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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观察针刺结合神经肌肉电刺激对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患者康复的影响。方法:按随机数字表法将40例脑卒中患者分为2组各2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药物治疗、吞咽功能训练和神经肌肉电刺激,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针刺治疗。治疗前后采用表面肌电分析(记录sEMG最大波幅)、透视吞咽功能检查(VFSS)对患者吞咽功能进行评价。结果:治疗20d后,2组患者的sEMG最大波幅、VFSS总评分及咽期VFSS评分明显高于治疗前(P0.05),且观察组更高于对照组(P0.05)。结论:针刺结合神经肌肉电刺激能明显提高脑卒中后咽期吞咽障碍患者的康复效果。 相似文献
2.
赵文平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2022,(20):5-6
目的: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采用针刺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的效果进行探究。方法:选择本院收治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104例纳入研究,选取时间从2018年1月开始,截止到2020年5月。通过随机数字表法将其划分为甲组和乙组,每组各有52例。甲组患者接受吞咽功能康复训练,乙组患者在此基础上接受针刺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对比两组的治疗效果。结果:甲组的总有效率为75.0%,乙组的总有效率为92.3%,乙组的总有效率明显高于甲组,数据经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治疗前,两组的吞咽功能评分差异不显著(P>0.05),治疗后,乙组的吞咽功能评分明显优于甲组,数据经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治疗前,两组的生活质量评分差异不显著(P>0.05),治疗后,乙组的生活质量评分明显优于甲组,数据经比较有统计学差异(P<0.05)。结论:在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的临床治疗中,采用针刺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具有显著效果,能够有效改善患者患者的各项症状,还可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相似文献
3.
目的:观察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辅助治疗脑卒中所致的神经源性吞咽障碍的效果。方法:50例脑卒中导致神经源性吞咽障碍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25例。均采用常规的康复训练及针刺治疗,观察组同时加用NMES疗法。两组治疗前后采用电视荧光透视吞咽检查(VFSS)及洼田饮水实验评定患者的吞咽障碍程度。结果:治疗6周后,对两组进行临床疗效评定,VFSS评分显示两组均无显著有效病例,观察组有效20例(80%)、无效5例(20%),对照组有效14例(56%)、无效11例(44%),两组有效及无效率比较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0.05)。洼田俊夫饮水实验显示观察组显著有效3例(12%)、有效17例(68%)、无效5例(20%),对照组无显著有效病例、有效14例(56%)、无效11例(44%),两组显效、有效、无效率比较差异具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NMES联合康复训练与针刺治疗可以有效改善脑卒中导致的神经源性吞咽障碍。 相似文献
4.
目的探讨最适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的类型及神经肌肉电刺激的作用方式。 方法60例经电视透视吞咽检查确诊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每组30例,疗程10 d,比较2组的误吸、喉上升、食物残留、进食量评分,将2组患者按电视透视吞咽检查评分标准分为轻、中、重3个亚组,比较各亚组间的疗效。 结果治疗前电视透视吞咽检查评分、误吸、喉上升、食物残留、进食量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rt;0.05);治疗第10天,治疗组误吸、喉上升的评分明显低于对照组,电视透视吞咽检查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0.05),进食量、食物残留量评分2组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rt;0.05)。治疗第10天,治疗组中度吞咽障碍患者电视透视吞咽检查评分明显高于对照组(P=0.013),2组轻、重度吞咽障碍患者的电视透视吞咽检查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rt;0.05)。 结论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效肯定,主要通过改善喉上升减弱、误吸程度起作用。中度吞咽障碍的患者最适合采用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轻度患者无优势,重度患者具有疗效较好的趋势。 相似文献
5.
目的:观察针刺结合低频电刺激治疗脑梗死后吞咽障碍的疗效。方法: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120例,随机分为针刺组、电刺激组及综合组各40例。3组均按常规对症支持治疗。针刺组加用针刺治疗,电刺激组加用电刺激治疗,综合组联合以上两种方法治疗。采用洼田饮水实验、脑卒中患者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评分标准中的吞咽困难亚量表进行评定临床疗效。结果:治疗1及2周后,3组洼田氏饮水试验评分均较治疗前呈逐渐下降趋势(P〈0.01),且各时间点综合组评分更低于针刺组及电刺激组(P〈0.01),针刺组与电刺激组评分各时间点比较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1及2周后,3组吞咽困难亚量表吞咽障碍程度评分均较治疗前呈逐渐上升趋势(P〈0.01),且各时间点综合组评分更高于针刺组及电刺激组(P〈0.01),针刺组与电刺激组评分各时间点比较均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治疗2周后,3组临床疗效比较,综合组总有效率均明显高于针刺组及电刺激组(P〈0.01),针刺组与电刺激组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针刺结合低频电刺激法明显提高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的吞咽功能。 相似文献
6.
目的探讨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联合吞咽训练对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患者的疗效。方法将50例脑梗死后吞咽障碍的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25例和治疗组25例,2组基线资料具有可比性。所有患者接受脑梗死常规治疗,对照组给予吞咽训练,治疗组加用V italStim电刺激治疗仪进行NMES治疗,治疗前后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吞咽障碍程度分级进行评定。结果 2组治疗前,在洼田饮水试验及吞咽障碍程度分级评定方面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均>0.05),治疗后,2组洼田饮水试验及吞咽障碍程度分级评定均有所好转(P均<0.05),且治疗组洼田饮水试验分级(1.92±0.95vs2.56±1.12,P<0.05)及吞咽障碍程度分级(7.60±1.89vs6.40±2.27,P<0.05)均优于对照组。结论 NMES联合吞咽训练治疗脑梗死后吞咽障碍有明显疗效。 相似文献
7.
神经肌肉电刺激和吞咽训练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影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目的探讨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法与吞咽功能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临床疗效。方法将60例急性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随机分为电刺激组(n=20)、吞咽训练组(n=20)和联合治疗组(n=20)。3组均在接受常规药物治疗基础上分别加用神经肌肉电刺激、吞咽功能训练或者两者的联合治疗。治疗前和治疗后2周进行洼田饮水试验和吞咽X线电视透视检查(VFSS)。结果 治疗后2周3组洼田饮水试验和VFSS评分均高于治疗前(P<0.05),联合治疗组疗效更明显(P<0.01)。结论神经肌肉电刺激和吞咽功能训练均能明显改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的吞咽功能,联合治疗效果更佳。 相似文献
8.
目的 观察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辅助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效果.方法 将66例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电刺激组、对照组各33例,均常规给予药物治疗和基本的康复训练,对照组同时采用吞咽训练,电刺激组同时采用NMES配合吞咽训练.治疗前、后采用藤岛一郎吞咽疗效评价标准对2组患者进行效果评估.结果治疗后,总有效率电刺激组为93.9%,对照组为72.7%,2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NMES配合吞咽训练改善脑卒中患者吞咽功能障碍的疗效优于单纯吞咽训练. 相似文献
9.
目的探讨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吞咽训练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恢复的影响。 方法选取脑卒中3个月后伴吞咽障碍患者15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常规训练组(常规吞咽训练)、电刺激组(神经肌肉电刺激)和综合治疗组(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常规吞咽训练),每组50例。3组患者均于治疗前和治疗4周后(治疗后)评定其吞咽功能(SSA)、表面肌电信号(sEMG)、吞咽障碍程度(VFSS)和生活质量(SWAL-QOL)。 结果治疗后,3组患者的sEMG最大波幅与组内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综合治疗组的sEMG的最大波幅值与常规训练组和电刺激组治疗后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后,3组患者的SSA、VFSS和SWAL-QOL评分与组内治疗前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且综合治疗组的SSA、VFSS和SWAL-QOL评分分别为(21.34±3.61)分、(6.98±1.62)分和(438±37)分,与常规训练组治疗后的(30.22±3.71)分、(5.34±1.63)分和(627±51)分以及电刺激组的治疗后的(28.14±3.92)分、(5.69±1.58)分和(637±56)分比较,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对3组患者治疗前、后的sEMG最大波幅以及SSA、VFSS、SWAL-QOL评分进行相关系数分析,发现各项指标两两之间均具有一定的相关性(P<0.01)。 结论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吞咽训练有助于脑卒中3个月后患者吞咽功能的恢复。 相似文献
10.
目的:观察眼针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卒中后吞咽障碍的疗效。方法: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64例随机分为常规组及联合组,各32例。2组均给予脑卒中常规治疗,在此基础上常规组加用NMES治疗,联合组加用NMES及眼针治疗。于治疗前、后采用洼田饮水试验和视频透视吞咽检查(VFSS)对患者进行检测。结果:治疗前,2组的VFS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2组VFSS评分均优于同组治疗前(P0.01),且联合组优于常规组(P0.01)。联合组的痊愈率和总有效率均高于常规组(P0.01)。结论:眼针联合NMES治疗能明显改善脑卒中后吞咽功能障碍患者的吞咽功能。 相似文献
11.
目的:探讨肌电生物反馈疗法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及营养状况的影响。方法:60例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随机分为常规组、NMES组、综合组各20例,常规组接受吞咽功能训练,NMES组接受神经肌肉电刺激,综合组接受肌电生物反馈治疗和神经肌肉电刺激。分别于治疗前及治疗1个月后采集3组患者的舌骨上肌群肌电积分值,进行营养指标测量,同时记录治疗前后3组患者胃管留置率的变化情况。结果:3组患者治疗后舌骨上肌群肌电积分值及各项营养指标均较治疗前改善(P0.05),治疗后综合组的改善幅度更优于NMES组和常规组(P0.05)。3组患者治疗后的胃管留置率均较治疗前有明显下降(P0.05),但3组间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结论:脑卒中吞咽障碍患者在神经肌肉电刺激基础上辅以肌电生物反馈治疗可以明显改善其吞咽功能及营养状况。 相似文献
12.
神经肌肉电刺激结合功能训练改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临床疗效观察 总被引:3,自引:1,他引:3
目的观察神经肌肉电刺激结合功能训练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临床疗效。方法将60例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随机分为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组(电刺激组)20例、冰刺激治疗组(冰刺激组)20例和单纯药物治疗组(药物组)20例,3组患者均接受常规药物治疗和肢体功能运动训练,电刺激组患者同时应用VitalStim电刺激仪给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并进行口一颜面肌功能训练,冰刺激组同时用冰棉签刺激其咽部并进行口一颜面肌功能训练。采用标准吞咽功能评估(SSA)和血氧饱和度(SaO2)测定评定患者治疗前、后的吞咽情况。结果3组患者治疗前的SSA评分和SaO2降低值比较,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电刺激组和冰刺激组SSA评分和SaO2降低值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电刺激组SSA评分和SaO2降低值均较冰刺激组下降更为明显,2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神经肌肉电刺激或冰刺激结合功能训练均可改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的吞咽功能,且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的临床效果优于冰刺激。 相似文献
14.
15.
目的观察运动想象疗法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疗效。 方法共选取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40例,将其分为治疗组及对照组,每组20例。2组患者均给予常规吞咽训练及电针治疗,治疗组在上述基础上辅以运动想象疗法及神经肌肉电刺激。于治疗前及治疗7,14,21 d时分阶段观察各组患者吞咽功能改善情况。 结果随着治疗进展,2组患者吞咽功能均较治疗前明显好转,并且以治疗组洼田饮水试验评分改善幅度较显著,与对照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另外治疗期间治疗组吸入性肺炎的发生率明显低于对照组,组间差异亦具有统计学意义(P<0.01)。 结论在常规吞咽训练及电针治疗基础上,辅以运动想象疗法及神经肌肉电刺激能进一步改善脑卒中患者吞咽功能,减少吸入性肺炎发生率,该联合疗法值得临床推广、应用。 相似文献
16.
目的观察摄食吞咽训练同步颏下肌群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脑卒中后轻、中度吞咽障碍患者的疗效。方法选取符合筛选标准的脑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83例, 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常规康复组(常规组)28例、摄食吞咽训练联合NMES组(联合组) 28例和摄食吞咽训练同步NMES组(同步组) 27例。常规组患者接受常规吞咽训练, 在此基础上, 联合组接受摄食吞咽训练联合颏下肌群NMES治疗(即摄食吞咽训练结束10 min后, 再进行颏下肌群NMES治疗), 同步组则在接受摄食吞咽训练的同时进行颏下肌群NMES治疗。于治疗前、治疗6周后(治疗后)采用吞咽障碍结局与严重度量表(DOSS )评估3组患者的吞咽功能, 并记录其脑卒中相关性肺炎(SAP)感染情况和湿性嗓音例数。结果治疗后, 3组患者的DOSS分级均优于组内治疗前,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且同步组治疗后的DOSS分级和总有效率显著优于常规组和联合组治疗后, 而联合组治疗后的DOSS分级和总有效率亦显著优于常规组,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治疗后, 常规组和联合组分别出现6例和15例SAP病例, 与组内治疗前... 相似文献
17.
目的:探讨重复经颅磁刺激(rTMS)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NMES)对单侧脑卒中吞咽障碍的治疗作用.方法:单侧卒中后吞咽障碍患者96例,随机分为(rTMS+NMS)组、rTMS组、NMES组,每组32例,分别给予(真rTMS+真NMES)、(真rTMS+假NMES)和(假rTMS+真NMES)治疗.在基线、治疗2周后、治... 相似文献
18.
目的:探讨神经肌肉电刺激联合摄食训练对脑卒中后神经性吞咽障碍患者吞咽功能、神经功能及生活质量的影响.方法:选取2018年6月~2019年12月收治的119例脑卒中后神经性吞咽障碍患者为研究对象,随机分为对照组59例和观察组60例.对照组在常规训练基础上增加摄食训练,观察组在对照组基础上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1个月后观察两... 相似文献
19.
目的观察不同频率神经肌肉电刺激对神经源性吞咽障碍的疗效。 方法选取脑卒中后中重度吞咽障碍患者120例,按随机数字表法分成4组(对照组和3个不同频率电刺激治疗组)。各组均采用常规药物治疗和吞咽功能训练。对照组仅为上述治疗,其他3组分别加用20Hz、40Hz和80Hz频率的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采用电视透视吞咽功能检查(VFSS)对入组患者吞咽功能在治疗前及治疗4周后进行评价。 结果4组治疗后与治疗前组内比较VFSS评分均有增加,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治疗后80Hz组VFSS评分(6.99±1.61)优于40Hz组的(5.69±1.62)、20Hz组的(5.54±1.67)和对照组的(5.33±1.64),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1)。80Hz组总有效率为89.29%,优于40Hz组的77.78%、20Hz组的62.07%和对照组的57.14%,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80Hz组显效率为64.29%,优于40Hz组的44.44%、20Hz组的27.59%和对照组的25%,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40Hz组总有效率、显效率亦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80Hz的神经肌肉电刺激对中重度神经源性吞咽障碍疗效最为显著。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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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综合评价神经肌肉电刺激对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治疗效果。方法:计算机检索The Cochrane Library、PubMed、Medline、WOS核心集合、CINAHL、EMbase、OCLC、ProQuest、中国知网(CNKI)、万方数据库、维普数据库、中国生物医学期刊数据库中关于神经肌肉电刺激治疗脑卒中后吞咽障碍的随机对照试验。采用5.1.0版Cochrane 评价手册对文献质量进行评价,RevMan 5.3软件对资料进行系统分析。结果:共纳入46篇随机对照试验(RCT)文献。30篇文献以吞咽功能评分为结局指标,评价了神经肌肉电刺激+常规吞咽训练与常规吞咽训练的治疗效果比较,Meta分析结果显示,SMD=0.60,95%CI=0.11~1.09(P<0.05);7篇文献以治疗效果是否有效为结局指标,评价了神经肌肉电刺激+常规吞咽训练与常规吞咽训练的治疗效果比较,Meta分析结果显示,OR=0.21,95%CI=0.13~0.35(P<0.05);4篇神经肌肉电刺激与常规吞咽训练比较,以吞咽功能评分为结局指标,Meta分析结果显示,SMD=0.04,95%CI=-0.19~0.26(P>0.05);3篇神经肌肉电刺激与针灸治疗效果比较,以吞咽功能评分为结局指标,Meta分析结果显示,SMD=0.52,95%CI=-0.21~1.26(P>0.05);3篇神经肌肉电刺激与电针治疗效果比较,以吞咽功能评分为结局指标,Meta分析结果显示,SMD=0.45,95%CI=-0.31~1.22(P>0.05);2篇神经肌肉电刺激与肌电反馈治疗效果比较,以吞咽功能评分为结局指标,Meta分析结果显示,SMD=0.77,95%CI=-0.05~1.58(P>0.05)。结论:常规吞咽训练联合神经肌肉电刺激与单纯常规吞咽训练治疗效果比较有统计学提高;神经肌肉电刺激疗法与常规吞咽训练、针灸疗法治疗、电针疗法治疗、肌电生物反馈等相比治疗效果,无统计学差异。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