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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你的丈夫与你亲昵的次数是否越来越少?他的性兴趣是不是没有以前高涨?他的勃起能力是不是没有以前长久……如果你的丈夫有这些情况,那么他的性能力就需要”充电”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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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天地》2006,(21)
"二手男人"如同二手房一样,因为被人装修过,所以处处留着他人的衣香鬓影,也许这会成为一个挥之不去的幽灵,永远行走在你的心灵之中;也许因你的粉刷一新,随时光流转便沉淀了你的气息和味道。丈夫大我整整10岁,刚认识时,他的婚姻已走到崩溃的边缘,不久就离了婚。一段时间后,我们相知相爱了,爱情的力量使我们顶住了世俗的冲击,终于结成了夫妻。婚后,我们的生活非常和睦,尤其是性生活,我满意他更满意。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心里不知不觉产生一种怪念头:丈夫以前也是这样同他前妻做爱的吗?有天晚上,在与丈夫温存的时候,我忍不住将这个问题提了出来,并且非要让他回答。他没睬我,不停地说着爱我爱我,继续与我做爱。我无法专注,这个问题困扰着我,仿佛感到同他做爱的并不是我,而是他的前妻,以前的兴趣硬是激发不出来,结果丈夫只好草草地结束,性生活质量大减。结婚的时候我还是处女,在他之前从没与任何男人有过身体接触。那时我觉得这是应该的,并引以为自豪,自从那晚丈夫不回答我,我的心里便很不平衡。他越是不讲,我就越想知道。后来在我的要挟下,丈夫低着头说了句:"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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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机关的公务员,今年35岁。丈夫37岁,是一个单位的领导。我们结婚10年,感情很好,女儿也快10岁了,但是……1年前,单位派我到外地工作了大约两个月。就在这段时间里,丈夫和过去的一个女同学走到了一起,有了不该有的关系。那个女人两次离婚,境遇不是很好。以前他们就有过来往,我没有在意。我对丈夫说,都是女人,我很理解她,如果生活上有困难,你可以帮助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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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下午,天下着雨,我怀抱着大包小包的东西兴冲冲地打开家门,被映入眼帘的情景惊呆了,那是许多影视镜头里上演的女人最不愿见到的一幕:在客厅的沙发上,我的丈夫竟然与他昔日的女友拥抱在一起。我顿时觉得天旋地转,羞怒交加,手中的东西哗啦一下掉落在地上,那是我刚在街上给夫君买的新衣和皮鞋。我闭上眼,掉转身子,疯了般地冲出房门,不顾一切奔跑在雨幕里。丈夫和他的女友追了出来,急切地喊道:“阿雪,阿雪!你听我说,你听我解释!” 我在雨中失魂地走了一整天,实在无处可去只好回了家,丈夫的话满含愧疚和伤感:“她是我以前交往的很谈得来的朋友,我们的友情一直都很纯洁。最近,她离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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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真的很懂事,不仅为我擦去泪水,还陪着我一起落泪:"为了这个家,我相信你,请你也相信我,我会像以前一样爱你的。这件事情,就让女儿永远为你守住秘密吧!"女儿发现了我的"绝对隐私"在重庆市沙坪坝的这个高档住宅区,左邻右舍都知道我有个令人称羡的美好家庭。丈夫孙强是一家大型国企的销售部长;16岁的女儿孙琴乖巧懂事,14岁时就过了钢琴6级,现在一家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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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
我和丈夫结婚后一直与公公、婆婆在一起共同生活.1985年在全家共同努力下,搞起个体经营,至目前已经有部分积蓄,并购置了部分不动产和生产资料.近年来由于家务琐事,我和丈夫感情不和,丈夫于今年起诉到法院,要求跟我离婚.对于离婚,我没有异议,但是对于我在直接参与全家共同经营活动中所积累的财产,丈夫在诉讼状中称因婚后没分家,这些都是他们家的财产,应该归他们家所有,不能分给我,不知我能否向法院要求分得这些财产中应该属于我的那一部分.
湖南王梅
王梅同志:
读过你的来信,我认为根据民事法律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你可以要求分得你在家庭共同经营积累的财产中,应该属于你的那一部分财产,这是因为你在婚后与公公婆婆没分家时直接参与了共同经营劳动,积累了这部分财产,形成了一种家庭共有财产关系.《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了“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