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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卫生与病伤》2016,(2)
目的调查不同种类煤矿作业场所空气中氡浓度和γ射线辐射水平。方法分别选取褐煤矿、有烟煤矿和无烟煤矿各一个,用ZYW-850型测氡仪和FD-71型闪烁辐射仪测量各矿井下采煤面、掘进面、回风巷、主巷道以及地面室内、外空气中的氡浓度和γ射线辐射水平。每个作业点测3个平行样,用算数平均数±标准差来计算各作业面氡浓度和γ射线辐射量,并与全国地面室内、外及矿区地面室内、外辐射水平相比较。结果检测的3个煤矿井下氡浓度均值为31.5±16.9 Bq·m~(-3)(N=261),波动范围为4.9~46.3 Bq·m~(-3),低于全国室内氡浓度平均水平(44.1 Bq·m~(-3));三煤矿井下γ射线空气吸收率均值8.8±5.7×10~(-8)Gy·h~(-1)(N=264),波动范围为2.9~12.3×10~(-8)Gy·h~(-1),低于我国天然γ射线辐射室内空气吸收剂量率(均值为11.95±1.7×10~(-8)Gy·h~(-1),波动范围为1.4~54.2×10~(-8)Gy·h~(-1))水平。煤矿井下氡浓度略高于矿区地面室内水平(15.1±3.5 Bq·m~(-3));井下γ射线辐射水平略低于矿区地面室内水平(13.6±3.4×10~(-8)Gy·h~(-1)),但均无显著性差异;各煤矿井下氡浓度浓度和γ射线辐射水平之间均无显著差异。结论煤矿井下空气中氡浓度和γ射线辐射水平未见显著升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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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探索辐射水平在我国锡矿山的分布情况,在此基础上提出放射卫生防护的建议,为保护锡矿山井下工人身体健康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分析、应用文献资料和现场调查的测量结果,得到了锡矿山井下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结果 锡矿山井下环境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绝大部份属于正常本底辐射水平。早期,锡矿山井下工作场所空气中氡浓度及氡子体α潜能浓度浓典型值分别为3.12 kBq/m3和5.61μJ/m3。目前,绝大多数锡矿山井下工作场所空气中氡浓度及氡子体α潜能浓度,分别低于1 000 Bq/m3和3.57μJ/m3。结论 锡矿山工作人员中凡个人年有效剂量大于1mSv或物料中天然铀比活度大于1 Bq/g的锡矿山均应进行放射卫生防护的审管。锡矿山井下工作场所空气中氡及氡子体α潜能浓度和井下环境中γ辐射空气吸收剂量率管理限值分别为1 000 Bq/m3、3.57μJ/m3和1μGy/h。锡矿山井下矿工个人剂量管理目标值定为10mSv/a。工作人员总的年有效剂量超过10 mSv时,工作人员应视为放射工作人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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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了了解皖苏两省地下煤矿环境中的放射性水平,对两省煤炭主采区的地下煤矿进行抽样调查。方法 同时采用瞬时法和短期积累(活性炭被动吸收)法测量井下氡浓度,直接和热释光法测量γ辐射剂量率,并对煤及矸石进行取样分析。结果 两省4个典型煤矿的井下氡浓度为6.6~102.3Bq/m3,γ辐射剂量率为9×10-8~24×10-8Gy/h,煤及矸石的238U为74.6~135.6Bq/kg、226Ra为55.8~98.3Bq/kg、232Th为18.4~112.8Bq/kg、40K为41.6~544.3Bq/kg。估算地下煤矿矿工接受的有效剂量为0.22~1.05mSv/a,其中氡及其子体产生的剂量为0.04~0.57mSv/a,γ外照射产生的剂量为0.18~0.48 mSv/a,两省总的集体剂量为91.7人·Sv/万t。结论 煤矿井下工作人员的辐射照射问题值得关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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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调查某废弃铀矿区的放射性污染现状及其对公众的辐射影响,并提出建议以指导制定治理措施及对策。方法 采用国家标准规定的方法对该废弃铀矿区的γ辐射剂量率、铀矿渣、土壤、水、底泥和生物样品中的放射性核素以及空气中氡进行分析测定。结果 除生物样品(茶叶)和空气中氡浓度外,其他样品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放射性污染。结论 该废弃铀矿区已受到放射性污染,必须进行治理,才能恢复当地辐射环境质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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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了解广州市天然γ辐射、空气中氡浓度及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水平,估算其所致公众照射剂量。方法 分别采用FD-71A闪烁辐射仪、CR-39α固体径迹探测器、CANBRRA HPGeγ能谱仪测量了广州市室内外天然γ辐射、氡浓度水平及食物中天然放射性核素含量,根据结果计算了所致公众年有效剂量当量。结果 室内外天然辐射所致公众人均年有效剂量当量为3.018 mSv/a,所致公众集体年有效剂量当量为2.189×104(man·Sv/a)。结论 广州市天然辐射属正常天然本底水平。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