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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06,(8)
卫医发〔2006〕2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我部组织制定了《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肾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心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和《肺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六年六月二十七日肝脏移植技术管理规范为规范肝脏移植技术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范。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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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06,(5)
卫办医发〔2006〕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了规范和加强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护患者健康,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经部领导同意,决定组建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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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06,(6)
卫办医发〔2006〕8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为适应我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的需要,我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决定聘请吴孟超等36位医师作为卫生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专家(具体名单附后)。该委员会聘请的专家主要职责为:在我部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委员会的领导下,为拟定全国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范和评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的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规划提供技术咨询和建议。请各有关单位对本单位被聘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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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诊疗管理规定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06,(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2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06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高强二○○六年一月二十四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放射诊疗工作的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本规定所称放射诊疗工作,是指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进行临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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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向华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2006,22(11):745-747
2006年3月16日,卫生部发布了关于《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通知,这标志着人体器官移植进入了法制化管理阶段.笔者认真学习了《规定》,就《规定》中第二十七条的有关民事法律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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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属活体供肾移植的相关伦理学问题与实践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家卫生部和国务院相继制定颁发了《人体器官移植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暂行规定》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作者介绍了所在单位学习和贯彻《暂行规定》和《条例》,成立“人体器官移植技术应用与伦理委员会”和召开“伦理委员会听证会”的情况。介绍了亲属活体供肾移植的伦理学操作程序以及对所发生的医学和伦理学问题的解决办法。介绍了供受者随访系统的建立与运行机制,并特别强调了亲属活体供肾移植的法律责任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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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用乡村医生杂志》2023,(4):1-2+4
<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日间医疗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日间医疗服务行为,提升日间医疗科学管理水平,保障日间医疗质量与安全,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日间医疗,是指医疗机构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前提下,为患者提供在24h内完成住院全流程诊疗服务的医疗服务模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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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12,(8):38-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工膝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年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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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公报》2012,(6):19-2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为规范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制定了《人工髋关节置换技术管理规范(2012版)》(可从卫生部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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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国生育健康杂志》2003,14(2):68-70
(2 0 0 2年 9月 2 4日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保障母婴健康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保证产前诊断技术的安全、有效 ,规范产前诊断技术的监督管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中所称的产前诊断 ,是指对胎儿进行先天性缺陷和遗传性疾病的诊断 ,包括相应筛查。产前诊断技术项目包括遗传咨询、医学影像、生化免疫、细胞遗传和分子遗传等。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各类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第四条 产前诊断技术的应用应当以医疗为目的 ,符…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