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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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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识别、分析和评价某家具制造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职业病防护提供依据。 方法 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法、职业卫生检测法、职业健康检查法和定量分级法。 结果 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或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木粉尘、聚氯乙烯粉尘、苯、甲苯、二甲苯、乙苯、总挥发性有机物和噪声。现场检测结果显示,打磨工位木粉尘最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达到4.5 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裁切等7个工位噪声超过85 dB (A)。职业健康体检37人中检出高频听力损失或/和语频听力损失4人,限制性肺通气功能障碍1人。 结论 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苯及苯系物、噪声;该企业在职业病防护措施、职业卫生管理方面需要改善。  相似文献   

2.
目的识别某企业偶氮二异丁腈车间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其危害程度,找出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和综合分析法进行评价。结果该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粉尘、化学毒物和噪声分别检测6、8和4个岗位。粉尘浓度为0.3~2.7 mg/m3,合格率100%;存在的化学毒物为甲醇、硫酸、丙酮氰醇和过氧化氢,浓度分别为40.9~796.0 mg/m3、0.3 mg/m3、0.1~1.0mg/m3和0.9~1.1 mg/m3。除甲醇合格率为50%外,其余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噪声强度为80.5~89.6 dB(A),超标率为50%。结论甲醇、丙酮氰醇和噪声是偶氮二异丁腈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重点分析因素。  相似文献   

3.
目的探讨深圳市某五金电子加工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关键控制点,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方法进行分析。结果该加工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粉尘、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和化学毒物。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分别为工作场所噪声强度78.2~95.2 dB(A),超标率38.1%;个体噪声强度80.1~93.5 dB(A),超标率50.0%;矽尘浓度(总尘)(C_(TWA))6.6~6.9 mg/m~3,矽尘浓度(呼尘)(C_(TWA))1.6~1.8 mg/m~3,超标率100%;作业场所生产性热源的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激光辐射、紫外辐射、其他粉尘、砂轮磨尘、电焊烟尘和化学毒物强度(浓度)检测结果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结论噪声、矽尘、化学毒物(甲醇、甲苯、正己烷)是该五金电子加工厂主要的控制因素,冲床、抛光喷砂、包装清洁、喷漆是关键控制工位。  相似文献   

4.
目的对某包覆工艺板式家具生产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方法采用现场调查法、检查表法与检测检验法对该建设项目进行评价,确定其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评价相应防护措施的效果。结果断车、锯床、双端锯、电子锯、多片锯岗位的噪声强度超过国家卫生限值。整改前,包覆机的二氯甲烷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最大值为527.1 mg/m^3,超标1.64倍;1,2-二氯乙烷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最大值22.7 mg/m^3,超标2.24倍。整改后,二氯甲烷和1,2-二氯乙烷的TWA分别下降到〈11 mg/m^3和6.9 mg/m^3,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其他各检测点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限值。结论该建设项目职业卫生防护措施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可以预防和控制的。  相似文献   

5.
张诗军 《职业与健康》2012,28(19):2344-2346
目的了解某木制家具制造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制定防护对策提供理论依据。方法依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通过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对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结果手工打磨工位空气中木粉尘浓度较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波动幅度为9.5~14.0 mg/m3;表面清洁岗位空气中正己烷浓度全部超标,空气样品中检出正己烷短时间接触浓度最大值为675 mg/m3;在板材存放区域与板材加工车间,空气样品中检出甲醛最高浓度为0.65 mg/m3,合格率仅为27.8%;36个作业点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作业点合格率仅为21.7%。结论木制家具制造业中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因素为木粉尘、正己烷、甲醛、噪声,应合理改善作业环境,加强个人防护,防止职业病发生。  相似文献   

6.
目的探讨深圳市某手机生产加工厂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关键控制点,为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护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等方法进行分析。结果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粉尘、激光辐射、紫外辐射、电离辐射、微波辐射和化学毒物。工作场所中噪声强度为66.9~90.3 d B(A),超标率6.25%;甲醇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为1.4~85.9 mg/m3,超标率26.92%;作业场所中生产性热源的湿球黑球温度(WBGT)指数、激光辐射、紫外辐射、铝合金粉尘、微波、电离辐射和除甲醇外的其他化学毒物强度(浓度)检测结果都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结论噪声、化学毒物(甲醇、苯、乙醇、乙苯、铅)、车间通风是手机生产加工厂主要的控制因素,包装清洁、点胶是关键控制工位。  相似文献   

7.
对某大型化肥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发现工人接触尿素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为2.32~5.54 mg/m3,在散控系统大多巡检点及包控系统的料仓巡检点粉尘短时间接触浓度(CSTEL)为16.1~28.43 mg/m3,超过最大超限倍数标准;散控系统巡检工人接触氨CTWA为18.99 mg/m3,部分巡检点氨CSTEL达到79.16~229.12 mg/m3;成品包装工人接触的等效噪声LEXW超标,为88.7 dB(A)。可见,该系统存在尿素粉尘、氨、噪声等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岗位职业病危害可能造成工人职业健康损害,应从工程防护、个人防护、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设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采取职业病危害综合防控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风险。  相似文献   

8.
目的对某面粉生产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现状检测与评价。方法通过职业卫生学现场调查,识别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产生环节,选择主要工种和主要工作地点进行样品的采集和检验。结果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粉尘、噪声、工频电场。经现场检测,粉尘短时间浓度为1.0~33.5 mg/m3,粉尘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2.8~27.2 mg/m3,各工种作业工人接触噪声的等效声级为74.5~79.1 d B(A),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为58.3~96.6 d B(A),工频电场为11.23~87.68 V/m。结论该面粉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中某些检测值偏高,应提高防护措施,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9.
目的评价年产20万吨联合制碱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检测检验等方法,评价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程度和防护措施的效果。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表明,盐尘(主要成分为氯化钠)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WA)为0.20~2.00 mg/m3、氨TWA为0.50~24.00 mg/m3、碳酸钠TWA为0.01~14.50mg/m3、氯化铵TWA为0.01~0.10 mg/m3,泵工、冰机工接触噪声每周40 h等效声级(LEX.W)为85.7~89.7 dB(A),部分岗位氨、碳酸钠、噪声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该项目总平面布局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辅助卫生用室设置及职业卫生管理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结论该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设施不完善,需加强毒物和噪声控制,定期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相似文献   

10.
目的对郑州市某糖精钠企业开展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识别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对其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进行评价,以便进一步完善企业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检查表分析及作业工人职业健康检查等,对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开展综合评价。结果甲醇操作岗位甲醇浓度为1.3~968.6 mg/m~3,苯操作岗位苯浓度为3.2~594.2 mg/m~3,甲苯操作岗位甲苯浓度为6.8~246.7 mg/m~3,浓度超标,其他毒物操作岗位浓度符合要求,毒物操作岗位合格率为84.5%;四车间活性炭粉尘操作岗位粉尘浓度为2.47~25.35 mg/m~3,浓度超标,其他岗位粉尘浓度符合要求,粉尘操作岗位合格率92.8%。四车间操作岗位噪声强度为80.1~91.8 dB(A),五车间操作岗位噪声强度为82.5~86.8 dB(A),强度超标,其他操作岗位噪声强度符合要求,噪声操作岗位合格率90.0%。工频电场强度为0.009~0.027 kV/m,合格率100.0%。紫外辐射强度为0.18~0.21μW/cm~2,合格率100.0%。照度岗位合格率100.0%。结论企业的职业病危害现状基本符合要求,但应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强化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的管理等工作。  相似文献   

11.
目的识别与分析某新型蒸压粉煤灰砖厂职业病危害因素,确定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方法按照《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的要求,对该厂作业场所进行职业卫生学调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检验。结果粉煤灰砖厂主要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矽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噪声。矽尘浓度超标点位包括搅拌机、轮碾机和制砖机,其操作人员接触矽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分别为2.26、2.17、5.81 mg/m3,噪声强度超标点位包括球磨机、轮碾机和制砖机,其操作工接触噪声强度分别为86.7、89.3、89.8 dB(A)。该厂存在的职业病危害的关键控制点为球磨机、搅拌机、轮碾机、制砖机等操作岗位。结论在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可行、有效的前提下,还应重点加强关键控制点的职业卫生管理和防尘降噪的综合措施。  相似文献   

12.
目的通过了解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为职业病防治策略提供依据。方法对坪山新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资料、检测资料进行计算机录入、统计及X^2检验。结果2011—2012年已申报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生产企业有859家,主要集中在小、微型企业,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所占的比例较高的行业分别是工艺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噪声、粉尘、甲苯等。通过对84家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进行分析,物理因素的超标率为40.00%,化学因素为6.50%,二者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267.79,P〈0.01);粉尘超标率为38.10%,与化学因素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X^2=185.20,P〈0.01)。结论根据该辖区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调查情况,应针对工艺品制造业、家具制造业、印刷业,特别是小、微型企业,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而噪声与粉尘是职业病防治的重点危害因素。  相似文献   

13.
张秀莲  毛晓丽  林源  刘汉波 《职业与健康》2012,28(22):2721-2723
目的调查、检测、评价四川省23家石英砂企业职业危害因素及防护效果,为企业职业危害防护措施改进提供依据。方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现场卫生学调查,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规范进行采样和分析。结果①现场卫生学调查结果:23家石英砂企业绝大多数属于微小型企业,80%企业生产工艺采用了湿法生产,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和噪声。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总粉尘共检测53个作业点,范围在0.50~27.4 mg/m3,平均3.84 mg/m3;18个作业点在职业卫生标准限值内,合格率为34.0%。呼吸性粉尘共检测53个作业点,范围在0.40~10.84 mg/m3;平均2.35 mg/m3,21个作业点在职业卫生标准限值内,合格率为39.6%。分析48个作业点粉尘中的游离二氧化硅(SiO2)含量只有13个点(27.1%)在10%以下。噪声共测量102个作业点,强度范围在72.2~104.0 dB(A),平均86.3 dB(A);66个作业点在职业卫生标准限值内,合格率为66.7%。结论四川省23家洗选、加工石英砂为主的生产企业中职业危害因素粉尘浓度超标严重,72.9%的作业场所中游离SiO2含量大于10%,属于高度危害作业场所,个别噪声岗位超限严重。因此,必须加强防护措施的设置与防护用品使用监督,才能有效预防职业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4.
目的分析北京市海淀区某建筑节能制品企业职业病危害现况,评价企业职业病防治措施效果,提出改进措施,以保护劳动者健康。方法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职业卫生学调查,分析作业场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并检测其浓度。结果该企业在建设地点、总平面布置、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车间建筑设计、应急救援措施等方面符合相关的标准规范要求。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木粉尘、噪声和苯系物。木加工车间东和西打磨操作位粉尘检测时间加权平均(TWA)浓度分别为3.5和2.5 mg/m^3,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木加工车间周边铣、圆棒榫打孔机操作位和组装车间仿型铣床操作位噪声检测结果 8小时等效声级分别为89.4、90.3和95.5 dB(A),超过国家职业卫生限值;其余检测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结论该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不容乐观,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部分需要改进,建议对超标点的防噪声和防尘措施进行改进,加强个体防护,使职业病防治措施符合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相似文献   

15.
[目的]了解某化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以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方法]2009年11月对该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作业现场进行调查、采样检测及分析。[结果]粉尘、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氨、甲醇、尿素和噪声是该厂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发现粉尘浓度(1.2~9.6mg/m3)、一氧化碳浓度(4.1~52.6mg/m3)、二氧化硫浓度(3.9~12.7mg/m3)和氨浓度(2.3~39.2mg/m3)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二氧化碳浓度(775~1517mg/m3)、甲醇浓度(2.0~9.1mg/m3)、尿素浓度(1.6~7.4mg/m3)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噪声强度(〈85dB(A))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结论]该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某些指标偏高,应着重改善作业环境,提高防护措施,控制有害因素的浓度和强度,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相似文献   

16.
目的对某2×300 MW热电联产工程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探讨防护措施及防治对策。方法采用职业卫生现场调查,并对工作场所中存在的粉尘、氨、氢氧化钠、盐酸、一氧化碳、一氧化氮、二氧化氮、噪声、工频电场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结果粉尘、噪声和工频电场存在超标现象:灰库值班员接触的粉尘浓度超标,总尘CTWA为2.04 mg/m3,呼尘CTWA为0.75 mg/m3;#4机汽机巡检工和#3机的汽机巡检工接触的噪声超标,等效连续A声级为89.7和86.2 dB(A);4个检测点工频电场强度超标,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均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结论该工程在对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完成整改后,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合格。  相似文献   

17.
目的 明确该扩建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其危害程度及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可行性,提出对策。方法 采用职业卫生调查法、类比法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结果 类比企业燃运巡检接触煤尘8 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5.53 mg/m^3(总尘)、2.67 mg/m^3(呼尘);糖化车间操作工接触谷物粉尘8 h时间加权平均浓度为4.95 mg/m^3,均超过标准限值。6个作业岗位接触毒物浓度均未超过接触限值。洗瓶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巡检及燃运巡检人员接触噪声8 h等效连续A声级结果分别为91.1、90.9、90.0及88.5 dB(A),超过标准限值。结论 该项目属于酒制造业,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该项目噪声、粉尘和毒物是重点控制因素;糖化车间、包装车间、冷冻站和燃运工段是职业病危害防治的重点作业场所。  相似文献   

18.
孙振国  刘新荣 《职业与健康》2009,25(24):2800-2802
目的对某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新建裂解炉模块制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进行评价,控制和降低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使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控制和杜绝职业病的发生。方法通过收集相关资料、职业卫生现场调查、职业卫生检测、职业健康检查及检查表法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价。结果该新建项目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是电焊烟尘、砂轮磨尘、氧化铁尘、苯及苯系物、金属镍及其化合物、锰及其化合物、噪声、X射线辐射等,其中氧化铁尘时问加权平均(TWA)浓度达13.4(mg/m^3),超过PC-TWA,其余生产性粉尘浓度、毒物浓度均未超过PC.TWA,各测点噪声强度均未超过85dB(A),无损探伤室X射线防护空气比释动能率均低于2.5(μGy/h);职业健康监护未发现疑似职业病及职业禁忌证者。结论该新建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基本符合职业卫生要求,已基本具备职业卫生方面的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相似文献   

19.
目的分析和识别采油工艺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主要环节,预测可能造成的职业病危害及程度,确定该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别。方法根据本项目工艺及职业病危害特点,采用类比法、检测及检验法相结合进行综合定性、定量分析。结果本项目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有非甲烷总烃、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聚丙烯酰胺粉尘、噪声及工频电场。检测类比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及强度:CTWA的一氧化碳、二氧化氮、聚丙烯酰胺粉尘分别为1.31、2.42、0.40 mg/m3;CSTEL一氧化碳3.48 mg/m3、二氧化氮6.17 mg/m3、聚丙烯酰胺粉尘超限倍数2;CMAC非甲烷总烃0.70~14.60 mg/m3、硫化氢0.17~0.30 mg/m3,噪声均为稳态噪声,日巡检时间约为1/3 h,均85 dB(A);工频电场强度0.09~0.84 kV/m,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结论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在初步设计时要落实各种职业病防护措施及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补救措施,加强职业卫生管理,落实职业卫生经费,本拟建项目在职业病危害控制方面是可行的。  相似文献   

20.
目的分析与评价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危害程度,为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防护对策和建议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类比法、经验法和检查表法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价。结果该项目的选址、总体布局、生产工艺和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辅助用室、应急救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内容基本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粉尘及物理因素,其中氨在热电厂锅炉加药槽(CTWA0.38—29.94mg/m3)超过职业卫生接触限值;3#锅炉巡检岗位的矽尘浓度(CTWA为0.8~6.9mg/m3)超过职业接触限值,煤场碎煤机巡检岗位的煤尘浓度的超限倍数为2.8,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噪声定点检测60个检测点,有42个检测点噪声强度超过85dB(A),备料车间班长、备料车间控制室操作员、碱回收车间白泥堆场铲车司机、抄浆车间班长等4个工种个体噪声检测结果超过职业接触限值要求。结论经综合评价分析,该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在按照评价报告书的建议,认真落实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情况下,可达到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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