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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个药品,共谈成97个,全部纳入目录乙类药品范围。”在2019年11月28曰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该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详细介绍了2019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谈判准入相关事宜。据了解,2019年国家医保约品目录调整工作分为常规准入和谈判准入两个阶段。在常规准入阶段,由专家评审、投票遴选提出了128个谈判药品备选名单,经向企业确认谈判意向,最终确定119个药品作为新增谈判品种。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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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对两轮国家谈判准入药品在各地的医保管理政策进行梳理和分析,以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并为后续国家医保准入谈判药品政策的落地实施提供依据。方法:以“谈判药品”、“抗癌药”、“药品目录”为关键词,检索各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局)和政府官方网站,筛选2017年7月—2019年4月发布的相关文件,从谈判准入药品的特药管理、医保报销、鼓励使用三个方面进行归纳分析。结果:各省已完成将2017年国家谈判准入的36种药品和2018年国家谈判准入的17种抗癌药纳入本地医保药品目录。由于各地医保政策、运行和管理情况存在较大差异,故对于国家谈判准入药品的管理和保障也有较大的地区差异。结论:国家谈判药品的落地实施不仅需要国家层面的宏观指导和监督,也需要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具体的管理政策加以保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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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8年年底启动的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已进入常态化、制度化运行阶段。目前共开展6批,共采购234种药品,涉及金额占公立医疗机构年药品采购总额的30%,前6批采购价格平均降幅53%,范围从化学药拓展到生物药。自2018年国家医疗保障局成立以来,已连续4次开展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累计将250种药品通过谈判新增纳入目录,价格平均降幅超过50%,一大批创新“贵族药”通过“灵魂谈判”降到“平民价”。仅2021年,协议期内221种谈判药品报销1.4亿人次,平均实际报销比例68.7%;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年内累计为患者减负近1500亿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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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继《我不是药神》掀起举国上下对抗癌药品降价保供的关注后,国家医保局日前发布消息:新一轮抗癌药医保准入谈判工作已确定拟谈判药品范围,预计将于9月底前完成。此前,分别由卫生部门和医保部门主导的两轮国家药品价格谈判,已先后有17种抗癌药实现价格大幅下降,并纳入国家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在影片结尾处,价格高昂的药品也是因为进入了基本医保,才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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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琳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20,13(2):10-18
专利药医保准入谈判是治理体系现代化战略在医药卫生领域的重要突破,多元治理主体的加入非但没有削弱政府的重要性,反而赋予了政府作为治理体系"领导者"以更加丰富的内涵。本文整合了已有治理理论模型中关于领导者功能的论述,以其领导力发挥的内在机制为线索,创新性地构建了领导力分析的理论框架。基于专利药医保准入谈判治理的实质,本文结合典型国家的实践经验分析了政府领导力建构的模块和路径,一是提出和选择治理制度,包括药品价格谈判的启动机制与价值评估标准;二是选择治理主体并管理冲突,包括谈判博弈平台与风险共担机制的建设;三是确保治理过程的耦合协调,主要涉及与地方医保和临床使用的衔接。最后建议我国从行政性、适应性和赋能性三个层面继续加强专利药医保准入谈判治理中的政府领导力建设,以保证治理决策的公平与效率为前提,平衡潜在的利益冲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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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国谈药的落地受阻问题是近年来的政策关注热点。文章通过文献分析和政策回顾,基于经济学相关理论,从交易成本视角对国谈药落地过程中的筹资、支付、配送、使用等环节进行了分析和探讨,认为:药品谈判准入是国家医保和医药厂商之间达成的采购行为,但在采购交易落地过程中还存在大量中间环节交易成本,而医保和厂商均缺乏足够的物质资源去克服这些交易成本,由此导致了国谈药的落地困难。因此在医保谈判准入政策制定中需要对后续交易成本和各方克服成本的资源能力进行综合考虑并完善相关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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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通过一系列政策规范了创新药品医保准入流程,在提升患者创新药品的可及性的同时,也降低了医保基金的支付压力,在这一过程中有诸多值得我国学习的地方。而我国创新药品准入机制一直处于探索发展阶段,基于创新药品医保准入的全流程,总结了德国的医保准入机制,包括监管的组织架构、医保准入及支付流程、新增适应症的价格调整机制等,同时结合我国创新药品准入现状,建议我国可引入创新药品谈判仲裁机制、支付模式过渡机制、新增适应症量价加权平均算法机制,为我国现行创新药品准入与支付制度提供国际实践借鉴经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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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调研,我们发现,很多经过国家医保谈判的抗癌药存在“进得了医保,进不了医院”的问题。药品零加成改革后,抗癌药与其他普通药品一样实行零差率销售,但这类药品一旦出现损耗(过期、破损、退药)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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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分析抗肿瘤靶向药物不同准入价格下,武汉市新农合基金和个人的可负担性,为制定医保准入价格提供依据。方法:选择肺癌靶向药物凯美纳和乳癌靶向药物赫赛汀,分析2012—2014年武汉市新农合数据、湖北省2011—2015年肿瘤监测数据;咨询临床专家形成专家共识价,参考江苏省准入价及国家谈判价,探讨不同价格下,两药医保准入后武汉市新农合基金结余情况及个人的可负担性。结果:凯美纳以国家谈判价准入后,2016—2018年武汉市新农合基本账户结余分别为-1 194.8万元、251.3万元和8 295.5万元。赫赛汀以国家谈判价医保准入后,2016—2018年基本账户结余分别为-2 690.1万元、-3 596.2万元和1 754.2万元。凯美纳和赫赛汀以国家谈判价准入前后致贫率分别由45.85%和46.00%下降到33.40%和45.42%。结论:两药以国家谈判价医保准入后武汉市新农合基金基本可负担,赫赛汀在此价格下个人可负担性较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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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系统梳理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各省落地的现状、典型问题及典型模式,为后续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省级落地提供参考和借鉴。方法:检索全国31个省份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及药品采购平台等网站,收集、比较国家医保谈判药品落地相关的文件及具体内容。结果:各省积极落实国家谈判药品落地的相关要求,并且为了进一步保障谈判药品落地中的供应、使用和支付问题,有针对性地出台了3种管理模式,但各地管理模式间也存在较大的地区性差异。结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省级落地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各部门形成政策合力,也需要各省、各统筹区结合自身情况做好支付待遇和供药机制的制度安排。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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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繁翠 《中国卫生政策研究》2022,15(6):17-23
随着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以价值为导向的创新药医保谈判准入模式已经逐步确立,如何科学开展创新药的价值评估已成为政府决策部门和社会各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文对英国、德国、法国、加拿大四个国家的创新药价值评估体系与评估流程进行了系统梳理与对比,总结了英国关于药物经济学评价以及德国、法国、加拿大关于附加临床收益评估的过往经验;在此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创新药价值评估流程,在构建创新药附加临床收益评估体系、完善创新药医保准入的谈判规则、完善创新药医保准入的决策依据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