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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商业贿赂严重破坏了市场交易规则,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败坏党和政府形象,因此打击商业贿赂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之一,也是我国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医药行业是商业贿赂的重灾区,医药勾结已经成为潜规则,并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2006年年初,卫生部要求抓好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整治,并建立健全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为了进一步加强查处商业贿赂案件,推动治理医药行业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深入开展,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出台了《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要坚持的4…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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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优化医疗服务环境,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于2006年正式启动,两年来医院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将专项治理与纠风工作、医院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不断探索建立健全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本文从强化宣传教育、加强医院管理、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三个方面阐述了福建省皮肤病性病防治院在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的经验与体会。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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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各大医院正贯彻落实卫生部《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许多医疗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建章立制,配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各医院应根据各自医院实际情况和药事管理的特色,将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重点从原来人们想象以讨论新药引进为主转向医院药事工作的全面管理、如何监督管理药剂科工作和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1 药事管理委员会的管理职责和作用2002年1月21日,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正式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再次强调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度的建立与健全。药事管理委员会应充分发挥医院药事管理的领导作用。医院药学部(或药剂科)是药事管理委员会的下属职能部门,结合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存在贿赂问题的特点,药学部门也应建立集体领导制度,由3-5人组成药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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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自去年春天以来,中纪委着重在五个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卫生领域的医药购销列为其一。2006年4月份,卫生部、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开展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一场反商业贿赂的风暴在卫生领域尤其是医药购销领域全面铺开,来势之凶,范围之广,力度之大,是近几年之少有。据卫生部消息,在这次反商业贿赂中,据不完全统计,从2005年8月至2006年7月,全国卫生系统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工商等部门查处商业贿赂案件7gO件,涉案金额超过5700万元。已被刑事处罚25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一时间在卫生医药领域谈"反"色变,而医药代表,这个一直被人们非议的职业被推上了这次打击的风口浪尖。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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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在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正在进行,医药购销被列入重点治理的六大领域之一。医药企业应该认真学习、正确面对、自查自纠、规范经营,为树立我们医药行业诚信自律、高尚职业道德形象而努力。本文对销售中存在问题和产生的商业贿赂现象的成因作了分析;并对其性质认定的政策界限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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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药业》2006,(19)
“两高”明确医药商贿案件定性界限和查处重点据《健康报》2006年10月18日报道,在最近召开的医药购销领域治理商业贿赂高层论坛上,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分别就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的定性界限和查案重点作了阐述。最高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裴显鼎阐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必须依法治理,不能搞群众运动,不能搞“一阵风”运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目前正在制定针对商业贿赂的司法解释,其中“账外暗中”和“罪与非罪”是准确定性医药商贿案件的两条重要界限。“账外暗中”是界定正常商业行为与商业贿赂的标准,“明示折扣”和“如实入账”是企业正常的商业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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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医药购销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时有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今年中纪委将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列为治理商业贿赂重头戏,各地随即开展了大规模的专项治理行动。但是,笔者认为,打击固然重要,而要真正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则应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为达到治本之目的就要包括药监部门在内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齐抓共管,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预防工作。一、医药购销不正之风的表现形式及其成因医药购销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多以回扣的形式表现,回扣有明扣和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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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鹏 《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6,(10)
编辑部:“医药代表”是制药厂家派出的药品医学宣传和推销者,是厂家和医院的中介。然而,由于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缺乏必要的监管,医药代表的工作性质发生了改变,部分医药代表不仅变成药品销售代理人,更是成为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狠角色”,把医院内的“潜规则”运用的“淋漓尽致”。因此,如何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监督管理,就成为建立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监督管理:一是将医药代表纳入法制管理。现有的法律对药品营销活动缺乏详细条文规定,对医药代表监管没有明确条款。应将医药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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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纠而复生、打而不绝。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加剧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声誉,败坏了卫生行业和医务人员的形象,是造成医药管理混乱、医患关系紧张、医疗纠纷增多的一个重要原因,必须坚决治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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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医药报》报道,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惠鲁生最近就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强调说.治理商业贿赂最根本的办法是必须解决体制机制的问题.但这项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的,有一个逐步推进的过程。在体制机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之前,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和医药企业应该有所作为,要积极主动,在有限空间创造性地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自查自纠是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工作方式。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医药企业,特别是各地食品药品监管局.要通过自查自纠等方式,发动大家自己教育自己.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查处案件时,应本着打击少数、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