与剂型的关系 总被引:27,自引:0,他引:27
对于细辛的用量过钱与否,中医界历来颇多争议。本文实验表明:在相同剂量下,细辛根末中的挥发油含量近乎细辛全草煎煮10分钟后的3倍;又在相同剂量下,根末所含挥发油中有毒成份黄樟醚的含量分別是全草煎煮10、20、30分钟后的4、12和50倍。同时,黄樟醚的挥发性胜于挥发油中主要有效成份甲基丁香酚。这就提示:细辛用末不可大剂量,大量必须入汤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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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仲景用药剂量析当今细辛用量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细辛因根细而味辛得名,有小毒,是温肺化饮、祛风止痛、散寒通窍的良药。《神农本草经》谓其“主咳逆上气,头痛脑动,百节拘挛,风湿痹痛,死肌”。仲景是善用细辛的典范,创制了许多名方,如小青龙汤、当归四逆汤、乌梅丸等。然后世师仲景方而畏其量,有“细辛不过钱”之说,从而降低了临床疗效。如《本草纲目》载:“不可过一钱,多用则气闭塞不通者死。”《证类本草》云:“不可过半钱匕。”《本草经疏》亦说:“不可过五分。”《中国药典》(1990年版)及高等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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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辛不过钱”这句中药临床传统术语历时已久 ,其意是说 ;细辛在临床运用时 ,刻求用药剂量 ,如超过一钱就会出现危情。如《本草新编》所述 :“细辛 ,止可少用 ,而不可多用 ,亦止可共用 ,而不能独用。多用则气耗而增痛 ,独用则气尽而命丧”。〔1〕历代医家无不尊此古训 ,且从清代罗国纲的《会约医镜》中可窥一斑 ,其曰“按细辛燥烈 ,不可过用 ,过用一钱 ,闷绝而死”。〔2〕这条良训至今乃不失为医家遣方用药的一盏鉴灯。然而 ,现代临床运用细辛已不太受此约束 ,临床上超“钱”疗疾的实践不胜枚举 ,且疗效可佳。如陈氏等人选用小青龙汤治疗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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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细辛不过钱”的本义进行了考证,认为此话实指单味研末吞服细辛时剂量不可过钱,非言细辛伍于复方煎煮时剂量不可过钱。细辛所含挥发成份是有毒的,单味研末吞服应遵循“细辛不过钱”这一古训,然细辛加复方配伍煎煮后,可大大减低其毒性。古今临床实践表明,细辛用于复方煎剂不应拘于1钱(约合今之3—4g),根据临床病情需要可增至16—30g为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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