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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GB/T16180—2006),对1071例尘肺患者职业病致残鉴定等级进行统计分析。结果发现,致残等级与尘肺期别、肺功能损伤程度、接尘工龄均有统计学意义,提示尘肺的致残等级鉴定需要结合各种因素,在难以判定通气功能障碍程度时需作血气分析,呼吸困难有必要列入国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鉴定标准。  相似文献   

2.
尘肺患者肺功能200例分析   总被引:5,自引:2,他引:3  
为了研究不同期别尘肺病人肺功能损害与伤残等级情况,为我国尘肺病人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修订提供依据。我们按照统一标准收集200例尘肺患者资料,常规体检,拍摄高仟伏X射线胸片,进行肺功能测定,并根据我国《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伤残分级。结果表明,Ⅰ期和Ⅱ期尘肺病人FVC、FEV1、DLC0和FEV/FVC(%)4项指标的平均值均在正常范围,但有28.6%~43.2%的病人有一项或多项肺功能异常;Ⅲ期病人各项指标均值均异常,且与Ⅰ、Ⅱ期病人比较,P<0.05。戒烟组与吸烟组、不吸烟组比较,各项指标均明显降低(P<0.05)。尘肺并发慢性支气管炎者的4项指标测定均值均低于尘肺者,但差异无显著性。受检者中肺功能轻度损伤70人,根据尘肺期别不同,致残程度判断为6级的49人,4级的18人,3级的3人;肺功能中度损伤30人,判断为4级的16人,3级的14人;肺功能重度损伤15人,均被评为2级。提示,以尘肺病分期作为致残程度评定的主要依据存在明显的缺陷,建议以肺功能损伤为基本依据,结合尘肺病诊断分期对尘肺病人进行致残程度评定。  相似文献   

3.
尘肺病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不仅患病人数多,而且危害大,是严重降低劳动能力、致残和影响寿命的疾病,也是国家和企业赔偿的主要职业病[1]。我国尘肺病诊断标准与劳保待遇密切相关,尘肺分期是体现尘肺病变轻重程度的指标,也是伤残鉴定的依据[2]。根据新的尘肺病诊断标准运行5年  相似文献   

4.
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修订建议张明先,吴顺模贵阳市劳动卫生职防所550004自劳动部、卫生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1992年3月5日颁布《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以下简称《鉴定标准》)以来,我们开展了职业病致残...  相似文献   

5.
通过对573例尘肺病人致残程度鉴定结果的分析,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提出修订意见.  相似文献   

6.
对福建省龙岩矿务局122例尘肺患者做了肺功能测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标准5.5.1.2和附录“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分级”,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果发现有肺功能损伤者占68.0%,劳动能力丧失在2、3、4级的占44.3%。  相似文献   

7.
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以下简称标准)。自1997年初,我们受劳动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依据标准规定的项目要求对252例尘肺病患进行了致残程度医学检查和鉴定,通过多年来的实践,我们体会新标准具有鉴定项目及划分程度较细,可操作性强等优点,但在实际应用中也发现一些问题,现提出予以讨论。  相似文献   

8.
认真做好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工作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适应工伤保险制度的改革,经国家技术监督局批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下称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呈1996年10月1日起正式实...  相似文献   

9.
为使劳动能力鉴定适应我国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对工伤或患职业病劳动者的伤残程度做出更加客观、科学的技术鉴定,在总结分析十余年工伤评残实践经验基础上,对《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进行了修订与完善。以下介绍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相似文献   

10.
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是指在有关授权机构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患职业病后,对在颁布的国家社会保险法规规定的医疗期满时,通过医学检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标准》,对致残程度作出合理的判定结论。  相似文献   

11.
150例Ⅰ期煤工尘肺患者肺功能检测与分析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下载免费PDF全文
对150例Ⅰ期煤工尘肺和100例接尘工人进行了肺通气功能和弥散功能测定,并采用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中肺功能损伤分级标准进行分级鉴定。  相似文献   

12.
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中对肺功能损伤程度分级的标准,对85例尘肺初诊患者的肺功能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壹期尘肺患者肺功能异常率为33.93%,贰期42.11%,叁期100%。肺功能损伤特点中,呼吸障碍类型均以混合性通气功能障碍为主,叁期尘肺中混合性呼吸障碍占60%。提示随着尘肺患者工龄、年龄的增长以及尘肺期别的增加,肺功能损伤检出的概率增高,但是损害的程度无明显的变化趋势。  相似文献   

13.
在职业病伤残鉴定的实际工作中 ,对尘肺病患者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 ,以尘肺病分期为主 ,并依据肺功能的损伤程度、呼吸困难程度及是否合并有活动性肺结核进行分级 ,在实际应用中多以肺功能的损伤程度为判定依据。用肺功能这一指标时往往受诸多因素的影响 ,现探讨如下。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 选择从事煤矿井下作业的退休工人 ,曾从事工种为采煤、掘进、混合作业 32 8人 ,其中尘肺组197人 ,平均年龄 5 9 5 1(4 1~ 77)岁 ,平均作业工龄2 4 5 (4~ 33)年 ,Ⅰ期尘肺 16 3例 ,Ⅱ期尘肺病 2 9例 ,Ⅲ期尘肺病 5例 ;无尘肺病组 131例 ,平均年龄 5…  相似文献   

14.
尘肺是我省危害程度最严重的职业病,为维护国家整体利益,保护尘肺患者的合法权益,适应社会保险制度的要求,对尘肺患者进行伤残程度分级和鉴定,依据不同的伤残等级,享受不同的劳保待遇,得到不同的治疗疗养,最终达到提高尘肺患者的生活质量,是至关重要的。本文就甘肃省某煤矿因企业破产受社保局委托进行致残程度鉴定,结果分析如下。1 对象与方法1.1 对象 以某破产煤矿761人为体检对象,各进行摄胸片和肺通气功能测定,检查出的Ⅰ期尘肺126例,Ⅱ期尘肺32例,Ⅲ  相似文献   

15.
尘肺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讨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以下简称标准)>(GB/T 16180-1996)[1],明确规定尘肺患者呼吸功能障碍的判定指标是呼吸困难和肺功能损伤,具体规定了呼吸困难分级和肺功能损伤分级判定标准.解决了1963年以来,机能分类一直没有具体的判定指标和判定标准的问题.几年的实践表明,<标准>的颁布实施规范并推动了尘肺病患者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但也发现一些问题,现提出讨论如下.  相似文献   

16.
65例矽肺患者肺功能测定及致残分析江苏省苏州市职业病防治所215003刘杰,周建华,吴建兰国家劳动部、卫生部制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已有两年,现结合标准将我市65例矽肺患者的肺功能测定及致残分析作一报告。一、对象与方法1,对象矽肺组6...  相似文献   

17.
通过对进行职业病劳动能力鉴定的煤工尘肺患者进行肺功能检查。确定肺功能损伤程度,为判定煤工尘肺患者致残程度提供重要依据。结果显示,各期煤工尘肺患者各项通气功能均下降,壹期与贰期、叁期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且随年龄增加,肺通气功能呈下降趋势。提示,肺功能检查对煤工尘肺患者进行劳动能力分级及伤残等级鉴定具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8.
为验证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及修订标准提供依据,本文采用减少主观指标,增加尘肺期内分级、胸片肺气肿间接征象、心电图、动脉血气分析等客观指标的方法,对1579例煤工尘肺进行鉴定。结果:Ⅰ期尘肺致残八级的84.21%,五级的15.79%;Ⅱ期尘肺致残六级的54.22%,五级的40.66%,三级的5.12%;Ⅲ期尘肺致残三级的96.15%,二级的3.85%;尘肺合并结核致残三级的94.44%,二级的5.56%。标准是简单可行的,但仍感在致残等级上分级跨度大;Ⅲ期起步点较高;尘肺合并结核的致残等级不详。对此,我们提出每期尘肺应设三个致残等级的建议。  相似文献   

19.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标准研究周安寿何凤生自50年代起,我国在努力发展安全生产的同时,在企业实行职工工伤保险制度。企业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对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伤亡和职业病的职工提供医疗、收入补偿和抚恤,这对保障职...  相似文献   

20.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国家标准GB/T161801996)是由劳动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制订的职工评定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等级的国家标准。它的实施使我国工伤鉴定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和标准化。但是,笔者在实际应用中,感到其中部分内容存在着不够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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