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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了解新疆梅毒感染孕产妇及其所生儿童的药物治疗现况及其效果。方法利用国家妇幼保健中心提供的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Epidata数据库上报的信息,对梅毒感染孕产及所生儿童规范性治疗和预防性治疗情况和治疗效果进行分析。结果 2011-2013年,新疆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性治疗的总人数为650人,规范治疗率分别是12.81%(31/242)、28.97%(248/856人)、38.17%(371/972),呈逐年上升趋势(χ2=59.523,P0.001)。2011-2013年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的预防性治疗总人数为907人,预防性治疗率分别为39.60%(80/202)、43.64%(367/841)和47.92%(460/960),呈逐年上升趋势(χ2=6.229,P=0.013)。截至2013年,梅毒感染产妇所生儿童随访结案的有810例,其中报告先天梅毒儿6例,均为未进行规范治疗的孕产妇所生儿童。结论梅毒感染孕产妇规范治疗率及所生婴儿的预防性治疗率虽逐年在升高,但仍较低,仍有较大的上升空间,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的规范性治疗和预防性治疗,是控制先天梅毒儿发生的有效措施。  相似文献   

2.
目的探讨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效果的评价指标。方法随机抽取贵州省26个县(市、区),对2012-2014年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中的胎传梅毒个案,以及妇幼系统确诊的梅毒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的干预结局,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2012-2014年,26个抽样县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胎传梅毒确诊病例中,88.63%没有实验室检测依据,难以确定先天梅毒的诊断。2012-2014年,抽样县妇幼信息系统共确诊先天梅毒18例,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漏报9例,漏报率达50%。妇幼系统先天梅毒发生率从2012年的2.77/10万活产上升至2014年3.25/10万活产,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和梅毒母婴传播率分别从2012年的7.84%、6.24%下降至2014年的6.10%、4.77%,但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近3年实施的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效果显著。疾病预防控制"传染病报告信息系统"中先天梅毒报告发病率质量较差,不适合作为贵州省预防梅毒母婴传播的效果评价指标。建议采用梅毒母婴传播率作为效果评价指标。  相似文献   

3.
目的 分析2016-2020年乌鲁木齐市梅毒感染孕产妇妊娠期接受治疗情况并探讨其影响因素。方法利用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收集2016-2020年已分娩的梅毒感染孕产妇基本情况和妊娠梅毒治疗情况,采用单因素分析和多因素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妊娠梅毒治疗和规范治疗的影响因素。结果 本研究共纳入符合研究标准的梅毒感染孕产妇421人,其中接受治疗的有217人(51.54%),接受规范治疗的有109人(25.89%)。2016-2020年,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治疗率由29.79%上升至93.85%(χ2趋势=64.451,P<0.001),规范治疗率由7.45%上升至52.31%(χ2趋势=48.877,P<0.001)。多因素分析发现,家务及待业(OR=1.623,95%CI:1.020~2.582)、既往存在不良妊娠史(OR=1.682,95%CI:1.067~2.650)、孕早/中期诊断妊娠梅毒(OR=2.688,95%CI:1.712~4.220)、丈夫/性伴侣感染梅毒(OR=2.993,95%CI:1.216~7.366)是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治疗的促进因素,孕早/中期诊断妊娠梅毒(OR=4.464,95%CI:2.534~7.864)、丈夫/性伴侣未感染梅毒(OR=2.982,95%CI:1.731~5.139)是梅毒感染孕产妇接受规范治疗的促进因素。结论 乌鲁木齐市梅毒感染孕产妇的治疗率和规范治疗率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治疗率已达到国家要求,但规范治疗率与国家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建议乌鲁木齐市采取措施加强孕早中期梅毒的检测力度、促进阳性孕产妇配偶梅毒检测,对从事家务及待业以外其他职业和既往无不良妊娠史的阳性孕产妇加强健康宣教,争取早日实现消除梅毒母婴传播的工作目标。  相似文献   

4.
目的了解广西孕产妇梅毒感染情况,为制定梅毒母婴传播干预政策提供依据。方法对首次产检建卡和住院分娩的孕产妇进行免费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甲苯胺红不加热血清试验(TRusrt)筛查,试验结果呈阳性者采用梅毒螺旋体明胶颗粒凝集试验(TPPA)进行确认。收集2011~2013年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系统月报表,应用SPSS13.0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结果 2011年、2012年、2013年全区孕产期接受梅毒检测的孕产妇数分别为798 305人、924 622人和852 306人,三年合计筛查2 575 233人,孕产妇梅毒检测率分别为96.12%、99.55%、99.84%,呈逐年上升趋势。2011年、2012年、2013年发现感染梅毒孕产妇总数分别为1 778人、870人和1 410人,孕产妇梅毒检出率分别为0.22%、0.09%和0.17%,2013年较2012年上升了近一倍。孕产妇孕期梅毒检测率2013年较2011年上升了24.03%。仅产时梅毒检测率2013年较2011年下降了78.26%。2011年、2012年、2013年仅产时梅毒检出率分别为0.47%、0.55%、0.67%。感染产妇所娩活产数2011年、2012年、2013年分别为1 741人、862人、1 406人,合计4 009人。结论对孕产妇进行梅毒检测有利于发现隐性梅毒,广西孕产妇梅毒感染有逐年增加趋势,应加强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规范治疗、定期随访和科学管理,以控制梅毒母婴传播。  相似文献   

5.
目的了解中国部分艾滋病高流行地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的孕产妇及其所生的0-18月龄婴幼儿应用抗反转录病毒(ARV)药物的时间分布及变化趋势。方法于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对23个市/县/区的医疗保健机构发现的1 414名感染HIV的孕产妇及其所生婴幼儿,进行问卷调查及随访管理,收集他们所应用的ARV药物的方案、时间、持续时间、规范用药等信息。结果 2005-2008年,感染HIV的孕产妇,各年孕期用药的比例分别为10.27%、22.47%、40.85%和67.5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cmhχ2=232.06,P〈0.000 1),用药比例上升幅度为57.29%;感染HIV孕产妇孕早、中、晚期用药比例从2005年的11.11%上升至2008年的25.00%,差异有统计学意义(cmhχ2=6.94,P=0.008 4)。2005-2008年,感染HIV孕产妇规范服用ARV药物的比例分别为95.82%(252/263)、92.70%(165/178)、85.62%(262/306)和73.19%(273/373),差异有统计学意义(cmhχ2=68.43,P〈0.000 1)。结论尽管感染HIV的孕产妇孕期用药的比例有所上升,但其规范应用ARV药物的状况仍不理想。因此,应在保证早期用药的同时,加强感染HIV孕产妇长疗程用药的依从性和规范性。  相似文献   

6.
目的报告并分析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惠州、三亚、琼海、余杭四个城市,部分疑似先天梅毒的血清学结果并追踪观察。方法对四地市就诊的63例疑似先天梅毒婴儿进行干预及随访,检测其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PPA)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RPR)及其滴度,对结果进行统计学分析。结果63例疑似先天梅毒婴儿TPPA均阳性,RPR滴度从阴性到1∶64;共有42例接受了青霉素治疗,其中18例随访3-12个月,15例显效,显效比例为88.33%;21例未做治疗,采取观察,其中9例随访3个月,显效比例为22.22%。采取"观察"者的效果不如"治疗"者,两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出生后如能及时给予青霉素治疗,可有较好的治疗效果;对疑似先天梅毒病例进行定期随访是非常重要的。当前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应该提高随访率、随访次数和随访时间,加强对医务人员规范诊疗的培训。  相似文献   

7.
艾滋病高发地区预防HIV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效果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目的了解艾滋病高流行的4省(自治区)的6个县(市、区),预防艾滋病病毒(HIV)母婴传播项目的实施效果。方法通过全国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收集2007年1月至2010年9月研究地区艾滋病病毒(HIV)感染孕产妇个案卡及其所生儿童的随访登记卡,分析预防HIV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结果2007-2010年,研究地区HIV感染孕产妇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和孕期抗病毒药物应用比例,分别从78.4%和27.8%增加至93.7%和78.8%(趋势χ2=17.636,P〈0.01;趋势χ2=76.835,P〈0.01);HIV感染孕产妇应用三联抗病毒药物方案的比例自19.8%增加至89.9%(趋势χ2=161.757,P〈0.01)。满18月龄艾滋病感染孕产妇所生儿童接受HIV抗体检测比例为84.8%(318/375),13例儿童抗体检测阳性,艾滋病母婴传播水平为4.1%(95%可信区间:2.98%-5.20%)。结论研究地区预防HIV母婴传播干预措施落实指标逐年提高,HIV母婴传播水平显著下降,孕产妇及早抗病毒用药以及儿童随访检测仍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相似文献   

8.
目的 了解梅毒感染孕产妇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利用情况,为湖南省达到消除梅毒母婴传播目标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收集2014-2021年湖南省预防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网络直报资料、梅毒感染孕产妇个案登记卡信息,回顾性分析梅毒感染孕产妇检测、用药和接受预防母婴传播服务等情况。结果 2014-2021年,湖南省孕产妇梅毒检测率为99.7%(5 233 868/5 250 466),孕期检测率由88.2%(649 475/736 366)上升至99.1%(436 220/440 182),孕早中期确诊比例由67.2%(1 305/1 942)上升至76.4%(1 721/2 253),共检出梅毒阳性孕产妇20 494人,阳性检出率为0.4%(20 494/5 233 868)。梅毒感染产妇治疗率由67.6%(1 250/1 849)上升到98.8%(1 868/1 890),充分治疗率由22.1%(408/1 849)上升到87.8%(1 659/1 890)。结论 2014-2021年,湖南省梅毒感染孕产妇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利用较好,在孕产妇的检测率、孕早中期确诊率、治疗率等方面都有较大的进展,但梅毒...  相似文献   

9.
目的 评价曲靖市预防梅毒母婴传播工作的效果,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消除梅毒母婴传播工作提供依据.方法 利用国家预防母婴传播信息系统的相关数据,收集2014-2018年曲靖市孕产妇梅毒检测、梅毒感染孕产妇和所生婴儿的诊断、治疗和随访情况数据,采用趋势x2检验进行统计分析.结果 2014-2018年曲靖市孕产妇梅毒检测率为99....  相似文献   

10.
目的 分析乌鲁木齐市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母婴传播情况及母婴传播的影响因素。方法 在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中收集201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市HIV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相关信息,分析HIV感染孕产妇一般人口学特征、HIV感染时期、用药方式、用药时间、孕期异常情况及暴露婴幼儿一般情况等因素,比较不同组间母婴传播率差异,并采用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其相关影响因素。结果 共纳入412例HIV感染孕产妇,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发生母婴传播14例(3.40%),其中2010-2015年母婴传播率为3.98%,2016-2020年母婴传播率为2.69%。HIV感染孕产妇应用抗病毒药物328例(79.61%),未应用抗病毒药物84例(20.39%),其中联合用药317例(76.94%)、单一用药11例(2.67%),孕期用药273例(66.26%)、产时用药55例(13.35%);孕期发生异常情况121例(29.37%)、孕期未发生异常情况291例(70.63%)。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显示,HIV感染孕产妇孕期开始用药(OR=0....  相似文献   

11.
目的 了解海南省2016-2020年HIV感染孕产妇的特征及其接受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PMTCT)等孕产期保健服务情况,为指导海南省消除HIV母婴传播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利用“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中导出的2016-2020年海南省报告的“预防HIV母婴传播综合服务”数据进行分析,将HIV感染的孕产妇分为既往感染组和本次妊娠确诊组,分析两组孕产妇特征及预防母婴传播服务利用情况。结果 2016-2020年海南省孕产妇HIV抗体检测率为99.65%(630 050/632 262),检出HIV感染孕产妇101例,阳性率为1.60/万,产妇抗病毒用药率83.10%(59/71),婴儿抗病毒用药率92.96%(66/71)。既往感染组孕产妇56例,HIV暴露儿童43例;首次确诊组孕产妇45例,HIV暴露儿童28例。既往感染组孕产妇文化程度高于本次妊娠确诊组,并在初检孕周、接受PMTCT服务时期等方面优于本次妊娠确诊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本次妊娠确诊组孕产妇所生婴儿HIV早期诊断结果阳性比例(10.71%,3/28)高于既往感染组(2.33%,1/43)。结论 海南省孕...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在桐乡市医疗单位建立梅毒规范化医疗服务管理模式,规范临床医师梅毒的诊断治疗及管理等行为,遏制梅毒的进一步流行。方法建立了市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医疗机构三级管理体系,全市9家性病诊疗机构作为管理对象,全部纳入梅毒规范化医疗服务达标考核。结果桐乡市自2013年9月启动梅毒规范化医疗服务达标管理模式,各性病门诊环境设备符合率从基线调查的42.86%上升到终期的100%,且差异有统计学显著意义(P0.05)。性病病人梅毒主动筛查率从2012上半年的30.86%、2013年上半年的27.50%,提高到2014年上半年的85.9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2014年上半年梅毒诊断符合率100%,梅毒规范治疗率95.68%,各项指标均符合达标考核要求。结论在性病门诊建立梅毒规范化医疗服务达标管理模式,可以减少梅毒的进一步传播,值得倡导及推广。  相似文献   

13.
目的了解我国部分艾滋病(AIDS)高流行地区,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应用抗反转录病毒(ARV)药物状况及变化趋势。方法 2005年1月至2008年12月,在艾滋病病毒(HIV)感染相对高发的5省23个市(县、区),对1 414名HIV-1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进行问卷调查及随访管理,收集研究对象所应用ARV药物种类、方案等一系列信息。结果1 414名研究对象中,2005-2008年各年分别有77.13%、77.73%、78.26%和84.20%的HIV感染孕产妇应用了ARV药物,并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χ2=5.90,P=0.01)。艾滋病感染产妇三联ARV药物应用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而单一NVP应用比例逐年下降(χ2=237.17,P<0.000 1;χ2=276.49,P<0.000 1)。预防性及治疗性三联药物方案应用比例仍不足40%和15%,上升幅度有限(χ2=45.79,P<0.0001;χ2=151.96,P<0.0001)。结论继续扩大艾滋病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应用高效抗反转录病毒治疗(HAART)覆盖面,提高ARV药物的可及性,尤其是三联ARV药物方案的应用。  相似文献   

14.
目的了解曲靖市孕产妇梅毒感染状况和梅毒孕产妇不良妊娠结局发生情况,探讨不良妊娠结局的影响因素。方法对国家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信息管理系统(IPMTCT)中登记的曲靖市2013-2019年间检测上报的梅毒感染孕产妇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2013-2019年,曲靖市孕产妇梅毒阳性率0.21%(1 731/821 689),1 166例分娩的梅毒感染产妇平均年龄(28.74±6.57)岁;发生不良妊娠结局167例,发生率14.32%;其中早产116例,低出生体重76例,死胎/死产10例,新生儿死亡6例,新生儿先天梅毒5例。多因素分析结果显示梅毒感染孕产妇职业不详人群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高(OR=4.106,95%CI:1.310~12.866),与TRUST/PRP低滴度(≤1∶4)的感染孕产妇相比,滴度≥1∶8者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增加(OR=1.810,95%CI:1.249~2.625),治疗孕周大于28周未达2个疗程规范治疗或者未治疗者孕产妇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风险高于孕28周以前2个疗程规范治疗者(OR=1.916,95%CI:1.086~3.381)。结论曲靖市梅毒阳性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梅毒感染孕产妇面临着不良妊娠结局的高风险,孕产妇非梅毒螺旋体抗体高滴度(≥1∶8)、未治疗及未规范治疗是不良妊娠结局的危险因素,需进一步加强梅毒孕产妇的早期诊断和规范治疗。  相似文献   

15.
目的 探讨高危五色专案管理在梅毒孕妇管理中的应用效果。方法 通过全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管理信息系统”,选取本院确诊并报告的,填报日期为2016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梅毒感染且已分娩的孕妇为研究对象。将研究对象分为高危五色专案管理实施前和实施后两个组,比较孕期追踪随访用药治疗、妊娠结局和儿童随访情况。结果 共纳入梅毒感染孕产妇251例,所生儿童256例。其中高危五色专案管理实施前组孕产妇100例,所生儿童102例;实施后组孕产妇151例,所生儿童154例。2016-2021年梅毒感染孕产妇治疗率呈逐年上升趋势,由2016年的57.1%上升至2021年的91.2%。实施前组梅毒孕产妇治疗率为62.0%(62/100)、实施后组孕产妇治疗率为90.7%(137/151);实施前组所生儿童预防性治疗率为61.8%(63/102),实施后组儿童预防性治疗率为75.3%(116/154),以上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实施后组的儿童失访率为15.7%(19/121),远低于实施前组的86.3%(88/102),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10.437,P<0.001)。结...  相似文献   

16.
目的了解安徽省艾滋病病毒(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在出生及12月龄内的生长发育状况。方法采用回顾性队列研究方法,以安徽省HIV阳性孕产妇所生新生儿队列为暴露组,以宣城市泾县一般孕产妇所生新生儿队列为非暴露组,按照1︰2比例匹配,比较两组婴儿在出生及1、3、6、9、12月龄的生长发育状况。同时将所得的两组儿童的生长发育数据与世界卫生组织(WHO)标准进行比较。结果暴露组共有新生儿189人,接受1、3、6、9和12月龄随访服务的婴儿各为120人、112人、98人、93人和93人。暴露组儿童与WHO标准比较结果显示,仅男婴出生体重和出生身长低于WHO标准(P0.05),其他月龄男婴和各月龄女婴生长发育情况良好。非暴露组与WHO标准比较结果显示:各月龄儿童身长和体重均优于WHO标准。暴露组与非暴露组婴儿的身长、体重差异集中在6月龄及以前,但两组在各月龄的肥胖、超重、消瘦检出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结论 HIV阳性孕产妇所生婴儿的体重和身长发育良好;在6月龄前的身长和体重略低于同月龄一般儿童,随后则与一般儿童趋于一致;超重和肥胖比例较高,应引起重视。  相似文献   

17.
目的 探索艾滋病母婴传播阻断中,合理选择抗病毒治疗方案的主要影响因素,为制定艾滋病病毒(HIV)感染孕妇及其所生婴儿的抗病毒治疗合理用药提供依据.方法 在云南省5个全面开展了母婴传播阻断、且妇幼保健网络相对健全的艾滋病高、中度流行县(市、区),对抗病毒治疗合理选择方案的影响因素进行病例对照研究和定性调查.结果 对158例HIV感染孕产妇进行问卷调查,并对15名管理医生、24名HIV感染孕产妇及其家属进行个人深入访谈.定量与定性研究发现,抗病毒治疗方案合理选择的主要相关因素为:产次顺序(OR=3.135)、少数民族(OR=3.393)、未知情选择(OR=5.745)、方案是医生要求的(OR=0.329)、为了孩子不被感染的愿望、医生对方案的认识等.结论 多个因素对HIV感染孕产妇合理选择抗病毒治疗方案有影响,在方案选择时要针对主要影响因素开展工作.  相似文献   

18.
目的分析河南省对艾滋病病毒(HIV)感染孕产妇,采用不同干预措施预防母婴传播的效果。方法采用随访研究的方法,利用国家预防母婴传播干预(PMTCT)管理信息网络直报系统,以2004年1月至2012年12月确诊报告的863例HIV-1感染孕产妇及其所分娩的婴儿为研究对象,收集和整理孕产妇接受抗反转录病毒药物、安全助产和婴儿喂养指导等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干预措施的实施服务情况,收集HIV感染孕产妇定期随访和婴儿的检测信息,掌握婴儿的HIV感染状态,分析干预措施对HIV母婴传播效果的影响。结果 HIV感染孕产妇所生的863名婴幼儿中,有47名感染HIV,艾滋病母婴传播率为5.45%。对不同方案的药物干预措施进行比较,联合、单一和未应用抗病毒药物的孕产妇,其母婴传播率分别为2.02%、3.16%、14.93%。在市、县、乡及以下助产机构分娩的感染孕产妇的母婴传播率分别为2.56%、4.44%和20.31%。孕早期(12孕周)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的产妇,其母婴传播率低于孕中晚期(≥12孕周)产妇(3.08%、6.47%)(χ2=4.63,P0.01),人工喂养婴儿发生母婴传播率低于非人工喂养婴儿(4.84%、14.04%)(χ2=7.05,P0.01)。多因素分析表明,产妇孕早期接受艾滋病咨询检测服务[比值比(OR)=0.24,95%可信区间(CI):0.02~1.98],产妇孕早期服用抗病毒药物(OR=0.25,95%CI:0.09~0.69)、使用联合用药方案(OR=0.07,95%CI:0.02~0.28)、婴幼儿采取人工喂养(OR=0.16,95%CI:0.07~1.03),是PMTCT的保护因素。结论艾滋病母婴传播的不同干预措施有效降低了艾滋病母婴传播水平。  相似文献   

19.
艾滋病母婴传播是15岁以下幼儿感染艾滋病病毒(HIV)的主要途径。感染HIV的婴儿疾病进展非常迅速,如不接受任何抗病毒治疗(ART),50%以上会在2岁前死亡。尽早明确HIV感染孕产妇所生婴儿的HIV感染状态,是对其进行治疗和干预的前提。现将调查的案例情况简述如下。  相似文献   

20.
目的分析预防与控制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实施状况,评价干预效果,为进一步制定梅毒传播控制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对2003-2011年深圳市福田区预防与控制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状况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 2003-2011年,检测孕产妇301 627人,报告孕产妇梅毒患者1 068例,阳性率0.35%。患者平均年龄(28.38±4.56)岁;妊娠梅毒患者接受梅毒检测孕期平均值为21.78周。共有71.44%(763/1 068)的患者进行了规范干预,与未规范干预/未干预者相比,经规范干预的孕产妇梅毒患者的死胎、死产、早产及分娩先天梅毒儿的发生率均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预防与控制梅毒母婴传播项目的实施可有效减少梅毒母婴传播,遏制梅毒疫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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