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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目的:为帮助企业更好地开展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就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38号文)规定情形的化学药品技术转让中的相关药学研究技术要求作进一步详细解读。方法分析《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简称518号文)及相关的技术指导原则。结果与结论药品生产技术转让过程中,转受双方对产品理解把握、经验积累、质保体系、管理体系等方面的差异,会给产品带来变化。因此,应重点关注技术转让前后药品质量的一致性,实现对此类风险的有效控制。  相似文献   

2.
数字     
《中国药店》2009,(10):16-16
1/4 国家药品注册司司长张伟透露,目前许多药品生产企业超过一半以上的批文闲置,常年生产的品种占企业总批准文号的比例不到1/4。他表示,我国近日出台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就是要让技术作为一种产品,在市场上有序流通起来,鼓励一些技术有条件向外部转让。  相似文献   

3.
《药学与临床研究》2006,14(2):124-124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将于2006年6月1日起施行,《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同时废止。为实现新旧规章的平稳过渡,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06年6月1日起,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药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规定》的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和标签,并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向我局或者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补充申请。  相似文献   

4.
近几年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特别是自2007年10月开始的药品研制现场核查工作日趋完善,使得药品研发与注册申报秩序逐步规范,2009年药品注册情况渐趋平稳。与此同时,继《中药注册管理补充规定》《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和《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之后,2009年正式颁布实施了《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使得药品注册管理法规体系也趋于完善。现将全市2009年药品注册的基本情况及近几年注册的变化情况概述如下:  相似文献   

5.
自2007年11月起,经过了两年意见征求和修改的<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在2009年8月25日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此次新推出的<规定>共分为四章,SFDA希望通过提高申请转让的药品技术的门槛以及规范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的申报和审批程序的方式,以达到规范药品技术转让注册行为,减少仿制药数量及鼓励创新的效果.  相似文献   

6.
2014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3]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过程中药品技术转让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国食药监注[2013]101号)(以下简称“101号文”),陆续授权一些省、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按照38号文要求提出的药品技术转让补充申请开展技术审评工作。本文根据国家食药监管总局药品审评中心关于“中药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申请审评要点”的相关要求,对中药技术转让的药学研究的技术要求进行分析和解释。  相似文献   

7.
第一条 为不断提高公众用药的质量和水平,并鼓励药物创新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相似文献   

8.
《齐鲁药事》2006,25(5):257-260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药品GMP)认证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主管山东省行政区域内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全省范围内除注射剂、放射性药品、国家局规定的生物制品之外的生产企业的药品GMP认证工作;负责全省药品GMP跟踪检查和日常监…  相似文献   

9.
新版《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加上对药品研发规律、药品质量及其形成过程的认识不断深入,研发及生产企业逐步走出了质量标准是质量控制惟一手段的误区,建立了药品质量是生产出来而不是检验出来的理念,即药品生产过程是药品质量形成的过程。而对生产过程的全面控制以及制备工艺中关键条件、参数等因素的把握直接关系到药品的质量,笔者结合现场核查工作体会,就工艺研究及验证过程的基本内容和常见问题进行介绍。  相似文献   

10.
《齐鲁药事》2009,28(5):259-259
2008年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及《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新药注册特殊审批管理规定》等法规文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药品注册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引导药品研制、生产企业规范研制行为,理性申报,走自主创新的路子,  相似文献   

11.
目的:对《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中"控股转让"相关条款进行分析,期望为政策制定者修订药品技术转让方面规定提供理论依据,以增加其适用性。方法:通过对药品技术转让中"控股转让"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进行细致探讨,对该规定法理缺陷进行深入分析。结果与结论:"控股转让"规定合法性、合理性、必要性有待完善,因此建议有关部门予以调整。  相似文献   

12.
2015年7月国家总局发布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注册受理工作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2015]122号)。为了帮助企业能够更好地开展相关的技术研究工作,现根据《药品技术转让注册管理规定》(国食药监注〔2009〕518号)及相关技术指导原则,对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生产场地的相关药学研究技术要求进行解读。  相似文献   

13.
陈绍民 《齐鲁药事》2005,24(10):585-588
新修订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5月1日开始施行,为使大家正确理解和把握《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实质和内涵,在药品研究、生产和申报过程中少走弯路,确保全省药品注册工作高效、规范、有序地进行,就如何学习、贯彻好《品注册管理办法》谈几个方面的问题.  相似文献   

14.
《齐鲁药事》2008,27(9)
为贯彻落实《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保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工作质量,9月18~19日,省局在济南举办了全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培训班,陈绍民副局长出席开班式并作重要讲话,省局注册人员及专家对新《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现场核查管理规定》结合不同方面的技术指导原则和要求进行了详细讲解。全省药品注册现场核查员以及临床研究基地和部分药学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专家共约260余人参加了培训。  相似文献   

15.
20 0 0年 4月 1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关于加强中药注册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国药管注 )【2 0 0 0】 15 7号文 ,要求仿制的中成药品种实行试行标准管理制度。颁布了《中药仿制药品试行标准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定”)。在企业申报的资料中发现 ,有许多生产企业申报的质量标准没有参照《中药新药质量标准技术要求》进行完善、提高 ,还存在许多问题 ,为促进该项规定的实施 ,使生产企业在申报仿制药时少走弯路 ,将其实施的必要性及存在问题做一简要介绍。1 中药仿制药品实行试行标准管理的必要性在中药仿制药品种的审理过程中 ,我…  相似文献   

16.
《中国药事》2007,21(4):246-246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药品批准文号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生产的,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再注册。为做好药品再注册受理工作,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的药品再注册申请做好形式审查和受理工作,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出具药品再注册受理通知书。  相似文献   

17.
陈皓  张松  张宏  陈立忠 《中国药事》2006,20(4):209-210
《药品管理法》第六十八条规定:“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依据《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对经其认证合格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进行认证后的跟踪检查”。齐齐哈尔市药品经营企业(零售)GSP认证前是635家,存在的问题为“三乱”、“四差”,即:进货渠道乱、质量验收台帐乱、药品摆放乱;卫生条件差、仓储设施差、软件管理差、营业员素质差。通过GSP认证的305家药品经营企业(零售),基本达到了提高管理,促进发展的要求。  相似文献   

18.
2007年12月6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了《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基本技术要求》(国食药监注[2007]743号)。该《技术要求》旨在促进中药、天然药物研制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加强中药、天然药物注射剂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而制定。  相似文献   

19.
王雅雯 《中国药事》2007,21(2):92-93
药品生产企业变更企业名称的,首先应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核准变更后,根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原发证机关申请《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登记;获得批准后,再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的要求,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的补充申请,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笔者对申报单位在报送“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补充申请时经常咨询和容易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理和分析,仅供参考。  相似文献   

20.
《首都医药》2012,(21):19-19
各有关研发、生产单位: 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局令第28号)等有关规定,办理药品注册申请事务的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熟悉药品注册的法律、法规及技术要求。为提高我市药品注册专员对药品注册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应用水平,提高药品注册的质量和效率,我局将于近期委托北京市药学会举办北京市药品注册专员培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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