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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互联网药品广告监管问题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我国互联网药品广告管理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但由于互联网药品广告发布的新手法和新特点,以及以相关管理法规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不完善,在监管上存在"五重五轻"、社会监督不足等问题,使对互联网药品广告的监管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转变观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互联网发布药品广告的研...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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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芳 《现代食品与药品杂志》2011,(1)
我国互联网药品广告管理近年来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但由于互联网药品广告发布的新手法和新特点,以及以相关管理法规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不完善,在监管上存在五重五轻、社会监督不足等问题,使对互联网药品广告的监管存在诸多问题,需要从转变观念、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互联网发布药品广告的研究、建立完善的协调管理体制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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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为完善我国互联网药品广告的健康发展提供建议。方法结合互联网与药品的特性,从互联网特点、监管体制、企业主体三方面对当前违法网络药品广告的原因进行深入探析。结果与结论互联网药品广告市场发展前景广阔,但当前仍存在违法现象且日益增加,监管体制存在疏漏,企业自律性不高。建议加强监督技术创新,完善法律法规,提高企业自律性,建立网络信用体系,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以规范和完善的管理促进网络药品广告大市场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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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为营造一个规范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环境提供建议.方法 界定互联网药品广告的范围和特征,对我国互联网药品广告发展现状和监管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对比研究了美国和欧洲的互联网药品信息发布规范、互联网药店的管理机制,在借鉴国外先进成功的监管经验基础上,从监管制度、监管技术和信息服务等方面提出了加强我国互联网药品广告监管的若干建议.结果与结论 互联网药品广告由于其数字虚拟性和可链接的特点,随着网络的普及,如何安全、良性地推动互联网药品广告及医药电子商务的发展成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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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芳 《国际医药卫生导报》2008,14(17):146-148
我国的药品广告监督管理近年来获得了很大的进步,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管理体系,但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在当前特别是有关法规不够完善、监管对象的覆盖面不够全面、社会监督还存在一定不足等问题,需要从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对互联网发布药品广告的研究和监管等方面加以改进.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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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介绍美国药品广告指南文件中公开药品风险信息的监管要求,为我国药品广告监管提供参考。方法:检索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网站,收集整理FDA发布的药品广告指南文件,对指南文件中有关公开药品风险信息的监管要求进行分析。结果与结论:FDA要求药品广告中必须充分公开药品风险信息,注重从消费者角度整体评估药品广告有无虚假宣传或误导性;要求直面消费者的平面广告的简短摘要应当采用科学易懂的方式,集中公开药品的重点风险信息;要求有字符限制的互联网/社交媒体平台广告同样需要充分公开风险信息;鼓励企业自主更正互联网中的不实药品信息;此外,FDA对广告中药品名称、广告播出前审查、企业资助的学术和科研活动的审查制度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同样值得借鉴。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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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 分析美国非处方药监管法规及制度,为完善我国非处方药监管提供参考.方法 查阅美国药品监管部门官方网站及文献,分析美国非处方药上市制度及程序、处方药转换非处方药审评规定、非处方药标签及广告监管工作进展与经验.结果 美国非处方药专论路径节约审评资源、提高监管效率、加快非处方药上市速度,同时积极完善专论制度及流程,应对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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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探讨如何在遵循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让药品广告创意得到充分发挥。方法以现今广告市场上的药品广告为例,对药品广告创意情形进行探讨分析。结果与结论总结出4种可取的广告创意方式以及4种应避免出现的创意情形,为充分发挥药品广告艺术创意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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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临床试验招募广告伦理审查的探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招募受试者的广告须经伦理委员会审查和批准之后方可使用。其形式和招募的途径多样化。国内的招募广告伦理审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相应的伦理审查法律法规不完善;临床试验相关人员重视度不够;招募广告自身的缺陷等。审查招募广告的要点包括发放媒介及其主要内容。针对招募广告伦理审查存在的问题,建议通过完善法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审查招募广告的意识和加强监督管理,以提高招募广告伦理审查水平,更好地保障受试者安全和权益。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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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提高监管效率效能,保障药品安全,推进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方法运用风险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对各级药品互联网交易监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风险识别问卷调查,分析风险存在原因,提出控制对策。结果与结论药品互联网交易监管的风险点包括监管人员数量不足,人员专业性不强,缺乏卫生及医学类、药学类、法学类和计算机类人才,法律法规不完善,因前置许可取消的违法行为多样化和复杂化;药品互联网交易法规相对滞后,导致无法可依;监管资源与药品互联网交易的发展不相适应;互联网违法行为给传统行政处罚规则带来挑战等。建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药品互联网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完善药品互联网交易法律法规体系,实现药品互联网交易的全过程监管;提高药品互联网交易监管技术水平,改进电子取证程序与手段;加强区域合作,构建打击互联网药品违法犯罪"一张网"。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