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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中国农村的自杀率是城市自杀率的2~3倍,但造成城乡自杀率之巨大差异的原因并不清楚。目的评估国内农村严重自杀未遂者的特征及危险因素。方法精神科医生采用结构式问卷对山东郓城县人民医院急诊室收治的297例严重自杀未遂者(至少在医院6小时者)及其陪伴的家属分别进行访谈。该问卷内容详尽,完成问卷需要2~3h。对照组选取同一居住地中年龄、性别与自杀未遂组相匹配的、既往无自杀未遂史的居民及其同住家庭成员,分别进行同样的结构式访谈。使用Cox回归模型来识别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结果 297例自杀未遂者中,74%为女性,78%是农民,平均(标准差)年龄为33.2(14.6),平均受教育年限为4.8(3.1)年,80%为口服农药自杀,57%的自杀未遂者报告在采取自杀行动之前考虑自杀只有或不足5分钟,76%的自杀意图量表中计划分量表得分不足50分(0~100分),11%有过自杀未遂史,只有38%存在符合DSM-IV诊断标准的精神障碍。在控制性别、年龄、居住地以及之前的自杀未遂史(在配对分析中控制该变量)后,通过多因素分析,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包括:受教育水平低、与有过自杀行为的人交往、之前1年中至少有4次负性生活事件、之前1个月中生活质量低且家庭不够和睦、之前2周内的抑郁症状得分高以及冲动性和攻击性高(最后一项仅在小样本中进行评估)。结论我国农村严重自杀未遂者多数不符合精神障碍的诊断标准,冲动性和攻击性高、自杀意图并不强烈,多采用口服农药的方式。这些特点与高收入发达国家的特点不同,因而需要采取不同的方法来预防自杀行为。这些方法应更多的关注如何降低获取农药的便利性,并教育冲动性个体如何自我调整情绪和行为,而不是过度地关注精神障碍的识别和治疗。  相似文献   

2.
目的 了解冲动性及攻击性对大学生自杀未遂行为的影响.方法 采用<自杀态度与心理健康状况问卷(大学版-Ⅳ)>对重庆市随机抽取的11所大学的12000名大学生进行调查.比较有无自杀未遂大学生中文版Barratt冲动行为量表与Buss和Perry攻击问卷的评估结果,分析冲动性及攻击性人格对大学生发生自杀行为的影响.结果 收集有效问卷9808份,大学生自杀未遂的报告率为1.7%(169/9808).自杀未遂组的冲动行为量表中的非计划性、行动冲动性和认知冲动性及总分均高于无自杀未遂组(P<0.001).自杀未遂组Buss和Perry攻击问卷的总分及身体攻击、言语攻击、愤怒、敌意、指向自我的攻击等各因子分均高于无自杀未遂组(P<0.01).多因素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与自杀未遂最密切有关的独立危险因素排列为:攻击性总分高(OR=20.81,95%CI:12.36~35.03,P<0.01),行动冲动性分高(OR=4.32,95%CI:2.33~8.01,P<0.01).冲动性总分高(OR=3.37,95%CI:1.65~8.42,P<0.01),非计划性分值高(OR=3.12,95%CI:1.75~5.56,P<0.01),自杀意念强(OR=2.54,95%CI:1.75~3.70,P<0.01),已发生过性行为(3.12,95%CI:1.75~5.56,P<0.01),女性(OR=2.15,95%CI:1.48~3.14,P<0.01),指向自我的攻击分值高(OR=1.89,95%CI:1.24~2.88,P<0.01).结论 有自杀未遂的大学生更多体现出冲动性及攻击性人格,对大学生冲动性自杀行为应采取不一样的干预方案.  相似文献   

3.
15~24岁人群自杀特征及危险因素的病例对照研究   总被引:12,自引:0,他引:12  
目的了解全国15~24岁自杀死亡者的特征,并通过与其他伤害死亡案例的比较了解青年自杀的危险因素。方法由精神科医师运用心理解剖方法对全国有地理代表性的23个疾病监测点上报的15~24岁的88例自杀案例(自杀组)和76例其他伤害死亡案例(对照组)的家属和周围知情人进行深入调查。结果(1)自杀组的平均受教育年限为(6.2±3.2)年,59%为女性,88%居住在乡村,82%服毒或服药自杀,26%为现婚,76%自杀前一直在工作或学习,26%有自杀未遂既往史,14%有血缘关系的人曾有自杀行为,31%朋友或熟人有过自杀行为,50%自杀当时有精神疾病,18%曾因心理问题寻求过帮助。(2)有既往自杀未遂史(经单因素分析)、自杀前2周有抑郁症状、自杀当时急性应激强度大和自杀前1个月生命质量低(后3项经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是自杀的危险因素。结论15~24岁自杀死亡者中50%有精神疾病,仅极少数自杀死亡者曾因心理问题寻求帮助。自杀未遂既往史、近2周有抑郁症状、经历急性负性生活事件和近1个月生命质量低为青年自杀死亡的主要危险因素。  相似文献   

4.
冲动性与非冲动性自杀未遂的比较   总被引:19,自引:5,他引:19  
目的 自杀未遂是我国重要的公共卫生问题,但缺乏针对性的、有效的干预措施。本研究通过比较冲动性与非冲动性自杀未遂的特征,为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奠定基础。方法 对4所市县级综合医院的306例病情较重的自杀未遂病人用自制调查表进行调查。按其自杀前考虑自杀时间的长短人为地分为冲动性(≤2小时,164例)和非冲动性(>2小时,142例)两组,并对两组进行比较。结果 两组在许多方面有显著差异。用非条件Logistic回归分析控制不同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后,发现在自杀未遂者中,自杀前2周抑郁程度越轻、自杀意图强度越低,有急性(≤1月)负性生活事件、自杀前1个月生命质量越高、居住在乡村、越年轻越易发生冲动性自杀行为;而性别和其他因素与冲动性自杀行为的发生无关。结论 冲动性与非冲动性自杀未遂的特征明显不同,对这两种不同的自杀未遂人群是否应采取不同的预防及干预措施是目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5.
负性生活事件与自杀行为研究   总被引:3,自引:1,他引:2  
目的 评估自杀研究用生活事件量表的效度并了解负性生活事件在自杀行为发生中的影响机制.方法 制定了一个由调查员询问填写的自杀研究用生活事件量表,以有自杀行为者为研究对象,调查[1]926例自杀死亡和756例其他伤害死亡案例(对照组)的家属和周围知情人;[2]570例自杀未遂者本人及其知情亲友,并对其中212例按年龄(±5岁)、性别配对从急诊非自杀病人的家属中选择对照进行调查.结果 两种信息来源(死者家属与周围知情人;或自杀未遂者与陪伴亲友)的同一生活事件评估指标之间的相关性较强(自杀死亡调查中急性应激强度的秩和相关系数为0.67,慢性心理压力为0.69;自杀未遂调查中分别为0.75和0.68).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自杀当时的急性应激强度和自杀前1年内的慢性心理压力均是自杀行为发生的独立危险因素.结论 自制"自杀研究用生活事件量表"的效度良好.负性生活事件导致的急性应激和慢性心理压力对自杀行为的影响机制相对独立.  相似文献   

6.
目的 了解农村居民自杀意念的发生率及其危险因素,为自杀干预提供依据.方法 采用包括一般健康状况问卷、冲动性和攻击性量表、社会支持量表、家庭亲密度与适应性量表等对山东滕州市东郭镇19个村≥15岁的5039例农村居民进行自杀意念及其相关因素的调查,以多因素logistic模型分析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结果 在农村居民中,9.33%(470/5039)在过去任何时候有过自杀意念(95%CI:8.52%~10.13%),5.39%(299/5039,95%CI:5.28%~6.59%)近1年有过自杀意念.近1年自杀意念的危险因素排列为:近1年慢性压力大(OR=5.61,95%CI:4.04~7.78),攻击性高(OR=2.54,95%CI:1.93~3.35),非现婚状态(OR=2.04,95%CI:1.52~2.76),生命质量低(OR=1.86,95%CI:1.40~2.48),女性(OR=1.76,95%CI:1.34~2.32),自我感觉经济状况差(OR=1.70,95%CI:1.29~2.25),认识的人中有自杀(OR=1.53,95%CI:1.17~1.99),家庭亲密度低(OR=1.38,95%CI:1.06~1.80).结论 农村居民自杀意念发生率处于较高水平.慢性压力大、攻击性高、非现婚状态是近1年自杀意念最主要的危险因素.应根据其危险因素制订有针对性的干预计划.  相似文献   

7.
乡村严重自杀未遂者的特征   总被引:13,自引:3,他引:10  
目的了解乡村严重自杀未遂者的特征并通过比较乡村与非乡村严重自杀未遂者的特征来深入了解2组人群是否相对独立,为制定自杀预防及干预措施提供依据。方法用自制调查表对1所市级、3所县级综合医院诊治的326例严重自杀未遂者进行包括精神科检查在内的2-3小时的调查。结果278例乡村严重自杀未遂者平均年龄(32±13)岁,平均接受正规学校教育(5±3)年,女性占74%,现婚74%,14%有自杀未遂既往史,88%服用农药或鼠药自杀未遂,39%有精神障碍(主要是重性抑郁障碍),13%自杀前曾因心理问题寻求帮助,家庭纠纷和情绪低落是前两位重要的自杀原因。与48例非乡村自杀未遂者相比,乡村组受教育年限短,家庭经济状况差,男性、自杀前一直在工作或学习者、服农药自杀者所占比例高,经历的负性生活事件少,慢性心理压力小(P均小于0.05)。2组在年龄、婚姻状况、自杀意图强度、急性应激强度、自杀前1个月的生命质量、家庭关系、精神疾病患病率等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显著性。结论乡村与非乡村严重自杀未遂者的不同特征提示:即使是同样的自杀预防措施,在农村与城镇实施的模式和侧重点应不同。  相似文献   

8.
重庆市大学生自杀未遂及相关因素分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了解重庆市大学生自杀未遂的特征、发生率及其危险因素。方法采用北京回龙观医院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提供的《自杀态度与心理健康状况问卷(大学版-Ⅳ)》在重庆市随机抽取的11所大学中调查了9808名大学生,了解自杀未遂发生情况及相关因素,并通过多因素logistic模型分析其危险因素。结果大学生自杀未遂报告率为1.7%(169/9808),男女性别构成比为1∶1.8;多因素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其危险因素排列为:近一年感到绝望的频率高(OR=4.2,95%CI:3.1~5.9)、一级亲属有过自杀行为(OR=2.8,95%CI:1.7~4.7)、认识的人有过自杀行为(OR=2.8,95%CI:2.1~3.9)、已发生性行为(OR=2.7,95%CI:1.9~3.9)、近1个月心理问题对学习及日常生活的影响(OR=2.5,95%CI:1.8~3.6)、女性(OR=2.5,95%CI:1.8~3.5)、其他血缘关系亲属有自杀行为(OR=2.4,95%CI:1.6~3.4),P值均小于0.001。结论大学生自杀现象并不罕见,应在高校制定和执行有针对性的自杀预防计划。  相似文献   

9.
为探讨抑郁症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对51例有自杀未遂和152例无自杀行为的抑郁症患者进行了自杀未遂的危险因素研究。结果表明,Logistic回归筛选出的主要危险因素为自杀家族史、病前生活事件、妄想、自责自罪和绝望;单因素分析筛选出的主要危险因素为性别、自杀家族史、病前生活事件、起病形式、幻觉,妄想、焦虑激越、自责自罪和绝想。  相似文献   

10.
目的:了解攻击性人格、生活事件对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影响,为大学生自杀预防提供理论依据。方法采用统一的调查量表并采取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对山东省内12所高校的1050名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使用 SPSS 21.0统计软件包对调查数据进行统计处理。结果对山东省12所高校在校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共收回有效问卷991份,有过自杀行为者29(2.9%)人。通过分析发现攻击性人格、负性生活事件对有过自杀行为的大学生有影响。通过 Logistic 回归分析发现独生子女(OR =4.17,95% CI =1.04~5.78)、单亲(OR =9.71,95% CI =2.06~23.82)、言语攻击性(OR =3.99,95% CI =0.72~1.00)、指向自我的攻击性(OR =8.85,95% CI =1.08~1.46)是大学生自杀的危险因素。结论有过自杀行为的大学生更趋向于攻击性人格,遭遇了更多的负性生活事件,大学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有:独生子女、单亲、言语攻击性、指向自我的攻击性。  相似文献   

11.
目的了解广东省怀集县中学生自杀未遂的报告率,探讨其危险因素,为实施心理危机干预提供依据。方法采用分层整群随机抽样方法,在广东省怀集县两所中学每个年级各抽取2个班级共12个班级的593名学生为调查对象。采用自编人口学问卷、自杀未遂调查表进行匿名调查。通过Logistic回归模型探讨自杀未遂相关因素。结果共567份(95.6%)问卷纳入最终分析。被访者平均年龄(15.1±11.6)岁,女生293名(51.7%)。自杀未遂率为4.8%,女男自杀未遂率比为2.2:1。女性(OR=3.4,95%CI:1.2~9.3)、认识的本校同学有自杀行为(OR=15.4,95%CI:5.9~40.2)、近一个月因心理问题影响学习(OR=9.2,95%CI:2.8~30.4)是既往自杀未遂的独立危险因素,班主任为女性(OR=0.2,95%CI:0.1~0.5)可能是独立保护性因素。结论怀集县中学生,尤其是女生自杀未遂发生率高,应根据研究发现的自杀未遂相关因素在怀集县建立有针对性的自杀预防体系。  相似文献   

12.
目的了解有严重躯体疾病的老年自杀死亡者的特征并比较有无精神障碍者特征的异同。方法由精神科医师运用心理解剖方法对全国23个疾病监测点上报的≥55岁的304例自杀案例的家属和周围知情人进行调查,分析其中178例(58.6%)报告自杀死亡前1年内有严重躯体疾病者的自杀特征。结果178例自杀死亡者中,女性占41.6%;79.2%居住在乡村;58.4%从未上过学;38.8%丧偶;25.8%有自杀未遂既往史;10.7%一级血缘亲属有自杀行为;43.3%服农药或鼠药自杀,32.6%上吊;68.0%自杀当时有精神障碍,主要是重性抑郁障碍;仅5.1%自杀当时有人在场。有、无精神障碍者在社会人口经济学特征、有无自杀未遂史和自杀行为家族史、负性生活事件导致的慢性心理压力和急性应激强度以及自杀前一个月的生命质量等方面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大于0.05)。结论有严重躯体疾病老年人自杀死亡最常见的两种方式是服毒和上吊,2/3有精神障碍,但有无精神障碍者的自杀相关特征无明显不同。  相似文献   

13.
目的 探讨精神分裂症急性期伴自杀行为患者的临床特征.方法 对64例精神分裂症急性期伴自杀行为患者进行分析,并与564例精神分裂症急性期无自杀行为患者的临床资料进行对照分析.结果 2组在性别、婚姻状况方面无显著性差异;在文化程度、居住地、病前有无生活事件方面有显著性差异.在临床症状方面,研究组的幻觉、思维障碍、抑郁症状明显高于对照组,而冲动行为、情感平淡、意志减退2组则无显著性差异.发生自杀未遂者以服用精神科药物居多,发生地点多于家中,多数患者自杀前有表示过其自杀意图.结论 精神分裂症患者急性期伴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为幻觉、思维障碍、抑郁症状、病前生活事件等.多与患者沟通及时发现其自杀意图,严格控制药物来源为有效地预防其自杀的措施之一.  相似文献   

14.
目的比较生活事件量表在自杀研究中不同信息来源下的一致性。方法纳入104例自杀未遂和147例自杀死亡案例。每个案例都分别由1名家属和1名亲友报告案例对象在自杀行为前经历过的生活事件,自杀未遂者本人也报告自己在自杀行为前经历过的生活事件,用生活事件量表进行评估。采用Kappa值、组内相关系数(intraclass correlation coefficient,ICC)等指标评估生活事件量表的不同信息来源之间的一致性。结果自杀未遂者本人和2名知情人报告的夫妻关系、自身患病、家庭关系、家人去世等类型生活事件的一致性接近中等及以上水平(Kappa≥0.39),而本人与知情人之间慢性压力总分及急性应激强度得分的一致性较低(ICC为0.11~0.24)。自杀者的2名知情人在配偶去世、工作学习、自身患病类生活事件上的一致性达到中等及以上水平(Kappa≥0.49),慢性压力总分一致性一般(ICC=0.47)。结论在自杀研究中运用结构化的生活事件量表从知情人处获得自杀者或未遂者的生活事件信息比较可靠。  相似文献   

15.
目的探讨深圳市中学生自杀倾向发生率及其相关危险因素。方法采用分层整群抽样法,以中学生情绪及相关问题调查表、贝克抑郁量表和自杀行为问卷一修订版为工具对4177名中学生进行调查,结果进行多元逐步回归分析。结果自杀意念终生发生率、自杀计划发生率和自杀未遂终生发生率分别为42.40%、7.92%和1.46%。多元逐步回归分析显示:与自杀意念相关的因素为抑郁情绪、抑郁家族史、父母婚姻关系差、自杀家族史、独生子女、高年级学生和家庭经济状况差;与自杀计划相关的因素为抑郁情绪、母亲文化程度高、自杀家族史、家庭经济状况差和学习成绩差等因素;与自杀未遂相关的因素为抑郁情绪和父母婚姻关系差。结论深圳市中学生自杀倾向发生率高,抑郁情绪、父母婚姻关系差、有抑郁家族史、有自杀家族史和家庭经济状况差是发生自杀倾向的主要危险因素,应引起社会与家庭的高度重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加以干预,尽量减少自杀发生。  相似文献   

16.
目的通过对高校学生自杀行为的调查,分析了解其自杀的原因。方法本项调查使用自编的自杀行为登记表,于2008-2011年收集30例高校学生自杀行为的基本资料,采用SPSS进行统一分析。结果 30例中男性14例(46.7%),女性16例(53.3%),最近一次有自杀行为时年龄分布为18~37岁,平均年龄(23.5±17.2)岁。曾经恋爱或者正在恋爱8例(27.6%),30例中14例(46.7%)可以诊断为精神疾病,26例(86.7%)在本次自杀前一月遭遇明显的生活事件和心理应激,自杀方法以从高处坠下和跳楼13例(43.3%)、服药5例(16.7%)居多。结论调查结果显示高校生的自杀平均年龄较国内报告的平均年龄小。精神疾病依然是高校学生自杀行为主要危险因素之一,学生自杀前遭遇恋爱冲突、学习压力、就业问题、人际关系问题及经济困难等生活事件和心理应激可能是高校生自杀的诱发因素。  相似文献   

17.
目的了解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期间自杀自伤行为的检出率和特征,比较住院期间有自杀自伤行为和无自杀自伤行为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临床特征,探讨预测和防范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期间发生自杀自伤行为的策略。方法采用自行设计的一般情况调查表、简明精神病评定量表(BPRS)、汉密尔顿抑郁量表17项版(HAMD-17)、临床疗效总评量表(CGIS)对197例连续住院的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自杀自伤行为进行研究,将在住院期间有自杀自伤行为的39例患者(自杀自伤行为组)与158例无自杀自伤行为的患者(无自杀自伤行为组)进行比较。结果 1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期间的自杀自伤行为检出率为19.80%;2自杀自伤行为组在无职业、经济状况差、社会支持差、入院前2周内有明显应激事件、有物质滥用或依赖、有精神病家族史、既往有自杀未遂史、自杀自伤行为时有幻觉或妄想、分裂症偏执型等与无自杀自伤行为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或0.01),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经济状况差、入院前2周内有明显应激事件、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是住院期间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3入院时、住院第2、4周末两组BPRS总评分、HAMD-17总评分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住院第2周末,两组CGI评分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结论精神分裂症患者住院期间的自杀自伤行为检出率较高,应高度重视,并重点关注经济状况较差、入院前2周内有明显应激事件、既往有自杀未遂史和HAMD-17高分的患者。  相似文献   

18.
目的描述综合医院具有自杀倾向患者的特征,并分析此类患者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方法回顾性连续纳入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2012年10月至2017年10月的住院患者中具有自杀倾向的病例共680例,根据是否发生自杀行为分为自杀倾向组(有自杀倾向无自杀行为,527例)和自杀行为组(有自杀倾向亦有自杀行为,153例).收集他们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入院科室、自杀诱因、自杀方式、精神疾患、躯体疾患及显著的精神症状等资料.采用单因素分析比较两组间的社会人口学和临床特征差异,采用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结果自杀倾向组主要为女性[66.6%(351例)]、已婚[77.4%(458例)]、心理科[74.4%(392例)]、抑郁症[66.2%(349例)].自杀行为组中,男性和女性的自杀方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12.489,P=0.014),选择跳楼方式的男性较多,药物及割脉方式的女性更多.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入住重症医学科(OR=7.844,95%CI:2.240~27.475,P=0.001)、婚恋受挫(OR=3.646,95%CI:1.217~10.917,P=0.021),肿瘤(OR=4.620,95%CI:1.552~13.755,P=0.006),双相情感障碍(OR=3.734,95%CI:1.157~12.052,P=0.028)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结论具有自杀倾向的患者中,入住重症医学科、双相情感障碍、肿瘤、婚恋挫折是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而且两性的自杀方式有所不同,需要临床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19.
目的探讨重复自杀行为者的特点及其自杀的危险因素。方法采用WHO健康量表、Beck抑郁自评量表、自杀强度量表等对115例住院的自杀未遂者实施调查,并追踪随访6年,对整个病程中仅有单次自杀行为和重复自杀行为两类人群住院时人文特点及评估资料进行比较。结果115例自杀未遂者中重复自杀行为24例,占20.9%。24例重复自杀行为者就诊治疗时年龄42.6±13.2岁,WHO健康量表得分7.04±5.64,Beck抑郁自评得分26.25±17.36,自杀强度得分10.04±4.94,16例(66.7%)患有精神疾病;91例单次自杀行为者年龄32.6±13.9岁,WHO健康量表得分15.91±5.61,Beck抑郁自评得分6.82±10.51,自杀强度得分7.76±3.97,20例(22.0%)患有精神疾病。重复与单次自杀行为者比较,两组在年龄、WHO健康量表、Beck抑郁自评得分、自杀强度得分、有无精神疾病以及自杀方式、是否真的想死、是否存在困扰1年以上躯体病或残疾、未来没有希望、身体健康状况自评方面存在明显差异(均P<0.05)。回归分析显示,自杀强度得分与是否真的想死得分相加代表的自杀致死倾向(P=0.036,OR=2.85,β=1.047),WHO健康量表与身体健康自评得分相加所代表的健康心理状态(P=0.026,OR=0.320,β=-1.141)进入回归方程。结论重复自杀行为者多患有精神疾病,抑郁心境、无望、自杀强度高等。有效评估这些因素对了解或防范未遂者再次出现自杀风险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20.
目的 描述综合医院具有自杀倾向患者的特征,并分析此类患者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 素。方法 回顾性连续纳入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2012 年 10 月至 2017 年 10 月的住院患者中具有自杀 倾向的病例共 680 例,根据是否发生自杀行为分为自杀倾向组(有自杀倾向无自杀行为,527 例)和自杀 行为组(有自杀倾向亦有自杀行为,153 例)。收集他们的性别、年龄、婚姻状况、户籍、入院科室、自杀诱 因、自杀方式、精神疾患、躯体疾患及显著的精神症状等资料。采用单因素分析比较两组间的社会人口 学和临床特征差异,采用二分类 Logistic 回归分析研究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结果 自杀倾向组主要为 女性[66.6%(351例)]、已婚[77.4%(458例)]、心理科[74.4%(392例)]、抑郁症[66.2%(349例)]。自杀行为 组中,男性和女性的自杀方式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 =12.489,P=0.014),选择跳楼方式的男性较多,药物 及割脉方式的女性更多。Logistic回归分析结果表明,入住重症医学科(OR=7.844,95%CI:2.240~27.475, P=0.001)、婚恋受挫(OR=3.646,95%CI:1.217~10.917,P=0.021),肿瘤(OR=4.620,95%CI:1.552~13.755, P=0.006),双相情感障碍(OR=3.734,95%CI:1.157~12.052,P=0.028)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结论 具 有自杀倾向的患者中,入住重症医学科、双相情感障碍、肿瘤、婚恋挫折是发生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而 且两性的自杀方式有所不同,需要临床高度重视,并采取针对性预防措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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