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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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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湖南省邵阳市系首批71个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12个试点示范城市和6个国家DIP监测点建设城市之一。试点以来,邵阳市围绕“四个”科学精准发力,初步实现“三方”共赢目标。参保患者得到实惠,从2022年1~6月实际付费来看,住院次均费用同比下降309.12元,降幅4.1%;平均住院日下降1.37日,降幅15.73%;  相似文献   

2.
《中国卫生》2022,(8):34-35
<正>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从来都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和热点。国家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在全国30个城市开展了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也就是CHS—DRG付费试点。2020年,该局又在71个城市启动了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即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2021年年底,这101个城市已经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在国家组织付费试点的同时,相关省份也推进了省级试点。2022年,国家医保局启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聚焦“抓扩面、建机制、打基础、推协同”4个方面,扎实推进这项支付方式改革在“十四五”期末实现全覆盖。  相似文献   

3.
李建平 《中国卫生》2022,(10):30-31
<正>2020年末,山西省晋中市主动申请成为山西省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唯一的省级试点城市。为了真正实现改革红利的共享,晋中在试点改革之初,就立足于在市域内全面推开DIP付费,提出“试点不能做旁观者,改革不能丢掉主导权”,结合DIP的特点和效能,破解晋中市医保基金结构性失衡,以及医疗基础薄弱、区域发展不平衡等难题。经过努力,在2021年10月启动实际付费时,已实现了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四个全覆盖”。  相似文献   

4.
马国善 《中国卫生》2022,(10):34-35
<正>山东省济宁市自2020年10月被国家确定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城市以来,按照《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开展DIP改革。随着DIP支付方式改革的不断推进,试点医疗机构在践行改革的过程中取得了较大成绩,实现了医、保、患多方共赢。  相似文献   

5.
<正>湖北省宜昌市于2017年12月开始实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病种点数法”。2020年10月,被纳入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试点。2021年12月,国家医保局确定宜昌市为全国12个DIP付费示范城市之一。12月底,全市职工和居民医保分别执行统一结算点值,15个参保地完成200家定点医疗机构共30万例住院病例,涉及金额14亿元的DIP年度清算,  相似文献   

6.
正2020年10月19日和11月4日,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先后印发《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决定在71个城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DIP试点文件出台比DRG试点文件出台晚了将近两年,但试点城市数量比DRG多出41个。从进度要求上,  相似文献   

7.
王樱 《中国卫生》2022,(8):43-44
<正>2020年11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江苏省淮安市被列为试点城市之一。作为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的发源地,淮安以此为契机,迅速实现了统筹地区、医疗机构、病种分组、医保基金4个方面全面覆盖。同时,针对医保政策制度以及经办管理需求,明确以数据为基础、以有效监管为核心、  相似文献   

8.
邓佑满 《中国卫生》2022,(11):32-33
<正>从2019年开始,国家医疗保障局陆续在全国101个城市开展国家医疗保障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CHS-DRG)付费和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国家试点。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00多个地区正在推进住院费用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为系统梳理改革试点地区的所做、所得、所想,助益国家医保局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实施,《中国卫生》杂志推出第三期系列报道,全方位、多角度、系统性展现改革先行、先试、先进地区的实践与思考。  相似文献   

9.
目的:通过对我国DIP付费试点城市的政策文本做比较分析,评价内容和提出完善建议,以为其他城市制定DIP政策提供参考借鉴。方法:通过政府公开信息平台检索和向政府申请公开的方式获得试点城市的DIP相关政策文件,并采用内容分析法从适用范围、费用超低病例的确定、总额预算管理、监督管理4个方面,选取5个关键变量编码进行统计分析。结果:选取18个DIP付费试点城市共23份政策文件,比较分析发现我国DIP试点城市政策有些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结论:从继续扩大DIP付费适用范围;灵活调整DIP病种分类标准;优化年度调节金的提取方式;增加DIP付费风险储备金的设立;畅通群众参与DIP付费监督的机制途径等方面提出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10.
目的 分析按病种分值付费(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改革后医疗服务质量的变化,为完善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提供依据。方法 收集某DIP改革国家试点城市2017年7月—2021年6月的首批试点医疗机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住院患者的病案首页数据,纳入3个死亡相关指标和2个再入院相关指标,考虑患者特征进行风险调整后,采用t检验比较其在2019年7月实施DIP改革前后的差异。结果 经风险调整后,DIP改革后住院手术患者死亡率、DIP低风险组住院患者死亡率、30天内全因再入院率和30天内相同主诊断再入院率分别下降0.06个百分点(P=0.031)、0.15个百分点(P=0.001)、0.47个百分点(P<0.001)、0.72个百分点(P<0.001)。结论 尚无证据表明该市DIP改革后医疗服务质量受到负向影响,按病种付费试点城市需密切监测改革后医疗服务质量的变化。  相似文献   

11.
国家医保局于2019年在30个城市开展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试点改革工作,并于2020年在71个城市开展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工作。随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推进,试点工作也暴露出了一系列缺陷。结合现阶段医保支付改革进程,梳理DRG和DIP的内涵和异同点,结合DRG和DIP的应用现状及问题探索融合发展模式,并针对各服务主体如何优化DRG和DIP的融合发展模式提出建议与对策,为推进医保支付改革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2.
目的 分析黑龙江省按病种分值付费(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政策实施效果,并提出相关建议。方法 运用统计描述和双重差分模型分析DIP政策对关键指标的影响情况。结果 DIP实际付费后平均住院天数、次均住院费用和平均自付金额均呈现下降趋势,病案书写质量有所提升,受多种复合因素影响,双重差分分析结果显示各指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黑龙江省国家试点城市DIP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随着DIP改革的推进,要持续完善病案书写质量,提高分组的合理性;进一步完善监管考核体系和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制定全省统一的DIP监测指标体系,不断提高DIP运行效果。  相似文献   

13.
<正>汕尾市位于广东省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东岸,是海峡西岸经济区连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2021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291万人(其中职工医保33万人,城乡居民医保258万人),医保基金总收入28.57亿元,总支出28.08亿元,年末累计结存16.81亿元,基金运行总体平稳。汕尾市于2018年实行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改革;2020年8月被广东省医疗保障局确定为省级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试点城市,  相似文献   

14.
<正>自2020年开展国家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以来,山东省潍坊市被国家医保局确定为国家试点城市,在国家医保局组织的多次评估考核中获评“优秀”。建立新型医保支付方式潍坊市医保局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政策办法,以“疾病诊断”+“治疗方式”确定核心病种5706个,综合病种681个。通过引入第三方力量和数字赋能加快工作进程,快速建成DIP信息系统为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技术支撑。目前,潍坊市已建立起覆盖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以客观数据为基础,以标准统一的“病种”“点数”“点值”为核心的新型医保支付方式。  相似文献   

15.
<正>江苏省无锡市作为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国家试点城市,依托试点先行、观察点跟进的创新模式,打造了以浮动费率法为代表的一整套“无锡特色”DRG付费体系,试点成效显著,连续3年被国家医保局评估为“优秀”。2020年,无锡市率先实现按DRG实际付费,2021年实现二级及以上综合医疗机构付费全覆盖,2021年12月,无锡市获评国家DRG付费示范点城市。  相似文献   

16.
江苏省淮安市作为医保DIP付费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2021年起正式实行全市范围内住院患者DIP医保结算。本文全面阐述和分析了医保DIP付费方式,介绍了金湖县人民医院作为县域二级甲等综合医院制定的一系列“控本增效”,保障二级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有效举措。医院在研究医保政策、梳理病种成本、齐心寻找对策方面为其他同类医院运营管理提供了较有价值的参考。  相似文献   

17.
王久菊 《中国卫生》2022,(10):36-37
<正>湖北省十堰市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成立后,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放在提高医保治理能力的首位,并在郧西县先行先试,取得成效。2020年,十堰市被湖北省医疗保障局纳入全省两个省级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城市之一,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改革正式启动。经过近两年的探索,234家医疗机构全部进入实际付费阶段,标志着全市医保治理模式全面升级。  相似文献   

18.
目的 通过梳理黑龙江省3个国家试点城市按病种分值付费(Diagnosis-Intervention Packet,DIP)政策基本运作模式与现状,总结做法与经验,为进一步深化DIP改革提供参考与借鉴。方法 基于利益相关者访谈和内容分析法,对3个DIP试点城市政策文件进行系统编码与分析。结果 黑龙江省3个DIP试点城市基于技术规范指导,积极创新本地化DIP管理办法,改革成效显著,次均住院费用、平均住院天数和平均自付金额均显著下降。改革过程中存在DIP辅助目录不健全、医院对DIP认知不足、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模糊等问题。结论 加强协议管理,进一步完善辅助DIP目录库和结算规则,不断提高对DIP的整体认知水平,倒逼医疗机构开展精细化管理,提升整体服务能力;促进医保、医疗间的协调联动,发挥DIP改革效能。  相似文献   

19.
葛乐 《中国卫生》2022,(7):35-36
<正>2019年5月,国家医保局等4部门发布《关于印发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名单的通知》,确定包括天津市在内的30个城市作为DRG(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城市,按照“顶层设计、模拟测试、实际付费”三年三步走的思路,2019年完成顶层设计,2020年进行模拟运行,2021年启动实际付费。2021年8月,天津市医保局等3部门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主要推行DRG付费模式。同年3月,天津市环湖医院启动病种成本核算工作,历时6个月的时间,建立了一套适合天津市病种成本核算的模式和方法——“倒推成本法”,并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病种成本核算体系和操作系统。  相似文献   

20.
于江  王韩 《中国卫生》2022,(10):46-49
<正>作为全国首批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国家试点城市之一,山东省青岛市完成了国家试点“顶层设计、模拟运行、实际付费”三年三步走的工作任务,于2021年7月起对首批18家试点医院按DRG实际付费。目前,DRG付费改革总体运行平稳,改革效果初步显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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