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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09年国内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回顾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200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采取了多项药品安全监管措施.全年发布了6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http://www.sda.gov.cn/WS01/CL0387/),信息数量比往年增加不少。一方面反应了我国正处于药品安全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另一方面也说明随着药品安全监测体系逐步完善,更多的药品不良反应/事件能够被药品监管部门及时有效的监测。本文通过回顾2009年国内重大药品不良反应/事件.反思目前我国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风险,提醒药品生产企业、医疗卫生机构以及药品监管部门应更加重视药品安全风险问题。  相似文献   

2.
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是一项长期的工作,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我国药品生产企业众多,但作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主体,报送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却少之又少。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不良反应监测有利于新药的开发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对生产企业未来的生存发展都存在着深远的意义。  相似文献   

3.
摘 要 目的:了解我国近年来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情况,分析其原因,提出建议,为加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降低药品质量风险、保障公众安全用药提供参考。方法:收集2013~2016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总体情况、基本药物监测情况、抗感染药物监测情况以及中药注射剂监测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结果: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络覆盖率逐年增加;收集的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也逐年增多;医疗机构是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的主要来源;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仍居首位。结论:药品不良反应/事件监测事业的稳定运行是公众安全用药的有力保障,应当形成全员参与的意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高对上市药品的不良反应/事件监测力度;重视抗感染药物和中药注射剂的药品不良反应;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用药不良反应。  相似文献   

4.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制药企业是不良反应收集工作的主体,监测实践中,制药企业的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相对滞后,外资制药企业此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文主要介绍外资制药企业在我国建立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特点,希望对我国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的建立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相似文献   

5.
目的提高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积极性,为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出建议。方法根据新修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药品不良反应报表填写的要求,分析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的监测工作现状及存在问题。结果与结论药品经营企业应提高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水平,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6.
药品经营企业应积极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永卫  尹爱群 《中国药事》2010,24(1):53-54,62
目的为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提出了建议。方法通过对药品经营企业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现状的分析,进一步探讨药品经营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必要性与重要性。结果与结论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强化ADR的监测意识,改善ADR的报告条件,才能更好地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增强自身的竞争能力。  相似文献   

7.
针对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现状,探讨药品零售企业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的模式。提出通过制定相应的制度措施,开展针对药品零售企业人员的宣传和培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的信息化建设,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相似文献   

8.
《天坛药讯》2005,17(3):25-27
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制度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而采取的一项举措。《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以来,对推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起到了积极作用。尤其是广大医务工作者,在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认知的基础上,结合临床用药的品种、剂量、疗程及特殊人群用药,更加积极地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信息的收集和报告工作。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也由此增强了对防范药品安全性隐患的高度责任意识,一些企业不仅注意收集被通报药品的不良反应病例,而且正着手开展药品上市后的安全性评价工作。药品犹如一把双刃剑,在具有治疗作用的同时,必然存在不良反应。因此,被通报了不良反应的药品并不表明是不合格的药品,也不应与“毒药”、“假药”、“劣药”、“不能使用”相提并论。《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的内容属告知性质,旨在提醒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广大公众注意药品存在的安全性隐患,尽量避免严重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从而为保障社会公众用药的安全筑起一道有效屏障。[编者按]  相似文献   

9.
任何药品都给机体带来利益和风险,随着人们对生活质量要求的不断提高,对药品可能造成机体损害的认知程度的不断增强,药品安全性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保障人民用药安全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专业机构以及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共同责任。本文论述目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现状,旨在探讨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发展的新方向。  相似文献   

10.
《中国药房》2004,15(4):201-201
<正>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自2004年3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由此得以规范。该《办法》规定,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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